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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治理、高管腐败以及资本配置效率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话题,一方面,在过去30多年里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另一方面,中国在全球170多个国家的腐败排行中高居80位左右,清廉指数较低,当行政腐败蔓延至商业领域,腐败通常被看作是有损经济增长的绊脚石(Jiang and Nie,2014),但又如何解释这个“中国增长之谜”?政府审计是否能够对日渐增强的管理层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政府审计能否弥补激励制度缺陷从而发挥对良好的外部审计治理效应?政府质量在国家审计与高管腐败关系中扮演何种角色?高管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寻租,这种寻租对公司而言是否影响了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企业聘用的注册会计师是否能够通过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高级管理人员的贪腐行为?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社会审计这种外部审计治理的监督和制约是当期效应还是滞后效应?信息透明度和实际控制股东的两权分离度在社会审计与高管腐败两者关系中可以起到怎样的作用?社会审计对高管腐败的治理作用是否可以影响企业当期或者未来的融资成本和投资效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和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能否通过对内控制度、财务合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多方面监督有效地揭示高管人员的腐败行为?内部审计部门人数、职责、隶属与审计委员会勤勉度等方面是否能够治理高管腐败?薪酬管制以及政治关联在内部审计与高管腐败两者关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高管腐败是否可以影响代理成本,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投资效率等资本配置效率?上述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证上得到解决。本文以受托责任理论和权力制衡相关理论为起点,归纳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高管腐败、资本配置效率等理论方面的国内外文献,通过理论归纳和规范分析、实际调研与问卷分析以及实证研究方法,将三大审计的目标同职能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分析他们的内在机理,立足于高管腐败治理的目标形成协调一致的审计理论分析框架,研究三大审计发挥惩治高管腐败的治理功能,研究了审计治理、高管腐败与资本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本文以发生高管腐败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且利用国家审计结果数据,对收集到的高管腐败上市公司聘用审计师、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职责、隶属与审计委员会勤勉度、资本配置效率、公司治理以及财务指标等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探究了政府审计治理、高管腐败和资本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检验了社会审计治理、高管腐败与资本配置效率的相关性,研究了内部审计治理、高管腐败与资本配置效率的数理相关联系,分析了政府质量对政府审计与高管腐败的调节作用,探析了信息透明度和两权分离度在两者关系中的作用,剖析了薪酬管制与政治关联度对内部审计与高管腐败的影响,研究了高管腐败通过提高代理成本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路径。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得到下面五点结论:(1)在审计治理与高管腐败的影响关系方面,政府审计治理水平越高,上市公司高管腐败行为越有可能被揭露,进一步研究表明政府审计在查出问题、处罚和移送人员方面对高管腐败起到了良好的揭发和惩治作用;社会审计治理水平越高,上市公司高管腐败行为被揭露的概率越大;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治理水平越高,上市公司高管腐败行为被揭露的可能性越大,随着细分变量中内部审计独立性、内部审计职责以及审计委员会勤勉度的提升,上市公司发生高管腐败的概率越大。(2)在审计治理与高管腐败的调节路径方面,在政府质量较差地区的上市公司中,政府审计对高管腐败的治理作用越强;信息透明度对社会审计与高管腐败的关系产生了负向调节作用;在实际控制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差异越大的企业中,社会审计对上市公司高管腐败的治理水平更为显著;薪酬管制对内部审计与高管腐败的关系产生了正向调节作用;在高管具有政府、军队、人大或政协背景的上市公司中,内部审计更能够有效地揭示公司的高管腐败。(3)在审计治理与高管腐败的作用时间方面,经验证据表明滞后期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率越高,当期上市公司发生高管腐败行为的概率越低,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对上市公司高管腐败行为同时起到了揭示作用和抑制作用,内部审计对未来期间高管腐败的行为和程度不能构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4)在高管腐败与资本配置效率两者关系方面,实证研究发现上市公司高管腐败增加了股权融资成本,在资本配置的融资阶段降低了资本配置效率,在资本配置的投资阶段降低了投资效率,损害了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在高管腐败与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路径方面,随着高管腐败发生概率的提升,企业代理成本显著增高,企业导致融资成本的增加以及投资效率的减小,高管腐败带来的代理成本在融资阶段和投资阶段均降低了资本配置效率。(5)在审计治理与资本配置效率关系方面,当期社会审计对高管腐败治理作用在经济后果上存在滞后效应,并非在当期便能够直接发生作用于融资和投资阶段,而是通过治理高管腐败行为在未来的财务年度才能对资本配置效率产生积极的影响。基于实证研究和问卷调查发现的问题和研究,本文提出了构建混合型国家审计制度的建议,将新设立“一会一院”,即审计监督委员和最高廉政审计法院,形成“一会一院一署”的混合型国家审计制度,为反腐倡廉经济监察机制提供组织、人员、构架等方面的内外部监督,并提供国家审计制度与反腐倡廉运行机制的现实路径选择。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实证研究政府审计对公司高管腐败的揭示效应,剖析审计对高管腐败的治理功能,探究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对高管腐败的抑制作用,为审计治理文献作出增量贡献。探讨政府质量在国家审计治理高管腐败中的作用,从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视阈研究上市公司高管腐败的治理机制,为三大审计在揭示、预防商业层面的腐败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实证支持。(2)对高管显性腐败导致的经济后果进行经验研究,并探寻企业高管腐败的审计治理机制,对企业高管腐败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内在机理进行剖析,在隐性腐败的经济后果和显性腐败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基础上,补充高管腐败的研究文献,在现有文献仅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对隐性腐败揭示效应的基础上,扩展了社会审计对显性腐败的揭示效应及其在配置效率方面的经济后果。(3)研究企业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路径,分析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是否可以通过制约管理层腐败从而优化资本配置效率,探析政府审计能否通过割裂高管寻租和腐败的通道或改善政府治理质量来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剖析高管腐败对股权融资成本和投资效率的影响,对企业高管腐败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经济后果进行研究,在现有文献仅研究显性腐败制度诱因和治理对策的基础上,为资本配置效率作出边际贡献,在现有文献仅研究隐性腐败制度诱因和企业绩效后果的基础上,补充了显性腐败对代理成本及其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途径。(4)立足于高管腐败治理的目标形成统一的审计理论分析框架,创新地提出构建混合型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文建立理论框架将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纳入国家审计制度的大体系之中,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和体系的内在机理与边界框架,并以此为国家审计制度的顶层设计提出建议,为反腐倡廉经济监察机制提供组织、人员、构架等方面的内外部监督,并提供国家审计制度与反腐倡廉运行机制的现实路径选择,在国家治理理论中补充国家审计理论,拓展高管腐败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