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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社会史角度探讨人民公社时期政治权力在地方社会实践的逻辑。它以国家、地方社会与基层百姓各方利益主体为线索,具体分析了在人民公社制度的背景下洪湖乡村的运动与生产,借以展示普通民众在集体化时代的多维生存图景。带着对现实关怀的问题意识和以历史学为本位的田野调查的方法,笔者花费半年时间查阅了大量乡镇机关保存的人民公社时期的档案。有了坚实的材料基础和必要的访谈,笔者展开了论文的写作。全文梳理了从1949年政治嵌入到洪湖的乡村后,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互动场景。随着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的推进,中国社会的实践进入运动与生产互动的逻辑。1958年的“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遭致惨痛的失败,基层社会积极应对饥荒。国家努力改善公社制度,以期达到与农民关系的和谐。1962年建立起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制在某种程度上融合了小农习惯与公社制度之间的矛盾。为了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人民公社实行了一套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同时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和树立劳动典型的策略来动员广大农民参加集体生产,因此农民劳动积极性得以调动,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但是在生产发展的同时,小农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与基层干部的“阶级立场”问题与国家建构新社会的目标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为了纠正乡村发展的“不正确方向”,国家延续了自1950年代以来的阶级斗争治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期教育农民和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方向。1960年代的“四清”运动中,国家意志的代表“社教”工作队员将农民与基层干部至少从表面上整合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当中,树立起国家的权威与对集体的认同。为了巩固农村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国家树立起社会主义农村发展的样板——大寨。生存意志促使农民积极应对国家权力,采取各种反制度的行为,小农自发求富的欲望终究难以被政治运动彻底洗礼。在高层权力退缩后,农村很快回到家庭经营的小农状态,人民公社制度通过阶级斗争治理达到维持乡村秩序的目标终于因为理想与现实的矛盾遭到失败。防治血吸虫病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事业,在意识形态的背景下,虽然具有了浓厚的政治含义,但是毕竟集体制度提高了人们抵御自然灾害和疾病的能力。讲述人民公社制度在洪湖乡村的实践并不是笔者的全部目的。对洪湖地方社会构建的学术目的是从一种叙事分析的角度,对事件情景中的权力表达、国家与地方社会等关系的描述,展示事件背后的日常行为逻辑,这对于当下的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