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宗教在国家产生之前就存在,是一种历史悠久且情况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问题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大课题。当前我国农村封建迷信思想广泛存在,邪教势力沉渣泛起,宗教管理混乱且不规范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对农村宗教加以深入分析,正确引导宗教信仰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从河北省农村宗教信仰现状看,宗教信仰种类齐全,近年来基督教、天主教在农村发展尤为迅猛,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都广泛存在。河北省农村村民信教的基本特点概括为功利性信仰动机较为突出、具有比较薄弱的信仰意志、存在多元化的信仰对象和对教义理解的模糊性,而农村宗教信仰活跃的原因包括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在社会因素中,由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家对宗教政策的放宽使得宗教信仰在农村活跃并发展;农村公共领域缩减、活动范围缩小为农村宗教提供发展空间;政治领域失范,基层党组织整合力下降使得群众向宗教组织靠拢;文化领域失调,各种价值观发生碰撞,社会主导精神的缺失等都受社会大环境影响制约。而在个人因素中表现为村民个人思想意志脆弱,科学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淡薄等。宗教信仰在农村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可以促进人际交往、慰藉心灵以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规范信众规范经济行为,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有利于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的进步等。与此同时也给农村生活带来了一些影响,比如农村宗教教义的排他性影响村民的日常交往,弱化基层党组织在村民心目中的权威,信教群众固化思想不利于市场竞争开拓精神的形成,宗教活动极易成为非法敛财的工具等,这些都不利于科学信仰在农村的确立与宣传。通过对当前河北省农村宗教信仰的调查和分析,一方面我们要正确看待其所发挥的积极社会作用,这些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符合河北省构建和谐农村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宗教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不能立刻、彻底的消除它。面对宗教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影响,我们采取了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一些软措施(文化精神)和硬措施(物质基础)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河北省农村宗教信仰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我们当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使宗教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