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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是教育的核心活动。在中国古代传统教育中教学称为“教授”;民国时期,在陶行知等知识分子的努力下,将“教授”改为“教学”。无论是“教授”还是“教学”其所指都是同一事物,这一名词变更过程重新构建了人们对教育、教学、学校等多方面的认识。本论文力图用观念史研究方法,来分析和研究传统的教授思想和民国时期的教学思想,在“教授”到“教学”的这一过程中,有继承也有改进,并认为这一转变与当时的政治变革、社会思想等有关。论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源起与研究意义,同时归纳说明有关“民国时期教学观念”的已有国内外研究现状,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的使用情况。第二部分,追溯了观念史研究方法的产生与形成,着重讲述了美国史学派和剑桥学派的观念史研究方法的形成与发展。其次,介绍本文的分析思路,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文本分析与历史语境相结合,从时代背景来探究“教学”取代“教授”的原因。第三部分,用观念史研究方法对“教授”、“教学”分别进行动态勾勒。本文认为中国传统“教授”观念的演进经历了开端、发展、高潮等三个阶段。民国时期知识分子群的“教学”观念可归纳为三类:国民培养、大学变革、提倡教育的普及与实用性等,这些都影响到了这一名词的变革。第四部分,民国时期“教学”观念是在原有的“教授”观念基础之上进行的变革。本文认为,“教学”观念的变革主要有与时俱进、平民化、个性培养、科学化等四个特点。第五部分,就民国时期“教学”观念自身而言,它产生于民国社会背景之下。当时的社会状况是民主思潮、国际竞争激烈、社会管理混乱,受这些社会背景影响,“教学”观念呈现出三个特点:平等、提高学生了解社会的能力以及培养社会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