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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一种新的法律现像——公益诉讼,它的出现引起了我国学术界和实践部门的厂泛关注。本文提出应当构建二元公益诉讼制度,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双重救济途径来保护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仅就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由国家规定的专门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司法活动。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制中没有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的立法规定,这种程序制度的缺失使许多公共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因此,构建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入手,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结合我国实际,论述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分析了其在我国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对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讼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其次分析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将民事公益诉讼在公益诉讼中进行理性定位,为后面具体阐述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作了铺垫。第二部分介绍了两大法系中几个具有代表性国家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旨在制度上找出值得我国了借鉴的经验。第三部分介绍目前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现状,并对我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论述在我国构建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部分是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设想,是本文的核心内容。首先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从本原则;其次明确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主体资格、受案范围和法院管辖;最后对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规则进行了相应的设计。总之,对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而言,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并且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