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标准的粗糙与不确定性长期备受诟病。2018年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总结各地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情形规定为“越权”“与上位法抵触”“缺少依据”“程序瑕疵”及其他违法情形,以特定情形排除规范性文件适用的方式反向提供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标准,但这种附带审查标准给法院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有必要对2018年后法院适用附带审查标准的情况展开实证分析,在此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标准的粗糙与不确定性长期备受诟病。2018年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总结各地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情形规定为“越权”“与上位法抵触”“缺少依据”“程序瑕疵”及其他违法情形,以特定情形排除规范性文件适用的方式反向提供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标准,但这种附带审查标准给法院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有必要对2018年后法院适用附带审查标准的情况展开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建议。基于“裁判文书网”的案例取样分析发现:法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程序已经具有实效。进入附带审查的门槛较高,只有少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会面临实质审查,其中大部分被认定为合法;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案件二审和再审率较高;法官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要件有较大选择空间,审查过程中多择取部分审查要件进行审查,其中程序标准被忽略最多。此外,法院审查强度不一。大部分法院止于合法性审查,少数法院深入到合理性审查。实证分析表明,附带审查标准适用中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规范层面源于司法审查标准不明确、审查要件之间存在语义重叠和程序审查标准混乱等;现实层面则源于国家权力体系中,司法权的实力与其监督行政权的定位不相匹配;同时,法院系统的行政科层化也进一步减弱了法官的审查能力和意愿。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上述实证研究的启示有二:一是建立较为宽松的附带审查启动标准,宜以文件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复合关联性作为“依据”的判断标准。二是宜细化附带审查标准本身:权限审查中,侧重明确化授权的审查,引入事项的负面清单以提升审查效率;程序审查中,保证最低限度审查标准,侧重审查公告、听证、书面评议及发布程序等;内容审查上,合法性审查应区分不同类型的规范性文件,并分别对其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除此之外,可在文件上位法不明确或限缩相对人权利的情形下,进行合理性审查的有益尝试。
其他文献
审计全覆盖是新时期我国对审计工作作出的新要求,对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审计法治的发展。自1982年我国审计制度确立以来,国家审计法律关系客体逐步从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深究其背后的动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变,三是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四是国家审计目标的革新。当前国家审计法律关系客体尚未实现审计全覆盖,其在各个具体领域
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平台从业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作为原点性问题,关系到平台从业者后续的劳动权益保护。我国平台从业者群体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目前的立法未对此有明确回应,实践中亦广泛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迫切需要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对平台用工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为下一步的劳动权益保护提供理论指引。平台用工虽有创新,但并未改变人格从属性作为劳动关系本质属性的特征,理论上仍应作为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理论,但是
民主立法原则是我国的立法基本原则,它要求立法者在创制和完善法律的过程中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智能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显著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智能立法成为法治领域改革的新方向。民主立法原则是立法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立法改革必须回应的重要问题,因此智能技术赋能立法工作势必会对民主立法原则的贯彻造成影响。智能技术按照特点可以分为互联网技术、大数
就业工作是党和人民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与关心的大事,也是每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热点。近年来,为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保”工作中,保居民就业工作更是占据首位。为支持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开展,落实好中央的政策要求,国家以各种补贴的形式拨付了大量的就业专项资金,而就业专项资金也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其工作要求,政府审计也应关注这些就业专项资金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发挥了预
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在查明案件事实上逐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庭审中难以进行有效质证。根据2021年《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注册会计师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应当依照鉴定意见相关规定审查与认定,作出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拒不出庭作证的,那么该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新刑诉法解释未明确此类专家报告证据的种类,为本文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的要求下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效率。但目前存在的有限的审计资源甚至重复审计问题使得该要求的实现成为不能。因此,解决审计资源的有限、浪费与审计工作量大的矛盾是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应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形成审计监督合力的指示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本文探讨的是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
知情权作为股东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的基本权利、股东行使表决权和诉讼权的前置权利,对于股东利益保护和集团公司的高效治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母公司股东在司法实践中开始尝试提出对子公司行使知情权的诉求;在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实践中,在制度设计、衔接、运行、更新等方面遭遇管理困境,因此,亟需加强总公司对集团下属公司的控制力。而我国对于知情权的法律规制局限于公司治理体制的单一框架内,难以突破集团公司的
我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存在规范层面可操作性不强、落实过程中实施效果不佳等现实问题。法律规范层面对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落实方式多为宣示性规定,大多政府文件即便明确了教育行政相对人的方式,也缺乏如何与处罚相结合的程序性规定,且存在较为零散、缺乏系统建设的重单体轻系统问题,导致教育本身的可操作性极低。当教育这一原则性要求缺乏具体的实现装置,而实践中仅仅依靠处罚的实施过程试图达到教
【目的】人工蜂群算法具有控制参数少、局部寻优能力强、收敛速度快的特点,但在解决路径寻优问题时,存在容易陷入局部最优的缺陷。为解决船舶管道系统中的管路路径规划问题,提出一种改进的人工蜂群算法。【方法】在传统人工蜂群算法的基础上,在跟随蜂的更新机制中引入遗传算子中的交叉操作,并对交叉算子的交叉概率采用自适应的策略,通过对种群进行的交叉操作寻找全局范围内的新解,并改进了侦查蜂寻找新路径的方式,由原来的对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这些技术之核心的算法对人类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算法在帮助人类高效决策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算法歧视。算法歧视在消费、就业、金融、养老医疗及司法审判等公共决策和非公共决策领域中有多种表现形式,并且算法歧视呈现出隐蔽性、复杂性、结构性和连锁性的特征,造成算法歧视的原因也是复杂多样。如果不能及时从法律层面规制算法歧视,那么将会导致社会歧视的固化和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