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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域面积广阔,虽然不同地区上市公司处在相同的宏观经济环境中,但是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程度、法制水平、政府治理等外部环境相差很大。一般来看,在法律制度和市场竞争等外部治理环境良好的地区,公司治理体系往往都比较完善,无论是代理问题还是信息披露失真问题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而在外部治理环境较差的地区,法治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力度较弱,往往会引发出一系列的公司治理问题。同时,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构成中除了本地区董事外,存在大量选聘异地任职经历董事的现象,那么具有异地任职经历的董事参与公司治理是否会对公司治理标准和治理水平产生地区性影响,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现有文献已经研究了董事背景和经历等因素对公司治理水平的影响,以及市场化水平不同、法制水平不同造成的地区差异对公司治理水平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往往市场化水平越高、法律制度越完善地区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越高,通常表现为信息披露质量相对较高、代理成本相对较低。关于董事的背景和经历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学者们发现具有会计、法律和高校背景董事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往往越高,通常董事年龄越大、接受教育程度越高,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也越加完善,尤其是董事如果具备海外经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往往更加明显。但是上市公司董事来自国内不同外部治理环境是否会在董事治理中发挥作用未被揭示,董事任职经历中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差异很有可能会对其现任职公司的治理水平产生影响。外部环境通常会对个人的理念和行为方式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法制更为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展也更为平衡,因此在高度竞争的人才市场中,具备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任职经历的董事往往自身就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再加上环境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形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市场观念,更加注重效率和尊重市场规则;同时由于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更加完善,董事会可以更好的履行其职责,董事也会更好的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参与治理的动机也更加强烈;此外法制越完善的地区,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越强,公司股东和管理者违法成本也越高,大股东“掏空”行为和信息披露失真问题也会得到相应的遏制。尽管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其行为方式会代表股东利益。但是,董事行为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从而其参与治理的行为会更加符合或适应所在环境的法律、监管要求。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具备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任职经历的董事所持有的市场观念、参与治理的动机、能力和行为方式等会对公司治理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基于上述逻辑,本文选取2010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初始样本,并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将其分为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与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得样本,理论分析并实证研究了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董事任职经历从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向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的传导效应。本文研究发现,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任职经历的董事参与公司治理会对公司治理标准和治理水平产生地区性影响,因而使不同地区之间公司治理水平存在传导效应;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上市公司选聘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任职经历董事能够降低企业一类和二类代理成本,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且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任职经历董事所占董事会比例越高、任职时间越长,上述效应越明显。本文的研究在理论上揭示了公司治理水平在地区间的传导效应,丰富了外部环境和董事特征等领域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在实践方面,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建设和董事选聘提供指导,并为监管机构从区域层面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人才流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