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夏的部落兵制,经过了唐、五代时期游牧民族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部落亦兵亦民的历史传统积淀,历继迁、德明、元昊时期封建国家制度建立逐步定型,以部落首领制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对部落首领授受官职、封地招抚等形式,使得党项部落联盟得到维护,部落首领成为军事长官和行政长官。乾顺晚期编纂的《贞观玉镜将》和仁孝天盛年间颁布的《天盛律令》等法律文献以及出土黑水城军籍文献都反映了当时部落兵制的发展状况。在西夏部落兵制稳固发展的同时,西夏建国后如何控制和管理部落兵是西夏统治的一个大问题,西夏统治者内部也长期存在大族,尤其是后族和皇族的斗争。组织结构中“抄”是最基层的军事单位,由正军、负赡、辅主组成。正军不仅有战斗的责任,也有组织军需的责任,负赡在正军缺失后可替补,保证抄的战斗力。“溜”是抄以上的军事组织,溜负责上下级之间的命令传达,以木牌传令。监军司驻防各地,由豪族大酋首领任监军,是西夏军队的国防主力军。西夏后期在各地增设了统军司和经略司,在京畿地区增设了殿前司,形成了监军司、统军司、经略司为主的军事系统。西夏的兵役制度男子十五至七十取丁,基本上是全民皆兵,涵盖了西夏社会的各个层面。战争运作主要通过点集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违令或迟到者将受到惩罚。部落兵中军事首领不仅要统领部族作为军事实体参加战斗,还占有大量土地和畜产,平时组织农业或牧业生产,形成了军政合一局面。西夏的部落兵制和同时期的辽、金相比,在征兵、编制和地方军事机构设置上都有明显的区别。西夏部落兵在战争中表现出了灵活机动的特点,在进攻战和防御战中都有表现,但同时由于部落兵的点集影响了农牧生产等经济活动。通过本文的研究,梳理阐明了西夏部落兵制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也对其发展演变过程有了清晰的认识,丰富了对11-14世纪中国古代北方名族军事制度史的了解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