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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要求从过去单纯的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质量。但是,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不仅说明生产者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忽略了质量问题,也说明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因此必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本文从政府的角度出发,通过实际调查与专家座谈等方式,构建了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对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绩效进行了评价,根据分析结果指出了影响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因素,最后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监管经验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由于农产品市场存在失灵现象,这就要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管,在明确了相关概念之后,分析了政府进行监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确立了政府监管绩效评价的基本过程。其次,介绍了吉林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现状,主要包括监管机构设置、执法队伍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证体系建设以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第三,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经济绩效、监管体系建设绩效、农产品安全监测情况绩效等三个方面建立了15个具体指标。利用模糊评价法对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结论是: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效果良好,其他具体指标的评价结果也基本在中等及以上,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投入力度、宣传力度以及信息发布等方面。第四,介绍了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国外主要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国内主要以商洛和章丘为例,通过对他们的先进监管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其监管优势以促进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第五,主要是依据之前的研究结论,提出了完善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增强宣传力度,树立安全监管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格局;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对政府监管绩效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