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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南沿海,包含由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四个地级市集合而成的4.2514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2011年末总人口1313.69万人。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62.33亿元人民币,占整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32.97%。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分列全区经济增长幅度前三名。自2008年国务院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开始,北部湾经济区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发展势头非常迅猛。经济制度与现实经济发展是否相适应,对于区域经济能否健康跨越式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金融制度的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经济发展的速率。本论文考察了北部湾经济区的金融制度史,首先梳理出北部湾地区从明代至现代的金融制度演变历史脉络,在此基础上审视了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过程中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的现状,并据此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北部湾经济区的金融制度,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文章共分五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说明了选题来源依据和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查阅前人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文献综述,对论文中使用的基本概念做了清晰的界定,尝试说明了本文的原创性与突破口。主体部分对从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直到近现代的北部湾地区金融制度史做了简要的历史梳理。狭义的金融制度是由整个国家制定的,所以并非每个历史阶段都有北部湾地区或广西自治区内独有的金融制度,许多金融制度都是从属于国家的。但作者认为还是应该将整体的、详细的、完整的经济区的金融制度史进行综合梳理,这样更符合历史逻辑,也会更方便后人的研究。总体上看,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把控能力较强,北部湾地区内有着与中原地区基本相同的货币制度和金融组织机构。民国时期军阀混战,中央政府不可能完全有效地管束每一个地区的制度安排。由于广西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偏居西南一隅的桂系军阀自成一体,这个时期广西辖制内有着许多自身独特的金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统一的金融制度。随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代,金融制度在逐渐走向市场化的改革中发生了历史性演变。市场化的金融制度正在逐渐建立之中,各地在中央制度体制的框架下,也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安排。本文基于历史演变分析,对北部湾经济区当下的金融制度和金融运行现状进行了诊断性分析。首先概括了北部湾经济区金融体系的总体情况,而后分别介绍了经济区内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北部湾经济区内的金融机构尽管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比其它沿海地区,诸如环渤海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等,不难发现北部湾经济区的金融体系还有很大改进的空间。作者总结、提炼了实际调研中所观察到的当前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制度改革发展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在文章的第四部分,作者提出了如何进一步改善北部湾经济区金融体系,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主要有六项建议:首先要巩固、壮大传统金融业,加大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并提出了关于如何创新机制以实现金融服务三农问题的基本构想。二要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鼓励发展新兴金融业。建立多元化的新型金融服务机构、创立产业投资基金等。三要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信用建设,规范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市场化的金融体系。要建设社会征信体系,打造“诚信北部湾”。四要推进国际合作,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范围。五要加大力度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六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打造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在论文的结束语中,作者归纳陈述了研究结论,并展望了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