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产业。尤其是旱灾的发生不仅给农民、农村、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也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因此,建立健全农业旱灾风险管理机制能够确保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稳定。自我保险和市场保险作为两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Ehrlich和Becker(1972)在对保险需求的经典研究中认为两者是相互替代的。但在农业旱灾风险管理中,农业旱灾保险和自我保险的关系是否同样存在替代关系,实施农业旱灾保险在多大程度上会挤出自我保险仍不明确。这将影响农业旱灾风险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本文将发展Ehrlich和Becker(1972)的研究,对农业旱灾风险管理中的自我保险与农业旱灾保险的关系进行研究,并从自我保险的角度对农业旱灾保险进行评价,最终促进整体农业旱灾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首先,明确农业旱灾风险管理中的自我保险和农业旱灾保险的概念,分析其作用和实施现状。其次,借鉴Ehrlich和Becket(1972)对保险需求的分析框架,通过预期效用和无差异曲线理论,分析农业旱灾保险与农业生产中自我保险是否相互替代,以及特殊性。最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对2010年的“四川省水稻旱灾保险支付意愿农户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旱灾附加保险的购买是否影响防旱措施中自我保险的投入,从而验证农业旱灾保险是否对自我保险具有挤出作用。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在农业旱灾风险管理中的自我保险和农业旱灾保险可以共存。在购买农业旱灾保险后,农户仍然会进行自我保险。即在现有的农业旱灾保险制度设计下,自我保险的风险控制和农业旱灾保险的灾后补偿是相互结合,可以共存的。(2)农业旱灾保险对自我保险存在有限挤出作用。购买农业旱灾保险会减少自我保险的投入,但对于自我保险的整体水平而言,减少的程度有限。农户仍然会保持正常的自我保险投入。(3)农业旱灾保险制度的设计可行,但保障水平却仍需提高。农业旱灾保险的普及率较高,灾害发生后能够补偿一定的生产成本,保障农业的再生产。但目前的保障水平还难以实现确保农民收入的增长,保障农业投资安全,稳定农业生产。(4)同时提高农业旱灾保险保障水平和减少自我保险成本能够使农业旱灾风险管理水平最大化。提高农业旱灾保险补贴将更多地挤出自我保险,但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等措施将减少自我保险的成本,提高自我保险的水平。这将平衡增加农业旱灾保险补贴对自我保险挤出作用。根据研究结论,可提出以下几点政策性启示:(1)完善农业旱灾保险,提高农业旱灾保险的保障水平。(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减少自我保险成本。(3)分散种植业风险,促进非农收入增加,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