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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裔美国作家纳博科夫的作品《洛丽塔》讲述了中年男子亨伯特对少女洛丽塔的爱恋。自出版之日起,小说便因其敏感的题材,高雅华美、文字迷宫式的语言而名声大噪且饱受道德争议,成为二十世纪文学经典之一。学术界对于《洛丽塔》的道德谜题众说纷纭,但基本思想可以归结为四大类:“道德”,“不道德”,“非道德”以及“道德混沌”。这四种观点在其各自产生之时代皆具有合理性与进步性。但是在后现代视角下,当思维深度及人类的自我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传统的“道德”“不道德”和“非道德”观点就显得笼统概括、浅尝辄止;而“道德混沌”观点则缺乏普世价值和人文关怀。波兰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继承了伊曼纽尔·列维纳斯的伦理学理论和存在主义理论,并将其发展成为后现代伦理学理论。在该理论体系中,鲍曼区分了两个关键概念:伦理规范和道德。这种伦理概念的进一步细化使得对亨伯特行为的进一步解读成为可能。本文的论点是,在鲍曼的后现代伦理视角下,虽然亨伯特的行为违反了伦理规范,也体现出他的道德阴暗面,但是他的心中存有对洛丽塔的道德责任感。对这份道德责任的坚守使得亨伯特最终找回了与洛丽塔之间纯洁的道德双方关系,也揭示了他的道德复杂性中积极明亮的成分。本文第一章介绍了鲍曼后现代伦理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伦理规范和道德,进而论证亨伯特虽违反前者,但是内心中存在对洛丽塔的道德责任感。第二章指出亨伯特道德缺失的表征,可替代性和互惠性,及其原因:纵欲激化道德矛盾。第三章对比第三方的情感障碍和亨伯特的情感执著,并指出亨伯特对内心情感道德的坚守使他在与洛丽塔最后一次见面时填补了自己的道德缺失,并找回了与洛丽塔之间纯洁的道德双方关系,也呈现了他的道德复杂性中积极明亮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