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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称,6月22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有委员认为,个税改革要研究如何与《税收征管法》配套,对企业主及高管、演艺明星、律师、会计师等高收入者,应加强个税征管。对于45%的最高个税税率,有委员建议适当地考虑降低一点,以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也有委员认为,应当在年收入50万元以上再划分几个档次,比如100万元、500萬元、1 000万元三个档次,分别征收35%、50%、75%的税。
据悉,草案将个税纳税人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 000元/月(6万元/年),并在现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等专项扣除项目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新减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等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将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在降低普通纳税人个税负担的同时,针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政策调整,笔者认为应当以规范征管、加设税种为主,而非进一步提高最高边际税率。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的最高个税税率差异较大,有不到10%的,也有超过60%的,总体上发展中国家低一些,而发达国家较高。G20国家中,日本为55.95%,俄罗斯为13%,沙特为0%;其他多在27.5%~47%之间,如德国为47%,中国、澳大利亚、法国、英国、南非为45%,韩国40%,欧盟38.6%,美国37%,印度35.54%,巴西27.5%,平均36.8%。整体比较,中国现行45%的个税边际税率并不算低。从降低纳税痛苦指数、提高居民劳动创作积极性角度说,我国将这一税率将至40%也是有其必要、值得考虑的。
当然,对于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也有亟需加强之处,一是打击逃避税。6月初以来,影视行业“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6月27日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规范影视行业纳税行为。其实,高收入者逃税现象在国内外各行业普遍存在,远不止于我国影视圈。比如,有的富人设立空壳公司,将个人收入转为公司营业收入,由此享受到较多的“税率优惠”;也有企业主、高管以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消费,无形中可以降低大笔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这些行为,税法及执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
二是增设个税新税种。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已很发达,商业氛围非常浓厚,很多高收入者都积极将收入投入买房置地、炒股理财、艺术品收藏等活动中去,投资收益往往不菲。然而,我国至今未设立遗产税等税种,对于股票买卖等诸多渠道的盈利也免征个税……虽然部分税种的开征可能会引发争议,但税收讲究实用性,毕竟没有哪个税种招人喜欢。在我国居民非劳动所得越来越多的背景下,个税征收向资本(利得)拓展也合情合理。倘若税种不够丰富、健全,光靠提高工薪所得的边际税率来调节财富分配,是很不现实的。
据悉,草案将个税纳税人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 000元/月(6万元/年),并在现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等专项扣除项目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新减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等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将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在降低普通纳税人个税负担的同时,针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政策调整,笔者认为应当以规范征管、加设税种为主,而非进一步提高最高边际税率。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的最高个税税率差异较大,有不到10%的,也有超过60%的,总体上发展中国家低一些,而发达国家较高。G20国家中,日本为55.95%,俄罗斯为13%,沙特为0%;其他多在27.5%~47%之间,如德国为47%,中国、澳大利亚、法国、英国、南非为45%,韩国40%,欧盟38.6%,美国37%,印度35.54%,巴西27.5%,平均36.8%。整体比较,中国现行45%的个税边际税率并不算低。从降低纳税痛苦指数、提高居民劳动创作积极性角度说,我国将这一税率将至40%也是有其必要、值得考虑的。
当然,对于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也有亟需加强之处,一是打击逃避税。6月初以来,影视行业“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6月27日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规范影视行业纳税行为。其实,高收入者逃税现象在国内外各行业普遍存在,远不止于我国影视圈。比如,有的富人设立空壳公司,将个人收入转为公司营业收入,由此享受到较多的“税率优惠”;也有企业主、高管以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消费,无形中可以降低大笔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这些行为,税法及执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
二是增设个税新税种。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已很发达,商业氛围非常浓厚,很多高收入者都积极将收入投入买房置地、炒股理财、艺术品收藏等活动中去,投资收益往往不菲。然而,我国至今未设立遗产税等税种,对于股票买卖等诸多渠道的盈利也免征个税……虽然部分税种的开征可能会引发争议,但税收讲究实用性,毕竟没有哪个税种招人喜欢。在我国居民非劳动所得越来越多的背景下,个税征收向资本(利得)拓展也合情合理。倘若税种不够丰富、健全,光靠提高工薪所得的边际税率来调节财富分配,是很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