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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株洲市委市政府设立招投标管理局,授权其管理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各专业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同时,将原市有形建筑市场扩大为招投标交易市场。这种统一管理招投标市场的制度性改革与创新,在近两年来的探索中,已日益显示出其可行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