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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学效率不高是长期困扰作文教学改革的老问题,虽然新课改后作文教学改革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全面提高作文教学效率,建立科学的作文教学体系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作文评价标准出现了问题。因为评价标准是否合理,不仅影响教师对学生作文水平的评判,也直接影响学生的作文方向,最终会影响学生的作文兴趣和作文能力。
我以为目前的作文评价标准有以下问题:
一、作文评价无序,缺乏真正的标准
教师由于各自的观点、认识乃至性格的差异,在判分上宽严不一。有的“吝啬”得很,把80分作为上限,稍不如意就给不及格;有的又“大方”得很,高分频现。平时这样做,弊端还不大能暴露出来,一旦到了统一命题、统一命卷,那问题可就“触目惊心”了。笔者的很多学生就出现过这种情况,有的作文水平平平,高考时却得分很高,有的作文一向突出,高考却“兵败滑铁卢”。这样的结果对学生产生了很大的误导作用,使他们无所适从。历年高考阅卷很多省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作文开始被判的分和最后经复查组鉴定得分前后有天渊之别,除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因素,恐怕也与阅卷教师平时评分的任意而为有关。笔者在多次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阅卷时发现,有些教师主动要求评阅作文,其中的原因并不是“勇挑重担”,而是因为评阅作文有很大的弹性,或者说是认为评阅作文很轻松,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一些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外,也与作文的评价标准无序有关。
二、作文评价缺乏变通的余地,过于死板
“死板”就是指一些教师俨然“判官”,好就是好,差就是差,没有通融的余地,更没有意识到评分不仅是一门科学,也可以是一门艺术。如何使作文评价成为一门艺术下文将详细论述。
三、作文评价重形式轻内容,甚至错把形式当内容
教师的评价着重从谋篇布局、段落修辞,甚至标点符号入手。这种以文体为中心的评价形式,限制了学生作文的思维,束缚了学生的想象力,甚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还有些教师对学生作文的评价高低完全只看形式是否新颖,结果促使学生在写作技巧上下功夫,而作为文章的灵魂如道德判断、情感意志、社会批判意识等重要因素则被完全忽略了,这种纯技术的评分导向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使学生的作文华而不实,缺乏自己心灵的东西。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确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的确有很大的难度,一方面,对一篇作文的评价教师是不可能得出完全一致的结论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它带有教师很强的主观色彩,高考作文经常出现同一篇作文前后得分悬殊的现象也说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作文的评价又不可能像理科那么精确,易于把握,它必然有一定的模糊性。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说,这种评价标准的建立是不易为但也不是不可为的,下面我从三方面谈谈这一问题。
(一)作文评价首先要有序,要做到有序就必须细化评分标准
学生的写作水平在一篇作文中表现在多个方面,如谋篇布局的能力、选材组材的能力、驾驭语言的能力、深化主题的能力等等。但是学生作文不是文学创作,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令人满意,我们有些教师在评价学生作文时却不顾这些客观事实,只要有一方面不合要求就压低学生的分数。学生的写作能力是由诸多能力共同构成的,对学生能力的考查,我们既要坚持整体、综合考查的原则,也必须权衡个别能力在学生整体能力中所占的比重度。完全不考虑个别能力失误的性质,只要有一种能力失误,就给学生的能力以整体上的否定,这是一种反科学的做法。我们必须细化认识学生作文的各种能力,弄清楚各个能力的属性以及各能力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科学的、宽容的、不“株连九族”的扣分原则,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前面所说的一些学生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在学生作文的诸能力中,最能反映学生作文实力的,应当是三个:谋篇布局的能力、驾驭语言的能力和深化主题的能力,这三点和其他能力比较起来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应是学生作文能力的基本要素。因此,在写作能力的评价上,教师应更注重这三个能力的发挥情况。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我的经验是学生只要一方面的能力比较突出就给高分,这对于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明确学生的写作方向有积极的意义。
(二)作文评价要有变通的余地
作文的评价是一种过程性的评价,而不是总结性评价。因此,作文评价的目的,并不是评判学生作文的好坏,而是激励学生,培养他们的写作兴趣。所以教师不要吝啬作文的分数,可利用评价来激发学生的作文动机。前面说过,作文评分不仅是一门科学,也可以成为一门艺术,基于此,笔者所说的“变通”就是指教师要善于通过评价机制使学生形成向上的作文心理、耐挫的写作意志。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都要充满情感,这种情感也要适当渗透到作文评价中;教师在评价中对学生积极的“情感”倾注或许就能激发学生对写作从未有过的情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的评价既能较为公正、准确的评估、反映出习作的“含金量”,更能激发学生作文的激情。
当然,这不是说要无原则的去“捧”学生,更不能“捧杀”独具禀赋的学生。对那些一贯作文较好而偶有失手的学生,如果发现是心浮气躁所致,教师无妨打一个低于应得分的分数,然后通过面批等途径促其自省,这样可以帮他们找到“失去的自我”,使他们更臻成熟,这其实就是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作文评价中的具体运用。
(三)作文要贴近生活,言之有物,言之有情
叶圣陶先生说过:“作文教学偏于形式,自然把作文看成一种特殊的事,跟实际生活不怎么切合,于是学生自然要叹无内容之苦。”而我们在对学生的作文评分时也往往如此,一方面由于过分注重形式的评价,忽视了内容,从而产生大量的模式化作文;另一方面也使学生作文远离生活,“贫血”现象越加严重。
“写作”是思想的外化,学生作文是学生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语言文字、反映客观现实、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智力技能。它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观察、想象和思维的能力,还要有一定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作文离不开生活,作文的源泉来自平凡生活的点点滴滴,作文的过程是学生体验和感受生活的过程,是对生活的创造和审美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教师在评价作文时应尽量避免形式主义的倾向,而要通过自己的评价引导学生观察生活、思考生活、感受生活、提炼生活。我以为,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评价应着重以下方面:1.感情是否真挚。学生作文不是“代圣人立言”,而是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如果自己没有真实的生活体验,那么写出的东西必然感情虚假,因此,作文评价时把“感情真挚”放在首位,可以促使学生去关注生活。2.写文章能否找到感觉。作文教学的关键是要让学生找到感觉,有了感觉才能找到文思,才能合理构架,才能选准章法,才能驾驭语言。作文教学高于一般的语文基础知识的传授,它不是简单的知识迁移,它的终极目的是要教会学生综合运用已经掌握的语文基础知识和技能进行直接的创作活动。因此,教师的评价必须在学生寻找感觉方面起一个导向作用。
我以为目前的作文评价标准有以下问题:
一、作文评价无序,缺乏真正的标准
教师由于各自的观点、认识乃至性格的差异,在判分上宽严不一。有的“吝啬”得很,把80分作为上限,稍不如意就给不及格;有的又“大方”得很,高分频现。平时这样做,弊端还不大能暴露出来,一旦到了统一命题、统一命卷,那问题可就“触目惊心”了。笔者的很多学生就出现过这种情况,有的作文水平平平,高考时却得分很高,有的作文一向突出,高考却“兵败滑铁卢”。这样的结果对学生产生了很大的误导作用,使他们无所适从。历年高考阅卷很多省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作文开始被判的分和最后经复查组鉴定得分前后有天渊之别,除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因素,恐怕也与阅卷教师平时评分的任意而为有关。笔者在多次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阅卷时发现,有些教师主动要求评阅作文,其中的原因并不是“勇挑重担”,而是因为评阅作文有很大的弹性,或者说是认为评阅作文很轻松,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一些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外,也与作文的评价标准无序有关。
二、作文评价缺乏变通的余地,过于死板
“死板”就是指一些教师俨然“判官”,好就是好,差就是差,没有通融的余地,更没有意识到评分不仅是一门科学,也可以是一门艺术。如何使作文评价成为一门艺术下文将详细论述。
三、作文评价重形式轻内容,甚至错把形式当内容
教师的评价着重从谋篇布局、段落修辞,甚至标点符号入手。这种以文体为中心的评价形式,限制了学生作文的思维,束缚了学生的想象力,甚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还有些教师对学生作文的评价高低完全只看形式是否新颖,结果促使学生在写作技巧上下功夫,而作为文章的灵魂如道德判断、情感意志、社会批判意识等重要因素则被完全忽略了,这种纯技术的评分导向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使学生的作文华而不实,缺乏自己心灵的东西。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确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的确有很大的难度,一方面,对一篇作文的评价教师是不可能得出完全一致的结论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它带有教师很强的主观色彩,高考作文经常出现同一篇作文前后得分悬殊的现象也说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作文的评价又不可能像理科那么精确,易于把握,它必然有一定的模糊性。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说,这种评价标准的建立是不易为但也不是不可为的,下面我从三方面谈谈这一问题。
(一)作文评价首先要有序,要做到有序就必须细化评分标准
学生的写作水平在一篇作文中表现在多个方面,如谋篇布局的能力、选材组材的能力、驾驭语言的能力、深化主题的能力等等。但是学生作文不是文学创作,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令人满意,我们有些教师在评价学生作文时却不顾这些客观事实,只要有一方面不合要求就压低学生的分数。学生的写作能力是由诸多能力共同构成的,对学生能力的考查,我们既要坚持整体、综合考查的原则,也必须权衡个别能力在学生整体能力中所占的比重度。完全不考虑个别能力失误的性质,只要有一种能力失误,就给学生的能力以整体上的否定,这是一种反科学的做法。我们必须细化认识学生作文的各种能力,弄清楚各个能力的属性以及各能力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科学的、宽容的、不“株连九族”的扣分原则,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前面所说的一些学生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在学生作文的诸能力中,最能反映学生作文实力的,应当是三个:谋篇布局的能力、驾驭语言的能力和深化主题的能力,这三点和其他能力比较起来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应是学生作文能力的基本要素。因此,在写作能力的评价上,教师应更注重这三个能力的发挥情况。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我的经验是学生只要一方面的能力比较突出就给高分,这对于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明确学生的写作方向有积极的意义。
(二)作文评价要有变通的余地
作文的评价是一种过程性的评价,而不是总结性评价。因此,作文评价的目的,并不是评判学生作文的好坏,而是激励学生,培养他们的写作兴趣。所以教师不要吝啬作文的分数,可利用评价来激发学生的作文动机。前面说过,作文评分不仅是一门科学,也可以成为一门艺术,基于此,笔者所说的“变通”就是指教师要善于通过评价机制使学生形成向上的作文心理、耐挫的写作意志。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都要充满情感,这种情感也要适当渗透到作文评价中;教师在评价中对学生积极的“情感”倾注或许就能激发学生对写作从未有过的情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的评价既能较为公正、准确的评估、反映出习作的“含金量”,更能激发学生作文的激情。
当然,这不是说要无原则的去“捧”学生,更不能“捧杀”独具禀赋的学生。对那些一贯作文较好而偶有失手的学生,如果发现是心浮气躁所致,教师无妨打一个低于应得分的分数,然后通过面批等途径促其自省,这样可以帮他们找到“失去的自我”,使他们更臻成熟,这其实就是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作文评价中的具体运用。
(三)作文要贴近生活,言之有物,言之有情
叶圣陶先生说过:“作文教学偏于形式,自然把作文看成一种特殊的事,跟实际生活不怎么切合,于是学生自然要叹无内容之苦。”而我们在对学生的作文评分时也往往如此,一方面由于过分注重形式的评价,忽视了内容,从而产生大量的模式化作文;另一方面也使学生作文远离生活,“贫血”现象越加严重。
“写作”是思想的外化,学生作文是学生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语言文字、反映客观现实、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智力技能。它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观察、想象和思维的能力,还要有一定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作文离不开生活,作文的源泉来自平凡生活的点点滴滴,作文的过程是学生体验和感受生活的过程,是对生活的创造和审美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教师在评价作文时应尽量避免形式主义的倾向,而要通过自己的评价引导学生观察生活、思考生活、感受生活、提炼生活。我以为,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评价应着重以下方面:1.感情是否真挚。学生作文不是“代圣人立言”,而是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如果自己没有真实的生活体验,那么写出的东西必然感情虚假,因此,作文评价时把“感情真挚”放在首位,可以促使学生去关注生活。2.写文章能否找到感觉。作文教学的关键是要让学生找到感觉,有了感觉才能找到文思,才能合理构架,才能选准章法,才能驾驭语言。作文教学高于一般的语文基础知识的传授,它不是简单的知识迁移,它的终极目的是要教会学生综合运用已经掌握的语文基础知识和技能进行直接的创作活动。因此,教师的评价必须在学生寻找感觉方面起一个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