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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全社会大力提倡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和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背景下,校外教育在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创新能力培养、实践能力提升、良好习惯形成、健全人格塑造等领域的功能逐渐受到认可,校外教育的地位和意义普遍受到重视。
论及校外教育的功能,即主要应该基于两个方面的思考,其一是校外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的普遍性功能,即校外教育本质上作为一项教育活动的本体性功能;其二是校外教育作为一种“校外”活动的独特性功能,即校外教育在场域、形式、性质等维度上的个性化特征所蕴含的独特功能。
一、校外教育作为“教育”的普遍性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主要是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反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的发展水平,而教育的发展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教育具有社会功能,这是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任何一种阶级与社会统治者注重发展教育的根本原因。教育的社会功能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各领域进行解读和体现。
教育的个体功能,主要体现在教育是促进和实现个体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人类个体的发展,既表现为一个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而身心发展方面自然生长、发育、成熟的过程,又是个体逐步承担社会角色,不断增强自我意识,丰富人生世界的过程。
二、校外教育立足“校外”的特殊性功能
1.提升道德功能 德育是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然而就中小学当前的德育教育现状看,德育的低效性问题较为突出。究其原因,德育重说教、轻体验的弊端是最为直接的因素。推进学生的道德体验是校外教育的重要功能,在校外教育体系中,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了更为完善的网络,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能够将最为鲜活的道德教育素材呈献给未成年人,使之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道德教育的本质和内涵,并将道德教育的价值理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总之,校外教育蕴含了丰富的道德教育元素,能够与校内德育教育形成德育教育合力,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2.完善认知功能 完善认知是教育的基本功能,但是,校外教育所意蕴的完善认知与校内教育有显著差异。校外教育以社会为课堂,与未成年人的生活世界联系紧密,是一种社会认知。社会认知是一种以获取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它超越了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是一种注重操作、体验和探究的学习。随着未成年人思维意识的发展和生活空间的不断扩大,未成年人认知社会、参与社会的需求日益迫切,他们不再满足对书本知识的死记硬背,渴望在生活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
3.发展个性功能 校外教育是一种非强制的教育,兴趣是未成年人参与校外教育活动的最直接动因,这也就意味着,校外教育通常是不以升学和应试为目的的,其所指向的是青少年个性、爱好的发展。校外教育没有传授完整的学科体系的任务,不受教材、场地的限制,有较大的灵活性、适时性和丰富性,因此在提高未成年人全面素质、发展未成年人个性特长方面具备了更多的教育优势,比如校外教育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品质的培养;校外教育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独特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品质的发展;校外教育选择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为广大少年儿童兴趣发展、充实闲暇生活提供了平等的机会;校外教育具有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可根据少年儿童的需要因地设课、因时设课、因人设课,有利于培养一专多能型的人才;校外教育在方式方法的选择上也更为灵活,更有利于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养 。
4.促进融合功能 未成年人的社会性发展与个性发展并重,校外教育在提升未成年人社会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社会融合方面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校外教育活动的参与,有助于提高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技能,培养未成年人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与他人交往和协调的能力、调控和改变社会关系的能力以及有效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能力等。特别是校外教育中的一些专门的社会化实践活动,能够更为直接地使得未成年人掌握必要的社会实践能力,使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社会认知能力和交往能力,培养其负责任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
三、对校外教育功能的反思
基于上述对校外教育功能的描述可以明显地发现,就教育的功能来看,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是并重的,然而论及校外教育,学界往往将其功能更多地聚焦于个体功能之上,这是因为:其一,从校外教育的参与动因看,兴趣是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的主要参与动因,未成年人在校外教育体系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灵活地选择所要参与的活动,这种活动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个人成长的需要,这也就意味着,未成年人参与校外教育,最为直接的目标是实现个人的成长,这种成长包含了素质的全面提升,也包含了某一领域特长的培育和塑造;其二,从校外教育的性质看,校外教育不是一种强制性教育,这是其与义务教育的最显著差异,这种非强制性意味着其所呈现的教育内容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博弈中将更为明显地指向于特殊性。换句话说,系统化的校内教育,满足的是较低层次的教育需求,传递的是社会最为普遍的价值、观念和素养;而校外教育则是满足较高层次的教育需求,传递的是个体性的价值与追求,这种价值与追求更多的是与青少年的自我发展相联系,相比较而言,其在社会功能的体现上就必然式微。
由此,我们认为,个性化需要与高层次需要是解读校外教育功能的两个关键词,这也就意味着校外教育并非一种“刚化”需要,也并非一种基础性的需要,这样的认识对解读校外教育的公益性具有直接的基础性意义。
论及校外教育的功能,即主要应该基于两个方面的思考,其一是校外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的普遍性功能,即校外教育本质上作为一项教育活动的本体性功能;其二是校外教育作为一种“校外”活动的独特性功能,即校外教育在场域、形式、性质等维度上的个性化特征所蕴含的独特功能。
一、校外教育作为“教育”的普遍性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主要是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反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的发展水平,而教育的发展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教育具有社会功能,这是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任何一种阶级与社会统治者注重发展教育的根本原因。教育的社会功能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各领域进行解读和体现。
教育的个体功能,主要体现在教育是促进和实现个体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人类个体的发展,既表现为一个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而身心发展方面自然生长、发育、成熟的过程,又是个体逐步承担社会角色,不断增强自我意识,丰富人生世界的过程。
二、校外教育立足“校外”的特殊性功能
1.提升道德功能 德育是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然而就中小学当前的德育教育现状看,德育的低效性问题较为突出。究其原因,德育重说教、轻体验的弊端是最为直接的因素。推进学生的道德体验是校外教育的重要功能,在校外教育体系中,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了更为完善的网络,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能够将最为鲜活的道德教育素材呈献给未成年人,使之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道德教育的本质和内涵,并将道德教育的价值理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总之,校外教育蕴含了丰富的道德教育元素,能够与校内德育教育形成德育教育合力,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2.完善认知功能 完善认知是教育的基本功能,但是,校外教育所意蕴的完善认知与校内教育有显著差异。校外教育以社会为课堂,与未成年人的生活世界联系紧密,是一种社会认知。社会认知是一种以获取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它超越了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是一种注重操作、体验和探究的学习。随着未成年人思维意识的发展和生活空间的不断扩大,未成年人认知社会、参与社会的需求日益迫切,他们不再满足对书本知识的死记硬背,渴望在生活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
3.发展个性功能 校外教育是一种非强制的教育,兴趣是未成年人参与校外教育活动的最直接动因,这也就意味着,校外教育通常是不以升学和应试为目的的,其所指向的是青少年个性、爱好的发展。校外教育没有传授完整的学科体系的任务,不受教材、场地的限制,有较大的灵活性、适时性和丰富性,因此在提高未成年人全面素质、发展未成年人个性特长方面具备了更多的教育优势,比如校外教育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品质的培养;校外教育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独特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品质的发展;校外教育选择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为广大少年儿童兴趣发展、充实闲暇生活提供了平等的机会;校外教育具有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可根据少年儿童的需要因地设课、因时设课、因人设课,有利于培养一专多能型的人才;校外教育在方式方法的选择上也更为灵活,更有利于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养 。
4.促进融合功能 未成年人的社会性发展与个性发展并重,校外教育在提升未成年人社会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社会融合方面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校外教育活动的参与,有助于提高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技能,培养未成年人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与他人交往和协调的能力、调控和改变社会关系的能力以及有效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能力等。特别是校外教育中的一些专门的社会化实践活动,能够更为直接地使得未成年人掌握必要的社会实践能力,使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社会认知能力和交往能力,培养其负责任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
三、对校外教育功能的反思
基于上述对校外教育功能的描述可以明显地发现,就教育的功能来看,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是并重的,然而论及校外教育,学界往往将其功能更多地聚焦于个体功能之上,这是因为:其一,从校外教育的参与动因看,兴趣是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的主要参与动因,未成年人在校外教育体系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灵活地选择所要参与的活动,这种活动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个人成长的需要,这也就意味着,未成年人参与校外教育,最为直接的目标是实现个人的成长,这种成长包含了素质的全面提升,也包含了某一领域特长的培育和塑造;其二,从校外教育的性质看,校外教育不是一种强制性教育,这是其与义务教育的最显著差异,这种非强制性意味着其所呈现的教育内容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博弈中将更为明显地指向于特殊性。换句话说,系统化的校内教育,满足的是较低层次的教育需求,传递的是社会最为普遍的价值、观念和素养;而校外教育则是满足较高层次的教育需求,传递的是个体性的价值与追求,这种价值与追求更多的是与青少年的自我发展相联系,相比较而言,其在社会功能的体现上就必然式微。
由此,我们认为,个性化需要与高层次需要是解读校外教育功能的两个关键词,这也就意味着校外教育并非一种“刚化”需要,也并非一种基础性的需要,这样的认识对解读校外教育的公益性具有直接的基础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