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从汉代何休提出“弗者,不之深也”以来,关于先秦汉语否定副词“不”与“弗”的用法差别一直是汉语史研究的热点。文章以《国语》否定副词“不”“弗”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用法比较研究,以期对帮助澄清“不”“弗”的分歧问题有所裨益。
关键词:《国语》;先秦否定副词;语法功能;语义功能;语用功能
中图分类号:H141
文章编号:2095-624X(2019)01-0023-02
一、语法功能的比较
1.数量上的差异
《国语》中共出现“不”1876次。其中,1次用作助词,不属于否定副词,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另有3次出自《诗经》,1次出自《尚书》,为《国语》引用的《诗经》《尚书》原文,不属于《国语》本身用词,应排除。另有2例用为否定动词,相当于“无”,也应排除。除去以上7例,其余的1869个“不”,全部用为否定副词,是《国语》所用次数最多的否定副词。《国语》共出现“弗”94次。其中有3例“弗”用于人名“弗忌”,不是否定副词,应排除。另有3例“弗”出自“弗躬弗亲,庶民弗信。”为《国语》引用的《诗经》中的原话,不属于《国语》本身用词,也应排除。除去以上6例,《国语》中否定副词“弗”共出现88次。“不”和“弗”数量上的差异,是二者功能差异的一个反映。李佐丰先生在《古代汉语语法学》中说:“同样表示否定,‘弗’出现的次数比‘不’要少得多,只相当于‘不’出现次数的5.6%。”撇开先秦其他典籍,单就《国语》来说,“弗”“不”出现频次悬殊20余倍。可见,“不”的语法功能要比“弗”丰富得多。
2.与各种词类结合能力的差异
“不”“弗”作为否定副词,都可以与动词组合,用来否定动作行为,这是相通的一面。但“弗”只能与有限的动词组合,并且很少用来修饰形容词和名词。“不”与动词的组合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所有的动词都能用“不”来修饰。另外,“不”还经常同名词、形容词、代词、介词结构、兼语结构结合,修饰范围比“弗”广得多。如:
(1)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齐语)
(2)诸侯从是而不睦。(周语上)
(3)民不我导,谁长。(鲁语上)
(4)大臣享其禄,弗谏而阿之,亦必及焉。(周语上)
“不”可与名词、动词或形容词组合,用作名词性结构。“弗”没有此用法。
(5)故上下能相固,以待不虞,古之圣王唯此之慎。(周语下)
“不”“弗”都可以与副词、助动词等组合成固定词组来对其后的动词进行修饰,以表达更确切的含义,如“弗敢”“弗能”“弗堪”“不敢”“不能”等。但“不”还可与更多其他的副词、助动词组合成固定词组,如“不必”“不欲”“不足(以)”“不得”“不肯”“不亦”“不惟”,而“弗”不见此类搭配。
“不”“弗”都可以与副词、助动词、代词组合成词组,用双重否定或反问句的方式来表示肯定。但“不”的组合范围要宽泛得多,并且这些词组作为习惯用语直到今天还在使用,而由“弗”组合成的词组至今已消失殆尽。如:
(6)是故小人莫不怀爱。(周语中)
(7)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周语上)
“不”也可与一些副词、助动词、代词等组合成许多词组,用双重否定或反问的方式表示肯定。如:不敢不、不可(以)不,等等。“不”还可与副词、语气词一起构成固定表达格式,或称之为习惯用语,用来表示委婉的反问,主要有“无乃不可乎”和“不亦……乎”。“无乃不可乎”全书共出现14例,“不亦……乎”全书共出现29例。“不亦”与“乎”之间可以插入形容词、名词、助动词。如:
(8)今虢公动匮百姓以逞其违,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亦难乎!(周语上)
3.动词谓语句句式的差异
“弗”的动词谓语句句式比较单调,除了占绝对优势的句式“弗+及物动词”及很少见的“弗+及物动词+宾语”之外,其他句式较少且例证不多。与之相比,“不”的动词谓语句句式可谓丰富多样,除了与“弗”字动词谓语句句式的重合之外,其余的句式多达数十种。这势必会对二者日后的应用产生影响,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弗”的用法日益走向单调的同时,“不”的用法却越来越丰富,这令“弗”在与“不”的竞争中越来越占下风,并导致其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4.二者修饰的及物动词能否带宾语的差异
对于“不”“弗”修饰的及物动词能否带宾语的问题,历来争论很多。大多数语法著作和语法学家都认为“弗”不带宾语,王力、丁声树先生都持此观点。而黄景欣先生却认为“在带有否定词‘不’‘弗’的否定句中及物动词不带宾语乃是古汉语的一般现象”[1]。何乐士先生提出“自甲骨文以来,‘弗·及物动词·宾语’句所带宾语就以名词宾语为主”。这些说法表面上看起来互相对立,实际上将它们放在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各个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甲骨文时期和稍后出现的《尚书》,“弗”与“不”带宾语都是正常现象,约有40%的比例。但从《尚书》以后,“弗”的带宾语功能开始萎缩,渐渐被“不”取而代之。到《国语》及同时期的《左传》,“弗”句带宾語的例句已不多见,《国语》中只有3例,而“不”句却有50%多都出现了宾语。
(9)虢射曰:“弗予赂地而予之籴,无损于怨而厚于寇,不若勿予。”(晋语三)
5.二者动词谓语句中代词宾语前置的差异
先秦典籍“弗”字动词谓语句中,代词宾语很少前置(《墨子》中有个别用例),这是先秦时期“弗”字用法的普遍现象。而“不”字的代词宾语可以前置,也可以不前置,《国语》中均以代词宾语不前置为常。
6.二者出现的语境差异
“弗”句全部的“弗+动”结构都出现在复句或语段的后续句中;“不”句大约有52%的“不+动”结构用作复句的首发句或并列分句,48%的“不+动”结构用作复句或语段的后续句。如: (10)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周语上)
少数“弗”句,虽用作复句的首分句,表示假设或条件,但在整个大的复句或语段中仍为后续句。如:
(11)冀芮曰:“郑之使薄而报厚,其言我于秦也,必使诱我。弗杀,必作难。”(晋语三)
(12)若子不我信,盍求若敖氏与子干、子晳之族而近之?(楚语下)
二、语义功能的比较
从汉代的何休提出“弗者,不之深也”以来,对“弗”与“不”之间语义关系的探讨一直没有间断过。《马氏文通》提出:“‘弗’与‘不’字无异,惟较‘不’字更遽耳”[2]。王力先生认为“弗”兼摄了代词宾语的职能。丁声树先生提出“弗=不+之”经典理论。对于“弗=不+之”,后人对此多有非议。黄景欣先生在“秦汉以前古汉语中的否定词‘弗’‘不’研究”,列举了大量实例来批驳“弗=不+之”的结论。何乐士先生、董琨先生都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否定。虽然,对二者语义关系的探讨还可能会继续下去,但目前,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弗”只能理解为“不”,不能解释为“不之”。二者在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否定时,是相通的。但“不”较“弗”有更为丰富的含义,除表示一般的否定之外,还可以表示禁止,相当于“勿”,还可以表示对“已然”的否定,相当于“未”。
(13)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周语上)
三、 语用功能的比较
1.对标识主语身份功能的差异
“弗”字具有標识主语身份的功能,它在使用时对主语具有选择性,其主语多为在上者或受社会尊重者。如:
(14)富辰曰:“昔吾骤谏王,王弗从,以及此难……”(周语中)
“不”字则不具有标识主语身份的功能,与“弗”句的主语多为人物主语不同,“不”句的主语是“多元”的。《国语》中“不”句有主语句约为567例,其中主语在上者、受社会尊重者158例,约占28%;主语为在下者或一般人约占43%;其他各种有形体之物、抽象名词等约占29%。即主语为在上者不到1/3,其他对象占2/3以上。有人认为“不”也具有标识主语身份的功能,其主语多为在下者,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国语》中在下者或一般人占43%的比例,《左传》中也只有44%的比例,这个比例是不足以立论的。
2.表强调功能的异同
“弗”与“不”都可以通过上下文、修饰语等特征来表示对当事者主观意愿的强调,在这一点上二者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还可通过自身句式丰富的优势,用各种句式来表示强调,如“盟誓句”“倒装句”等。“弗”没有这种用法。如:
(15)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晋语四)
参考文献:
[1]黄景欣.黄景欣语言研究论文集[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2]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397-401.
关键词:《国语》;先秦否定副词;语法功能;语义功能;语用功能
中图分类号:H141
文章编号:2095-624X(2019)01-0023-02
一、语法功能的比较
1.数量上的差异
《国语》中共出现“不”1876次。其中,1次用作助词,不属于否定副词,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另有3次出自《诗经》,1次出自《尚书》,为《国语》引用的《诗经》《尚书》原文,不属于《国语》本身用词,应排除。另有2例用为否定动词,相当于“无”,也应排除。除去以上7例,其余的1869个“不”,全部用为否定副词,是《国语》所用次数最多的否定副词。《国语》共出现“弗”94次。其中有3例“弗”用于人名“弗忌”,不是否定副词,应排除。另有3例“弗”出自“弗躬弗亲,庶民弗信。”为《国语》引用的《诗经》中的原话,不属于《国语》本身用词,也应排除。除去以上6例,《国语》中否定副词“弗”共出现88次。“不”和“弗”数量上的差异,是二者功能差异的一个反映。李佐丰先生在《古代汉语语法学》中说:“同样表示否定,‘弗’出现的次数比‘不’要少得多,只相当于‘不’出现次数的5.6%。”撇开先秦其他典籍,单就《国语》来说,“弗”“不”出现频次悬殊20余倍。可见,“不”的语法功能要比“弗”丰富得多。
2.与各种词类结合能力的差异
“不”“弗”作为否定副词,都可以与动词组合,用来否定动作行为,这是相通的一面。但“弗”只能与有限的动词组合,并且很少用来修饰形容词和名词。“不”与动词的组合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所有的动词都能用“不”来修饰。另外,“不”还经常同名词、形容词、代词、介词结构、兼语结构结合,修饰范围比“弗”广得多。如:
(1)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齐语)
(2)诸侯从是而不睦。(周语上)
(3)民不我导,谁长。(鲁语上)
(4)大臣享其禄,弗谏而阿之,亦必及焉。(周语上)
“不”可与名词、动词或形容词组合,用作名词性结构。“弗”没有此用法。
(5)故上下能相固,以待不虞,古之圣王唯此之慎。(周语下)
“不”“弗”都可以与副词、助动词等组合成固定词组来对其后的动词进行修饰,以表达更确切的含义,如“弗敢”“弗能”“弗堪”“不敢”“不能”等。但“不”还可与更多其他的副词、助动词组合成固定词组,如“不必”“不欲”“不足(以)”“不得”“不肯”“不亦”“不惟”,而“弗”不见此类搭配。
“不”“弗”都可以与副词、助动词、代词组合成词组,用双重否定或反问句的方式来表示肯定。但“不”的组合范围要宽泛得多,并且这些词组作为习惯用语直到今天还在使用,而由“弗”组合成的词组至今已消失殆尽。如:
(6)是故小人莫不怀爱。(周语中)
(7)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周语上)
“不”也可与一些副词、助动词、代词等组合成许多词组,用双重否定或反问的方式表示肯定。如:不敢不、不可(以)不,等等。“不”还可与副词、语气词一起构成固定表达格式,或称之为习惯用语,用来表示委婉的反问,主要有“无乃不可乎”和“不亦……乎”。“无乃不可乎”全书共出现14例,“不亦……乎”全书共出现29例。“不亦”与“乎”之间可以插入形容词、名词、助动词。如:
(8)今虢公动匮百姓以逞其违,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亦难乎!(周语上)
3.动词谓语句句式的差异
“弗”的动词谓语句句式比较单调,除了占绝对优势的句式“弗+及物动词”及很少见的“弗+及物动词+宾语”之外,其他句式较少且例证不多。与之相比,“不”的动词谓语句句式可谓丰富多样,除了与“弗”字动词谓语句句式的重合之外,其余的句式多达数十种。这势必会对二者日后的应用产生影响,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弗”的用法日益走向单调的同时,“不”的用法却越来越丰富,这令“弗”在与“不”的竞争中越来越占下风,并导致其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4.二者修饰的及物动词能否带宾语的差异
对于“不”“弗”修饰的及物动词能否带宾语的问题,历来争论很多。大多数语法著作和语法学家都认为“弗”不带宾语,王力、丁声树先生都持此观点。而黄景欣先生却认为“在带有否定词‘不’‘弗’的否定句中及物动词不带宾语乃是古汉语的一般现象”[1]。何乐士先生提出“自甲骨文以来,‘弗·及物动词·宾语’句所带宾语就以名词宾语为主”。这些说法表面上看起来互相对立,实际上将它们放在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各个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甲骨文时期和稍后出现的《尚书》,“弗”与“不”带宾语都是正常现象,约有40%的比例。但从《尚书》以后,“弗”的带宾语功能开始萎缩,渐渐被“不”取而代之。到《国语》及同时期的《左传》,“弗”句带宾語的例句已不多见,《国语》中只有3例,而“不”句却有50%多都出现了宾语。
(9)虢射曰:“弗予赂地而予之籴,无损于怨而厚于寇,不若勿予。”(晋语三)
5.二者动词谓语句中代词宾语前置的差异
先秦典籍“弗”字动词谓语句中,代词宾语很少前置(《墨子》中有个别用例),这是先秦时期“弗”字用法的普遍现象。而“不”字的代词宾语可以前置,也可以不前置,《国语》中均以代词宾语不前置为常。
6.二者出现的语境差异
“弗”句全部的“弗+动”结构都出现在复句或语段的后续句中;“不”句大约有52%的“不+动”结构用作复句的首发句或并列分句,48%的“不+动”结构用作复句或语段的后续句。如: (10)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周语上)
少数“弗”句,虽用作复句的首分句,表示假设或条件,但在整个大的复句或语段中仍为后续句。如:
(11)冀芮曰:“郑之使薄而报厚,其言我于秦也,必使诱我。弗杀,必作难。”(晋语三)
(12)若子不我信,盍求若敖氏与子干、子晳之族而近之?(楚语下)
二、语义功能的比较
从汉代的何休提出“弗者,不之深也”以来,对“弗”与“不”之间语义关系的探讨一直没有间断过。《马氏文通》提出:“‘弗’与‘不’字无异,惟较‘不’字更遽耳”[2]。王力先生认为“弗”兼摄了代词宾语的职能。丁声树先生提出“弗=不+之”经典理论。对于“弗=不+之”,后人对此多有非议。黄景欣先生在“秦汉以前古汉语中的否定词‘弗’‘不’研究”,列举了大量实例来批驳“弗=不+之”的结论。何乐士先生、董琨先生都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否定。虽然,对二者语义关系的探讨还可能会继续下去,但目前,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弗”只能理解为“不”,不能解释为“不之”。二者在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否定时,是相通的。但“不”较“弗”有更为丰富的含义,除表示一般的否定之外,还可以表示禁止,相当于“勿”,还可以表示对“已然”的否定,相当于“未”。
(13)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周语上)
三、 语用功能的比较
1.对标识主语身份功能的差异
“弗”字具有標识主语身份的功能,它在使用时对主语具有选择性,其主语多为在上者或受社会尊重者。如:
(14)富辰曰:“昔吾骤谏王,王弗从,以及此难……”(周语中)
“不”字则不具有标识主语身份的功能,与“弗”句的主语多为人物主语不同,“不”句的主语是“多元”的。《国语》中“不”句有主语句约为567例,其中主语在上者、受社会尊重者158例,约占28%;主语为在下者或一般人约占43%;其他各种有形体之物、抽象名词等约占29%。即主语为在上者不到1/3,其他对象占2/3以上。有人认为“不”也具有标识主语身份的功能,其主语多为在下者,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国语》中在下者或一般人占43%的比例,《左传》中也只有44%的比例,这个比例是不足以立论的。
2.表强调功能的异同
“弗”与“不”都可以通过上下文、修饰语等特征来表示对当事者主观意愿的强调,在这一点上二者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还可通过自身句式丰富的优势,用各种句式来表示强调,如“盟誓句”“倒装句”等。“弗”没有这种用法。如:
(15)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晋语四)
参考文献:
[1]黄景欣.黄景欣语言研究论文集[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2]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39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