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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对“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的历史做了简单回顾,并结合浙江工业大学的实际情况,针对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过程,在“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进行了阐述,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讨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实习实践;毕业论文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23-0125-03
1997年,“光学工程”(以下简称“光工”)在光学界泰斗王大珩院士的提议下,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工学一级学科。作为一门理工交叉的学科,光工学科的理论体系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在其设立之后,研究生的培养长期以单一的学术型培养模式为主。但随着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变化,传统学术型培养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1991年国家推出了第一个专业学位[1],继而从2009年开始教育部决定对大部分专业学位硕士(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进行全日制培养,并推行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政策[2]。这一转变契合了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社会需要,是我国在学位制度上做出的历史性突破。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在于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适应相应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求的高水平应用型专门人才。
笔者作为一名在浙江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浙工大”)理学院工作多年的教师(光工硕士点设立在理学院),多年来为光工硕士点的研究生授课,并作为硕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科研工作,对光工专硕培养过程中显现的众多问题体会颇深。浙工大理学院自201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光工专硕研究生,现已有6年,但是对于专硕所侧重的实践性理念的贯彻仍有不足,同时由于专硕在论文答辩前没有发表学术成果的硬性要求,因此在对专硕毕业论文质量的评价标准设置上较难完善。为解决这两个问题,笔者就这两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所带来的影响和相关的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一、光工专硕实习实践
实习实践是专硕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规范、有序、高质量的实习实践是保证专硕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如《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研〔2013〕1号)等[3],从顶层强调了专硕实习实践的重要性,并要求推进校企合作。浙工大在光工专硕的培养方案中也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参加实习实践或参加实习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在校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以上虽然不仅从国家层面对专硕的实习实践做了方向上的指引,而且在高校层面也进行了制度上的规范,但是现实中在其具体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及执行上仍旧存在很大问题。例如:如何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以及对实习实践有哪些扶持和保障机制并没有在国家及高校层面进行明确规定。
1.问题及影响。实习实践,顾名思义应该是走出去,到企业,到生产和研发的第一线去,直接对接具体的工程技术课题,但如何让学生走出去却是一个让专硕导师头痛的问题。愿意接收专硕作为实习生的企业一定是有足够工程技术研发课题需求的企业,且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这样的企业招收实习生又必然需要经过一个选拔程序,该程序一般包括:技术部门的笔试和面试,人力资源部门的面试,最终根据以上的综合成绩来确定录取名单[4],即不是所有专硕学生都能进入较好的企业进行实习实践。同时,实习实践又是专硕的一个必修环节,这样一来,必然存在不少专硕其实习实践是流于形式的。此外,有一些硕士生导师根本就不希望专硕去实习实践,这是由于近年来,专硕相对于学术型硕士(以下简称“学硕”)更受考生的青睐,因而学校在专硕和学硕的招生名额分配上自然会倾向于专硕。例如,2017年浙工大光工专业共招收了22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硕仅4人,专硕多达18人。而研究生导师每年的招生数量是有上限规定的,这必然导致很多研究生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中大部分都是专硕,而很多硕士生导师手头都承担了国家级或省部级的纵向科研项目,这些科研项目都有结题的时间限制,因此需要研究生来完成。在学硕生源缺乏的前提下,只能用专硕来顶替,若将专硕放到企业去实习实践1年,那么对学制仅2.5年的光工专硕来说,其硕士生导师无疑是无法使其服务于自己的纵向课题的。因此,不少专硕其实是被其导师当学硕来培养,自然也就无法真正去企业实习实践。以浙工大光工专硕为例,经统计,近5年内,真正落实在企业实习实践满1年的不超过总人数的50%。
2.解决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切实让专硕的培养真正落实到实处,笔者认为研究生导师是其中的关键。导师要利用自己的资源帮助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实践。而建立实习基地是一个长效的好办法,但实习基地必然需要企业和研究生导师的利益实现捆绑才能保障其稳定性和长期性[3],這其实就是要推进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一方面将研究生导师的技术成果通过企业来进行转换,转换为生产力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实现研究生导师和企业的双赢;另一方面,企业在研发、生产等过程中碰到的工程技术难题可以通过产学研项目的形式交于研究生导师来完成,通过横向课题的形式把研究生导师和企业联系在一起,从而可以实现第二个双赢。无论是技术成果的转换,还是工程技术难题的解决,在企业和研究生导师之间都需要专硕来完成必要的工作。在技术成果转换上,专硕可为实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服务;在工程技术难题的解决上,专硕通过锻炼可提高其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专硕而言,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对其极好的实习实践锻炼的机会,而这正是国家设置专硕的初衷和目的。为此,在2017年10月浙工大研究生院颁布的《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中对计划招收工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要求必须主持在研横向项目1项。该条件限定了研究生导师和企业必须有利益的捆绑,从而保障了实习基地的可靠性,让专硕正常的实习实践成为可能,同时研究生导师也能按需招生,避免了专硕按学硕培养的怪现象。
关键词: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实习实践;毕业论文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23-0125-03
1997年,“光学工程”(以下简称“光工”)在光学界泰斗王大珩院士的提议下,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工学一级学科。作为一门理工交叉的学科,光工学科的理论体系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在其设立之后,研究生的培养长期以单一的学术型培养模式为主。但随着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变化,传统学术型培养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1991年国家推出了第一个专业学位[1],继而从2009年开始教育部决定对大部分专业学位硕士(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进行全日制培养,并推行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政策[2]。这一转变契合了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社会需要,是我国在学位制度上做出的历史性突破。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在于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适应相应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求的高水平应用型专门人才。
笔者作为一名在浙江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浙工大”)理学院工作多年的教师(光工硕士点设立在理学院),多年来为光工硕士点的研究生授课,并作为硕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科研工作,对光工专硕培养过程中显现的众多问题体会颇深。浙工大理学院自201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光工专硕研究生,现已有6年,但是对于专硕所侧重的实践性理念的贯彻仍有不足,同时由于专硕在论文答辩前没有发表学术成果的硬性要求,因此在对专硕毕业论文质量的评价标准设置上较难完善。为解决这两个问题,笔者就这两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所带来的影响和相关的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一、光工专硕实习实践
实习实践是专硕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规范、有序、高质量的实习实践是保证专硕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如《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研〔2013〕1号)等[3],从顶层强调了专硕实习实践的重要性,并要求推进校企合作。浙工大在光工专硕的培养方案中也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参加实习实践或参加实习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在校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以上虽然不仅从国家层面对专硕的实习实践做了方向上的指引,而且在高校层面也进行了制度上的规范,但是现实中在其具体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及执行上仍旧存在很大问题。例如:如何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以及对实习实践有哪些扶持和保障机制并没有在国家及高校层面进行明确规定。
1.问题及影响。实习实践,顾名思义应该是走出去,到企业,到生产和研发的第一线去,直接对接具体的工程技术课题,但如何让学生走出去却是一个让专硕导师头痛的问题。愿意接收专硕作为实习生的企业一定是有足够工程技术研发课题需求的企业,且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这样的企业招收实习生又必然需要经过一个选拔程序,该程序一般包括:技术部门的笔试和面试,人力资源部门的面试,最终根据以上的综合成绩来确定录取名单[4],即不是所有专硕学生都能进入较好的企业进行实习实践。同时,实习实践又是专硕的一个必修环节,这样一来,必然存在不少专硕其实习实践是流于形式的。此外,有一些硕士生导师根本就不希望专硕去实习实践,这是由于近年来,专硕相对于学术型硕士(以下简称“学硕”)更受考生的青睐,因而学校在专硕和学硕的招生名额分配上自然会倾向于专硕。例如,2017年浙工大光工专业共招收了22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硕仅4人,专硕多达18人。而研究生导师每年的招生数量是有上限规定的,这必然导致很多研究生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中大部分都是专硕,而很多硕士生导师手头都承担了国家级或省部级的纵向科研项目,这些科研项目都有结题的时间限制,因此需要研究生来完成。在学硕生源缺乏的前提下,只能用专硕来顶替,若将专硕放到企业去实习实践1年,那么对学制仅2.5年的光工专硕来说,其硕士生导师无疑是无法使其服务于自己的纵向课题的。因此,不少专硕其实是被其导师当学硕来培养,自然也就无法真正去企业实习实践。以浙工大光工专硕为例,经统计,近5年内,真正落实在企业实习实践满1年的不超过总人数的50%。
2.解决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切实让专硕的培养真正落实到实处,笔者认为研究生导师是其中的关键。导师要利用自己的资源帮助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实践。而建立实习基地是一个长效的好办法,但实习基地必然需要企业和研究生导师的利益实现捆绑才能保障其稳定性和长期性[3],這其实就是要推进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一方面将研究生导师的技术成果通过企业来进行转换,转换为生产力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实现研究生导师和企业的双赢;另一方面,企业在研发、生产等过程中碰到的工程技术难题可以通过产学研项目的形式交于研究生导师来完成,通过横向课题的形式把研究生导师和企业联系在一起,从而可以实现第二个双赢。无论是技术成果的转换,还是工程技术难题的解决,在企业和研究生导师之间都需要专硕来完成必要的工作。在技术成果转换上,专硕可为实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服务;在工程技术难题的解决上,专硕通过锻炼可提高其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专硕而言,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对其极好的实习实践锻炼的机会,而这正是国家设置专硕的初衷和目的。为此,在2017年10月浙工大研究生院颁布的《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中对计划招收工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要求必须主持在研横向项目1项。该条件限定了研究生导师和企业必须有利益的捆绑,从而保障了实习基地的可靠性,让专硕正常的实习实践成为可能,同时研究生导师也能按需招生,避免了专硕按学硕培养的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