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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导致的经济衰退,使得世界各国都陷入了一场就业危机之中,就连美国这样的世界经济强国,也在经受着高失业率的煎熬。然而,美国高水平的高等教育机构和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为美国大学生充分就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政府、社会、高校”:共促就业一个都不能少
政府提供就业信息,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法律。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设有劳工统计局,实行全国就业信息网络化管理,美国各州政府设有就业发展局负责推进就业。其主要职能是在全国采集数据,收集不同时期美国就业市场的职业需求状况、不同职业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等数据,重点预测经济发展对未来就业需求的影响以及未来一个时期就业环境变化的信息,每两年微调一次。统计结果通过上网和发行出版物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决策和大学生个人择业的参考依据。劳工部的网站是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每两年修订出版的《职业展望手册》是美国公认的职业信息来源。用这些数据编辑出版的手册很受欢迎,美国大学生几乎人手一册。
同时,为弥补市场调节缺陷,美国政府常制定促进就业的补偿政策,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免除学生的贷款义务。除了联邦政府的贷款减免政策之外,各师还有不同的鼓励政策。
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美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与桥梁。另外,用人单位在大学生就业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用人单位注重强化其协调高效的用人机制,使社会的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快速协调,使毕业生择业效率更高。同时,企业很注重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美国很多大公司还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实习生计划”,竭力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如美国的微软、通用电器公司、惠普公司等都有这样的善举。
高校提供完备的就业指导服务。美国高校虽对大学生就业不承担责任,但毕业生就业情况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声誉、评估及排名,甚至影响学校的招生人数、生源质量、报考的冷热程度,而招生的“行情”又关系到学校学费、社会捐助等经费的多少。因此,美国各高校对毕业生的就业都非常重视。
美国高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是由各大学的毕业生就业指導中心来进行的,大学均设有给大学生提供专门服务和实施必要管理的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美国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的规模都比较大,一般都有十几个到几十个专门办公室。它是学校的一个常设机构,直接由分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领导。就业指导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分工,设有中心主任、就业顾问、就业主管、对外联络员、秘书等。就业指导队伍配备足量的专职和兼职人员,一般根据学生规模有10~40人不等,就业指导专职人员与毕业生的比例多在1:200左右,这一比例使得每个毕业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就业指导。职业指导工作的重点是推行4年职业规划项目:学生入学的第一年,中心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帮助学生接触和了解就业状况;第二年要帮助学生发现和了解自己的性格、兴趣和专长,进而帮助学生选择专业;第三年帮助学生了解雇主资料和市场需求,参加社会实践和一些招聘会,让学生直接感受就业市场;第四年辅导学生写求职信,传授求职要领和面试技巧等专门技能。这种就业指导贯穿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涯,对学生形成就业观、增强择业能力和求职技巧很有帮助。
此外,中心每年还要向雇主推荐学生就业,举办职业交流洽谈会,负责接待雇主来校对毕业生进行面试。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成功率通常高于其他渠道。在资金和办公条件上,高校的投入也不遗余力,就业指导机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从场地、经费、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都有保障。
启示:政策引导与机制创新、
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与学校三者紧密配合,良性互动。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大学生就业应主要着眼于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完善就业法律保障体系。我国政府在对大学生就业上应当摆脱过去那种陈旧的管理模式,建立新型的管理模式,即:优化宏观调控职能,通过政策、法规、投资、评估、监督等宏观调控手段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进行管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机制。要建立一套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够形成公开、公平、优胜劣汰的就业环境的法律和法规,政府应当把毕业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三方面的责、权、利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包括择业范围、程序、必须履行的手续、各方承担的责任、违反法规的制裁措施以及就业纠纷的调节仲裁等,以确保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利、并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努力创造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的诚信基础,使人才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完善创业和就业环境,积极促进就业,尽快制定《促进就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加强各种就业促进职能系统化,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合作的就业促进机制。
调整大学生就业政策,排除就业体制掣肘。国家和各级政府要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打破限制毕业生跨地区、跨行业就业的障碍,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确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使毕业生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同时,推进包括政府部门负责制度、待就业毕业生社会保障制度、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就业工作保障制度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建设。
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我国已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措施,如取消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进入指标的限制,允许毕业生选择将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学校或家庭所在地等。但现行的户籍制度和人事制度还不能与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择业机制相协调,严重阻碍毕业生就业机制的正常运行。为此,国家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放宽户籍控制,加大毕业生在就业地域和领域上的自由度,打破人才流动的层层壁垒,创造人才自由流动的大环境。强化政府职能,推动毕业生创业机制的建立。政府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建功立业。建立创业基金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大学毕业生有了一技之长,通过创业基金向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到西部创业,到不发达地区创业,不仅可以获取自身的就业机会,还可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化。2003年6月13日,教育部开通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各地各高校也按要求加快了建网进度。目前,“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已连通了全国21家省级毕业生就业网站、62家部属高校和部分地方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网站、130家社会人才网站以及有关部门的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初步显现。
应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管理和信息联网工作,积极建设市级网、区域网和全国网3个层次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预测与信息发布。同时,政府要对未来产业与就业发展趋势做出及时预、测,建立大学生就业信息系统,与全国各地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联网,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联网,构成一个完整信息系统,用信息引导大学生合理流动,实现大学生的充分就业。
“政府、社会、高校”:共促就业一个都不能少
政府提供就业信息,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法律。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设有劳工统计局,实行全国就业信息网络化管理,美国各州政府设有就业发展局负责推进就业。其主要职能是在全国采集数据,收集不同时期美国就业市场的职业需求状况、不同职业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等数据,重点预测经济发展对未来就业需求的影响以及未来一个时期就业环境变化的信息,每两年微调一次。统计结果通过上网和发行出版物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决策和大学生个人择业的参考依据。劳工部的网站是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每两年修订出版的《职业展望手册》是美国公认的职业信息来源。用这些数据编辑出版的手册很受欢迎,美国大学生几乎人手一册。
同时,为弥补市场调节缺陷,美国政府常制定促进就业的补偿政策,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免除学生的贷款义务。除了联邦政府的贷款减免政策之外,各师还有不同的鼓励政策。
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美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与桥梁。另外,用人单位在大学生就业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用人单位注重强化其协调高效的用人机制,使社会的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快速协调,使毕业生择业效率更高。同时,企业很注重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美国很多大公司还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实习生计划”,竭力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如美国的微软、通用电器公司、惠普公司等都有这样的善举。
高校提供完备的就业指导服务。美国高校虽对大学生就业不承担责任,但毕业生就业情况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声誉、评估及排名,甚至影响学校的招生人数、生源质量、报考的冷热程度,而招生的“行情”又关系到学校学费、社会捐助等经费的多少。因此,美国各高校对毕业生的就业都非常重视。
美国高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是由各大学的毕业生就业指導中心来进行的,大学均设有给大学生提供专门服务和实施必要管理的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美国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的规模都比较大,一般都有十几个到几十个专门办公室。它是学校的一个常设机构,直接由分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领导。就业指导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分工,设有中心主任、就业顾问、就业主管、对外联络员、秘书等。就业指导队伍配备足量的专职和兼职人员,一般根据学生规模有10~40人不等,就业指导专职人员与毕业生的比例多在1:200左右,这一比例使得每个毕业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就业指导。职业指导工作的重点是推行4年职业规划项目:学生入学的第一年,中心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帮助学生接触和了解就业状况;第二年要帮助学生发现和了解自己的性格、兴趣和专长,进而帮助学生选择专业;第三年帮助学生了解雇主资料和市场需求,参加社会实践和一些招聘会,让学生直接感受就业市场;第四年辅导学生写求职信,传授求职要领和面试技巧等专门技能。这种就业指导贯穿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涯,对学生形成就业观、增强择业能力和求职技巧很有帮助。
此外,中心每年还要向雇主推荐学生就业,举办职业交流洽谈会,负责接待雇主来校对毕业生进行面试。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成功率通常高于其他渠道。在资金和办公条件上,高校的投入也不遗余力,就业指导机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从场地、经费、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都有保障。
启示:政策引导与机制创新、
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与学校三者紧密配合,良性互动。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大学生就业应主要着眼于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完善就业法律保障体系。我国政府在对大学生就业上应当摆脱过去那种陈旧的管理模式,建立新型的管理模式,即:优化宏观调控职能,通过政策、法规、投资、评估、监督等宏观调控手段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进行管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机制。要建立一套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够形成公开、公平、优胜劣汰的就业环境的法律和法规,政府应当把毕业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三方面的责、权、利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包括择业范围、程序、必须履行的手续、各方承担的责任、违反法规的制裁措施以及就业纠纷的调节仲裁等,以确保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利、并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努力创造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的诚信基础,使人才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完善创业和就业环境,积极促进就业,尽快制定《促进就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加强各种就业促进职能系统化,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合作的就业促进机制。
调整大学生就业政策,排除就业体制掣肘。国家和各级政府要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打破限制毕业生跨地区、跨行业就业的障碍,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确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使毕业生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同时,推进包括政府部门负责制度、待就业毕业生社会保障制度、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就业工作保障制度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建设。
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我国已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措施,如取消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进入指标的限制,允许毕业生选择将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学校或家庭所在地等。但现行的户籍制度和人事制度还不能与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择业机制相协调,严重阻碍毕业生就业机制的正常运行。为此,国家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放宽户籍控制,加大毕业生在就业地域和领域上的自由度,打破人才流动的层层壁垒,创造人才自由流动的大环境。强化政府职能,推动毕业生创业机制的建立。政府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建功立业。建立创业基金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大学毕业生有了一技之长,通过创业基金向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到西部创业,到不发达地区创业,不仅可以获取自身的就业机会,还可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化。2003年6月13日,教育部开通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各地各高校也按要求加快了建网进度。目前,“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已连通了全国21家省级毕业生就业网站、62家部属高校和部分地方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网站、130家社会人才网站以及有关部门的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初步显现。
应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管理和信息联网工作,积极建设市级网、区域网和全国网3个层次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预测与信息发布。同时,政府要对未来产业与就业发展趋势做出及时预、测,建立大学生就业信息系统,与全国各地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联网,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联网,构成一个完整信息系统,用信息引导大学生合理流动,实现大学生的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