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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法》课程的一种重要教学方法,在这种教学方法的应用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结合对于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实践,从案例教学法的作用、案例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分析,将案例教学法运用于经济法教学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 《经济法》 案例教学法 案例应用
知识经济时代提升了社会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尤其是对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必须懂得经济法律与法规,熟知并遵守市场竞争的规则,培养在现代复杂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然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虽有强烈的求知欲望,但学习信心不足,加上《经济法》课程本身内容的庞杂及法律规范固有的严谨性,容易产生厌学情绪,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深感被动。探求一种实用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成为授课教师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理论课程,传统教学中常采用课堂讲授法,即以教师为主体,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是课堂的主角,是知识与真理的传授者;学生是配角,是知识与真理的接受者、追求者。这种教学方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学生被动接受多,师生互动少。似乎学生只要熟记那些知识要点和内容就可以了。进一步说,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似乎都是为了考试这样一个目标,阻碍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难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采用讲授法,教师重视的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阐述,学生实践感知的概率较低,导致理论与实践脱离,逐渐失去对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笔者认为,《经济法》的教学方法是否切实有效在于能否认识《经济法》教学活动的规律,在于能否认识《经济法》教学对象的特点和差异。一般来说,高职教育中,课堂教学仍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在《经济法》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通过对知识和思想的讲解,阐述自己所认同的经济法学精神,实际上,衡量《经济法》教学的科学标准,不在于给学生传授了多少“死知识”,而在于使学生如何理解通说。《经济法》教学应该重在过程而不是结果,应让“过程”培养人。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应该让“过程”活起来,活起来的目的是丰富课堂教学,做法是加强与学生的双向交流与沟通,而不是单纯的理论教学。教学方法要由单一的课堂讲授变为讲课、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社会调查研究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其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一种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案例把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原理、概念具体化,把其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使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概念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使学生恰当地掌握这些原理、概念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案例教学法能创设良好的宽松的教学实践情境,把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思考、分析、讨论,有益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面对困难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课堂的主角、课堂的主宰者;教师是配角,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强调师生、学生之间的讨论对话,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在每个教学环节上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集体研讨案例,使学生身临其境,处于“当事人”地位,积极发表独到见解,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互动。采用这种方法不仅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而且培养和提高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同时,案例教学法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学会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还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选择准确与典型案例。反映抽象理论的案例有多种渠道来源,最常用的一种渠道是各种媒体,如案例书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收集这类案例时,教师应做有心人,报纸杂志上的应及时摘录案例,从电视电台看到的案例应随即将其大意记下来。另一种渠道是教师自己深入实践第一线收集有关资料,这种案例的编制要求教师对活动实践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概括力。任课教师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与所讲课程内容有关的案例材料,但由于课堂教学时数有限,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案例纳入课堂讲授范围。因此,必须对已收集编制的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与比较。在分析与比较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优先选取最典型的案例,典型案例往往是多种知识的交汇点,典型案例应用到教学中有助于说明复杂深奥的道理。二是案例应与相应的理论相贴近,表面现象的牵强附会将会误导学生,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三是所选取的案例切记庸俗,教师有教书育人的责任,不宜在课堂上过多讲述社会的阴暗面,也不宜过多讲述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背景资料和小道消息。四是选取的案例不宜太复杂,切忌喧宾夺主,案例要为理解理论服务,要有针对性。具体选择哪一个案例取决于教学的内容和目的,这就要求教师要准备与教学内容相配套的案例,并建立案例库,供课堂教学及课外练习使用,从而发挥案例教学应有的优势。
灵活应用案例。这是采用案例分析法讲授有关理论的关键环节。应用案例的方法有多种,常见的一种方法是教师根据授课内容或者先讲授基本的理论含义,然后用案例加以说明,或者教师先讲授案例然后水到渠成地引出有关的基本理论。案例的应用千万不能仅局限于此种方法,必须灵活应用。教师必须根据授课对象所面临的具体场景,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由教师提供与某种理论有关的案例,然后提出启发性的思考题,让学生思考后做出回答,最后由教师根据学生回答的情况进行分析评论,这会更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方法要求教师提供案例方式方法上要进行巧妙构思,掌握数倍于学生的背景材料;讨论中要引导控制讨论,避免教师控制讨论;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并进行适当引导,使所有学生都参加讨论;讨论结束时要做好讨论总结。总结并非一定要由教师进行,完全可以由学生自己总结,教师适当加以点评即可。
引导学生正确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实际上就是授予学生分析方法。讲案例要有针对性地让学生预习有关法律原理、原则,向学生交代案情时提示问题的关键在什么地方,如何运用基本原理、原则去分析、推理、判断、论证。在最初的案例教学阶段,教师的示范极为重要,因为教师的思维模式将对学生今后的法律思维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教师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培养学生正确分析案例的能力。
案例延伸。所谓案例延伸,简单地说就是让在学生学习某一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仔细观察现实生活,努力寻找反映理论原理的案例,并用所学过的理论对所观察到的事实现象进行分析,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理论及分析方法的理解。
案例教学法不是独立的教学形式,只是讲授教学的辅助手段。案例教学法可以且必须与传统的系统讲授法相结合,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教学内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在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讲解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增长学生知识的教学手段有很多,我们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合理运用教学方法,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纪炳南.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咨询导报,2007(8):220-224.
[2]李霞.高职“经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初探[J].职业圈,2007(17):78-186.
[3]邢淑清.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参与式教学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6(12):159-160.
关键词: 《经济法》 案例教学法 案例应用
知识经济时代提升了社会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尤其是对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必须懂得经济法律与法规,熟知并遵守市场竞争的规则,培养在现代复杂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然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虽有强烈的求知欲望,但学习信心不足,加上《经济法》课程本身内容的庞杂及法律规范固有的严谨性,容易产生厌学情绪,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深感被动。探求一种实用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成为授课教师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理论课程,传统教学中常采用课堂讲授法,即以教师为主体,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是课堂的主角,是知识与真理的传授者;学生是配角,是知识与真理的接受者、追求者。这种教学方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学生被动接受多,师生互动少。似乎学生只要熟记那些知识要点和内容就可以了。进一步说,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似乎都是为了考试这样一个目标,阻碍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难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采用讲授法,教师重视的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阐述,学生实践感知的概率较低,导致理论与实践脱离,逐渐失去对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笔者认为,《经济法》的教学方法是否切实有效在于能否认识《经济法》教学活动的规律,在于能否认识《经济法》教学对象的特点和差异。一般来说,高职教育中,课堂教学仍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在《经济法》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通过对知识和思想的讲解,阐述自己所认同的经济法学精神,实际上,衡量《经济法》教学的科学标准,不在于给学生传授了多少“死知识”,而在于使学生如何理解通说。《经济法》教学应该重在过程而不是结果,应让“过程”培养人。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应该让“过程”活起来,活起来的目的是丰富课堂教学,做法是加强与学生的双向交流与沟通,而不是单纯的理论教学。教学方法要由单一的课堂讲授变为讲课、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社会调查研究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其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一种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案例把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原理、概念具体化,把其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使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概念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使学生恰当地掌握这些原理、概念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案例教学法能创设良好的宽松的教学实践情境,把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思考、分析、讨论,有益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面对困难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课堂的主角、课堂的主宰者;教师是配角,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强调师生、学生之间的讨论对话,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在每个教学环节上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集体研讨案例,使学生身临其境,处于“当事人”地位,积极发表独到见解,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互动。采用这种方法不仅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而且培养和提高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同时,案例教学法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学会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还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选择准确与典型案例。反映抽象理论的案例有多种渠道来源,最常用的一种渠道是各种媒体,如案例书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收集这类案例时,教师应做有心人,报纸杂志上的应及时摘录案例,从电视电台看到的案例应随即将其大意记下来。另一种渠道是教师自己深入实践第一线收集有关资料,这种案例的编制要求教师对活动实践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概括力。任课教师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与所讲课程内容有关的案例材料,但由于课堂教学时数有限,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案例纳入课堂讲授范围。因此,必须对已收集编制的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与比较。在分析与比较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优先选取最典型的案例,典型案例往往是多种知识的交汇点,典型案例应用到教学中有助于说明复杂深奥的道理。二是案例应与相应的理论相贴近,表面现象的牵强附会将会误导学生,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三是所选取的案例切记庸俗,教师有教书育人的责任,不宜在课堂上过多讲述社会的阴暗面,也不宜过多讲述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背景资料和小道消息。四是选取的案例不宜太复杂,切忌喧宾夺主,案例要为理解理论服务,要有针对性。具体选择哪一个案例取决于教学的内容和目的,这就要求教师要准备与教学内容相配套的案例,并建立案例库,供课堂教学及课外练习使用,从而发挥案例教学应有的优势。
灵活应用案例。这是采用案例分析法讲授有关理论的关键环节。应用案例的方法有多种,常见的一种方法是教师根据授课内容或者先讲授基本的理论含义,然后用案例加以说明,或者教师先讲授案例然后水到渠成地引出有关的基本理论。案例的应用千万不能仅局限于此种方法,必须灵活应用。教师必须根据授课对象所面临的具体场景,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由教师提供与某种理论有关的案例,然后提出启发性的思考题,让学生思考后做出回答,最后由教师根据学生回答的情况进行分析评论,这会更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方法要求教师提供案例方式方法上要进行巧妙构思,掌握数倍于学生的背景材料;讨论中要引导控制讨论,避免教师控制讨论;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并进行适当引导,使所有学生都参加讨论;讨论结束时要做好讨论总结。总结并非一定要由教师进行,完全可以由学生自己总结,教师适当加以点评即可。
引导学生正确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实际上就是授予学生分析方法。讲案例要有针对性地让学生预习有关法律原理、原则,向学生交代案情时提示问题的关键在什么地方,如何运用基本原理、原则去分析、推理、判断、论证。在最初的案例教学阶段,教师的示范极为重要,因为教师的思维模式将对学生今后的法律思维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教师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培养学生正确分析案例的能力。
案例延伸。所谓案例延伸,简单地说就是让在学生学习某一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仔细观察现实生活,努力寻找反映理论原理的案例,并用所学过的理论对所观察到的事实现象进行分析,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理论及分析方法的理解。
案例教学法不是独立的教学形式,只是讲授教学的辅助手段。案例教学法可以且必须与传统的系统讲授法相结合,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教学内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在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讲解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增长学生知识的教学手段有很多,我们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合理运用教学方法,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纪炳南.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咨询导报,2007(8):220-224.
[2]李霞.高职“经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初探[J].职业圈,2007(17):78-186.
[3]邢淑清.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参与式教学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6(12):1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