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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冯友兰先生的“四境界说”,从低到高排列将人生分为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生物意义上的人,是世俗社会中的人,占大多数;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道德完善的人、具有宇宙情怀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产物。在我们的中学语文教材选文中,这四种境界都有所涉及,本文通过不同的选文或选文中的不同人物形象来举例说明这四种不同的境界及其对学生的启示意义。
一、自然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自然境界是超越程度最低的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顺才而行,‘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无论是其顺才而行或顺习而行,他对于所行的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了解。此即是说,他所行的事,对于他没有清楚的意义。就此方面说,他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混沌。”[1]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他所做的事情是毫无觉解的。此种人,并不仅仅指的是原始社会中的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也不乏其人。自然境界中的人的行为只会是顺着他的本能或者是当时的社会风俗习惯,他完全没有对自己言行的思考。在自然境界中的人虽有其天真烂漫的一面,但自己对此并无觉解,是被动的人生。这种人还没有自觉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没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依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看,自然境界的人是不应该有的,因而境界最低。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他们是生活在天地之中的,但因为他们的觉解程度太低,不知道自己生活于天地之间的意义,因此更不知道自己是宇宙社会中的一员。
鲁迅的短篇小说《祝福》中,拥有着悲惨遭遇的祥林嫂,是一个典型的自然境界中的人。祥林嫂是旧中国劳动妇女的典型,她虽勤劳善良,朴实顽强,但在封建礼教和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社会,她被践踏、被迫害、被摧残,以至于被旧社会所吞噬。封建礼教对她的种种迫害,她曾不断地挣扎与反抗,但她并不是为了自由而反抗,而是为了顺从封建礼教而反抗,祥林嫂从始至终都选择了对封建礼教的屈服,最后却还是被社会压垮了。就如同自然境界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样,祥林嫂对于自己屈服于封建礼教所做的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的了解,她只是做到顺从当时的社会习俗,做到符合别人心中的道德标准。祥林嫂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她所行的事,对于她并没有清楚的意义。换个说法就是,她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混沌。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他所做的事情毫无觉解。祥林嫂的悲剧深刻揭露了旧社会封建礼教对劳动妇女的摧残和迫害,控诉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而祥林嫂作为自然境界中的人,她所做的行为只能是顺着当时社会的风俗,别无它法。
二、功利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功利境界的内涵是“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及‘利’,有清楚的觉解。……他的行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财产,或是求发展他自己的事业,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荣誉。”[2]功利境界中的人不同于自然境界中的人,他们已经有了清醒的自我认识,改变了被动的人生态度,采取了主动的人生态度,或争名于朝、或求利于市。这种追求有时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因此冯友兰对他们的人生态度表示一定的肯定,并不一概排斥。可以说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属于功利境界的,功利境界中的人还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他们没有树立牢固的道德观念。他们有时也做一些合乎道德的事,但绝不是“为道德而道德”,其行为还是以“占有”为目的,有时还可能以“道德”为幌子去达到个人的私利。为达到个人目的,这一境界的人还可能不择手段,侵犯他人的利益或公众的利益。从社会效果看,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可能会建立赫赫功绩,但人格并不一定是高尚的。
功利境界的代表课文要数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变色龙》了,里面的主人公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典型的功利境界中的人。奥楚蔑洛夫是小镇上的一名警官,在小说开头,他接到举报,称有人被野狗咬伤,一开始奥楚蔑洛夫不知道这是谁家的狗,于是想把狗杀死。可是随后围观的人当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奥楚蔑洛夫的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之后随着围绕着狗是否是将军家里的宠物,奥楚蔑洛夫以穿脱外套不断发生着“变色”,最终确定这是将军的哥哥家里的狗,奥楚蔑洛夫不但没有惩罚狗,还把被咬的人威胁了一番。奥楚蔑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而对狗的称呼及态度就变了整整六次。善变是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能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的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在整个变化的故事过程中,唯有他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不变的。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就如同功利境界中的定义,此种境界中的人的行为为个人之私利,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及‘利’,有清楚的觉解。小说中的奥楚蔑洛夫,他的行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财产,或是求发展他自己的事业,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荣誉,他没有树立牢固的道德观念,狗有没有或者将来会不会伤到人,不是他所关心的,他只担心自己的身份地位受到影响。
三、道德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道德境界是比功利境界更高一层的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义与利是相反亦是相成的。……求社会的利的行为,是行义的行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对于人性已有觉解,他了解人之性是涵蕴有社会的。”[3]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可以理解为是儒家常说的贤人,至少应是君子或士大夫。功利境界中的人和道德境界中的人差别在于前者是“为利”的,后者是“行义”的。功利境界中的人只为自己着想,道德境界中的人能处处为社会着想,置社会于个人之上。道德境界中的人之所以高于功利境界中的人,是因为他的人生目的是行义的,而不是为利。[4]道德境界中的人的行为是以“贡献”为目的,他把任何社会中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称为“人伦”,人在社會中所处的位分不同,而应该做不同的事称为“人职”。[5]他把贤人看成是道德的楷模,对尽伦尽职的贤人作了很多描述,在冯友兰对待贤人特点的描述和赞赏中,可以看出他对儒家人生境界和群体意识的认同。在他看来,道德的内涵主要还是仁与义,作为道德境界中的人的行为就是自觉地履行仁和义的行为。道德境界中的人,非常时刻宁可牺牲身体,也要成全其道德的行为。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的区别是在于指导行为的自觉的动机,即是为公还是为私。冯友兰对道德境界中的人评价非常高,但仍留有余地,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并不是没有欲望,而是在欲望来临时,他们首先考虑到的是道德问题,从道德的角度考虑这一行为是否应该做。 《离骚》是战国诗人屈原创作的文学作品,塑造了一个“香草美人”的人物形象,此人物形象的境界就是道德境界。诗人自幼就努力自修美德、锻炼才能,并决心报效楚国,然而由于屈原的政治理想和改革的实践触犯了腐朽的贵族集团的既得利益,因而招致了他们的重重迫害和打击,诽谤和诬蔑漫天而来,而楚王也听信谗言,疏远和放逐了屈原。屈原就是道德境界中所阐释定义的杰出代表,他拥有家国情怀:不计对象,不计个人荣辱得失,为了国家和人民,不担心自己的地位受到迫害,勇于和反对派作斗争。在《离骚》一文中,屈原叙述了自己在遭到小人势力诽谤的情况下,看到自己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民生之多艰”,且祖国陷入“路幽昧以险隘”的岌岌可危的境地,爱国爱民的屈原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因此他满怀愤怒地揭露了楚王反复无常,不辨忠奸,昏庸无能,同时也揭露了腐朽的贵族集团贪婪嫉妒,苟且偷安,背法妄行,结党营私,把祖国引向危亡的罪恶。他将自身安危至于度外,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屈原与反动派抗争,绝不向反动势力屈服。这就体现了屈原作为道德境界中的人,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其道德行为的这一特征。文章中的后一部分,屈原主要写了自己对未来道路和真理的探索与追求,诗人决心“从彭咸之所居”,用死来殉其“美政”的理想,表现了他与国家同休戚、共存亡的深挚的爱国主义和同情人民的感情,道德境界中的人,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其行义行为,为国家社会做贡献,屈原用死来殉其“美政”的社会理想再一次证明了其道德境界、家国情怀。
四、天地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最高的境界是天地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他己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且是宇宙的一部分。不但对于社会,人应有贡献,即对于宇宙人亦应有贡献。人不但应在社会中,堂堂地做一个人;亦应于宇宙间,堂堂地做一个人。人的行为,不但与社会有干系,而且与宇宙有干系。”[6]这里的“天”指的是包容万事万物的“大全”,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就是儒家常说的圣人。这类人,对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觉解非常高,对宇宙自然的规律、对人生的规律、对道理理性会自觉遵守,明白人的行为不仅仅是要尽人性,且要尽天理。天地境界中的人与其他境界中的人最大区别就是“知天”,他们明白自己是宇宙社会中的一员,认为人应自觉的为宇宙社会尽职尽责。冯友兰所阐释的天地境界是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在他的天地境界中,塑造的是儒家和道家互补的圣人形象,兼具儒家和道家的双重最高人格,另外还包涵了佛家的最高境界,儒家常常是道中庸的,即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而道家则是极高明的,常远离世俗。天地境界的宇宙和物理学上的宇宙是不同的,天文学家或物理学家所谈的宇宙,是物质的宇宙,而天地境界的宇宙是哲学的宇宙。物质的宇宙虽然也是非常大的,但仍是哲学宇宙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天地境界可分為知天、事天、乐天、同天四个层次,知天然后可以事天、乐天,最后达到同天之境。天地境界的人对人格的追求并不仅仅表现为以普遍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塑造自我,其旨趣在于尊重宇宙规律的同时也尊重自我的个性,使之得到真实的流露,最终达到逍遥的境界。
苏轼是天地境界的杰出代表。他的诗作《赤壁赋》把自己置身于宇宙之间,描写出了一种磅礴浩大的精神境界。在文章中,苏轼写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就如同天地境界中的定义,此时的苏轼已经和宇宙万物融为一体了,他知道自己不仅是社会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宇宙中的一部分,对于宇宙人生的规律他已经理解得非常透彻了,也正是这样,苏轼才能在身处逆境中也能保持豁达、超脱、乐观和随缘自适的精神状态,并能从人生无常的怅惘中解脱出来,理性地对待生活。冯友兰的天地境界中塑造的是一个儒家和道家互补的圣人形象,兼具儒家和道家的双重最高人格,还包括佛家的最高境界。无独有偶,苏轼就是一位兼具儒、释、道精神境界的人,他知天、事天、乐天、最后达到同天之境,拥有着超脱的天地情怀,最终达到了逍遥的境界。
五、小结
总之,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在语文教材选文中都能找到与之相对应的选文篇目或人物形象。在本文中,四种境界分别对应的是:自然境界中,祥林嫂是典型代表;功利境界中,奥楚蔑洛夫是代表;道德境界中,爱国主义诗人屈原是代表;天地境界中,苏轼在《赤壁赋》中的人生感悟可见其天地境界。在语文教学中,充分认识这四种不同境界的典型人物及其启示意义,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博大的生命情怀,有助于发掘语文的美育功能。
参考文献:
[1][2][3][6]冯友兰.新原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4]冯友兰全集[M].第四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5]冯友兰.新世训[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李丽,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2016级学科语文研究生。
一、自然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自然境界是超越程度最低的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顺才而行,‘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无论是其顺才而行或顺习而行,他对于所行的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了解。此即是说,他所行的事,对于他没有清楚的意义。就此方面说,他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混沌。”[1]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他所做的事情是毫无觉解的。此种人,并不仅仅指的是原始社会中的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也不乏其人。自然境界中的人的行为只会是顺着他的本能或者是当时的社会风俗习惯,他完全没有对自己言行的思考。在自然境界中的人虽有其天真烂漫的一面,但自己对此并无觉解,是被动的人生。这种人还没有自觉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没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依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看,自然境界的人是不应该有的,因而境界最低。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他们是生活在天地之中的,但因为他们的觉解程度太低,不知道自己生活于天地之间的意义,因此更不知道自己是宇宙社会中的一员。
鲁迅的短篇小说《祝福》中,拥有着悲惨遭遇的祥林嫂,是一个典型的自然境界中的人。祥林嫂是旧中国劳动妇女的典型,她虽勤劳善良,朴实顽强,但在封建礼教和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社会,她被践踏、被迫害、被摧残,以至于被旧社会所吞噬。封建礼教对她的种种迫害,她曾不断地挣扎与反抗,但她并不是为了自由而反抗,而是为了顺从封建礼教而反抗,祥林嫂从始至终都选择了对封建礼教的屈服,最后却还是被社会压垮了。就如同自然境界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样,祥林嫂对于自己屈服于封建礼教所做的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的了解,她只是做到顺从当时的社会习俗,做到符合别人心中的道德标准。祥林嫂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她所行的事,对于她并没有清楚的意义。换个说法就是,她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混沌。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他所做的事情毫无觉解。祥林嫂的悲剧深刻揭露了旧社会封建礼教对劳动妇女的摧残和迫害,控诉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而祥林嫂作为自然境界中的人,她所做的行为只能是顺着当时社会的风俗,别无它法。
二、功利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功利境界的内涵是“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及‘利’,有清楚的觉解。……他的行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财产,或是求发展他自己的事业,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荣誉。”[2]功利境界中的人不同于自然境界中的人,他们已经有了清醒的自我认识,改变了被动的人生态度,采取了主动的人生态度,或争名于朝、或求利于市。这种追求有时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因此冯友兰对他们的人生态度表示一定的肯定,并不一概排斥。可以说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属于功利境界的,功利境界中的人还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他们没有树立牢固的道德观念。他们有时也做一些合乎道德的事,但绝不是“为道德而道德”,其行为还是以“占有”为目的,有时还可能以“道德”为幌子去达到个人的私利。为达到个人目的,这一境界的人还可能不择手段,侵犯他人的利益或公众的利益。从社会效果看,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可能会建立赫赫功绩,但人格并不一定是高尚的。
功利境界的代表课文要数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变色龙》了,里面的主人公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典型的功利境界中的人。奥楚蔑洛夫是小镇上的一名警官,在小说开头,他接到举报,称有人被野狗咬伤,一开始奥楚蔑洛夫不知道这是谁家的狗,于是想把狗杀死。可是随后围观的人当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奥楚蔑洛夫的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之后随着围绕着狗是否是将军家里的宠物,奥楚蔑洛夫以穿脱外套不断发生着“变色”,最终确定这是将军的哥哥家里的狗,奥楚蔑洛夫不但没有惩罚狗,还把被咬的人威胁了一番。奥楚蔑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而对狗的称呼及态度就变了整整六次。善变是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能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的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在整个变化的故事过程中,唯有他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不变的。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就如同功利境界中的定义,此种境界中的人的行为为个人之私利,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及‘利’,有清楚的觉解。小说中的奥楚蔑洛夫,他的行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财产,或是求发展他自己的事业,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荣誉,他没有树立牢固的道德观念,狗有没有或者将来会不会伤到人,不是他所关心的,他只担心自己的身份地位受到影响。
三、道德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道德境界是比功利境界更高一层的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义与利是相反亦是相成的。……求社会的利的行为,是行义的行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对于人性已有觉解,他了解人之性是涵蕴有社会的。”[3]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可以理解为是儒家常说的贤人,至少应是君子或士大夫。功利境界中的人和道德境界中的人差别在于前者是“为利”的,后者是“行义”的。功利境界中的人只为自己着想,道德境界中的人能处处为社会着想,置社会于个人之上。道德境界中的人之所以高于功利境界中的人,是因为他的人生目的是行义的,而不是为利。[4]道德境界中的人的行为是以“贡献”为目的,他把任何社会中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称为“人伦”,人在社會中所处的位分不同,而应该做不同的事称为“人职”。[5]他把贤人看成是道德的楷模,对尽伦尽职的贤人作了很多描述,在冯友兰对待贤人特点的描述和赞赏中,可以看出他对儒家人生境界和群体意识的认同。在他看来,道德的内涵主要还是仁与义,作为道德境界中的人的行为就是自觉地履行仁和义的行为。道德境界中的人,非常时刻宁可牺牲身体,也要成全其道德的行为。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的区别是在于指导行为的自觉的动机,即是为公还是为私。冯友兰对道德境界中的人评价非常高,但仍留有余地,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并不是没有欲望,而是在欲望来临时,他们首先考虑到的是道德问题,从道德的角度考虑这一行为是否应该做。 《离骚》是战国诗人屈原创作的文学作品,塑造了一个“香草美人”的人物形象,此人物形象的境界就是道德境界。诗人自幼就努力自修美德、锻炼才能,并决心报效楚国,然而由于屈原的政治理想和改革的实践触犯了腐朽的贵族集团的既得利益,因而招致了他们的重重迫害和打击,诽谤和诬蔑漫天而来,而楚王也听信谗言,疏远和放逐了屈原。屈原就是道德境界中所阐释定义的杰出代表,他拥有家国情怀:不计对象,不计个人荣辱得失,为了国家和人民,不担心自己的地位受到迫害,勇于和反对派作斗争。在《离骚》一文中,屈原叙述了自己在遭到小人势力诽谤的情况下,看到自己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民生之多艰”,且祖国陷入“路幽昧以险隘”的岌岌可危的境地,爱国爱民的屈原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因此他满怀愤怒地揭露了楚王反复无常,不辨忠奸,昏庸无能,同时也揭露了腐朽的贵族集团贪婪嫉妒,苟且偷安,背法妄行,结党营私,把祖国引向危亡的罪恶。他将自身安危至于度外,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屈原与反动派抗争,绝不向反动势力屈服。这就体现了屈原作为道德境界中的人,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其道德行为的这一特征。文章中的后一部分,屈原主要写了自己对未来道路和真理的探索与追求,诗人决心“从彭咸之所居”,用死来殉其“美政”的理想,表现了他与国家同休戚、共存亡的深挚的爱国主义和同情人民的感情,道德境界中的人,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其行义行为,为国家社会做贡献,屈原用死来殉其“美政”的社会理想再一次证明了其道德境界、家国情怀。
四、天地境界的内涵及举例分析
最高的境界是天地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他己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且是宇宙的一部分。不但对于社会,人应有贡献,即对于宇宙人亦应有贡献。人不但应在社会中,堂堂地做一个人;亦应于宇宙间,堂堂地做一个人。人的行为,不但与社会有干系,而且与宇宙有干系。”[6]这里的“天”指的是包容万事万物的“大全”,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就是儒家常说的圣人。这类人,对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觉解非常高,对宇宙自然的规律、对人生的规律、对道理理性会自觉遵守,明白人的行为不仅仅是要尽人性,且要尽天理。天地境界中的人与其他境界中的人最大区别就是“知天”,他们明白自己是宇宙社会中的一员,认为人应自觉的为宇宙社会尽职尽责。冯友兰所阐释的天地境界是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在他的天地境界中,塑造的是儒家和道家互补的圣人形象,兼具儒家和道家的双重最高人格,另外还包涵了佛家的最高境界,儒家常常是道中庸的,即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而道家则是极高明的,常远离世俗。天地境界的宇宙和物理学上的宇宙是不同的,天文学家或物理学家所谈的宇宙,是物质的宇宙,而天地境界的宇宙是哲学的宇宙。物质的宇宙虽然也是非常大的,但仍是哲学宇宙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天地境界可分為知天、事天、乐天、同天四个层次,知天然后可以事天、乐天,最后达到同天之境。天地境界的人对人格的追求并不仅仅表现为以普遍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塑造自我,其旨趣在于尊重宇宙规律的同时也尊重自我的个性,使之得到真实的流露,最终达到逍遥的境界。
苏轼是天地境界的杰出代表。他的诗作《赤壁赋》把自己置身于宇宙之间,描写出了一种磅礴浩大的精神境界。在文章中,苏轼写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就如同天地境界中的定义,此时的苏轼已经和宇宙万物融为一体了,他知道自己不仅是社会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宇宙中的一部分,对于宇宙人生的规律他已经理解得非常透彻了,也正是这样,苏轼才能在身处逆境中也能保持豁达、超脱、乐观和随缘自适的精神状态,并能从人生无常的怅惘中解脱出来,理性地对待生活。冯友兰的天地境界中塑造的是一个儒家和道家互补的圣人形象,兼具儒家和道家的双重最高人格,还包括佛家的最高境界。无独有偶,苏轼就是一位兼具儒、释、道精神境界的人,他知天、事天、乐天、最后达到同天之境,拥有着超脱的天地情怀,最终达到了逍遥的境界。
五、小结
总之,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在语文教材选文中都能找到与之相对应的选文篇目或人物形象。在本文中,四种境界分别对应的是:自然境界中,祥林嫂是典型代表;功利境界中,奥楚蔑洛夫是代表;道德境界中,爱国主义诗人屈原是代表;天地境界中,苏轼在《赤壁赋》中的人生感悟可见其天地境界。在语文教学中,充分认识这四种不同境界的典型人物及其启示意义,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博大的生命情怀,有助于发掘语文的美育功能。
参考文献:
[1][2][3][6]冯友兰.新原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4]冯友兰全集[M].第四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5]冯友兰.新世训[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李丽,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2016级学科语文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