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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快递”事件始末
2013年11月29日上午,家住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居民刘兴亮收到一份圆通快件,是其从淘宝网购买的一双儿童鞋。在打开包裹几小时后,刘先生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中午刘兴亮便自己开车去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未料到病情发展很快,10多分钟后就开始全身抽搐,近3个小时的抢救未见效果,医院称分析不出病情原因。
当日下午3时多,刘先生被转入滨州医院附属医院。23时,刘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示诊断死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同时,刘先生的妻子焦女士在抢救刘先生时也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据人民网消息,11月28日23时,潍坊市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加盟公司)员工老王在准备卸载发自湖北的一辆厢式货车中货物时,打开车门的老王嗅到了浓烈刺鼻气味。随后,老王与另外一名出现呕吐症状的员工被送往附近就医。
11月29日一早,捷顺通与武汉发件企业熊兴化工取得联系,将呕吐员工症状告知发件企业。发件企业称该液体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随后,捷顺通公司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上午10时许,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
11月29日19时许,捷顺通对通风放置的车辆再次进行快件处理时,又有3名员工出现胸闷等症状,后被送至潍坊市附属医院观察治疗。在同一车次有一发往山东广饶县大王镇的一份淘宝快件,收件人刘兴亮收到快件后,于当晚23时许,因抢救无效身亡。
值得注意的是,11月30日8时30分,捷顺通公司再次致电询问寄递物品到底是何物时,湖北方面寄件人称为氟乙酸甲酯,而不是上次告知的氯乙腈。
圆通速递方面表示:11月27日,在经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收寄点向山东某制药厂寄递物品时,该化工厂称该物品无毒无害,收件人员按照公司制度对该物品进行了验视。
但圆通总公司亦坦承,他们并没有专业的仪器设备,在短时间内也没有办法对化学品进行专业检测,很多时候收件人只能凭借日常经验及感官进行判断。
据《齐鲁晚报》报道,潍坊市寒亭区警方透露:涉事的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中转中心负责人目前已被广饶警方刑拘。
湖北沙洋县熊兴化工精细化工分厂负责人杨某也于12月被山东警方刑事拘留,并将带回山东调查。
据通报,收寄快件的沙洋运通物流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潍坊捷顺通有限公司被责令进行整改,被罚2.8万元,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此次泄漏的化学品为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该物体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
有“毒”快递早有先例
据法制周末报道,在此之前,因为速递有毒或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而造成危害的事件早已发生多起。
2013年4月,天津市周凯物流运送的两瓶“氯化亚砜”试剂,使得12名快递员呼吸道受损。事后,周凯物流被责令停业15天,寄件人被拘留5天。据悉,周凯物流就是圆通速递在当地的加盟商。
2010年11月,中通快递承运的2.5公斤一氯丙酮包裹泄漏,导致12人眼睛和咽喉不适。对于事故原因,中通快递负责人蓝某称,收邮包的快递员没有对物品严格检查,是导致此事发生的主要原因。事后,国家邮政局进行了全行业通报批评。
事情发生后,多个地方都出台了关于收寄验视的规定。
事实上,关于快递的收寄验视制度,法律法规早已有规定。
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邮政法》规定: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规定: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如果拒绝验视,快递企业可不予收寄。经过验视,快递企业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用户应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也不予收寄。
“毒快递”暴露行业漏洞
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四项中提到: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而这次为何发件企业能发出这样的危险品?揽件员为何不依法开包查验货物?圆通企业内运送快递如何安检?运送过程为何发生泄漏?员工已出现中毒症状后,“毒快递”为何还会发出?一系列疑问充分暴露出某些企业。甚至全行业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井喷式”增长,快递业呈现出“野蛮生长”。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有望达到90亿件。但在快递业快速发展背后,行业内却乱象丛生。快件丢失、损坏、延误、用户信息泄露等投诉激增。快递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入职门槛低,使得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也能上岗。各家快递公司更是只注重开疆拓土,高歌猛进,但如何让管理、服务跟上,尤其在快递业旺季时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显得更为紧迫。
山东“毒”快递事发的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胜勇道出了这样的行业秘密:“小件都这么寄,这是化工行业的普遍问题。”
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介绍,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有专门的检测和运输装备,运输要求高决定了其运输价格更高。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但据了解,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一般是按吨计算,不足1吨按1吨收费。这就使金钱至上取代生命至上的不法分子把少量或样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选择快递而不是找专业运输公司,可省下数千元运输成本。记者在淘宝上搜索查询发现,便捷式危险液体检测仪的售价为8000元到数万元不等。专业检测危险化学品的仪器价格更高。赵小敏认为,增加设备或落实验视的结果是,验货时间和人力成本明显增加,这些成本会不会转嫁给消费者,这值得观察。 从“夺命快递”事故结果看,寄件人谎称该物品无毒无害,未如实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质及恰当的处置方法,给收件物品的安全性确认带来一定的混乱,这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而圆通自身“验视”环节的失效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令业界担忧的是,事件凸显了“验视”环节的脆弱性,并非客观技术难题,也并非圆通一家单独存在的管理漏洞,而是整个快递行业的急速扩张与管理服务的不匹配,以及第三方安全监管的缺失。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如果从技术层面来说,目前的航空货运在验视、安检环节,无论机器、人员配置,都已经可以较为有效地实现违禁物品把关,还有铁路货运。”一位快递公司管理层指出,但目前民营快递更多依靠的是汽运,没有航空那么严格的安检措施,有的甚至仅仅只能依靠一线收件员的肉眼及其专业知识储备去判断。
“高峰期时,一些大客户往往都已经事先打包好包裹,快递公司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依次开箱验货,全凭信任。”一位快递公司管理层坦言,行业的侥幸心理普遍存在。此外,依旧受困“价格战”的民营快递,受经济利益驱使,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就让过去了。
同时,由于寄递服务具有简便快捷、人物分离的特点,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案件过去也时有发生。
据《新京报》报道,一快递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让单兵作战的收揽员去把每一件快递物品都进行验视不太现实。
“平时件少的时候可以做到验视,赶上高峰期,根本看不过来。此外,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是单兵作战,没法监督他验视没有,客观上也形成了监管漏洞。”该负责人说,快递员有没有能力验出危险品也是个问题。如果发件人谎报,故意混淆形似的物品,指望快递员去辨明也难。
“目前国内对邮件的追查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出了事能追查到揽件的快递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们形成了约束。”该负责人说。
部分快递员表示:快递公司对快递员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干得多才能赚到钱,在这样的工作制度下,很难做到对每件快递品都认真检查,而且也会担心仔细检查会让发件人不高兴。“如果发件人平时发件量大的话,就有能力要求快递站更换快递员,所以快递员一般也不会去太为难发件人。”
专家呼吁完善立法
加强监管杜绝毒快递
受害者如何维权?监管部门如何监管?行业乱象如何整治?行业立法如何完善?值得深思。
中国政法大学张彧通博士认为:“有毒包裹”的产生按照事件发展顺序,首先是缘于寄件人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杨某邮寄有毒化工品的违法行为;其次,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和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缺少完善的收寄验视制度和程序,影响了寄递安全;再次,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和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在泄漏发生后,如果按照《办法》规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24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对疑似污染的快递件进行隔离,不发送出去,就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张彧通认为:审视快递公司责任的同时,也应当关注监管者应负的责任。我国邮政法规定:快递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是邮政管理机构。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快递行业管理办法》、《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来看,特许经营合同更大程度地规定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是却忽略了对于社会其他主体可能造成的侵权损害。因此,在上述的法律法规和示范文本中,并未体现对于社会其他主体权益的关注,即没有明确责任承担的主体,没有明确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在对受害者权益进行维护的同时,应当完善快递行业立法,应当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消除制度真空地带。对于目前的快递行业可以建立信用制裁机制、信用激励机制、黑名单红名单制,如公司屡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就应当列入黑名单。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全国积极推广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省市快递加盖收寄验视章的管理措施,检查中发现未加盖收寄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据此追究快递企业的管理责任。
一包童鞋快递,夺去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敲响了警钟。违法寄毒者被拘了,违规运毒者也被查了,然而事件背后的“隐形杀手”是谁?是行业的乱象,是监管的缺失,是制度的漏洞,是金钱至上、漠视生命的丑陋的灵魂!逮住这些“隐形杀手”,进行法治的审判与良知的拷问,辅之制度的修复与灵魂的拯救,方可有望杜绝“夺命快递”!
2013年11月29日上午,家住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居民刘兴亮收到一份圆通快件,是其从淘宝网购买的一双儿童鞋。在打开包裹几小时后,刘先生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中午刘兴亮便自己开车去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未料到病情发展很快,10多分钟后就开始全身抽搐,近3个小时的抢救未见效果,医院称分析不出病情原因。
当日下午3时多,刘先生被转入滨州医院附属医院。23时,刘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示诊断死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同时,刘先生的妻子焦女士在抢救刘先生时也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据人民网消息,11月28日23时,潍坊市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加盟公司)员工老王在准备卸载发自湖北的一辆厢式货车中货物时,打开车门的老王嗅到了浓烈刺鼻气味。随后,老王与另外一名出现呕吐症状的员工被送往附近就医。
11月29日一早,捷顺通与武汉发件企业熊兴化工取得联系,将呕吐员工症状告知发件企业。发件企业称该液体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随后,捷顺通公司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上午10时许,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
11月29日19时许,捷顺通对通风放置的车辆再次进行快件处理时,又有3名员工出现胸闷等症状,后被送至潍坊市附属医院观察治疗。在同一车次有一发往山东广饶县大王镇的一份淘宝快件,收件人刘兴亮收到快件后,于当晚23时许,因抢救无效身亡。
值得注意的是,11月30日8时30分,捷顺通公司再次致电询问寄递物品到底是何物时,湖北方面寄件人称为氟乙酸甲酯,而不是上次告知的氯乙腈。
圆通速递方面表示:11月27日,在经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收寄点向山东某制药厂寄递物品时,该化工厂称该物品无毒无害,收件人员按照公司制度对该物品进行了验视。
但圆通总公司亦坦承,他们并没有专业的仪器设备,在短时间内也没有办法对化学品进行专业检测,很多时候收件人只能凭借日常经验及感官进行判断。
据《齐鲁晚报》报道,潍坊市寒亭区警方透露:涉事的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中转中心负责人目前已被广饶警方刑拘。
湖北沙洋县熊兴化工精细化工分厂负责人杨某也于12月被山东警方刑事拘留,并将带回山东调查。
据通报,收寄快件的沙洋运通物流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潍坊捷顺通有限公司被责令进行整改,被罚2.8万元,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此次泄漏的化学品为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该物体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
有“毒”快递早有先例
据法制周末报道,在此之前,因为速递有毒或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而造成危害的事件早已发生多起。
2013年4月,天津市周凯物流运送的两瓶“氯化亚砜”试剂,使得12名快递员呼吸道受损。事后,周凯物流被责令停业15天,寄件人被拘留5天。据悉,周凯物流就是圆通速递在当地的加盟商。
2010年11月,中通快递承运的2.5公斤一氯丙酮包裹泄漏,导致12人眼睛和咽喉不适。对于事故原因,中通快递负责人蓝某称,收邮包的快递员没有对物品严格检查,是导致此事发生的主要原因。事后,国家邮政局进行了全行业通报批评。
事情发生后,多个地方都出台了关于收寄验视的规定。
事实上,关于快递的收寄验视制度,法律法规早已有规定。
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邮政法》规定: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规定: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如果拒绝验视,快递企业可不予收寄。经过验视,快递企业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用户应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也不予收寄。
“毒快递”暴露行业漏洞
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四项中提到: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而这次为何发件企业能发出这样的危险品?揽件员为何不依法开包查验货物?圆通企业内运送快递如何安检?运送过程为何发生泄漏?员工已出现中毒症状后,“毒快递”为何还会发出?一系列疑问充分暴露出某些企业。甚至全行业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井喷式”增长,快递业呈现出“野蛮生长”。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有望达到90亿件。但在快递业快速发展背后,行业内却乱象丛生。快件丢失、损坏、延误、用户信息泄露等投诉激增。快递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入职门槛低,使得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也能上岗。各家快递公司更是只注重开疆拓土,高歌猛进,但如何让管理、服务跟上,尤其在快递业旺季时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显得更为紧迫。
山东“毒”快递事发的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胜勇道出了这样的行业秘密:“小件都这么寄,这是化工行业的普遍问题。”
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介绍,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有专门的检测和运输装备,运输要求高决定了其运输价格更高。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但据了解,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一般是按吨计算,不足1吨按1吨收费。这就使金钱至上取代生命至上的不法分子把少量或样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选择快递而不是找专业运输公司,可省下数千元运输成本。记者在淘宝上搜索查询发现,便捷式危险液体检测仪的售价为8000元到数万元不等。专业检测危险化学品的仪器价格更高。赵小敏认为,增加设备或落实验视的结果是,验货时间和人力成本明显增加,这些成本会不会转嫁给消费者,这值得观察。 从“夺命快递”事故结果看,寄件人谎称该物品无毒无害,未如实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质及恰当的处置方法,给收件物品的安全性确认带来一定的混乱,这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而圆通自身“验视”环节的失效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令业界担忧的是,事件凸显了“验视”环节的脆弱性,并非客观技术难题,也并非圆通一家单独存在的管理漏洞,而是整个快递行业的急速扩张与管理服务的不匹配,以及第三方安全监管的缺失。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如果从技术层面来说,目前的航空货运在验视、安检环节,无论机器、人员配置,都已经可以较为有效地实现违禁物品把关,还有铁路货运。”一位快递公司管理层指出,但目前民营快递更多依靠的是汽运,没有航空那么严格的安检措施,有的甚至仅仅只能依靠一线收件员的肉眼及其专业知识储备去判断。
“高峰期时,一些大客户往往都已经事先打包好包裹,快递公司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依次开箱验货,全凭信任。”一位快递公司管理层坦言,行业的侥幸心理普遍存在。此外,依旧受困“价格战”的民营快递,受经济利益驱使,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就让过去了。
同时,由于寄递服务具有简便快捷、人物分离的特点,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案件过去也时有发生。
据《新京报》报道,一快递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让单兵作战的收揽员去把每一件快递物品都进行验视不太现实。
“平时件少的时候可以做到验视,赶上高峰期,根本看不过来。此外,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是单兵作战,没法监督他验视没有,客观上也形成了监管漏洞。”该负责人说,快递员有没有能力验出危险品也是个问题。如果发件人谎报,故意混淆形似的物品,指望快递员去辨明也难。
“目前国内对邮件的追查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出了事能追查到揽件的快递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们形成了约束。”该负责人说。
部分快递员表示:快递公司对快递员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干得多才能赚到钱,在这样的工作制度下,很难做到对每件快递品都认真检查,而且也会担心仔细检查会让发件人不高兴。“如果发件人平时发件量大的话,就有能力要求快递站更换快递员,所以快递员一般也不会去太为难发件人。”
专家呼吁完善立法
加强监管杜绝毒快递
受害者如何维权?监管部门如何监管?行业乱象如何整治?行业立法如何完善?值得深思。
中国政法大学张彧通博士认为:“有毒包裹”的产生按照事件发展顺序,首先是缘于寄件人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杨某邮寄有毒化工品的违法行为;其次,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和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缺少完善的收寄验视制度和程序,影响了寄递安全;再次,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和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在泄漏发生后,如果按照《办法》规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24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对疑似污染的快递件进行隔离,不发送出去,就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张彧通认为:审视快递公司责任的同时,也应当关注监管者应负的责任。我国邮政法规定:快递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是邮政管理机构。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快递行业管理办法》、《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来看,特许经营合同更大程度地规定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是却忽略了对于社会其他主体可能造成的侵权损害。因此,在上述的法律法规和示范文本中,并未体现对于社会其他主体权益的关注,即没有明确责任承担的主体,没有明确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在对受害者权益进行维护的同时,应当完善快递行业立法,应当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消除制度真空地带。对于目前的快递行业可以建立信用制裁机制、信用激励机制、黑名单红名单制,如公司屡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就应当列入黑名单。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全国积极推广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省市快递加盖收寄验视章的管理措施,检查中发现未加盖收寄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据此追究快递企业的管理责任。
一包童鞋快递,夺去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敲响了警钟。违法寄毒者被拘了,违规运毒者也被查了,然而事件背后的“隐形杀手”是谁?是行业的乱象,是监管的缺失,是制度的漏洞,是金钱至上、漠视生命的丑陋的灵魂!逮住这些“隐形杀手”,进行法治的审判与良知的拷问,辅之制度的修复与灵魂的拯救,方可有望杜绝“夺命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