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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之初,国共确有通力合作,早期的中国共产党出现了迅猛的发展,党内外行文也日渐增多。但由于党组织建立不久,各项工作制度尚欠完善,加上帝国主义势力、军阀反动派对国共两党的镇压、破坏和国民党内部的左右派进一步分化,国共关系逐步复杂化,使中国共产党仍处于秘密活动状态之中。越是在这种环境下,党内外联系、表达党的政策主张、党的建设、上下级联系等工作越是需要大量的行文。1923年6月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说:由于“中央委员会人员太少,不能搜集很多材料,又由于遭受迫害,许多材料遗失了”。于是,他向大会建议在党内设秘书制,从1923年6月建立秘书制起到1926年6月成立中共中央秘书处止的三年内,党的文书工作主要是围绕着上下行文的建设方面和文件资料的收集保存发展的,这也是党内早期档案工作发展的雏形。
对行文内容的三点要求
为使党内外行文适应党的建设的需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复杂性,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革命之初,就对上下行文从政治上、机密性上和技术上提出了多项切合实际的要求。并且在各机关、各地方共同努力下,使党内外行文沿着制度化和科学化道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首先,行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政策和主张。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曰起,就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宣布了党的任务、纲领、政策和铁的纪律。党的政策和主张是由中共中央统一制定的,各地方各机关必须坚决执行并不得另立政策。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再次指出:“区域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党纲、宣言、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之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政策是重要的,纪律是严厉的,在一切言论,当然主要在行文中是不得违背的。所以,在1926年以前,党内文件起草书写多由机关负责人和秘书承担。把好党的政策关,是当时秘书工作的第一个特点。
其次,书写文件必须有条理。建党初期,党内行文多以“信函”形式在邮局传递,所以都比较简略,一般文件几十字、几百字的居多。有的文件简略的好,以1923年10月《中央通告第19号》只有100字,但能说明问题。有的地方报告工作过于简略,叙事不系统。因此,1924年11月1日《中共中央通告第21号》指出:近年来不少地方上报的文件很好,但也有一些地方报送的文件内容“不是漫无系统,便是失之简略,不能看出工作的进步”。中央要求:今后各地方各机关书写文件“不宜过于简略,要很有条理的述明各项工作之全部”。有条理、有分析、实事求是,是党内行文必须要坚持的一种文风。
再者,报告文件要有准确统计。大革命时期,下级向上级的请示报告约占党内行文的半数以上。这种报告过于简略不行,过于空洞也是不允许的,报告的内容不但要系统。更要准确。192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通告第1号》说: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以各地报告中反映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下进行指导的,若报告不实,必致中央与地方发生“隔膜”,所以要求各地上报材料必须“内容详细”、“真确统计”。内容不真的文件是不应该上报的。
对书写文件的技术要求
大革命时期,人们习惯把文书工作称作“技术工作”,例如文件书写技术、文件缮印技术、文件传递技术、文件伪装技术、文件收藏技术等等。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对行文提出技术要求的同时,对文件书写技术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书写文件要使用白话文。中国共产党从草拟的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第一个通告和第一个指示信等均用白话文。毛泽东曾在《反对党八股》中说:“五四运动时期,一班新人物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反对旧教条,提倡科学和民主,这些都是很对的”。建党后,党内外行文使用白话文是约定成俗的。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关于宣传问题决议案》中进一步强调:党内书写文件和对外宣传品等,应该“用极通俗的语言文字”,甚至可用方言土语,总之要大众化,使人一看便懂为原则。
书写文件要使用标点符号。中国的旧公文基本上是一圈到底,甚至连“。”也不用。中国共产党的行文,不但废除了八股文格式,摒弃了“等因奉此”等陈词滥调,改变了一圈到底的旧习惯,而且面目一新的使用了现代标点符号。例如1925年10月29日《团中央通告第92号》和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通告第一号》等文件中使用了冒号(:)、逗号(,)、顿号(、)、单引号(”)、双引号(“”)、惊叹号(!)、问号(?)、破折号(——)、括号(())、句号(。)等十余种标点符号。
行文要编号发出。为了使行文有秩序和便于查询,党内行文必须编号发出。例如1923年的《中央通告第1号》、《中央通告第19号》等等。1926年8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发文要盖章编号的通知》中说:“以后中央发给各地通告和信件,均一律编号;各地来信及报告,必须编号以清眉目,而便检阅”。发文一般编上顺序号,收文还要编上分类号和总号。这种文件编号工作是秘书工作的一项具体工作内容,并且一直坚持下来。
书写文件使用代号和暗语
在秘密斗争环境中,党的文件格式虽然也分台头、正文和落款三部分,但都很简略。抬头多是兄弟和同学相称:内容多以教学口气叙事;落款多以化名出现。这是秘密环境造成的,也是大革命时期行文的一个特点。
称谓上的秘密。发文者和收文者一般均用代号、化名以利保密。1923年至1926年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多用“中局”、“钟英”、“大学”、“大兄”及“张万和”、“李承宣”等化名发文件。例如1926年2月4日中共中央给中共旅莫斯科党组织的指示信就写成《钟英致莫弟信》。中央直属机关也用代称,例如中共中央组织部称“祖钟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称“刘洪顺”、“中学”等等。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称“朱绅”、“枢蔚”、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称“石渠兄”等等。称兄道弟固然是保密需要,但也体现了党内亲密无间的关系。
文件上使用代号。1923年中国共产党建立秘书制时,曾下发了一个文件代称表,可惜此文失传了。但1923年以来,许多文件上使用了“C.P”和“C.Y”等代号是有据可查的。例如1923年11月《中局报告》中有“正太形势最好,因为彼方有9个C.P同志,20个S.Y同志”。这句话含两个代号一个暗语:“C.P是中国共产党的代号,S.Y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代号(1925年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改称 ‘C.P’)”,“正太”又称“正太路”,指中共北方区属山西地区。代号是经常变换的,但变换后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下达通知,否则受文者不理解也会误事。
文件使用暗语。一般暗语也是约定俗成的。例如称党内重要文件为“讲议”、“总校年鉴”、“经济试卷”等等:报警暗语如被捕称“患病”、入狱称“入院”、叛变称“潜逃”等等。有时。一份文件中满篇皆是暗语。例如,1926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中共党员调查表。即冠以校务处发的《每月同学调查表》,表中把各级党组织称为“总校”、“分校”、“支校”:把党员称为同学:正式党员称为“正式生”,候补党员为“旁听生”,党员成份则分别成为“文科生”、“工科生”、“农科生”、“男生”、“女生”等等。这种代号和暗语的使用,是党内行文的一大特点,也是大革命时期党的秘书工作的一项特殊任务。
文件的密写技术
处在秘密斗争中的党的各级组织以及革命群众团体机关,都有文书处理任务。不论是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不但要秘密进行,而且政治性文件与事务性文件要分开写。政治性文件多用密写技术,事务性文件多用平信形式交往。这样表面上公文处理很少,实际上内部文书处理任务更加重了。据1928年12月《中共中央给各省委的通知…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等文件规定,当时文件密写技术有如下要求:
特制的文件密写药水。密写文件,是一种斗争手段。在中国共产党秘书工作建立之前,帝国主义势力、军阀、封建统治者及其他政治势力在相互窃取情报时,都使用过密写技术,甚至商界、民间也有用碘酒、米汤配成药水密写文件的,这种药水密写的文件,有的用火烤一下或者用水印湿一下文件字迹立刻显露出来,使用方便但不安全。为了适用和安全,党中央在《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密写文件时注意:首先,在密写文件时,“任何一省区都有两种药水”。一种为甲级药水,一种为乙级药水。这两种药水均有中央秘书处与各省秘书处统一配置。如何使用也应统一规定,不按规定,密写的文件洗印后字迹显露不出或模糊不清。其次,凡密写的文件另有发票一张。发票上注明某份文件用什么药水写的,该用什么药水印洗。因此,凡收文者“要注明先洗发票”。不看发票是无法印洗密写文件的。有时不另开发票,在文件书有“…或000符号”,这三个点(“…”)或三个零(“000”)就代替发票,告诉收文者洗印办法。同时,有时密写的文件书写在平信的背面,一封平常家信,却是一份绝密文件。要搞清这份信件是平信还是密件,或另有暗号相约,或事先有联络的符号。比如在一些革命历史文件、信件的信封上或者作者名字旁边,故意多了一个“石”字旁、“木”字旁或“山”字头等,其实这些多余的字旁都是通知洗印密写文件的符号。
密写文件所用的书写材料。在秘密环境中,党中央曾提出文件书写“商业化”、“广告化”的专门要求,就是说要讲究文件的外形符合于社会化与大众化的潮流。
密写文件如写在单份纸张上,则要用社会上流行的毛边纸、道林纸、油光纸等等。纸张以小型化为宜。比如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议决案》印成64开本。这种袖珍本便于隐藏、容易携带。密写文件如书写在刊物里、书本中,最好选用双叠页的里面,不容易被人发现,比较安全,基层党组织一般未掌握密写技术,也可以用毛笔或钢笔将文件写在这种双叠页书的里面,再装订好,这样传递起来也比较方便和安全。密写的文件,特别是用特制药水密写的文件,不宜放在贴身衣兜里,一旦汗水浸湿,药水将起化学反应,甚至造成字迹消失。因此,中共中央在《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通知中一再强调密写的文件“千万勿要交通插入口袋中”。收到药水密写的文件,要做到“密件到后,即洗即誊,誊后即将原件销毁,以免被敌人察觉此项技术”,给我秘密工作带来不利。
党中央与各地方在使用药水密写文件中,始终保持着相互通报情况的联系工作。在《中共中央给各省委的通知——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一文中,可见一斑。中央秘书处统一配制甲、乙两种药水样品发给各省委秘书处,使用说明也告各地。各省委秘书处如使用新的药水,也应向中央秘书处告知“所用药水及文件形式并材料,适用于你们的环境否?”、“如果你们的反动方面将要或已经知道这种密件办法……应该立即改变”,并将改变的措施、新的方法告知中央“以便设法配置新药水,另行约定”。各地如有可能,可按中央秘书处的方子自行配制药水,但购置原料“不能同时在同一店里去买”。而且要将密写的和密洗的甲乙两种药水分开,绝不能被敌人全部查获。各地要将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络记号、联络暗语及“伺语为适用”应预先告知。
因此,收件人要辨别文件的真伪可从数量、文件名称、内容、密写手法、药水的使用、文件的发票以及“文件形式”等方面去分析。若发现可疑之处,立即向中央报告,并采取紧急应变措施,以防意外。
文件资料的伪装技术
文件资料的伪装,是秘密斗争中党的秘书工作一项极其重要的技术工作。党的一切文件或资料形成以后,总要进行运转,总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种运转和作用,不论在内部或者在外部,又以维护党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因此,党内发的文件和资料,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过加工、伪装以后出台的,而且,加工、伪装手段是多种多样的。
文件资料微型化。把党的指示、命令、决议及其他重要文件进行技术加工,或者用比蝇头小楷还小若干倍的字体,把一份五百余字的通告缩写在二寸或三寸大小的一张小小的纸张上,然后卷成细管,以便于传递、携带和使用。据1930年中国共产主义团中央《秘密工作须知》记载:有的地方团委“把命令或决议”用细软薄纸写成后“折成二、三分宽,约四、五层厚”,再“卷成圆圈”。此种微型文件可以夹在器具中,甚至放在人体某一器官中,以躲避敌人的搜查。
文件资料内容暗示。这种暗示法与文件使用的暗语有所不同。暗语是指某一文件中某一句或某几句话可用暗语叙述,以免敌人获悉我方机密,对我不利。暗示法不是一句或几句话,而是通篇伪装,或用商业语言,或以平安家信,但收件人一看便知对方的意思。就在1930年团中央《秘密工作须知》中曾举了两个例证,其中之一是红军某部给党在白区某机关的一封公函。公函说:
××仁史大鉴:弟已安抵店中,一月来生意尚好。师徒均和睦平安,惟近地方不靖,办货不易,马铃薯与黄豆及香烟木柴,亦感缺乏,请多办此货来。
文中的“兄”是收文机关,“弟”是发文单位。“生意尚好”是作战获得胜利。“马铃薯”是指手榴弹和其他炮弹,“黄豆”是各种子弹。全文是要收文机关赶快把枪支弹药送到苏区来。当然,暗示用语的基本意思也是事先约定的,否则也会误事。
文件资料封皮伪装。这种伪装的基本要求是:在文件资料传递、运转、使用上都必须稳妥、方便并起一定的掩护作用。从1928年至1935年较多的运用了这种方法。例如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将大会记录、决议等汇集成册,封皮写上《国色天香》类似小说的假名字,由苏联莫斯科秘密传递回国。又如1929年中共中央秘书处出版的《秘书处通信》期刊,用《国术教范》作封面以掩护传递、运转工作。在秘密环境中,各省委秘书部门对文件资料也采用过伪装办法。例如1929年中共顺直省委出版的《北方红旗》就在封面上印有《国文课本》、《体育旬刊》等等,以此保护了党的机密和安全。
对行文内容的三点要求
为使党内外行文适应党的建设的需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复杂性,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革命之初,就对上下行文从政治上、机密性上和技术上提出了多项切合实际的要求。并且在各机关、各地方共同努力下,使党内外行文沿着制度化和科学化道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首先,行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政策和主张。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曰起,就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宣布了党的任务、纲领、政策和铁的纪律。党的政策和主张是由中共中央统一制定的,各地方各机关必须坚决执行并不得另立政策。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再次指出:“区域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党纲、宣言、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之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政策是重要的,纪律是严厉的,在一切言论,当然主要在行文中是不得违背的。所以,在1926年以前,党内文件起草书写多由机关负责人和秘书承担。把好党的政策关,是当时秘书工作的第一个特点。
其次,书写文件必须有条理。建党初期,党内行文多以“信函”形式在邮局传递,所以都比较简略,一般文件几十字、几百字的居多。有的文件简略的好,以1923年10月《中央通告第19号》只有100字,但能说明问题。有的地方报告工作过于简略,叙事不系统。因此,1924年11月1日《中共中央通告第21号》指出:近年来不少地方上报的文件很好,但也有一些地方报送的文件内容“不是漫无系统,便是失之简略,不能看出工作的进步”。中央要求:今后各地方各机关书写文件“不宜过于简略,要很有条理的述明各项工作之全部”。有条理、有分析、实事求是,是党内行文必须要坚持的一种文风。
再者,报告文件要有准确统计。大革命时期,下级向上级的请示报告约占党内行文的半数以上。这种报告过于简略不行,过于空洞也是不允许的,报告的内容不但要系统。更要准确。192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通告第1号》说: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以各地报告中反映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下进行指导的,若报告不实,必致中央与地方发生“隔膜”,所以要求各地上报材料必须“内容详细”、“真确统计”。内容不真的文件是不应该上报的。
对书写文件的技术要求
大革命时期,人们习惯把文书工作称作“技术工作”,例如文件书写技术、文件缮印技术、文件传递技术、文件伪装技术、文件收藏技术等等。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对行文提出技术要求的同时,对文件书写技术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书写文件要使用白话文。中国共产党从草拟的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第一个通告和第一个指示信等均用白话文。毛泽东曾在《反对党八股》中说:“五四运动时期,一班新人物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反对旧教条,提倡科学和民主,这些都是很对的”。建党后,党内外行文使用白话文是约定成俗的。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关于宣传问题决议案》中进一步强调:党内书写文件和对外宣传品等,应该“用极通俗的语言文字”,甚至可用方言土语,总之要大众化,使人一看便懂为原则。
书写文件要使用标点符号。中国的旧公文基本上是一圈到底,甚至连“。”也不用。中国共产党的行文,不但废除了八股文格式,摒弃了“等因奉此”等陈词滥调,改变了一圈到底的旧习惯,而且面目一新的使用了现代标点符号。例如1925年10月29日《团中央通告第92号》和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通告第一号》等文件中使用了冒号(:)、逗号(,)、顿号(、)、单引号(”)、双引号(“”)、惊叹号(!)、问号(?)、破折号(——)、括号(())、句号(。)等十余种标点符号。
行文要编号发出。为了使行文有秩序和便于查询,党内行文必须编号发出。例如1923年的《中央通告第1号》、《中央通告第19号》等等。1926年8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发文要盖章编号的通知》中说:“以后中央发给各地通告和信件,均一律编号;各地来信及报告,必须编号以清眉目,而便检阅”。发文一般编上顺序号,收文还要编上分类号和总号。这种文件编号工作是秘书工作的一项具体工作内容,并且一直坚持下来。
书写文件使用代号和暗语
在秘密斗争环境中,党的文件格式虽然也分台头、正文和落款三部分,但都很简略。抬头多是兄弟和同学相称:内容多以教学口气叙事;落款多以化名出现。这是秘密环境造成的,也是大革命时期行文的一个特点。
称谓上的秘密。发文者和收文者一般均用代号、化名以利保密。1923年至1926年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多用“中局”、“钟英”、“大学”、“大兄”及“张万和”、“李承宣”等化名发文件。例如1926年2月4日中共中央给中共旅莫斯科党组织的指示信就写成《钟英致莫弟信》。中央直属机关也用代称,例如中共中央组织部称“祖钟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称“刘洪顺”、“中学”等等。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称“朱绅”、“枢蔚”、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称“石渠兄”等等。称兄道弟固然是保密需要,但也体现了党内亲密无间的关系。
文件上使用代号。1923年中国共产党建立秘书制时,曾下发了一个文件代称表,可惜此文失传了。但1923年以来,许多文件上使用了“C.P”和“C.Y”等代号是有据可查的。例如1923年11月《中局报告》中有“正太形势最好,因为彼方有9个C.P同志,20个S.Y同志”。这句话含两个代号一个暗语:“C.P是中国共产党的代号,S.Y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代号(1925年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改称 ‘C.P’)”,“正太”又称“正太路”,指中共北方区属山西地区。代号是经常变换的,但变换后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下达通知,否则受文者不理解也会误事。
文件使用暗语。一般暗语也是约定俗成的。例如称党内重要文件为“讲议”、“总校年鉴”、“经济试卷”等等:报警暗语如被捕称“患病”、入狱称“入院”、叛变称“潜逃”等等。有时。一份文件中满篇皆是暗语。例如,1926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中共党员调查表。即冠以校务处发的《每月同学调查表》,表中把各级党组织称为“总校”、“分校”、“支校”:把党员称为同学:正式党员称为“正式生”,候补党员为“旁听生”,党员成份则分别成为“文科生”、“工科生”、“农科生”、“男生”、“女生”等等。这种代号和暗语的使用,是党内行文的一大特点,也是大革命时期党的秘书工作的一项特殊任务。
文件的密写技术
处在秘密斗争中的党的各级组织以及革命群众团体机关,都有文书处理任务。不论是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不但要秘密进行,而且政治性文件与事务性文件要分开写。政治性文件多用密写技术,事务性文件多用平信形式交往。这样表面上公文处理很少,实际上内部文书处理任务更加重了。据1928年12月《中共中央给各省委的通知…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等文件规定,当时文件密写技术有如下要求:
特制的文件密写药水。密写文件,是一种斗争手段。在中国共产党秘书工作建立之前,帝国主义势力、军阀、封建统治者及其他政治势力在相互窃取情报时,都使用过密写技术,甚至商界、民间也有用碘酒、米汤配成药水密写文件的,这种药水密写的文件,有的用火烤一下或者用水印湿一下文件字迹立刻显露出来,使用方便但不安全。为了适用和安全,党中央在《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密写文件时注意:首先,在密写文件时,“任何一省区都有两种药水”。一种为甲级药水,一种为乙级药水。这两种药水均有中央秘书处与各省秘书处统一配置。如何使用也应统一规定,不按规定,密写的文件洗印后字迹显露不出或模糊不清。其次,凡密写的文件另有发票一张。发票上注明某份文件用什么药水写的,该用什么药水印洗。因此,凡收文者“要注明先洗发票”。不看发票是无法印洗密写文件的。有时不另开发票,在文件书有“…或000符号”,这三个点(“…”)或三个零(“000”)就代替发票,告诉收文者洗印办法。同时,有时密写的文件书写在平信的背面,一封平常家信,却是一份绝密文件。要搞清这份信件是平信还是密件,或另有暗号相约,或事先有联络的符号。比如在一些革命历史文件、信件的信封上或者作者名字旁边,故意多了一个“石”字旁、“木”字旁或“山”字头等,其实这些多余的字旁都是通知洗印密写文件的符号。
密写文件所用的书写材料。在秘密环境中,党中央曾提出文件书写“商业化”、“广告化”的专门要求,就是说要讲究文件的外形符合于社会化与大众化的潮流。
密写文件如写在单份纸张上,则要用社会上流行的毛边纸、道林纸、油光纸等等。纸张以小型化为宜。比如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议决案》印成64开本。这种袖珍本便于隐藏、容易携带。密写文件如书写在刊物里、书本中,最好选用双叠页的里面,不容易被人发现,比较安全,基层党组织一般未掌握密写技术,也可以用毛笔或钢笔将文件写在这种双叠页书的里面,再装订好,这样传递起来也比较方便和安全。密写的文件,特别是用特制药水密写的文件,不宜放在贴身衣兜里,一旦汗水浸湿,药水将起化学反应,甚至造成字迹消失。因此,中共中央在《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通知中一再强调密写的文件“千万勿要交通插入口袋中”。收到药水密写的文件,要做到“密件到后,即洗即誊,誊后即将原件销毁,以免被敌人察觉此项技术”,给我秘密工作带来不利。
党中央与各地方在使用药水密写文件中,始终保持着相互通报情况的联系工作。在《中共中央给各省委的通知——关于文书工作的技术问题》一文中,可见一斑。中央秘书处统一配制甲、乙两种药水样品发给各省委秘书处,使用说明也告各地。各省委秘书处如使用新的药水,也应向中央秘书处告知“所用药水及文件形式并材料,适用于你们的环境否?”、“如果你们的反动方面将要或已经知道这种密件办法……应该立即改变”,并将改变的措施、新的方法告知中央“以便设法配置新药水,另行约定”。各地如有可能,可按中央秘书处的方子自行配制药水,但购置原料“不能同时在同一店里去买”。而且要将密写的和密洗的甲乙两种药水分开,绝不能被敌人全部查获。各地要将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络记号、联络暗语及“伺语为适用”应预先告知。
因此,收件人要辨别文件的真伪可从数量、文件名称、内容、密写手法、药水的使用、文件的发票以及“文件形式”等方面去分析。若发现可疑之处,立即向中央报告,并采取紧急应变措施,以防意外。
文件资料的伪装技术
文件资料的伪装,是秘密斗争中党的秘书工作一项极其重要的技术工作。党的一切文件或资料形成以后,总要进行运转,总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种运转和作用,不论在内部或者在外部,又以维护党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因此,党内发的文件和资料,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过加工、伪装以后出台的,而且,加工、伪装手段是多种多样的。
文件资料微型化。把党的指示、命令、决议及其他重要文件进行技术加工,或者用比蝇头小楷还小若干倍的字体,把一份五百余字的通告缩写在二寸或三寸大小的一张小小的纸张上,然后卷成细管,以便于传递、携带和使用。据1930年中国共产主义团中央《秘密工作须知》记载:有的地方团委“把命令或决议”用细软薄纸写成后“折成二、三分宽,约四、五层厚”,再“卷成圆圈”。此种微型文件可以夹在器具中,甚至放在人体某一器官中,以躲避敌人的搜查。
文件资料内容暗示。这种暗示法与文件使用的暗语有所不同。暗语是指某一文件中某一句或某几句话可用暗语叙述,以免敌人获悉我方机密,对我不利。暗示法不是一句或几句话,而是通篇伪装,或用商业语言,或以平安家信,但收件人一看便知对方的意思。就在1930年团中央《秘密工作须知》中曾举了两个例证,其中之一是红军某部给党在白区某机关的一封公函。公函说:
××仁史大鉴:弟已安抵店中,一月来生意尚好。师徒均和睦平安,惟近地方不靖,办货不易,马铃薯与黄豆及香烟木柴,亦感缺乏,请多办此货来。
文中的“兄”是收文机关,“弟”是发文单位。“生意尚好”是作战获得胜利。“马铃薯”是指手榴弹和其他炮弹,“黄豆”是各种子弹。全文是要收文机关赶快把枪支弹药送到苏区来。当然,暗示用语的基本意思也是事先约定的,否则也会误事。
文件资料封皮伪装。这种伪装的基本要求是:在文件资料传递、运转、使用上都必须稳妥、方便并起一定的掩护作用。从1928年至1935年较多的运用了这种方法。例如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将大会记录、决议等汇集成册,封皮写上《国色天香》类似小说的假名字,由苏联莫斯科秘密传递回国。又如1929年中共中央秘书处出版的《秘书处通信》期刊,用《国术教范》作封面以掩护传递、运转工作。在秘密环境中,各省委秘书部门对文件资料也采用过伪装办法。例如1929年中共顺直省委出版的《北方红旗》就在封面上印有《国文课本》、《体育旬刊》等等,以此保护了党的机密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