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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为了充分发挥类比推理在认识过程中的创新性意义,必须努力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必须力求在前提真的情况下使得结论极大可能为真。
关键词:类比推理 相同属性 类推属性 逻辑要求
中图分类号:B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11-192-01
类比推理在启迪人类思维中起着重大作用。借助类比推理,人们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发明新的技术,发现重大的科学理论,解释和论证那些难以理解的理论观点,突破案情侦破疑难,公正、公平地处理同类案件,等等。但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为了充分发挥类比推理在认识过程中的创新性意义,必须努力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必须力求在前提真的情况下使得结论极大可能为真。为此,运用类比推理时就必须尽量满足如下逻辑要求:
一、力求使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之间有更多的相同属性
在思维实践中,尽管客观事物的暴露程度不同,人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不同,对某些事物的属性是否为本质属性也一时难以确认,但只要我们注意增加类比对象的相同点或相似点,类比结论的可靠性就会提高。因为类比的两个(或两类)对象的相同属性越多,就意味着他们的类别越接近,其中存在有与推出属性联系密切的属性的可能性就愈大。这样,推出的属性就越有可能为两类比对象所共有,结论的可靠程度当然也就愈高;反之,若仅仅根据个别的或极少量的属性相同,就很难保证这极少的相同属性中有与推知属性相关的属性,若轻易地由此得出结论,这样的结论可靠性程度也就很低。
正因为如此,在科学研究安排实验时,特别应注重需认识的对象与类比原型同类或接近同类,以便在根据实验结果推知另一事物可能出现的情况时,保证结论有较高的可靠程度。例如,在医学上做药物或手术实验时,就经常先用鼠、猫等进行实验,然后再用猴子作类比物体,最后才用于人。因为猴子与人都属灵长类,相同属性更多,类比也就更近了一层。这种做法是为了使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相同属性增多,逐步增强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在运用类比推理进行模拟试验时,尤其应注意类比原型与需认识的对象之间,其基本属性必须相同或相似。
二、提高类比对象间的相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的密切关联性
用以进行类比的属性,亦即准备用以作为推理根据(即推理前提)的两个事物的相同属性,与推出的那个属性应该是相关的、有联系的。若两者的联系密切,相关程度高,则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高;反之就低。若两者毫无联系或互不相关,就不应随意地将其作为类比推理的根据(即前提),并据此轻率地得出结论。否则,就会犯“简单类比”(或称“机械类比”)的错误。例如,尽管月球与地球有很多的共同点:都是太阳系的星体,都是球形,都在运轉。那么,地球上有高等生物,能不能推出月球上也有高等生物呢?不能,因为月球上缺乏形成高等生物的根本条件,如月球上没有水,空气很稀薄,昼夜温差很大,这些都不利于高等生物的生存。
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求用以进行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必须是同类的或者是有联系的。尽管用以进行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不同类,甚至相距甚远,只要类比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相关,结论的可靠程度就高。反之,即使是两个同类的事物,甚至是同一个体所处的不同场合,若类比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无关,得出的结论也极不可靠。例如,根据“甲、乙二人的外貌极其相似,身高都是l.75米,体重也都是60公斤,并且都是湖北人,根据“甲的英语口语能力很强”,便推知“乙的英语口语能力也很强”。显然这是错误的。因为上述作为推理前提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无关,在逻辑上犯了“简单类比”的错误。
三、注意分析两类比对象间的差异性并尽可能进行负类比
客观世界中的任何两个事物或对象,都总是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事物间的差异性是导致类比推理是或然性推理的原因之一,这就要求人们在运用类比推理时,不要忽视事物间的差异。
我们在类比两个(或两类)事物相同属性的同时,还要找出它们有哪些不同的属性。而找出不同属性的目的不是为了“区别”,而是为了分析这些不同的属性中,有没有同类推属性不相容的属性。若通过负类比所确立的两个(或两类)事物的不同属性中,即使只有一个属性与推知属性不相容,就算类比的两个事物相同属性再多,也不能通过类比而得出结论。否则,结论很可能是错误的。例如,某地甲公司的财务室夜间被盗,侦破为A团伙所为。之前,该地区另一家乙公司的财务室也是夜间被盗,该案一直未被侦破。有人就认为,两案发生在同一地区,作案时间相同,作案手段相同,都系团伙作案,两案可能是同一团伙所为。而后来有证据证明,乙公司财务室夜间被盗案并非A团伙所为。因为那时,该团伙成员都不在该地区。
参考文献:
[1] 论司法逻辑推理的前提,金峻,《法制与经济旬刊》,2009(09).
[2] 类比推理研究综述,张向葵,张军琴,高琨,孙树勇,《心理科学》,2000(06).
[3] 类比推理发展理论述评,冯廷勇,李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04).
[4] 论司法过程中的类比推理,苏治,《法律方法》,2003(03).
[5] 类比推理的应用,叶挺彪,《华章:教学探索》,2007年21期.
[6] 法律发现中的类比推理,陈征楠,《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
[7] 类比推理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彭望书,《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04(06).
[8] 略论类比推理,孙维浠,李娟,《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04).
[9] 法律中的类比推理,於兴中,《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2002.
[10] 略论逻辑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艺术,王仁法,法律逻辑与法学教育——第15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07.
关键词:类比推理 相同属性 类推属性 逻辑要求
中图分类号:B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11-192-01
类比推理在启迪人类思维中起着重大作用。借助类比推理,人们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发明新的技术,发现重大的科学理论,解释和论证那些难以理解的理论观点,突破案情侦破疑难,公正、公平地处理同类案件,等等。但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为了充分发挥类比推理在认识过程中的创新性意义,必须努力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必须力求在前提真的情况下使得结论极大可能为真。为此,运用类比推理时就必须尽量满足如下逻辑要求:
一、力求使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之间有更多的相同属性
在思维实践中,尽管客观事物的暴露程度不同,人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不同,对某些事物的属性是否为本质属性也一时难以确认,但只要我们注意增加类比对象的相同点或相似点,类比结论的可靠性就会提高。因为类比的两个(或两类)对象的相同属性越多,就意味着他们的类别越接近,其中存在有与推出属性联系密切的属性的可能性就愈大。这样,推出的属性就越有可能为两类比对象所共有,结论的可靠程度当然也就愈高;反之,若仅仅根据个别的或极少量的属性相同,就很难保证这极少的相同属性中有与推知属性相关的属性,若轻易地由此得出结论,这样的结论可靠性程度也就很低。
正因为如此,在科学研究安排实验时,特别应注重需认识的对象与类比原型同类或接近同类,以便在根据实验结果推知另一事物可能出现的情况时,保证结论有较高的可靠程度。例如,在医学上做药物或手术实验时,就经常先用鼠、猫等进行实验,然后再用猴子作类比物体,最后才用于人。因为猴子与人都属灵长类,相同属性更多,类比也就更近了一层。这种做法是为了使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相同属性增多,逐步增强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在运用类比推理进行模拟试验时,尤其应注意类比原型与需认识的对象之间,其基本属性必须相同或相似。
二、提高类比对象间的相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的密切关联性
用以进行类比的属性,亦即准备用以作为推理根据(即推理前提)的两个事物的相同属性,与推出的那个属性应该是相关的、有联系的。若两者的联系密切,相关程度高,则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高;反之就低。若两者毫无联系或互不相关,就不应随意地将其作为类比推理的根据(即前提),并据此轻率地得出结论。否则,就会犯“简单类比”(或称“机械类比”)的错误。例如,尽管月球与地球有很多的共同点:都是太阳系的星体,都是球形,都在运轉。那么,地球上有高等生物,能不能推出月球上也有高等生物呢?不能,因为月球上缺乏形成高等生物的根本条件,如月球上没有水,空气很稀薄,昼夜温差很大,这些都不利于高等生物的生存。
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求用以进行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必须是同类的或者是有联系的。尽管用以进行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不同类,甚至相距甚远,只要类比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相关,结论的可靠程度就高。反之,即使是两个同类的事物,甚至是同一个体所处的不同场合,若类比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无关,得出的结论也极不可靠。例如,根据“甲、乙二人的外貌极其相似,身高都是l.75米,体重也都是60公斤,并且都是湖北人,根据“甲的英语口语能力很强”,便推知“乙的英语口语能力也很强”。显然这是错误的。因为上述作为推理前提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无关,在逻辑上犯了“简单类比”的错误。
三、注意分析两类比对象间的差异性并尽可能进行负类比
客观世界中的任何两个事物或对象,都总是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事物间的差异性是导致类比推理是或然性推理的原因之一,这就要求人们在运用类比推理时,不要忽视事物间的差异。
我们在类比两个(或两类)事物相同属性的同时,还要找出它们有哪些不同的属性。而找出不同属性的目的不是为了“区别”,而是为了分析这些不同的属性中,有没有同类推属性不相容的属性。若通过负类比所确立的两个(或两类)事物的不同属性中,即使只有一个属性与推知属性不相容,就算类比的两个事物相同属性再多,也不能通过类比而得出结论。否则,结论很可能是错误的。例如,某地甲公司的财务室夜间被盗,侦破为A团伙所为。之前,该地区另一家乙公司的财务室也是夜间被盗,该案一直未被侦破。有人就认为,两案发生在同一地区,作案时间相同,作案手段相同,都系团伙作案,两案可能是同一团伙所为。而后来有证据证明,乙公司财务室夜间被盗案并非A团伙所为。因为那时,该团伙成员都不在该地区。
参考文献:
[1] 论司法逻辑推理的前提,金峻,《法制与经济旬刊》,2009(09).
[2] 类比推理研究综述,张向葵,张军琴,高琨,孙树勇,《心理科学》,2000(06).
[3] 类比推理发展理论述评,冯廷勇,李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04).
[4] 论司法过程中的类比推理,苏治,《法律方法》,2003(03).
[5] 类比推理的应用,叶挺彪,《华章:教学探索》,2007年21期.
[6] 法律发现中的类比推理,陈征楠,《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
[7] 类比推理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彭望书,《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04(06).
[8] 略论类比推理,孙维浠,李娟,《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04).
[9] 法律中的类比推理,於兴中,《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2002.
[10] 略论逻辑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艺术,王仁法,法律逻辑与法学教育——第15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