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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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 屋
  深秋,带儿女还乡。扫墓毕,在远房侄儿家吃饭。饭后,儿女要回自己家看看。过一条新修的路,绕两座院落,一片疏林,就到了我们自己的家。家已空,算不上家,只能说是旧居。原有的盆盆罐罐、筐筐篓篓,父亲用过的农具,母亲用过的纺车儿、枣木的织布机,都没了。黑土和草根打成的院墙,早被二十年风雨侵蚀倾圮,只看见礓石砌就的墙基,上面积了蚯蚓拱出的土粒,蜗牛爬过留下的白印。老屋犹在,门落锁,锁已锈。十三格的木窗,木质已成铁灰色,蜘蛛密密结网,织成一层纱。门口的地上,无人的足迹,有干了的绿苔,枯了的野草。
  兒女年轻,却也感伤。他们生在城里,满周岁,次第回来跟着爷爷奶奶,待上学,才返城。在这里,有他们早已消逝的童年。那时是娃娃妞妞,如今已长大成人。他们都没说话,只默默满院察看,似要寻觅当初的遗留。好像找不到,一切都被岁月消解遮掩。他们的爷爷奶奶,已先后魂归村外的黑土地;人去了,昔日的生活也去了。家只剩下外壳,凭回忆怎能把它填满?愈是回忆,家愈虚空,旧时的景象愈是遥远。一番回忆,只引出长长的叹惋。
  我也无言,久久在老屋前后彳亍,步履蹒跚。儿女们或许不知道我心里更苍凉。我在这里落生,胞衣就埋在院里的石榴树下——石榴树早已不存。在这里,我度过虽贫寒却快乐的童年,步入虽苦涩却亢奋的青春。这旧屋,这小院,一直是我精神的归宿。多少次在文章里,我描绘过儿时的生活,笔端流下亲切的情感,倾吐对家的思念,那思念剪不断理还乱。到如今真正回家一看,却原来,那些都是想象,都是虚幻;万千思念并没有最终的着落,像漂泊的船,缆绳已无桩可拴。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失去的不仅仅是飘入高空的炊烟、放了豇豆的小米饭的香味、鸡和狗、母亲的纺车声、父亲饲养的牛驴,是整个儿农家生活的温馨和艰辛,还是一种文化,还是我得以安身立命做人作文的原初依据。
  最早,我家只三间草屋,茅檐低而豁,土坯墙挡不住钻进的北风。打20世纪50年代起,父亲就准备盖瓦房,一次又一次省下钱买砖买瓦,一次又一次碰上“合作化”“公社化”“大跃进”、大饥荒,砖瓦被拉去充公。直到60年代后期,才终于建成三间苫了蓝瓦的新房(为了省钱,仍是土坯垒墙,只用青砖包了墙皮,乡下人管那叫“里生外熟”)。那过程,艰难而漫长,一如李顺大造屋。如今,瓦垄已凌乱,墙也裂了缝,檐下有明显的雨漏痕。老屋真的老了,在周围一座座钢筋水泥建成的楼房的对比中,越发显得寒碜。
  我家的宅基地超过半亩,原有杂树大大小小百余棵,组成一片林子,枝叶扶疏,绿荫如翠盖。我小时候,曾在林中摘构桃、捋榆钱、扫树叶。儿女小时候,曾在林中捉知了、扑蝴蝶、藏猫猫。每棵树都和我们两辈人的童年有关。如今,那么多的树大都不知去向,我数数,还剩九棵,南一棵北一棵,孤零零地不成林。树下拴着别人家的牛,跑着别人家的鸡鸭。可能是羊,啃掉了榆树的皮,可能是猪,拱出了楝树的根。没了主人,树也活得不自在。那棵构树,干更加弯曲,枝大半干枯,身上被虫子蛀出窟窿,浸殷红的津液,酷似行将死去的驼背老翁。那棵桑树,已经中空,而且皲裂,木缝里长了野生的木耳,还有一坨坨蕈类植物。屋角那棵椿树,女儿在家时,只有茶杯粗,曾猴儿似的爬上爬下玩;而今,已长成水桶粗,结一树带翅膀的椿谷谷。猛看见另一棵椿树上有鸟巢,像是斑鸠的窝。忽想起我小时候树上就有斑鸠窝,不知道这斑鸠是那斑鸠的几代子孙。主人离去,鸟儿还守着故园,替我看家。忙去那树下看,见有蚂蚁排着长队沿主干蜿蜒行进。它们一定是我儿时的蚂蚁的后裔。这卑微的小生灵永远不离故土。
  我家世代务农,自列祖列宗到我父亲母亲,辈辈都是庄稼人。从我这一代起,居然离土离乡了。虽然住进城市,我总自认为仍是乡下人,常以草民百姓的视角,看茫茫尘世间的事事物物。其实,在乡下,我没一寸可耕的田地,也无须拼尽力气土里刨食,早已不是地道的乡下人。我和土地、庄稼、农事活动已无任何联系。我和故乡的牵连,只剩下一座老屋、九棵老树,还有一颗老迈的心。进而想到,我的儿女对老家或许还会留些印象,那印象将渐渐淡去;我儿女的儿女就不可能再承认这里曾是家了。
  有乡亲劝我重新修葺老屋,我说,不必了。有乡亲劝我索性卖掉,我说,更不成。就让它这样存在下去,衰败下去,起码可以作为家的象征,作为早已破碎的旧梦的见证,总能为我的余生留下一个想头。
  临别,起一阵风,枝头残留的黄叶纷纷飘落,簌簌有声,像是叹息,像是叮咛,像是切切嘱咐我,这里毕竟是根,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站,即便走到天涯,也不要断了一丝记挂。
  说给狗儿爷
  小时候,咱俩好。论年龄,你大我三岁;论辈分,你长我两辈。你生来就瘦,小名瘦狗儿,我就叫你狗儿爷。那“爷”字,分量并不重,你也从不以爷自居,倒像个哥哥。打柴割草之余,常在一块儿玩。打柴割草也是半干半玩。玩土,玩泥,玩水,做那些乡野娃娃都会的游戏。也粘知了,罩蝈蝈,捉鱼虾。弄到这些玩物儿、吃物儿,你总是说:“娃,给你啦。”也许在这时,你才想起你是爷,应该有爷的慷慨;可那架势,又不像爷。我接着,你就笑,笑得嘴角快咧到耳根儿上。你好玩鸟,也会养鸟。上树掏只小斑鸠,笸箩儿里养着,养到会飞,它也不飞走,你到哪儿,它到哪儿,空中飞一会儿,就落你肩上,亲亲地啄你耳后那个瘊儿。我也爱玩鸟,可养几天,它就病蔫蔫的。你总拿去替我养,养几天就健康了,又蹦又叫的,再送给我。一到我手,鸟就不自在,时间一长,就死了。你就把一只养大的斑鸠送我。我只能把它关在笼里,不敢撒,一撒,就飞你家去了。池塘边,有棵黄楝树,树上,有老鸹窝。我想弄个小老鸹养,就拿竹竿戳老鸹窝,吓得老鸟哇哇乱叫。正戳,你去了:“娃,老鸹正孵蛋儿,戳下来蛋儿就碎了。小老鸹不能养,养不活。娃,老鸹是神鸟儿,吃豆虫,不能伤,伤了要害眼哩。”怕我不听,你有意显出爷的严肃。我不戳了,你才笑了,两眼笑成初二三的月牙儿。
  狗儿爷,你是我童年最亲的朋友。
  最难忘,村东那条河,河里那个潭。六月里,一阵猛雨过后,潭里水变浑。那么多鱼,或许呛得难受,都浮上来,把嘴凑到水面,一张一合。咱俩去潭边捉鱼,两手一捧,就能捧出一条,好得意。我看见一条大鱼,嘴一张,像能吞下一个饺子,黑色的脊梁,像有一尺长。伸手去抓它,哧溜一下,跑了,它身上太光。一会儿,又在近处拱出水面,朝我吐气泡儿,引逗我。我忙去捉。鱼扭头向潭当中游去。我身子向前一倾,脚下一滑,像有东西吸着,把我吸进潭里。眼前一片昏黄。我想喊,一张嘴,光喝水……我醒来,已躺在家里床上。却原来,你回头发现不见了我,只看见水下一绺头发,忙去拉我,硬把我拽上岸。你个子比我小,又瘦,那当儿里,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那么大的力量?爹妈感激你,夸你。你光笑,腼腆地笑,笑得口水滴到肚皮上。你说,那潭里,淹死过一个小媳妇,成了淹死鬼。淹死鬼要拉人,拉了替身,才能托生。我说:“好险,往后,我不敢去摸鱼了。”你说:“娃,你想吃鱼,我下去摸。我命硬,不怕淹死鬼……”   狗儿爷,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后来,我出外上学,在外工作。你一直在家,扶犁站耙,春种秋收,一天挣十个工分。我们很少见面。我常常忘了你,没给你捎回过一句问候话。你老是记住我,每逢家乡来人,总说:“狗儿爷念叨你呢。”
  你一直没结婚。不是不想结婚,而是没钱说媳妇。你苦干一年,只能吃半年馍,连买盐、买煤油,还得靠刨茅根担街上换钱。
  那年,你进城找我,给我的孩子带两只蝈蝈,高粱篾儿编的笼儿装着。笼里还有两朵南瓜花,那是蝈蝈的食儿。你说,要是喂辣椒皮,就叫得更欢。又送我一只鹌鹑,已养到半大。还有一袋儿能碾小米的谷子,那是鹌鹑的食儿。你说:“这谷子够它吃半年。等等,再托人捎来;城里买不来谷子。”我对妻说:“小时候,狗儿爷对我忒好,救过我的命。”妻问是怎么回事。你忙说:“别提啦,小时候知道个啥。”说着,笑了,仍是腼腆的笑。那年,你才四十几岁,可已是一副老相,真像一位爷了,只你的笑还和当年一样。人老了,笑不老。你是找我借钱的。你说,媒婆给你介绍一个对象,年龄合适,人也不赖,可就是得花三百元钱。已经弄够二百元,剩下的,指望我添上。唉,我那时,月工资四十多元,妻三十多元,手里是没余钱。可我再向别人借,是能凑够一百元的。但是,我没去转借。向你叫了一番穷,竟忍心拒绝了你。你听后,不仅没生气,反而说:“城里住,日子也不好过,啥都得买,开门就得花钱,哪像咱乡下,掐把红薯叶就是菜……”你显出很抱歉的样子,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着,像不是我对不起了你,而是你对不起了我。我想留你住下,看场戏;那阵儿,老戏刚开禁,正热。你说:“城里地方窄,住下添麻烦。”执意要走,急急去车站,赶末班车。临别,交代我,鹌鹑笼要挂墙上,别放桌上;那鸟儿,怕老鼠。你去了,只带着我送你的一包值二角钱的纸烟,还有一沓儿卷烟叶吸的废纸。你当时心里想的啥,我不知道。你怀着希望找我,我却使你失望。我真该借一百元给你。我没借,我怕你归还不起。我小看了你。我辜负了你的信任,背叛了童年的友谊,愧对你的救命之恩。听到蝈蝈叫,我就想到你;想到你,心里就难受。看到笼里的鸟儿,我就想到你;想到你,心里就沉重。我欠你一笔良心债。你对我,并不怨恨,四个月后,又托人捎来一袋儿谷子。
  后来听说,正因为少一百元钱,那婚事,终于吹了。你仍是独自一人,住村头那间山墙开门的屋。没人做饭,没人补衣。没人心疼你,日子过得凄惶。狗儿爷,是我,是你从淹死鬼手中救出的人,坏了你的婚事啊。
  后来,再没人给你说媳妇。即使你能拿出更多的钱,再也找不来对象。一年又一年,你越发见老了。没奔头,再也没心过日子。干什么都没精神。想吃饭,不想做;想睡觉,睡不着。生活好像白开水。只有那两只鸟儿,陪你度过长长的白昼、漫漫的黑夜。你仍没忘记我,一再捎來鹌鹑,捎来谷子。捎来的是一颗真诚的心。你看重孩提时的情谊。我对你,毫无回报。你情绪不好的时候,我该回去,找你说说宽心话。我没有。你活得无味的时候,我该接你到城里来,住几天,变变环境。我没有。比起你,我太卑劣。
  你病了,病时我不知道。你死了,死时我不知道。直到几个月后,鹌鹑吃完了那袋儿谷子,我才想起你,才向家乡的来客打听你,才得知你的死讯。病时,我没到床前慰问。葬时,我没去坟前致哀。算一算时间,你是在给我捎来了最后一袋儿谷子后不久死的。我大哭一场,眼泪也刷不掉我心上的愧疚。你那次来,曾对我说:“没女人,家不像家;有女人,家才是家。”你一直没个真正的家。你带着多大的遗憾去了。如果那次我给你一百元钱,你就会有家。有了家,就会好好生活下去,决不会早早离开人世。你死时,才五十二岁。我恨自己,恨也晚了……
  前不久,我还乡。踏上故土,天已黄昏。没进村,径直去你墓地。坟上长满荠荠菜,开细碎的小花。坟前插的柳木棍,活了,已长成树。树上一个斑鸠窝。你是好人,死后鸟还恋着你。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可不知从哪儿说好,也不知如何说好。苍茫暮色里,好像看见了你。你仍带着昔日的笑。你原谅我了?哦,你是爷,爷总是宽怀大度的。狗儿爷,即使你原谅我,我也不能原谅自己。我欠你的良心债,终生也偿还不了啊。
  从《农政全书》回到过去
  一
  《农政全书》,古人传下的一部科学著作。书中的知识,早已普及,早已老化,失去了实际价值。今天,除了史学家,怕没几个人再去读。我倒是从头至尾看了一遍。虽然这不是文学作品,语言也缺少文采,我却读出了滋味。品咂这种滋味,有甜美,有辛酸,有历史感,有现实感,有一种复杂的不好言说的亲切和凄怆。
  这书,为明代上海人徐光启所编纂。徐原是儒生,一步步考中进士,一步步升为宰相,却始终心系农桑。这就比儒家的鼻祖孔夫子强多了。孔子只关心礼乐,只注意当朝执政的君王,不关心稼穑,农业生产知识几近于无。他做梦,只能梦见周公,决乎梦不见匍匐垄亩的农夫。“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看来,他老人家还有自知之明。然而,樊迟一离开,却骂道:“小人哉,樊须也!”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在乡间的土路上,背着除草工具的老农曾对孔子的弟子子路斥责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这话,并不冤枉圣人师徒。书的前几卷,辑录诸子百家有关“农本”的论述,唯独没有儒家的。国人的吃饭穿衣问题,并不在孔子的思考范围之内,虽然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缁衣,羔裘;素衣,麑裘”,十分讲究吃穿。儒家不管农业。千百年来以儒术治国,千百年来以农业立国,岂不别扭?并不别扭,礼乐并不关乎庶民,仁政并不惠及苍生。“农本”并不是以农民为本,而是让农民提供赋税徭役,支撑封建王朝的大厦。徐光启关注农业,也并不只为百姓,主要是为了朝廷。无农不稳,主要是万岁爷的江山不稳啊。
  先秦诸子百家中,曾有农家。农家的著作已经失传。西汉以后,儒家定于一尊,儒学成为显学,成为做官仕进的敲门砖。沉溺于孔孟之道的知识分子多如牛毛,留意于农业科技的知识分子寥若晨星,真正的农学家几近于无。农民一直沿用祖传古法种庄稼、养牛驴。因此,农业生产就一直停滞不前,收获多寡,只听凭老天爷安排。其实,徐光启从事的工作,算不上科学研究。《农政全书》只是一部资料汇编,只是一部粗浅的科普读物而已。   读《农政全书》,我常常想起我百里外的老家,祖宗的埋骨地。那里仍然贫穷。我时时觉着,我的父老乡亲如今似乎仍生活在 《农政全书》的时代。
  二
  到底是哪位老前辈最先意识到,播种前应当翻地,使其松软,才宜于禾苗生长,史籍无载。但翻土工具的发明者却有说法,《易·系辞》说:“神农氏作,断木为耜,揉木为耒。”耜就是掘土的木橛子,耒是上端手握的横木。王祯说:“佃作之具虽多,皆以耒耜为祖。”耒耜是中国农耕史上的第一件工具,虽简陋,也是一大进步。据说,炎帝神农氏生活在公元前26世纪初叶。先民用耒耜翻土,翻了两千年,才有了犁。犁是牛拉的。先民养牛甚早,只是用于运输,服务战争。所以,武王伐纣成功以后,天下太平,偃武修文,就“放牛于桃林之野”,并不是把牛送回乡村,服务农事。用牛拉犁耕地,又是一大进步。这个伟大变革,发生在春秋时。《论语》中第一次出现“犁牛”一词,杨伯峻先生注释犁牛为耕牛。孔子的学生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可见当时已经实行牛耕,可能当时尚属新生事物,为赶时髦,才做名字,如后世人叫“抗美”“文革”一样。
  老牛拉动木犁,喘着粗气,迈着沉重的步子,在华夏的原野上迟迟行进,拉着中国的农耕史缓缓向前,一路风尘,一路艰辛,从公元前五六世纪,一直拉到公元20世纪,把岁月拉得苍老,岁月塑造了赶牛扶犁的农民,使他们固定了牛的性格、犁的精神。《农政全书》中附有犁图,并一一介绍组成犁的十一个部件。我细审视,发现这犁和我父亲用过的犁一模一样,丝毫不差。写到这里,想起两幅《牛耕图》,就找出来看,一幅是陕西绥德出土的西汉墓画像石拓本,一幅是河南南阳出土的东汉墓画像石拓本,画中的犁也都如我父亲用过的犁。那两位耕地的农夫,虽面目模糊,却神情生动,前汉那位显得急迫,正挥鞭打牛,后汉那位显得沉稳,正躬身狠压犁把。从两人身上都依稀可以看出積蓄已久的悲苦艰辛。再看,隐隐觉着两位都像我的土里刨食的家乡父老。
  牛作动力,犁作工具,一次次翻土成垡,翻了两千多年。两千多年,一仍其旧,毫无变化。
  已经有了拖拉机,大马力的拖拉机带动成排钢铁的犁铧,犁得又深又快,确能把古老的土地犁出新生。但在我的故乡,只有少数人家有手扶拖拉机。用它耕地,拉的仍是前朝古代的犁;那情景,看似滑稽,也是进步。没人用大拖拉机。一家家侍弄一片片小块土地,用不上大物件。多数人家仍是牛耕,一个好把式,一犋壮牛,从五更,到黄昏,可犁地一亩半。看来,老祖宗驯化的牛,拉着老祖宗发明的犁,要一直拉下去了。
  三
  书中以四卷篇幅,记载农器百余种,除了喂牛用的拌草棍,縻驴用的枣木橛,凡农家必备之物,无一遗漏。每件器具的构成、用法,都一一详尽说明。内容早已陈旧,文字却堪玩味,读起来颇似质朴的咏物诗,古拙的小品文。
  锄这种农具,大概自铁器时代开始,就出现在田间(我查阅几种青铜器图录,皆不见铜锄),除草松土,功莫大焉。我记起,在楚辞《卜居》一文中,屈大夫曾想到,既不见容于朝廷,就锄草茅以力耕。诗人陶潜归园田居后,曾晨起赶往南山下,收拾豆田的荒草,直到日落,才带月荷锄回村。在唐诗宋词里,也一再写到锄;得意或失意的文人,看见一把锄头,一再勾起对农民之苦的同情,对田园之乐的向往。但庄稼汉握锄锄地,却是毫无诗意的,有的只是疲累、闷热、顺头下滴的点点汗水。我父亲是锄地的好手,不惜力气,肯下功夫。他说,旱天锄地,锄头有水,涝后锄地,锄头有火。无论小麦或高粱,他总要锄四遍。他不知古书上说的镞、布、拥、复,但他的锄法绝对符合古制。锄地必须低头俯身,若直腰挺胸,锄决不能插进土里。所以,父亲早早地驼了背。驼了背的父亲,背负着沉重的生活、沉重的命运,终生没得轻松,终生都在沉重的压力下默默劳作……
  书中附有农器图谱,般般件件,琳琅满目。细端详,像观赏画自吾乡的静物写生。那些物件,我都熟悉,用过,摸过,见过,几乎每一件都联系着远方的故土、远去的童年,每一件都引我回想,般般往事次第浮上心头。比如那把镰刀,弯弯的,好似初二三的月儿,我曾用它割草,喂那头养了十年的老驴。那天午后,村里唱戏,戏里那个小丑忒逗人,为了早早回去看戏,割得急,不小心,镰刀下一个圆圆的礓石一滚,刀刃割了手指,鲜血把勾勾秧扇形的叶片染红。疼得想哭,却没哭。那刀痕,留在左手食指上,长了五十年,至今仍清晰可见。比如那把竹筢,我曾用它搂树叶,搂成堆,弄回家当柴烧。筢齿断了三根,搂得太慢。西邻二蛋,刚买把新筢,几下子就把那么多树叶搂光了。我气得在心里骂,真想把他的筢子踹个稀巴烂。那二蛋,长我三岁,我升入初中那年,他就娶了媳妇。我的儿子没出世时,他就当了爷爷,发白齿落,满脸皱纹似桃核,确像一位爷爷。四十六岁,他就死了,死在村南古路沟里,死时铁筢还在身边,他在那儿刨茅根,为了当柴烧。村人说,他是累死的。他一辈子没坐过汽车。
  农器中,有一件叫镵,古色古香的名字。《说文》中就有它。杜甫逃难到同谷,饥寒交迫中,曾用它挖黄独(一种根茎可食的野草)充饥,把命托给了它,同时如泣如诉地把它写进诗里。再看图,似曾相识,猛想起,我儿时的朋友柱儿家就有一把,土名叫挖镢。谁家挖树根,挖粪池,挖红薯窖,甚至挖墓坑,都去借。柱儿曾约我去东坡挖田鼠洞,不是要捉田鼠,而是想把洞里藏的黄豆挖出来炒吃。洞又深又长,还没挖到黄豆,就把余老五家的祖坟挖了个豁子。余老五正好去犁豆地,一看,气极,扇柱儿一耳巴,在我屁股上拍下五条鲜红的指头印儿。他那把镵,祖上传下的,背面镌有“罗记”二字,乃铁匠罗麻子的作品。罗家世代打铁,锻造的一直是名牌货。我小时候的罗铁匠,据说是罗麻子的六世传人。如今,那件可算文物的工具还在,可能已经磨损了许多。柱儿的儿子就用它翻土种庄稼。他家没牛,雇人犁,没钱。他有四个儿女,都傻……
  农业,农民,农具,仿佛互有关联。
  四
  不只讲述生产工具,还要论说生活用具,凡庄户人家过日子离不了的物件儿,书中都一一介绍,不厌其周到,不嫌其琐碎,而且引经据典,表明古已有之。筐、篮、篓、箩、畚、囤、箪、瓮、盆、罐、碓、臼、笸箩、簸箕、扫帚、筛子、蓑衣、斗笠、水桶、扁担、石磨、石碾……一一读来,像参观一座民俗博物馆,像又回到养育我长大成人的荒村,种种都在眼前,不禁乡思绵绵,几多温馨,几多辛酸。那些器物,竹制的,木制的,草制的,石制的,陶制的,泥制的,都来于自然,常常是就地取材制成,和农村的自然经济,农民的自给自足,十分合榫;使用了千百年,千百年模样未变,用途未变,农家生活延续着悠远的平常和平淡。我故乡有一首童谣说道:   瓦盆瓦罐,
  盛米盛面,
  爹担水,妈做饭,
  小孩没事干,
  搬来石臼捣蒜。
  质朴的农民,用质朴的器皿,过质朴的日子。质朴的米面做出了质朴的农家饭,农家饭一直散发着古典的味道,既醇厚,又清苦,吃了千百年,千百年滋味依旧。我故乡还有一首民歌唱道:
  高粱一升谷一合(读ge,量器,十合为一升),
  再兑半筐荞麦壳。
  爷推磨,奶筛箩,
  筛了面,熬汤喝,
  剩下麸皮烙饼馍,
  ——孙娃饿得没法活。
  这是令人心酸的一幕。我似乎听到了沉沉的石磨声,缓缓的筛面声,老人的叹息,孩子的哭闹。就这么一点点可吃的东西,能熬几次汤?能烙几次饼?简陋的器具,总经久耐用,粗糙的饭食,常难以为继,知足的庄稼人老是得不到起码的满足。
  簸箕,原本寻常之物,想不到那么古老,内中还有那么多学问。
  大概是先有簸箕,而后才为那四颗星命名。箕星属苍龙座,为二十八宿之一,好高贵的,却有一个土里吧唧的名字,可见古人对这件普通农器的重视。在我故乡,管簸箕两边被手握的部分仍叫踵儿,前边镶的宽短的薄板仍叫舌头,几千年后,古意犹在。并不是家家都有簸箕,买个簸箕得卖几升粮食呢。村头狗剩家,有一个簸箕,是他爹妈的几乎唯一的遗产,用了多年,原来洁白的柳条已成灰褐色,舌头也磨薄了。村人磨面前簸粮食,碾了米簸谷糠,都去借;鸡蹬破了盛盐的瓦罐,盐撒一地,猪拱翻了盛豆的笸箩,豆沾了土,需要簸,也去借。狗剩一家在村里的地位就高了许多,邻里见了狗剩或他媳妇,都主动笑着打招呼。狗剩会劁猪,常去外村串,挣钱不少,可娶亲八年,女人仍空怀。村人就说,劁猪伤害生灵,该绝后。一日,从外村来了魏家哥儿俩,给财主做佃户。哥儿俩都是光棍儿,住场房里,老二下地,老大做饭。老大常去狗剩家借簸箕,场房和狗剩家,只隔一条长满苦苦菜的泥沟。不多久,就和那女人混上了,没事也去借簸箕。终于,那女人生了。狗剩看儿子,越看越像魏老大,那眉眼,特别那塌塌的鼻子,简直是活脱壳。并不声张,半晌里突然从外村折回家,进屋见魏老大正躺在床上,蹿上去硬用劁猪刀割掉了他的鸡巴。魏老大一直疼死。魏老二越想越气,半夜溜进狗剩家,用切菜刀宰了狗剩。魏老二也去借簸箕,头一次去,就上了床。后来,干脆和那女人合户了。自那以后,再没人去借簸箕,怕借出麻烦 。如今,魏老大留下的塌鼻儿子仍然健在。他或许不知道当初一切。村人一直传说,成了民间故事。据说,那簸箕还在,早破朽,却没扔。一个寒碜的簸箕,竟牵扯出那么多恩怨情仇。每件普通的器物,都参与生活,也参与历史。
  在时下的城市家庭,那些古老的器物几乎都已绝迹,偶有一只筐或篮,也做成了工艺品。在我的故乡,那些祖传的东西仍是生活必需品,少了一件都不方便。东邻大贵二贵弟兄俩,请来老舅分家,就把那些盆罐锅碗、草编的篓、竹编的筐、荆条编的篮、高粱莛编的笸箩、紫穗槐条编的撮箕,分别掂成大体相等两份;只一个麦秸和泥糊成的盛粮食的缸没法分,给了二贵,大贵就说老舅偏心。三年前,我去伏牛山采访,暮投三家村。见三家共用一个石碓、一盘石磨,共有一座石板搭成的山神庙。在三家各吃一顿饭,待我都热情,都是栗木火熬的山玉米糊汤,粗瓷大碗盛了,喝得身心俱受用。三家用的器具,除了一只竹壳热水瓶,竟都能在《农政全书》中找到。只有一件,书中未载,就是挎在背后背柴的柴架。用这东西一次能背一百斤柴,翻四道岭,过三条河,走五十里路,背到街上卖,能卖五元钱。
  只要过苦日子,就离不了那么多古老的器具。
  五
  书中以好大篇幅介绍农作物栽培方法。原以为,应当首先说到小麦,却不料,把黍、稷、稻、粱、秫、稗及豆类一一介绍后,才轮到麦,说罢大麦,才说小麦。《周礼》中列九谷,小麦居其末。如今,小麦是北方大部分地区的主粮,白面是北方大部分农民的主食。在古代,却不是。“苏颂曰:小麦,秋种,冬长,春秀,夏熟,具四时之气,为五谷之贵。”既然贵,就不是普通草民所能享受的了。所以,卫八处士款待久别的朋友杜甫,饭食只是黄粱;韩愈造访寺庙,和尚供奉给他的只是疏粝,都不能以白面馍饷客。《晋书》记载,当时的富豪何曾,吃的正是白面馒头,而且蒸出的馒头上“不坼作十字不食”,只吃发酵得很暄,暄得開裂成了十字的。在很长历史时期里,小麦因为产量低,价值昂,白面就一直是奢侈品,在卑贱者的生活中不占位置。所以,庄稼里不能让它领头。
  我父亲年年种小麦,上粪多,活儿做得周详,每亩只收一百多斤。只在麦收后,高粱登场前那一段时间,蒸白馍吃,白面里往往掺了麸皮。平时,只吃高粱面窝头。高粱面粗,涩,拉嗓子,不是很饿,很难下咽。我家是中农,贫农们连窝头也不能经常吃。不多的小麦,一部分交公粮,一部分卖钱,剩下的贮藏瓦缸里,为防老鼠偷吃,盖得十分严实。磨二升三升白面,只为了待客,为了病人,年节时,为了敬神。那时候,谁家老爷子每天早晨能喝一碗白面汤,别人都羡慕呢。白面是稀罕物,走亲戚吃了一次白面烙的饼馍卷小葱,老是久久回味不尽。留成的童养媳,偷偷抓几把白面,和一和,拍成饼,塞灶膛里烧,烧熟后正吃,留成妈看见了,边骂没出息不要脸,边扒下裤子打屁股。骂罢打罢,那花枝儿似的女子竟含羞投井自尽了。长坑岸住的八奶奶一病不起,到奄奄一息时,儿子问她想吃啥,她说,想喝白面条儿。儿子跑半个村子,才借来半瓢白面,面条儿还没擀好,老人就死了,死时大张着嘴。我奶奶在世时常说,穷人本来就是吃黑窝头的命;想吃白馍,你托生到财主家,当老太爷去。我们村那财主,两顷地,收小麦一定不少,可只有老太爷一人吃白馍,教家馆的先生吃黑白相间的花卷,其他人都吃高粱面窝头,黑面中仅有一成白面。
  合作化后,每人每年只分七十斤小麦,白面就更稀罕了,连敬神、祭祖的馍里,也兑了玉米面。高粱也越来越少,高粱面窝头也难吃上。那年月,主要指望红薯充饥。徐光启编书时,红薯刚刚传入中国,仅在闽、广一带种植,还没传到中原。编书人绝对不会想到,三百多年后,老祖宗从未种过的一种作物竟成了中原农民的主食。红薯、红薯干、红薯面,是三顿饭的永恒内容。当时曾有民谣道 :“红薯饭,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顿顿红薯,天天红薯,人人吐酸水,个个肚里胀。红薯救了农民的命,也坏了农民的身体。我正是吃那种饭食长大的,当时的滋味至今记忆犹新。上中学时,吃大食堂。食堂的红薯面汤常有苦味霉味,红薯面窝头倒十分周正,比墨水瓶稍大,一个个溜儿圆,黑光瓷亮,同学们呼为“黑桃A”,且坚硬似铁,又名“砸死狗”。有一阵儿,时兴“吃饭不要钱”,有同学能吃十个……如今,红薯面倒成了稀罕物,价格贵于白面;偶尔买来蒸馍,儿女都说好吃。我只能感慨,抚今追昔,恍若隔世。   书中說到胡麻。胡麻即芝麻,因是张骞自西域带回,故名胡麻。“榨之得油,可燃点,可煎烹。”可见,自古以来,农民种芝麻首先为了点灯,其次才是食用。在我故乡,家家都种芝麻,却不多种,够点灯就行。只财主家种十多亩,为了每天中午给老太爷和教书先生炒菜。我家芝麻换了油,主要为点灯,再是为了给牛车车轴膏油,给奶奶纺线的铁锭子膏油。我记得最清的是,奶奶夜里纺线,油灯里只点一根灯草,灯焰没苍蝇翅膀大,只铁锭子上的线穗罩在昏黄的光晕里。我总在纺车缓缓的嗡嗡声中入睡。夜半醒来,纺车声仍如一阕绵绵的单调的歌,无休无歇。一灯油能点两夜,两夜里奶奶纺四两棉线。人很少吃油。做面条儿,只把筷子插油罐蘸一蘸,再插锅里搅一搅,算放了油。炒南瓜,调萝卜丝,只要不来客,几乎不放油。
  庄稼人吃饭,只为楦饱肚子,营养如何,味道如何,从来不讲究。真正吃饱饭,是近二十年的事。这,应当归功于分田单干,还应当归功于良种、化肥,如今,小麦每亩地收五六百斤是很容易的。
  六
  《农政全书》三厚册,竟有一册专说“荒政”。所谓荒政,就是如何渡过灾荒。渡荒竟有这么重的分量。一部农业史,也是一部灾荒史。或者说,一部中国通史,就是一部灾荒史。古籍中说到的最早的灾荒,是“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后世的灾荒更普遍,简直是无年不灾,无处不荒。邓拓先生在所著《中国救荒史》中统计出,自商汤十八年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3703年间,共发生水、旱、蝗、雹等灾害5258次,平均六个多月就有一次。汉代以前的记载,可靠性不够,他又统计出,自汉立国,到1936年,其间2142年,灾害总计5150次,平均四个多月就有一次。灾害造成的饥荒连年不断,翻开二十四史,几乎每一页都有“大饥”“人相食”“饿殍载道”的记述。饥荒时,皇帝和各级官员当然不会挨饿,挨饿的是民。士、农、工、商“四民”中,唯有种粮食的农民常常挨饿,不得不饿死。农民养活了国人,却不能养活自己。这是几千年的现实,也是亘古以来的不公。
  历来的史家,总把灾害的责任归于天,岂不知人为的灾害也厉害,有时更甚于天灾。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同样导致生灵涂炭。“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仓”,“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唐诗中早就透漏了个中信息。
  怎样救荒,别无良策,只能让老百姓吃野生植物而已。这册书中差不多以全部篇幅编入《救荒本草》,并有不少补充。《救荒本草》是一部特殊的书,著作者是朱元璋的第五个儿子朱橚。这个皇子,颇有古仁人之心,自己衣食无忧,却不忘百姓死活。“因念林林总总之民,不幸罹于旱涝,五谷不熟,则可以疗饥者,恐不止荑稗而已也。”他从田夫野老那里,买来可食的野菜种苗,“植于一圃,躬自阅视。俟其滋长成熟,乃召画工绘之为图,疏其花实根干皮叶可食者,汇次为书一帙”,让人按图寻觅,聊以果腹。这是一本救命的书。但我想,这厚厚的书,当时能否在闾里村巷流传,能否每家都有一部?饿到头晕眼黑时候,再拿着书去野外,对照着采挖,还能来得及?其实,哪些野菜可以下肚,先辈早已告知后人,不必等到这位皇子教导。农民的命,原本就是吃糠咽菜的命;吃糠咽菜的菜,原本就是野菜,面有菜色,原本就是只吃野菜造成的面黄肌瘦。如今,农民不再靠野菜充饥,野菜倒上了高档筵席的菜单,食客们饫甘餍肥之后,夹一箸马齿菜、扫帚苗、野茼蒿尝尝,便作滋味无穷之态,返璞归真之状。这情景,若被农民看到,不知会有啥话。
  《救荒本草》收野生植物凡414种,有文有图。文虽简约,却很精到,图用线描,形象逼真。我读文看图,发现大部分我都见过,一部分我曾吃过。一时间,像又回到我的故乡,像又走在故乡的黑土地上,走在沟岸、坟场、荒滩、庄稼的垄苗间。一棵棵野菜野草,争相唤起我儿时的记忆,勾起我不绝如缕的思绪,依稀又尝到了岁月深处的苦味涩味。其实,我吃野菜并不多,我童年没有碰上大饥荒,只是在春天缺粮时,才剜来毛妮菜、面条菜、荠荠菜下锅。
  四百余种野菜,最先介绍的是刺蓟菜:“出冀州,生平泽中,今处处有之。苗高尺余。茎叶俱有刺。性凉。无毒。”在我故乡,管刺蓟菜叫刺角芽,民谚说:“刺角芽的根,八尺深,犁地使死牛,锄地使死人。”野地里随处疯长,是很难根除的。我割草的时候,从不割刺角芽,一来太扎手,二来牛驴不爱吃。我奶奶说,民国十八年(1929年)大旱,庄稼旱死,野菜也都干枯,只有刺角芽,因为根深,还有绿色,只能吃刺角芽。每天都剜两大筐,煮熟当饭。她夜里纺线,把煮熟的刺角芽搦一疙瘩,揣在怀里,到半夜,饿了,也暖热了,就吃下,继续纺。那尖刺,煮熟后,仍很利,吃时扎嘴,咽下扎嗓子,进肚里,像吞了一只刺猬。正是靠刺角芽,奶奶维持着顽强的生命。那时奶奶年轻,一切苦难都能忍受。奶奶苦了一辈子,想不到晚年又遭逢一场饥荒,终于在饥荒中去世。去世前,连煮熟的刺角芽也吃不到,因为人民公社不许社员家里有锅。
  又看见了车轮菜,图画得十分传神,好 似正在生长。它又叫车前子,我故乡的牛车路上最多。人踩车轧,牲畜践踏,它仍然活得茂盛。偎依大地,装点春色,是它生命的全部意义。它生来,不是让人当饭吃的。在《诗经》里,它的名字叫芣苢,一群妇人边采撷,边歌唱,采了满怀满抱,唱出了一首明快优美的诗篇。显然,她们采来并非为了救饥,而是相信能够多生娃娃。齐白石画过车前子,写意的笔墨,画出了剪不断的悠悠乡情。活在诗里画里的车前子,真不该在毫无诗情画意的饥馑中被吃掉。然而,书中明明写道:“采嫩苗叶焯熟,水浸去涎沫,可救饥。”灾荒时,确有大量车轮菜被吃掉。我奶奶说,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蝗灾,庄稼绝收,野草也被蝗虫咬光。人人饿得要死。烂眼二爷在坟场的一堆干草下,找到一片车轮菜,连忙剜回煮吃,不仅救了饥,还医好了眼疾。我查阅李时珍《本草纲目》,发现车前子确能治疗“毒风冲眼,赤痛障翳”。
  《救荒本草》后面,编入《野菜谱》一卷。作者王磐因鉴于野菜繁多,形类相似,美恶不同,如果吃错,难免中毒,感于误注本草之害,甚于误注《周易》,于是,“田居朝夕,历览详询,得六十余种,取其象而图之,俾人人能识,不致误食而伤生。且因其名而为咏,庶几因是以流传”。用心可谓良苦 。图像可赏,题咏更可赏。比如地踏菜:
  地踏菜,生雨中,
  晴日一照郊原空。
  庄前阿婆呼阿翁,
  相携儿女去匆匆,
  须臾采得青满笼,
  还家饱食忘岁凶。
  这诗,清新自然,有土滋味、泥气息,有画面感、动态感,寥寥几笔,画出了老两口带着儿女,踏着雨后的泥泞,迎着扑面的水气,急急去野地捡拾地踏菜,而后回家饱餐的全过程,为凄惨的凶年添几许亮色。我不禁为这家庆幸,今天总算没有挨饿。又不禁为他们担忧,明天、后天怎办?太阳一晒,地踏菜就没了,吃什么?地踏菜,我故乡叫地曲连儿,一种低等孢子植物。下雨三五日,村里村外地上,就长出黛青色的一片又一片。那东西,像木耳,很好吃,算得上味道最美的野菜。但是不能多吃,特别是久饿之后。母亲曾告诉我,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闹饥荒,村人饿死三成。想不到下了雨,三天细雨,淋出了满地地曲连儿。白胡子老三爷饿得慌,忙捡拾了两碗,清水一淘,狼吞虎咽,边吃,边感激老天爷不让他饿死。谁知,吃下就泻肚,半天就死了……
  《农政全书》以论述农本始,以介绍野菜终。这样编排,很有意思。农本是说给皇帝和官府听的,让他们重视农业;野菜是要老百姓吃的,使他们不致饿死。农本思想落实到农民头上,就是吃糠咽菜。历史正是这样安排的。受苦最大,吃食最差,是农民的宿命。几千年里,传统的农民总在演出传统的悲剧,他们自己倒并不知道。
  庆幸的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包产到户开始,父老乡亲再也不用发愁吃饭问题。
  责任编辑 冯艳冰
  特邀编辑 陆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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