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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巴特说:“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德育是当前深化教育改革最重要的领域,也是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的突破口。如果说智育是学校的风景线,那么德育则是学校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不仅是从战略高度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愿景。目前我国正处于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中,学生的“三观”尚未形成,立德树人更具重要性。笔者认为,立德树人要从“私德”走向“公德”。
梁启超先生提出的“私德”和“公德”,不仅对近代社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现代社会公民道德体系的建立具有指导意义。梁启超在《论公德》中提出:“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人,不仅要有独善其身的“私德”,更要有兼濟天下的“公德”。中国传统文化对“私德”有许多精辟之论,如“温良恭俭让”“克己复礼”“忠信笃敬”“知止慎独”“知恩图报”等。在人们的伦理体系中,道德常常以交换为基础。《诗经》中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表达的正是因互换而创造的美好境界。
其实,并非所有的道德都以交换为基础,立德树人要引导学生从“私德”走向“公德”。梁启超先生认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其“公德”包含两层内涵:一是团体的共同道德,一是个人对于该团体相互关系的道德。作为教师,耳边时常流行这样一句话“学生虐我千百遍,我待学生如初恋”,虽为调侃之言,却道出了教师应有的道德观。即使学生难教难管,教师教化育人的使命也要坚守到底。这种付出与获得感显然是不等价的,师德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教育重在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德育新常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凡是舍弃交换以爱为注脚的天平,大都是失衡的。诸如在亲情的天平上,俗语曰“只有瓜念子,没有子念瓜”,父母对孩子舐犊情深远胜孩子对父母的感恩之心。我曾让学生做过一个游戏:在“亲情天秤”上,左边写上父母每天为我们所做的事,右边写上我们每天为父母做的事。学生发现这是一个严重失衡的天平,许多学生竟然连父母的生日都不记得,更不用说为父母过生日了。不仅亲情如此,只要是人类美好的情感都是不以交换为前提的。试想,建立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友谊能长久吗?建立在各取所需基础上的爱情能纯粹吗……冯友兰先生曾说:“人生有四种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是的,高尚的道德是超越自我,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立德树人不仅要培养严以律己讲求“私德”的人,更应培养以国家、人民利益为己任、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讲“公德”之人。
“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私德”能立于社会而无愧,“公德”则能“利群”。“独善其身”者是私德,“相善其群”者是公德。私德是个人自处的德操,而公德则是个人对于群体的道德,是私德的外化与升华。梁启超宣扬“公德”的基本目的在于:中国若要成为有力量的民族国家,必须先有为其献身的群体,而“公德”使人民与国家联结为一体成为可能,这就把公德看作国家和社会得以成立的先在条件了。
在加强道德建设和以德治国的今天,立德树人加强“公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立德树人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着力点,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如果忽视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体验和价值冲突,则会使学生安于习俗、服从权威,无法形成真正的道德人格。“公德”教育必须遵循基本的行为准则,诸如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各种关系。随着社会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高科技的广泛运用,人们的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日渐提高,道德视野更加广阔,社会公德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比如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甚至人在外层共建活动中应当遵守什么样的伦理规则问题等等,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了。在“公德”教育中,学校要以生为本,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重视道德情感在学生价值形成中的突出作用,增强学生主体行为的社会责任感,注重情感、行为和道德的整合统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道德不以交换为基础,道德应该超越交换,超越功利,纯洁而美好。让我们自觉践行道德教育,让立德树人从“私德”走向“公德”,从“小我”走向“忘我”,从“自然境界”走向“天地境界”!
梁启超先生提出的“私德”和“公德”,不仅对近代社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现代社会公民道德体系的建立具有指导意义。梁启超在《论公德》中提出:“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人,不仅要有独善其身的“私德”,更要有兼濟天下的“公德”。中国传统文化对“私德”有许多精辟之论,如“温良恭俭让”“克己复礼”“忠信笃敬”“知止慎独”“知恩图报”等。在人们的伦理体系中,道德常常以交换为基础。《诗经》中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表达的正是因互换而创造的美好境界。
其实,并非所有的道德都以交换为基础,立德树人要引导学生从“私德”走向“公德”。梁启超先生认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其“公德”包含两层内涵:一是团体的共同道德,一是个人对于该团体相互关系的道德。作为教师,耳边时常流行这样一句话“学生虐我千百遍,我待学生如初恋”,虽为调侃之言,却道出了教师应有的道德观。即使学生难教难管,教师教化育人的使命也要坚守到底。这种付出与获得感显然是不等价的,师德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教育重在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德育新常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凡是舍弃交换以爱为注脚的天平,大都是失衡的。诸如在亲情的天平上,俗语曰“只有瓜念子,没有子念瓜”,父母对孩子舐犊情深远胜孩子对父母的感恩之心。我曾让学生做过一个游戏:在“亲情天秤”上,左边写上父母每天为我们所做的事,右边写上我们每天为父母做的事。学生发现这是一个严重失衡的天平,许多学生竟然连父母的生日都不记得,更不用说为父母过生日了。不仅亲情如此,只要是人类美好的情感都是不以交换为前提的。试想,建立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友谊能长久吗?建立在各取所需基础上的爱情能纯粹吗……冯友兰先生曾说:“人生有四种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是的,高尚的道德是超越自我,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立德树人不仅要培养严以律己讲求“私德”的人,更应培养以国家、人民利益为己任、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讲“公德”之人。
“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私德”能立于社会而无愧,“公德”则能“利群”。“独善其身”者是私德,“相善其群”者是公德。私德是个人自处的德操,而公德则是个人对于群体的道德,是私德的外化与升华。梁启超宣扬“公德”的基本目的在于:中国若要成为有力量的民族国家,必须先有为其献身的群体,而“公德”使人民与国家联结为一体成为可能,这就把公德看作国家和社会得以成立的先在条件了。
在加强道德建设和以德治国的今天,立德树人加强“公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立德树人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着力点,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如果忽视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体验和价值冲突,则会使学生安于习俗、服从权威,无法形成真正的道德人格。“公德”教育必须遵循基本的行为准则,诸如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各种关系。随着社会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高科技的广泛运用,人们的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日渐提高,道德视野更加广阔,社会公德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比如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甚至人在外层共建活动中应当遵守什么样的伦理规则问题等等,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了。在“公德”教育中,学校要以生为本,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重视道德情感在学生价值形成中的突出作用,增强学生主体行为的社会责任感,注重情感、行为和道德的整合统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道德不以交换为基础,道德应该超越交换,超越功利,纯洁而美好。让我们自觉践行道德教育,让立德树人从“私德”走向“公德”,从“小我”走向“忘我”,从“自然境界”走向“天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