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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当人大常委会委员,还是传播“廉洁文化”,傅学俭都是名人和行者。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之际,记者专访年届七旬的傅学俭,品味他的朴素“理论”,体味那些值得珍视的民主历练。
人大代表履职不能欠账
□在1996年11月,您就处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违规动用预算外资金问题提出书面建议,您为什么称之为“半质询案”?
■在湖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计报告指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三个单位乱支滥用预算外资金近千万元。我边听边沉思,深感执法单位领导带头违法,事关重大,于是写了件建议。本来是准备提质询案,考虑到这一法定监督形式很少运用,领导可能难以接受,委员又对质询有些陌生,就领衔提了个书面建议,要求处置这3个单位违规动用预算外资金问题。尽管对代表建议如何答复代表法有规定,但对常委会委员的建议该如何办理却是一个新问题。主持会议的常委会副主任在会议闭幕的程序性讲话中说,因为时间有限,下次会议对建议再做答复。一旦进入有关部门负责人答复程序,那就有“质询”的意味了。
□这件建议按“质询案”的规格来答复,对人大监督有什么启示?
■“质询”对扭转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的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当时,有媒体评价说,“在省级人大监督史上落下了重重的一笔”。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法的权威》。这件建议案的成效不是靠个人能力和威望,靠的是法治的威力。
时下,有些人患了“浸润型政治惰性病”,对党风政纪存在的严重问题麻木不仁,很难治疗。对于腐败问题,有人记账,没人认账,更无人还账。因为没有结账,所以只得转账,最终是死账。面对人民的授权,法律的要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不能转账,更不能欠账。对于国家来说,要从法治和战略的高度解决监督虚置的问题,包括对权力的监督和对执政党的监督。要让法治发力,离不开人的努力。我认为,监督也是一種战斗,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那些违法行为作不懈的斗争。
依法质询的威力
□1998年5月,您与胡旭晟委员领衔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省移民局非法挪用移民资金等问题的质询案》。当时为什么要提质询案?
■1998年5月25日,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张连华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报告指出省移民局动用1743.5万元移民资金兴建省移民培训中心。只有55个人的省移民局竟斥巨资建“培训中心”(实为办公楼),很快在会上炸开了锅。很多委员愤怒地说,要彻底督办,搞个水落石出,否则人大就是失职。27日下午,离常委会会议闭幕只有半天时间了,我与胡旭晟委员领衔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质询案,短短的10分钟,就有19名委员签名。
□除了质询,还有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办法?
■挪用移民资金事关重大,当时有些委员怕质询案扛不住,更怕对方敷衍塞责,有15个委员又提出组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经过反复讨论,考虑到移民资金比较敏感,委员们撤回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议案。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由省政府组成调查组,待查清全部事实后再作答复。
调查结果让委员更为震惊,省移民局挪用移民资金是2652.6万元,还有1200万元被骗走!其间,部分委员3次听取省政府对质询案的答复。当时,有关领导对问题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甚至要求不追究责任。委员们坚持要追究责任和处置大楼,如果处理不到位,那就在代表大会上见(提罢免案)。可以想象,如果不提质询案,问题恐怕会被搁起来。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曾评价这一质询案“在人大史上是少见的”。但是,质询案所提问题的处理似乎还不到位,留下了一些遗憾,你怎样看待?
■当年11月26日,湖南省政府正式答复了提质询案的委员。但是,当时的责任追究有点“大事化小”。省移民局领导表面上服,心里不认账,没有接受教训。2009年3月,省移民局原局长熊金香因收受贿赂232万余元,686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前不久,一位副省长对我说,要是那次质询搞彻底了,也许熊金香不会继续犯罪。古人说得好,“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如火,不灭则燎原”。权力必须服从法律。否则,法律便是豆腐,权力便会发狂。
□质询一直被人们称之为刚性监督。近年来质询、罢免等监督方式似乎运用得少了,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监督法对质询权的规定没有变,而是有些用法的人动摇了,有些人患了质询恐惧症,怕得罪人,不敢用。有的地方大谈探索人大监督新路子,但把质询等法定的监督方式搁置起来,这是对人大职权的曲解,对监督法的误解。质询对清除腐败,严明法度大有好处,依法多用几次又何妨?我始终认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不会坐等而来,每个公民都有为之奋斗的义务,每个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更要不辱使命。
我首次当选湖南省人大代表才一年多时间,就经历了一次非同寻常、影响全国的罢免副省长事件。1989年5月,在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长沙市代表团周霞生等31名代表就清理整顿公司不力等问题向省政府提出质询,继而伍先勇等117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省长杨汇泉的罢免案。大会以506票的赞成票将杨汇泉副省长职务罢免。我当时投了罢免票。罢免一位副省长对于民主法治意义远远超过选举一位副省长,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史上一次有益的尝试。如果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执行的人大、人大代表软不拉几,就不会有法治。
人民是代表活力之源
□你当了15年省人大代表,你认为人大代表的活力来自哪里?
■人大代表是人民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力量来源于人民和法律。对人民的感情越深,活力越多;对法律理解越透,活力越强。人民是人大代表活力的源泉,法律是人大代表活力的保障。代表没有活力,就失去了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当这样的人大代表就毫无意义。
□1998年8月,你将20多年来对法治的思考和为民执言的建议汇集成《盛世诤言》一书。调研、上书、讲课是你的工作风格,您当时是怎样发挥调研的作用,并推动问题的解决?
■我不是写书的人,从来没想过写书。书是从实践中来的。我只是汇编了自己的社会调查录。调查不扎实,对问题不刨根究底,处理问题就会悬空。1998年12月18日,我在湖南省桂阳县视察欧阳海水库后,向湖南省委写了“紧急报告”——《一份官僚主义的备忘录》。修建于“文革”时期的欧阳海水库,投资严重不足,对集体财产“一平二调”,3万库区移民蒙受三代之苦,群众戏称:衡阳要水,郴州要电,长沙要钱,“欧阳海”要命。我直言、痛陈的备忘录促动了省领导下决心解决水库的“后患”,30年的问题在短短29天里获得解决。我在报告、建议中总要写上一句话,根据代表法规定,把群众意见与呼声反映给领导,以协助政府推动工作。我向党中央写了10多个报告,都有批复和回复,因为这是来自基层群众最真实的呼声。
扭转人大代表“歌功颂德”倾向
□您上网吗?现在,网络成为新兴的媒体,很多人大代表通过网络征求民情和建议成为一种民主时尚。您怎样看待网络的力量?
■我在两三年前就学会电脑打字,现在经常上网,我在网上发帖有20来万字。网络是个学校,信息传遍又快又多又新。人大代表应当看到,网络的发展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借助网络行使公民权利和民主权利是民主发展的新趋势,这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面对复杂、新鲜的网络信息,人大代表要有正确的政治标准,不能说风就是雨,应冷静分析,科学对待,不断提高利用网络信息的能力。由于网络覆盖不到的社会群体占绝大多数,加上网络远离实地、现场的局限,网络调研还不能取代传统调研的功能,未来也不会。
□2009年3月,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说:“我们开会,前面8分钟是在歌功颂德,对报告歌功颂德,对自己歌功颂德,剩下的没有时间了。”你向来反对“逢人只说三分话”。人大代表讲真话究竟有什么障碍?
■中国有条历史“绞索”,讲真话好像没有好下场,现在这根绞索仍有“威力”。讲真话怕得罪领导,怕伤感情,怕影响自己的功名利禄。现在开人代会有种气氛,把审议变成学习,把批评变成歌颂。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你不敢为人民讲真话,岂不愧对人民,有辱使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应开门见山提问题,多提出修改意见。领导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民主的尺度,保障人大代表畅所欲言和依法行权。这要成为一个规矩,一方面领导要下决心,另一方面则要用法制的方式,扭转这种习惯性的“歌功颂德”倾向。否则,代表审议就会变为形式,走过场,浪费公共资源和时间。当然,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也要进一步优化,特别要防止“老板化”、“官员化”倾向。
(傅学俭:湖南省第七、八、九届人大代表,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2003年退休后,他又为播种“廉洁文化”奔走疾呼,2004年12月,担任湖南省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会长。)
人大代表履职不能欠账
□在1996年11月,您就处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违规动用预算外资金问题提出书面建议,您为什么称之为“半质询案”?
■在湖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计报告指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三个单位乱支滥用预算外资金近千万元。我边听边沉思,深感执法单位领导带头违法,事关重大,于是写了件建议。本来是准备提质询案,考虑到这一法定监督形式很少运用,领导可能难以接受,委员又对质询有些陌生,就领衔提了个书面建议,要求处置这3个单位违规动用预算外资金问题。尽管对代表建议如何答复代表法有规定,但对常委会委员的建议该如何办理却是一个新问题。主持会议的常委会副主任在会议闭幕的程序性讲话中说,因为时间有限,下次会议对建议再做答复。一旦进入有关部门负责人答复程序,那就有“质询”的意味了。
□这件建议按“质询案”的规格来答复,对人大监督有什么启示?
■“质询”对扭转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的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当时,有媒体评价说,“在省级人大监督史上落下了重重的一笔”。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法的权威》。这件建议案的成效不是靠个人能力和威望,靠的是法治的威力。
时下,有些人患了“浸润型政治惰性病”,对党风政纪存在的严重问题麻木不仁,很难治疗。对于腐败问题,有人记账,没人认账,更无人还账。因为没有结账,所以只得转账,最终是死账。面对人民的授权,法律的要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不能转账,更不能欠账。对于国家来说,要从法治和战略的高度解决监督虚置的问题,包括对权力的监督和对执政党的监督。要让法治发力,离不开人的努力。我认为,监督也是一種战斗,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那些违法行为作不懈的斗争。
依法质询的威力
□1998年5月,您与胡旭晟委员领衔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省移民局非法挪用移民资金等问题的质询案》。当时为什么要提质询案?
■1998年5月25日,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张连华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报告指出省移民局动用1743.5万元移民资金兴建省移民培训中心。只有55个人的省移民局竟斥巨资建“培训中心”(实为办公楼),很快在会上炸开了锅。很多委员愤怒地说,要彻底督办,搞个水落石出,否则人大就是失职。27日下午,离常委会会议闭幕只有半天时间了,我与胡旭晟委员领衔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质询案,短短的10分钟,就有19名委员签名。
□除了质询,还有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办法?
■挪用移民资金事关重大,当时有些委员怕质询案扛不住,更怕对方敷衍塞责,有15个委员又提出组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经过反复讨论,考虑到移民资金比较敏感,委员们撤回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议案。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由省政府组成调查组,待查清全部事实后再作答复。
调查结果让委员更为震惊,省移民局挪用移民资金是2652.6万元,还有1200万元被骗走!其间,部分委员3次听取省政府对质询案的答复。当时,有关领导对问题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甚至要求不追究责任。委员们坚持要追究责任和处置大楼,如果处理不到位,那就在代表大会上见(提罢免案)。可以想象,如果不提质询案,问题恐怕会被搁起来。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曾评价这一质询案“在人大史上是少见的”。但是,质询案所提问题的处理似乎还不到位,留下了一些遗憾,你怎样看待?
■当年11月26日,湖南省政府正式答复了提质询案的委员。但是,当时的责任追究有点“大事化小”。省移民局领导表面上服,心里不认账,没有接受教训。2009年3月,省移民局原局长熊金香因收受贿赂232万余元,686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前不久,一位副省长对我说,要是那次质询搞彻底了,也许熊金香不会继续犯罪。古人说得好,“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如火,不灭则燎原”。权力必须服从法律。否则,法律便是豆腐,权力便会发狂。
□质询一直被人们称之为刚性监督。近年来质询、罢免等监督方式似乎运用得少了,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监督法对质询权的规定没有变,而是有些用法的人动摇了,有些人患了质询恐惧症,怕得罪人,不敢用。有的地方大谈探索人大监督新路子,但把质询等法定的监督方式搁置起来,这是对人大职权的曲解,对监督法的误解。质询对清除腐败,严明法度大有好处,依法多用几次又何妨?我始终认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不会坐等而来,每个公民都有为之奋斗的义务,每个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更要不辱使命。
我首次当选湖南省人大代表才一年多时间,就经历了一次非同寻常、影响全国的罢免副省长事件。1989年5月,在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长沙市代表团周霞生等31名代表就清理整顿公司不力等问题向省政府提出质询,继而伍先勇等117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省长杨汇泉的罢免案。大会以506票的赞成票将杨汇泉副省长职务罢免。我当时投了罢免票。罢免一位副省长对于民主法治意义远远超过选举一位副省长,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史上一次有益的尝试。如果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执行的人大、人大代表软不拉几,就不会有法治。
人民是代表活力之源
□你当了15年省人大代表,你认为人大代表的活力来自哪里?
■人大代表是人民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力量来源于人民和法律。对人民的感情越深,活力越多;对法律理解越透,活力越强。人民是人大代表活力的源泉,法律是人大代表活力的保障。代表没有活力,就失去了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当这样的人大代表就毫无意义。
□1998年8月,你将20多年来对法治的思考和为民执言的建议汇集成《盛世诤言》一书。调研、上书、讲课是你的工作风格,您当时是怎样发挥调研的作用,并推动问题的解决?
■我不是写书的人,从来没想过写书。书是从实践中来的。我只是汇编了自己的社会调查录。调查不扎实,对问题不刨根究底,处理问题就会悬空。1998年12月18日,我在湖南省桂阳县视察欧阳海水库后,向湖南省委写了“紧急报告”——《一份官僚主义的备忘录》。修建于“文革”时期的欧阳海水库,投资严重不足,对集体财产“一平二调”,3万库区移民蒙受三代之苦,群众戏称:衡阳要水,郴州要电,长沙要钱,“欧阳海”要命。我直言、痛陈的备忘录促动了省领导下决心解决水库的“后患”,30年的问题在短短29天里获得解决。我在报告、建议中总要写上一句话,根据代表法规定,把群众意见与呼声反映给领导,以协助政府推动工作。我向党中央写了10多个报告,都有批复和回复,因为这是来自基层群众最真实的呼声。
扭转人大代表“歌功颂德”倾向
□您上网吗?现在,网络成为新兴的媒体,很多人大代表通过网络征求民情和建议成为一种民主时尚。您怎样看待网络的力量?
■我在两三年前就学会电脑打字,现在经常上网,我在网上发帖有20来万字。网络是个学校,信息传遍又快又多又新。人大代表应当看到,网络的发展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借助网络行使公民权利和民主权利是民主发展的新趋势,这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面对复杂、新鲜的网络信息,人大代表要有正确的政治标准,不能说风就是雨,应冷静分析,科学对待,不断提高利用网络信息的能力。由于网络覆盖不到的社会群体占绝大多数,加上网络远离实地、现场的局限,网络调研还不能取代传统调研的功能,未来也不会。
□2009年3月,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说:“我们开会,前面8分钟是在歌功颂德,对报告歌功颂德,对自己歌功颂德,剩下的没有时间了。”你向来反对“逢人只说三分话”。人大代表讲真话究竟有什么障碍?
■中国有条历史“绞索”,讲真话好像没有好下场,现在这根绞索仍有“威力”。讲真话怕得罪领导,怕伤感情,怕影响自己的功名利禄。现在开人代会有种气氛,把审议变成学习,把批评变成歌颂。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你不敢为人民讲真话,岂不愧对人民,有辱使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应开门见山提问题,多提出修改意见。领导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民主的尺度,保障人大代表畅所欲言和依法行权。这要成为一个规矩,一方面领导要下决心,另一方面则要用法制的方式,扭转这种习惯性的“歌功颂德”倾向。否则,代表审议就会变为形式,走过场,浪费公共资源和时间。当然,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也要进一步优化,特别要防止“老板化”、“官员化”倾向。
(傅学俭:湖南省第七、八、九届人大代表,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2003年退休后,他又为播种“廉洁文化”奔走疾呼,2004年12月,担任湖南省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