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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重建司法机构的基础上,我国的廉政建设重新迈入正常轨道,建立健全了以人大监督为依托,以人民监督为依靠,以法律建设为主体的廉政体制。然而,必须看到我国廉政体制的落实尚存在很多不足。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大背景下,纵观我国以往的改革教训可以看出,廉政建设能否突破原有的改革束缚,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核心因素:一是要客观系统的总结原有的改革经验与教训,二是廉政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紧密围绕我国的国情展开,才能够避免将原有制度推倒重来或者隔靴搔痒式的极“左”或者极右的偏激,从而树立科学合理的改革思路,有力的推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