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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里,权力的行使存在着边界。从权力的存在形态来看,可划分为应有权力、法定权力和实有权力。然而,现实权力的运行时常超越其法定界限,呈现"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权力异化不仅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对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产生极大挑战。权力配置的科学化、权力行使的规范化及权力运行的程序化成为现代法治社会中权力系统的中心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