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八类人不宜刮痧

来源 :求医问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819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刮痧是指用边缘较圆滑的工具(如水牛角磨成的刮痧板、铜钱等)蘸上水或润滑剂,在人体某一部位的皮肤上进行刮拭。刮痧是中医特有的疗法。中医认为,刮痧具有舒通经络、平衡阴阳、清火祛毒和美容养颜的功效。现代医学研究发现,刮痧可用于治疗头痛、颈痛、肩痛、背腰痛、腿痛、感冒、牙痛、便秘、腹泻、食欲不振、痛经和失眠等多种疾病。然而,刮痧虽好却并非人人皆宜。专家告诉我们,以下这八类人就不宜刮痧:
  一、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或肝肾功能不全的人:刮痧会促进人的血液循环,增加人的心、肺、肝、肾等器官的负担。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或肝肾功能不全的人若进行刮痧,会使其原有的病情加重,甚至可危及其生命。
  二、孕妇:孕妇若进行刮痧,尤其若在其腹部、腰骶部等部位刮痧极易引起流产。故孕妇不宜刮痧。
  三、体表有疖肿、疮痈、破溃或不明原因引起的包块者:这几类人若进行刮痧,会导致创口的感染和炎症的扩散,甚至可引发败血症。故这几类人不宜刮痧。
  四、有急性扭伤或骨折的患者:此类患者不可对急性扭伤处或骨折的部位进行刮痧,否则会加重受伤部位的疼痛,延误伤处的愈合。
  五、患有接触性皮肤传染病者:此类患者若进行刮痧,会导致病情加重,另外,还有可能将疾病传染给操作者。因此,患有接触性皮肤传染病者不宜刮痧。
  六、有出血倾向者:刮痧易导致皮下出血。有出血倾向者(如糖尿病患者、白血病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和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等)若进行刮痧,会引起大面积的皮下出血,而且这些聚集在皮下的血液极难被吸收,从而可形成大量的淤斑。
  七、过度饥饱、过度疲劳或醉酒者:这几类人由于身体处于特殊的状态,不可接受大面积的刮痧,否则会引起虚脱,甚至休克。
  八、精神病患者:精神病患者若进行刮痧,其神经系统会受到极大的刺激,这会诱使其发病。故精神病患者不可刮痧。
  另外,不能在人的眼睛、口唇、舌体、耳、鼻、乳头、肚脐等部位进行刮痧,否则会破坏这些部位的黏膜组织,使之充血、发生水肿,甚至可引起感染。■
其他文献
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持续健康发展农业经济并不断在其中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是保障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能够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实现共同富裕。基于此,分析云南省镇沅县
导赤散出自宋代的儿科专著《小儿药证直诀》。该方是由生地黄、木通和生甘草梢组成的,具有清心养阴、利水通淋的功效,在临床上主要可用于治疗来自心经与小肠的热症,如心胸烦热、口渴面赤、口舌生疮、小便涩痛等病症。近年来,经临床实践证实,导赤散对以下皮肤病也有一定的疗效:  1.手足口病:该病多见于儿童,是一种由柯萨奇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该病患者的主要表现是:其手、足及口腔常发生水疱。有人曾用导赤散(加味)
自律训练法是德国精神病专家舒尔茨博士开发的一种能够使人的身心得到放松的方法。具体说来就是通过自我暗示来控制人的身心状态,有效地解除由疲劳引起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紧张的
融资租赁业自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产生以后,便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接受并推广应用,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自从1981年我国引入此项业务后,其发展道路却历经坎坷,对
以泥土麸糠混合基质栽培的香云幼苗为材料,研究喷施外源6-BA(1.5 mg·L~(-1))对淹水胁迫下香云幼苗叶片的渗透调节物质含量、抗氧化酶活性、膜脂过氧化损伤的影响。结果表明,淹水胁迫提高了香云幼苗的可溶性糖(SS)和丙二醛(MDA)含量,增加了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外源6-BA处理提高了淹水胁迫下香云幼苗的可溶性蛋白SP含量,增加其SOD活性,降低其MDA的增加量。说明6-BA通过提
乔治·桑(George Sand,1804-1876)是19世纪法国杰出的浪漫主义作家,其小说以理想主义的写作风格著称。她“相信艺术的使命是情感与爱的使命”,因而在她创作的数十部小说中全
<正>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史籍中,有数不清的历史疑难问题吸引着人们去钻研探索。“扶桑国之谜”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二百多年来,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分歧很大,流派很多,存在日益复杂难饵的趋势。对“扶桑国”的研究探讨,自1761年法国汉学家德·歧尼提出《中国人沿美溯海岸航行和亚洲极东部几个民族的研究》报告后始为世人瞩目关注。①但实际上西方学者小范围的研讨争论则从1752年8月28日德·歧尼与在北京的科贝尔神父书信讨论《文献通考》时便开始了。同年10月30日及11月8日科贝尔神父的信都提出了反对
期刊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目前,铁路员工的工资结构仍在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和分配方式。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铁路长期沿用的生产性员工工资分配
凡是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均被视为为过期妊娠。有些孕妇错误地认为胎儿在母体内多呆几天,对胎儿出生后的成长有利,甚至还有“腹中多呆一日,胜于生后养十天”的说法。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过期妊娠对母婴的健康均不利,尤其是对胎儿的影响更大。  一、过期妊娠可导致胎儿窒息。妊娠过期会使胎盘“老化”。而胎盘的功能是供给胎儿氧气和营养。因此,过期妊娠就会使胎儿的氧气和营养供应不足。同时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