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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引导侦查是信息时代里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命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也必须要走信息引导侦查之路,从“由供到证”为重心到以发现、收集和利用线索和证据材料信息为基础的侦查模式转型。
近年来,高检院对信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引导作用非常重视。2011年初,反贪总局领导提出积极转变侦查方式,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特别强调要重点抓好案件线索管理系统、侦查基础信息系统和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侦查、服务侦查的作用,以促进办案的实际成果检验侦查信息化建设的成效。2011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高检院领导在会上提出要到2015年建成全面、系统、规范、安全的侦查信息平台,实现四级检察院侦查信息共享,着力增强运用现代科技装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取证固证、追逃追赃等能力,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各地检察机关应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侦查信息化的指示精神,真正把信息引导侦查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抓好,切实实现侦查模式的转型,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侦查工作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现代科技支撑。
一、强化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硬件、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建设,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
(一) 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搭建网络化工作平台
加强内部网络建设与应用是侦查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借助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平台。把举报线索评估、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侦查终结直至移送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都纳入网络管理,尽快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办案过程网上监控。大力推广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多媒体示证等做法,实现数字化办公、办案。建设配置合理、安全实用、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检察讯问室信息系统。包括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移动侦查指挥系统,逐步实现讯问、监控和指揮信息化。形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网络。
(二) 建立隶属于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的信息情报机构
在省市级检察院设置的侦查指挥中心内部设置侦查信息情报独立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单列的侦查信息情报中心,在高检院侦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侦查信息情报线索收集工作,加强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理论的研究,加强内外部情报信息工作交流。切实强化上级院对侦查信息情报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指导基层院侦查人员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反馈信息情报工作,帮助分析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协助基层院排除干扰和阻力,有针对性地指导所辖基层院做好线索摸排、经营线索和准备工作,对于案源确实缺乏的基层院要提前做出安排,采取提办、交办、实地督办、发函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适当进行线索调剂。保证基层院都能有成型线索可查,有案可办,摆脱因案源匮乏导致工作被动局面的发生。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网络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 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数据库
要重视各类案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门类齐全、内容准确、检索便利的侦查信息数据库。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涉案信息的审查评估和综合分析利用,为突破案件、拓宽案源、判断发案部位和领域、选择侦查方向、作出侦查决策等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并从中分析职务犯罪动态、规律、趋势和特点,提高运用信息技术从宏观上驾驭办案工作的能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况按使用价值可分为关系侦查工作全局的战略性情报信息和能够直接指导侦查破案的战术性情报信息:按收集方式可分为常规手段获取的公开的情报信息和秘密的情报信息;按情报属性可分为线索类情报信息、证据类情报信息和各种公共信息或行业性、部门性信息资料、统计数据、调研报告等基础类情报信息。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要以上述情报信息为具体类目,以法律法规及辖区范围内相关单位和部门基础资料为主要内容,以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能作为建库逻辑指南,加强数据信息的更新,完善模糊检索和分析评判等功能,依靠全国检察数字专线网,建成安全高效、覆盖全国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网络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在信息的多层次、大范围和安全高效共享中发挥信息情报在侦查破案中的最大优势和最大效用。逐步实现侦查信息情报工作的网上运行。当前要特别要加强举报线索数据库建设,实现举报线索网上录入、评估与流转。对进入侦查程序的线索,要尽快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库和线索流转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举报线索录入、分析评估和办理结果的跟踪反馈,提高线索流转速度和利用效能。
(二) 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分析等管理系统
高检院要从上至下推动建立和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政法机关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一方面,要积极参与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人口、户籍、车辆、出入境、判决等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理顺涉案信息查询机制。实现工商、税务、房产、证券、保险、电信、民航及组织人事等社会管理信息的快速查询:要建立涉案侦查信息情报综合研究分析系统。通过集成案件、人员、赃款赃物各种线索信息管理功能。对有关联查询,形成对人、案、赃款赃物线索信息的综合查询、收集、汇总,对案件信息情报综合分析;对案件、人员、线索等相关信息,提供案到人、案到线索、人到案、人到线索等各类相关信息查询功能。实现信息情报在线分类统计、分析;建立辅助决策、远程侦查信息情报网络指挥系统。通过对侦查信息情报的全程跟踪监控,综合分析,实时对检力配备、预案信息、指挥方案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对案件线索、审讯监控、侦查破案的远程指挥、实时决策,侦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统一指挥,跨地域侦查的统一协调配合,侦查资源的统一配置使用。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模式。
(三) 建立公开调查与秘密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装备效能的侦查信息化运行机制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主动转换侦查工作机制,改变以往“坐堂等案”、线索搜集渠道单一的陈旧办案方式,不断完善搜集侦查信息情报的方式方法,主要是采取侦查人员公开和秘密相结合调查,增强广大侦查办案人员对侦查信息情报的使用意识,加强对侦查信息情报线索的综合分析利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外部的联系,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发现和移交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积极拓展检察机关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范围,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配合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同时要善于利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数据库,通过对大量零散、孤立信息的查询、检索、多层次地完善与案件有关的旁证材料。进行分类疏理、评估、加强串并案侦查,努力挖掘从人到案,从案到人。以事立案,各种方法并用不悖地加以运用。要能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将信息工作与破案工作紧密结合,利用刑侦信息网络对大量零散、孤立的各种信息进行查询检索、串并分析、线索梳理等,建立“网上作战”工作机制;侦查工作必须走科技强侦、信息情报强侦的新路予,网上办案使现代科技手段转化为现实的侦查破案力,侦查信息情报强侦涉及基础建设、人才调配、理论研究、技术应用等各个方面,但最为集中的体现是掌握高新侦查信息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稳妥推进讯问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推行侦查笔录电子化。侦查人员要掌握使用电脑知识,能熟练操作,会制作电子笔录,具有运用电脑网络获取有关情报信息的能力,并在实战中能够熟练应用。
近年来,高检院对信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引导作用非常重视。2011年初,反贪总局领导提出积极转变侦查方式,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特别强调要重点抓好案件线索管理系统、侦查基础信息系统和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侦查、服务侦查的作用,以促进办案的实际成果检验侦查信息化建设的成效。2011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高检院领导在会上提出要到2015年建成全面、系统、规范、安全的侦查信息平台,实现四级检察院侦查信息共享,着力增强运用现代科技装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取证固证、追逃追赃等能力,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各地检察机关应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侦查信息化的指示精神,真正把信息引导侦查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抓好,切实实现侦查模式的转型,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侦查工作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现代科技支撑。
一、强化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硬件、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建设,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
(一) 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搭建网络化工作平台
加强内部网络建设与应用是侦查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借助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平台。把举报线索评估、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侦查终结直至移送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都纳入网络管理,尽快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办案过程网上监控。大力推广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多媒体示证等做法,实现数字化办公、办案。建设配置合理、安全实用、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检察讯问室信息系统。包括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移动侦查指挥系统,逐步实现讯问、监控和指揮信息化。形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网络。
(二) 建立隶属于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的信息情报机构
在省市级检察院设置的侦查指挥中心内部设置侦查信息情报独立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单列的侦查信息情报中心,在高检院侦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侦查信息情报线索收集工作,加强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理论的研究,加强内外部情报信息工作交流。切实强化上级院对侦查信息情报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指导基层院侦查人员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反馈信息情报工作,帮助分析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协助基层院排除干扰和阻力,有针对性地指导所辖基层院做好线索摸排、经营线索和准备工作,对于案源确实缺乏的基层院要提前做出安排,采取提办、交办、实地督办、发函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适当进行线索调剂。保证基层院都能有成型线索可查,有案可办,摆脱因案源匮乏导致工作被动局面的发生。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网络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 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数据库
要重视各类案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门类齐全、内容准确、检索便利的侦查信息数据库。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涉案信息的审查评估和综合分析利用,为突破案件、拓宽案源、判断发案部位和领域、选择侦查方向、作出侦查决策等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并从中分析职务犯罪动态、规律、趋势和特点,提高运用信息技术从宏观上驾驭办案工作的能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况按使用价值可分为关系侦查工作全局的战略性情报信息和能够直接指导侦查破案的战术性情报信息:按收集方式可分为常规手段获取的公开的情报信息和秘密的情报信息;按情报属性可分为线索类情报信息、证据类情报信息和各种公共信息或行业性、部门性信息资料、统计数据、调研报告等基础类情报信息。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要以上述情报信息为具体类目,以法律法规及辖区范围内相关单位和部门基础资料为主要内容,以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能作为建库逻辑指南,加强数据信息的更新,完善模糊检索和分析评判等功能,依靠全国检察数字专线网,建成安全高效、覆盖全国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网络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在信息的多层次、大范围和安全高效共享中发挥信息情报在侦查破案中的最大优势和最大效用。逐步实现侦查信息情报工作的网上运行。当前要特别要加强举报线索数据库建设,实现举报线索网上录入、评估与流转。对进入侦查程序的线索,要尽快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库和线索流转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举报线索录入、分析评估和办理结果的跟踪反馈,提高线索流转速度和利用效能。
(二) 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分析等管理系统
高检院要从上至下推动建立和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政法机关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一方面,要积极参与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人口、户籍、车辆、出入境、判决等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理顺涉案信息查询机制。实现工商、税务、房产、证券、保险、电信、民航及组织人事等社会管理信息的快速查询:要建立涉案侦查信息情报综合研究分析系统。通过集成案件、人员、赃款赃物各种线索信息管理功能。对有关联查询,形成对人、案、赃款赃物线索信息的综合查询、收集、汇总,对案件信息情报综合分析;对案件、人员、线索等相关信息,提供案到人、案到线索、人到案、人到线索等各类相关信息查询功能。实现信息情报在线分类统计、分析;建立辅助决策、远程侦查信息情报网络指挥系统。通过对侦查信息情报的全程跟踪监控,综合分析,实时对检力配备、预案信息、指挥方案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对案件线索、审讯监控、侦查破案的远程指挥、实时决策,侦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统一指挥,跨地域侦查的统一协调配合,侦查资源的统一配置使用。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模式。
(三) 建立公开调查与秘密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装备效能的侦查信息化运行机制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主动转换侦查工作机制,改变以往“坐堂等案”、线索搜集渠道单一的陈旧办案方式,不断完善搜集侦查信息情报的方式方法,主要是采取侦查人员公开和秘密相结合调查,增强广大侦查办案人员对侦查信息情报的使用意识,加强对侦查信息情报线索的综合分析利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外部的联系,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发现和移交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积极拓展检察机关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范围,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配合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同时要善于利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数据库,通过对大量零散、孤立信息的查询、检索、多层次地完善与案件有关的旁证材料。进行分类疏理、评估、加强串并案侦查,努力挖掘从人到案,从案到人。以事立案,各种方法并用不悖地加以运用。要能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将信息工作与破案工作紧密结合,利用刑侦信息网络对大量零散、孤立的各种信息进行查询检索、串并分析、线索梳理等,建立“网上作战”工作机制;侦查工作必须走科技强侦、信息情报强侦的新路予,网上办案使现代科技手段转化为现实的侦查破案力,侦查信息情报强侦涉及基础建设、人才调配、理论研究、技术应用等各个方面,但最为集中的体现是掌握高新侦查信息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稳妥推进讯问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推行侦查笔录电子化。侦查人员要掌握使用电脑知识,能熟练操作,会制作电子笔录,具有运用电脑网络获取有关情报信息的能力,并在实战中能够熟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