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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起于西方20世纪80年代的政治哲学流派——社群主义,主张用以规范个人平等选择权利的正义原则是一种德性,包括正义在内的德性,依据“实践”界定,受到社群传统和善的制约与规导。但是,“德性正义论”的可操作性问题尚待解决。笔者试图通过对社群主义“德性正义论”剖析与解读,以期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构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和方法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