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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和谐警营建设本质要求武警院校培养出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院校德育工作承担着培养学生素质的任务。本文在分析构建和谐警营对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要求基础上,对院校德育工作存在的诸如教育位置上的不适当、观念上的不适应、内容上的不同步、手段上的不丰富、机制上的不协调等“不和谐”现象进行了审视,并对如何让和谐充盈院校德育工作进行了积极思考。
[关键词]和谐警营 德育工作 高素质人才
构建和谐警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德育工作能否为构建和谐警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发挥应有的作用,在部队地方生、战士生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在新世纪新阶段,院校思想道德建设如何顺承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切实为部队培养出“信得过、用得上、留得住”的合格人才,是摆在院校政工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构建和谐警营对院校德育工作的创新要求
1.构建和谐警营对院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它必然对作为高素质人才培养重要手段的德育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构建和谐警营,不仅是管理、教育、军事等工作的和谐发展,还要突出作为社会人的官兵个体的全面发展,也就是官兵个体与部队集体的和谐发展。《政治工作条例》把“促进官兵全面发展”作为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些都对建设怎样的部队、如何建设部队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包含了对院校德育工作成效的期望:所培养的警官要有健全的人格,要具备坚定的理想和正确的价值观,要有与职业相匹配的良好军人职业道德习惯和科学文化技能,要有服务和谐警营建设的强烈意识和创造能力,等等。因此,必须强化“育人德为先”的观念,加强德育工作,不断提升官兵道德水平。
2.构建和谐警营的目标更新着人们的观念,反映在院校德育工作上,必然要求在德育工作内容、目标等方面做出新的改变。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大和谐社会特征同样适用于武警部队建设。无论达到其中某一要求还是促使警营建设和谐发展,离开德育工作是不可想象的。军校学生必须接受、内化军人职业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及道德观,并使其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成长和成熟。因此,德育工作内容上,除了《军人道德规范》要求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与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教育外,应突出以战斗精神为核心的武德培养。在德育目标建设方面,要结合学生即将步入社会的实际,使学生个性充分发展并与警营整体发展达成统一,从而造就出具有自主道德意识、道德行为的准社会成员,这就要求院校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本思想道德建设观,即主体性思想道德建设观,并努力为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3.以培养“忠于党和人民忠诚卫士”、适应新军事变革的高素质警官为目的的教育改革创新,必然对院校政工干部实施德育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武警教育层次的提升和教育对象的变化,素质教育和新军事变革的要求等都对院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怎样把军人和知识这两个概念有机统一于院校学生身上,如何正确理解谋求个人全面发展与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之间的关系;怎样把思想政治建设把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如何统筹德育工作与教学、管理、后勤之间的和谐发展;怎样建立有效的德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如何发挥德育工作的最大功效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对院校政工干部实施“和谐德育”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二、以构建和谐警营审视院校德育工作存在的不足
以构建和谐警营这一新的德育工作目标为立足点,审视当前的院校德育工作状况,可以帮助我们坚持院校思想道德建设本质的内在规定性的同时,全面认识构建和谐警营对院校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当前院校德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与人才培养目标与和谐建设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位置上的不适当。伴随着“优先满足第一任职需要”的教学改革逐步深入,教育工作者大多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往往是强调“教”而忽视了“育”的要求,嘴上喊着“德育工作为先”,计划上体现着思想政治建设的首位地位,其主导意识和行动上却偏重于知识的讲解、技能的传授,导致培养出的人才是四肢发达、动作漂亮、思维活跃而道德素养匮乏,不能完全满足“忠满于内而发于外”、“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要求。
2.观念上的不适应。受传统的德育工作观影响,对学生个体成长缺乏关照,往往用一个目标规格模式进行要求;对德育工作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认识不清;不能正确地处理“知与行”的关系;重眼前锦标轻长远实效等。院校学生尤其是地方战士生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地对待传统与创新。
3.内容上的不同步。德育工作内容只有贴近时代、与院校学生现实生活紧密联系才会为他们关注和接受。对个人的发展与成长有利没利,能不能帮助自己解决现实问题,是很多学生进行取舍时首先要想到的。因此,院校德育工作内容体系的构建也要围绕这两点进行,一是围绕院校学生的人格健全和全面发展,二要凸显时代特色和忠诚卫士的要求,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使院校德育工作实现服务官兵个体与部队集体的和谐。为此,一定要摒弃那种只注重忠诚卫士单一内容的教育观念,把对学生个体发展有利的良好社会属性,诸如有帮助的、真诚的、宽容的、友好的、善良的等等内容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4.手段上的不丰富。多数政工干部还在沿用着传统的德育工作方式手段,“老调唱新歌”,方式方法时代感不强,创新意识不够,实效性差。提及德育工作满脑子都是上大课搞教育,或者辅之以谈心活动,对丰富的社会、家庭及学生个体蕴藏的教育资源视而不见,把网络的发展看作是异端怪物四处喊打,手段上缺乏变化和丰富,效果自然不理想。
5.机制上的不协调。在院校内部,各方面教育不协调的现象普遍存在,政工、政治理论课及其他课程的教员、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在接触和教育学生时要求的标准有高有低,倡导的道德观、价值观不尽相同,有时甚至形成对立,让学生无所适从,制约和弱化了德育工作效果。在院校外部,多元文化的社会环境在拓宽院校思想道德建设视野的同时,也给院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带来挑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协调部队、社会、家庭、相关部门有机作用于学生个体,仍需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强化院校德育“和谐”,推进和谐警营建设
当前,让和谐充盈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为未来警官成就和谐人生打下良好的思想和道德基础,为构建和谐警营造就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复合型人才,成为警校德育工作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使命。要履行好这一使命,“和谐德育”必须成为警校德育工作不懈的创新目标与追求。
1.人际和谐是实现德育目标的首要前提
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警营和谐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官兵主体意识的自我觉醒,院校德育恰恰是突出了对“人”的教育,承担着唤醒学生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自我完善意识的任务。完成这个过程,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关系状况对德育效果有着决定影响,必须调整好教育者对待受教育者的态度以及教育方法,使二者关系处于和谐状态。一是管理干部和教员要研究学生的客观实际和心理需求,准确地分析把握警校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状态;二是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去,由高高在上转为平等相处,消除隔膜,使学生产生“自己人”的感觉;三是要学会把德育内容“活化”,从解决学生生活、学习等实际问题入手,促进道德对象的道德社会化;四是引导学生自觉修德,大胆放手,指导学生自发开展有利于其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充分发挥的育德活动。
2.管理和谐是确保德育成效的切实保证
德育管理的和谐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院校德育工作的质量。管理与和谐是相互促进的一对范畴,没有管理,和谐就缺乏基礎,没有和谐,管理就缺乏方向。警校德育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形成一个全员、全时、全方位德育的工作局面。一是要更新德育观念,通过引导、教育,使院校各类人员摒弃德育是政工干部“专利”的思维局限,秉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良传统,主动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与德育工作间的联系、渗透和融合;二是健全管理机制,保证落实好德育工作的首长负责制,加强院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投入,形成学员“入口关”、“关节点”和“出口关”全过程的德育机制,达到“好的进来”、“劣的出去”程度;三是在管理过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分层施教,有教无类,使德育运行在和谐状态下;四是德育方法管理上强化“知”与“行”的统一,努力营造使德育知识指导个体行动的氛围,加强在实践中锤炼德行,把“虚”变成“实”,把“看不见”变成“摸得着”。
3.环境和谐是学生德性成长的良性土壤
学生德性的成长、发育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这些有机情境。让学生学会判断并吸纳这些情境中“情”的有益养分,使其在品德发展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是院校德育工作的职责。必须努力营造和谐的德育环境,为学生提供肥沃良性的成长土壤。一是警校内外环境要和谐。党中央、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军人德育工作,这是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同时,我们要谋求警政警民关系的和谐,优化部队用人及对人才评价等方面;二是警校内部诸子环境要和谐。设施功能环境、校园文化环境、专业建设环境、人际环境等子环境构成警校的校园生态环境,这些子环境中德育氛围形成与否、程度厚薄及子环境间德育目标与方式的整体协调性,在促进学生加强道德认识、形成道德信念、养成道德习惯和对其本身和谐、全面发展的深入理解上至为关键。
(作者单位:武警杭州指挥学院;武警南京指挥学院)
[关键词]和谐警营 德育工作 高素质人才
构建和谐警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德育工作能否为构建和谐警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发挥应有的作用,在部队地方生、战士生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在新世纪新阶段,院校思想道德建设如何顺承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切实为部队培养出“信得过、用得上、留得住”的合格人才,是摆在院校政工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构建和谐警营对院校德育工作的创新要求
1.构建和谐警营对院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它必然对作为高素质人才培养重要手段的德育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构建和谐警营,不仅是管理、教育、军事等工作的和谐发展,还要突出作为社会人的官兵个体的全面发展,也就是官兵个体与部队集体的和谐发展。《政治工作条例》把“促进官兵全面发展”作为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些都对建设怎样的部队、如何建设部队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包含了对院校德育工作成效的期望:所培养的警官要有健全的人格,要具备坚定的理想和正确的价值观,要有与职业相匹配的良好军人职业道德习惯和科学文化技能,要有服务和谐警营建设的强烈意识和创造能力,等等。因此,必须强化“育人德为先”的观念,加强德育工作,不断提升官兵道德水平。
2.构建和谐警营的目标更新着人们的观念,反映在院校德育工作上,必然要求在德育工作内容、目标等方面做出新的改变。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大和谐社会特征同样适用于武警部队建设。无论达到其中某一要求还是促使警营建设和谐发展,离开德育工作是不可想象的。军校学生必须接受、内化军人职业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及道德观,并使其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成长和成熟。因此,德育工作内容上,除了《军人道德规范》要求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与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教育外,应突出以战斗精神为核心的武德培养。在德育目标建设方面,要结合学生即将步入社会的实际,使学生个性充分发展并与警营整体发展达成统一,从而造就出具有自主道德意识、道德行为的准社会成员,这就要求院校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本思想道德建设观,即主体性思想道德建设观,并努力为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3.以培养“忠于党和人民忠诚卫士”、适应新军事变革的高素质警官为目的的教育改革创新,必然对院校政工干部实施德育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武警教育层次的提升和教育对象的变化,素质教育和新军事变革的要求等都对院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怎样把军人和知识这两个概念有机统一于院校学生身上,如何正确理解谋求个人全面发展与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之间的关系;怎样把思想政治建设把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如何统筹德育工作与教学、管理、后勤之间的和谐发展;怎样建立有效的德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如何发挥德育工作的最大功效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对院校政工干部实施“和谐德育”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二、以构建和谐警营审视院校德育工作存在的不足
以构建和谐警营这一新的德育工作目标为立足点,审视当前的院校德育工作状况,可以帮助我们坚持院校思想道德建设本质的内在规定性的同时,全面认识构建和谐警营对院校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当前院校德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与人才培养目标与和谐建设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位置上的不适当。伴随着“优先满足第一任职需要”的教学改革逐步深入,教育工作者大多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往往是强调“教”而忽视了“育”的要求,嘴上喊着“德育工作为先”,计划上体现着思想政治建设的首位地位,其主导意识和行动上却偏重于知识的讲解、技能的传授,导致培养出的人才是四肢发达、动作漂亮、思维活跃而道德素养匮乏,不能完全满足“忠满于内而发于外”、“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要求。
2.观念上的不适应。受传统的德育工作观影响,对学生个体成长缺乏关照,往往用一个目标规格模式进行要求;对德育工作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认识不清;不能正确地处理“知与行”的关系;重眼前锦标轻长远实效等。院校学生尤其是地方战士生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地对待传统与创新。
3.内容上的不同步。德育工作内容只有贴近时代、与院校学生现实生活紧密联系才会为他们关注和接受。对个人的发展与成长有利没利,能不能帮助自己解决现实问题,是很多学生进行取舍时首先要想到的。因此,院校德育工作内容体系的构建也要围绕这两点进行,一是围绕院校学生的人格健全和全面发展,二要凸显时代特色和忠诚卫士的要求,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使院校德育工作实现服务官兵个体与部队集体的和谐。为此,一定要摒弃那种只注重忠诚卫士单一内容的教育观念,把对学生个体发展有利的良好社会属性,诸如有帮助的、真诚的、宽容的、友好的、善良的等等内容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4.手段上的不丰富。多数政工干部还在沿用着传统的德育工作方式手段,“老调唱新歌”,方式方法时代感不强,创新意识不够,实效性差。提及德育工作满脑子都是上大课搞教育,或者辅之以谈心活动,对丰富的社会、家庭及学生个体蕴藏的教育资源视而不见,把网络的发展看作是异端怪物四处喊打,手段上缺乏变化和丰富,效果自然不理想。
5.机制上的不协调。在院校内部,各方面教育不协调的现象普遍存在,政工、政治理论课及其他课程的教员、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在接触和教育学生时要求的标准有高有低,倡导的道德观、价值观不尽相同,有时甚至形成对立,让学生无所适从,制约和弱化了德育工作效果。在院校外部,多元文化的社会环境在拓宽院校思想道德建设视野的同时,也给院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带来挑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协调部队、社会、家庭、相关部门有机作用于学生个体,仍需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强化院校德育“和谐”,推进和谐警营建设
当前,让和谐充盈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为未来警官成就和谐人生打下良好的思想和道德基础,为构建和谐警营造就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复合型人才,成为警校德育工作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使命。要履行好这一使命,“和谐德育”必须成为警校德育工作不懈的创新目标与追求。
1.人际和谐是实现德育目标的首要前提
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警营和谐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官兵主体意识的自我觉醒,院校德育恰恰是突出了对“人”的教育,承担着唤醒学生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自我完善意识的任务。完成这个过程,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关系状况对德育效果有着决定影响,必须调整好教育者对待受教育者的态度以及教育方法,使二者关系处于和谐状态。一是管理干部和教员要研究学生的客观实际和心理需求,准确地分析把握警校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状态;二是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去,由高高在上转为平等相处,消除隔膜,使学生产生“自己人”的感觉;三是要学会把德育内容“活化”,从解决学生生活、学习等实际问题入手,促进道德对象的道德社会化;四是引导学生自觉修德,大胆放手,指导学生自发开展有利于其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充分发挥的育德活动。
2.管理和谐是确保德育成效的切实保证
德育管理的和谐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院校德育工作的质量。管理与和谐是相互促进的一对范畴,没有管理,和谐就缺乏基礎,没有和谐,管理就缺乏方向。警校德育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形成一个全员、全时、全方位德育的工作局面。一是要更新德育观念,通过引导、教育,使院校各类人员摒弃德育是政工干部“专利”的思维局限,秉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良传统,主动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与德育工作间的联系、渗透和融合;二是健全管理机制,保证落实好德育工作的首长负责制,加强院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投入,形成学员“入口关”、“关节点”和“出口关”全过程的德育机制,达到“好的进来”、“劣的出去”程度;三是在管理过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分层施教,有教无类,使德育运行在和谐状态下;四是德育方法管理上强化“知”与“行”的统一,努力营造使德育知识指导个体行动的氛围,加强在实践中锤炼德行,把“虚”变成“实”,把“看不见”变成“摸得着”。
3.环境和谐是学生德性成长的良性土壤
学生德性的成长、发育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这些有机情境。让学生学会判断并吸纳这些情境中“情”的有益养分,使其在品德发展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是院校德育工作的职责。必须努力营造和谐的德育环境,为学生提供肥沃良性的成长土壤。一是警校内外环境要和谐。党中央、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军人德育工作,这是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同时,我们要谋求警政警民关系的和谐,优化部队用人及对人才评价等方面;二是警校内部诸子环境要和谐。设施功能环境、校园文化环境、专业建设环境、人际环境等子环境构成警校的校园生态环境,这些子环境中德育氛围形成与否、程度厚薄及子环境间德育目标与方式的整体协调性,在促进学生加强道德认识、形成道德信念、养成道德习惯和对其本身和谐、全面发展的深入理解上至为关键。
(作者单位:武警杭州指挥学院;武警南京指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