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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的变革带来教育的革新,在此过程中,教育中关于自由限度的问题也愈发突出。2015年和2016年间相继发生的两则大学教师怒摔学生手机的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人们对教育中师生自由问题的关注,它所体现的不仅是教育中传统教育观和现代教育观的碰撞,也涉及到法律上教育和法律间的平衡问题,如何处理教育中的自由问题,既直接影响当下教育问题的解决,也关乎未来的教育发展,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自由;权利;学生;教师
2016年4月16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一名女生,在课堂上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后面临选择,要么砸掉手机,要么课程挂科。”这一事件迅速被国内多家主流媒体相继转载报道,并在社会上引起了对当前时代背景下大学教育中师生自由问题的再讨论。
1对于“自由”的理解
“自由”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生而为人的永恒精神追求,但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我们又如何才能使自己到达自由的境遇就显得难以回答了,在数千年的西方思想史上,几乎每一位思想家都曾对“什么是自由”进行过自我的思考。早期思想中,一些观点将自由指向理念的自由,也有一些观点认为自由主要指向行动,例如孟德斯鸠就曾说:“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2大学教育中学生自由的思考
自由对于作为教育主体的学生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例如雅斯贝尔斯就曾高度肯定了教育中学生的自由性,“大学生应该是独立自主、把握自己命运的人,他们已成熟不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他们能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手中”。
大学生本身就是自由的存在个体,自由使得大学生摆脱了对于身份的焦虑。身份既是“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又是“个人在他人眼中的价值和重要性”。每一名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就会获得一个新的身份即“大学生”,但是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之后,往往会对自己的身份感到焦虑,对自己的未来和大学生活学习的目标感到迷茫,不知何去何从;更不知大学学习对个人意味着什么。此时,让大学生自由地去探寻也意味着赋予大学生勇气和信任,让大学生在不断地探索中找准自己的身份,摆脱焦虑。
但是由于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和能动性,使得在教育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与学生自由冲突的情况。大学教育更应审慎的对待大学生的自由问题,大学生的自由应该更多地指向唤醒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而非指向自由的失范。当自由一旦过度,不仅会侵犯到他人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会使得学生缺乏换位思考的同理心和理性对待自由的责任心。
3大学教育中教师的自由思考
教师的自由在教学中得以体现,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在传授知识时是自由的,倘若放弃这一自由,教学传授的行为也可以等同于照本宣科,教师也只会是一个个传声筒。教师在课堂上也是自由的,教师根据学生接受程度的不同和根据学习状态的变化,可以自由地适当地调整进度,改变教学方法,把传道、授业、解惑贯彻大学教学过程的始终。
但是目前大学课堂的状况却并不乐观,除了2016年北京青年报报道的这一则因手机导致的冲突以外,无独有偶,2015年10月,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传媒学院某女教师因为对学生上课玩手机不满,怒摔3台iPhone6手机”。大学教师以摔手机作为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自由,但是在这背后也牵涉对教师行驶教育惩戒权的思考。
作为教育惩戒(educational discipline)实际操作者的教师群体们,往往不可能时时保持冷静和理智,教师应该意识到,在教育过程中实施教育惩戒,一旦处理不当,带来的将是恶性的外界循环,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将难以估量,“教育惩戒是一种动态的操作机制,惩戒结果的优劣,关键是教师在执行过程中其自由裁量权能否有效、恰当的行驶”。无论是法律还是学校的规章,都应对教师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教师自身在进行教育惩戒的过程中也应该冷静思考自己行为的动机究竟是为了泄一己之愤还是为了吸引学生回到课堂,理性的对待教育在教育过程中的自由。
4结束语
由于自由命题的特殊性,关于自由的探討仍将绵延不绝,而因为教育问题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教育中的教师与学生的自由限度问题势必也将会引发更多的讨论,如何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处理好学生自由与学生权利的关系、教师权利与学生自由之间的关系值得每一位一线教育工作者不断思考。
关键词:自由;权利;学生;教师
2016年4月16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一名女生,在课堂上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后面临选择,要么砸掉手机,要么课程挂科。”这一事件迅速被国内多家主流媒体相继转载报道,并在社会上引起了对当前时代背景下大学教育中师生自由问题的再讨论。
1对于“自由”的理解
“自由”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生而为人的永恒精神追求,但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我们又如何才能使自己到达自由的境遇就显得难以回答了,在数千年的西方思想史上,几乎每一位思想家都曾对“什么是自由”进行过自我的思考。早期思想中,一些观点将自由指向理念的自由,也有一些观点认为自由主要指向行动,例如孟德斯鸠就曾说:“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2大学教育中学生自由的思考
自由对于作为教育主体的学生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例如雅斯贝尔斯就曾高度肯定了教育中学生的自由性,“大学生应该是独立自主、把握自己命运的人,他们已成熟不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他们能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手中”。
大学生本身就是自由的存在个体,自由使得大学生摆脱了对于身份的焦虑。身份既是“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又是“个人在他人眼中的价值和重要性”。每一名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就会获得一个新的身份即“大学生”,但是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之后,往往会对自己的身份感到焦虑,对自己的未来和大学生活学习的目标感到迷茫,不知何去何从;更不知大学学习对个人意味着什么。此时,让大学生自由地去探寻也意味着赋予大学生勇气和信任,让大学生在不断地探索中找准自己的身份,摆脱焦虑。
但是由于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和能动性,使得在教育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与学生自由冲突的情况。大学教育更应审慎的对待大学生的自由问题,大学生的自由应该更多地指向唤醒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而非指向自由的失范。当自由一旦过度,不仅会侵犯到他人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会使得学生缺乏换位思考的同理心和理性对待自由的责任心。
3大学教育中教师的自由思考
教师的自由在教学中得以体现,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在传授知识时是自由的,倘若放弃这一自由,教学传授的行为也可以等同于照本宣科,教师也只会是一个个传声筒。教师在课堂上也是自由的,教师根据学生接受程度的不同和根据学习状态的变化,可以自由地适当地调整进度,改变教学方法,把传道、授业、解惑贯彻大学教学过程的始终。
但是目前大学课堂的状况却并不乐观,除了2016年北京青年报报道的这一则因手机导致的冲突以外,无独有偶,2015年10月,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传媒学院某女教师因为对学生上课玩手机不满,怒摔3台iPhone6手机”。大学教师以摔手机作为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自由,但是在这背后也牵涉对教师行驶教育惩戒权的思考。
作为教育惩戒(educational discipline)实际操作者的教师群体们,往往不可能时时保持冷静和理智,教师应该意识到,在教育过程中实施教育惩戒,一旦处理不当,带来的将是恶性的外界循环,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将难以估量,“教育惩戒是一种动态的操作机制,惩戒结果的优劣,关键是教师在执行过程中其自由裁量权能否有效、恰当的行驶”。无论是法律还是学校的规章,都应对教师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教师自身在进行教育惩戒的过程中也应该冷静思考自己行为的动机究竟是为了泄一己之愤还是为了吸引学生回到课堂,理性的对待教育在教育过程中的自由。
4结束语
由于自由命题的特殊性,关于自由的探討仍将绵延不绝,而因为教育问题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教育中的教师与学生的自由限度问题势必也将会引发更多的讨论,如何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处理好学生自由与学生权利的关系、教师权利与学生自由之间的关系值得每一位一线教育工作者不断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