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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由于“三公消费”泛滥成灾,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敢怒而不敢言。治理“三公消费”中的腐败问题,必须中央高度重视,并从制度的建设、制度的执行入手,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力度,才能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八项规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公消费”泛滥问题。
关键词:三公消费;治理;思考
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充分证明了中央早已看到我们党内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比如“三公消费”中的腐败问题。“三公消费”通常意义上是指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境)三种公务消费行为。近些年来,巨额的“三公消费”给国家的财政带来极大负担,它衍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已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着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问题,这属党内的严重腐败现象,必须彻底铲除。
一、严重腐败的“三公消费”现象
“配备公车是身份、公款吃喝是权力、公费出国是享受”。可见能“赢得”公款消费的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我们党内的各级主要领导官员。只要是部门的主要权力人,就有可能成为“三公消费”的对象。“三公消费”的腐败问题突出,充分证明了“单位的钱就是领导一把手的钱”的真实体现。有人说,用自家的钱有夫妻监督,而用单位的钱没有任何人敢监督—花单位的钱比花自家的钱更自如。国家通过多年的“努力”,基本上实现了“所有单位都有钱用的目标”,但扩大了“官兵”待遇差距和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局面。
(一)官僚的公车消费问题突出
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单位的车都是分配给领导,说白了就是领导自家的车。有单位领导说:“领导配车是应当享受的,如有意见你也去当领导呀!”。可见,现在某些党的领导素质到了何等地步,居然“当官享受理所应当”和“你没当官你没用”等邪气占了上风。
一是违规超编超标配车现象严重。据国家财政部统计,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二是巨额公车费用惊人。平均一辆公车仅年总消费可达十几万元之多。比一般职工的年收入高出3-5倍。三是公车私用普遍泛滥。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定格为三个“三分之一”。即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
(二)举国上下的公款吃喝泛滥成灾
CCTV央视公益广告称:我国餐桌上一年的浪费在000亿元人民币,可以解决亿困难人口的吃饭问题。其中公款吃喝浪费占90%以上。说是吃喝,实际远不止这些,吃喝完还要唱歌跳舞、泡脚按摩,之后再吃夜宵、开房间,送行时还要搭上不少土特产。其实,公款吃喝玩乐完全是在“公”字名义下搭建的大到工作交往、小到私事开绿灯的平台,其主要问题表现在:(1)公款吃喝费用极高。比如“一包烟几月粮,一瓶酒几头猪,一顿饭几头牛”已是普遍现象。到大城市招待时,有时一桌饭竟然要消费普通人一至几年的工资,即几万到十几万。()公款吃喝名目多、猫腻多。如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会议餐、工作餐更是“家常便饭”,“应”吃尽吃。“公款吃喝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一些单位把诸如送礼、协调、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见不得阳光的费用都以餐费名义报销。
(三)公费旅游潜规则盛行
公费旅游主要指公费出国。近几年来,明目张胆的利用公费出国(境)旅游已不多见,但是,假借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名义,而无实际内容、无明确任务的出国(境)考察则是举不胜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伪造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进行出国(境)旅游。业内甚至发明了专门的术语,把真的邀请函叫做签证函,假的邀请函叫做报批函,专为应付国内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规定而生。()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学习的名义进行旅游观光。为了报账方便,旅行社可以帮忙做两份行程单,一份完全按照“考察”的形式走,内容无外乎各种学习、交流和参观。但实际上,却会按照另外一份“旅游”的行程单走,内容当然是游山玩水,欣赏异国风光。(3)变相公费出国旅游还给一些官员创造了转移财产,甚至潜逃国外的机会。浙江省温州市原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01年10月初带考察团到法国巴黎考察时,即以探望其在法国的女儿为由离队,拒绝回国;曾任温州市副市长的杨秀珠,在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期间,也借出国考察之名外逃。
二、“三公消费”产生的原因
三公消费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根本在于政府支配的公共权力过大,消费不公开不透明,缺少必要的监督,公共权力私有化等。
(一)相关制度和禁令无法落实
这主要表现在:“上梁不正下梁歪”所致。比如,上级来人,不受理下级的请吃和送礼,下级肯定也不敢大吃大喝。像资溪县大吃野生动物问题,一般都是接待上级来人或项目老板招待本地官员。如果上级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制止这些现象发生,资溪县的野生动物也不会受到破坏。可见,造成“三公消费”盛行的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我们有公车管理的制度,也有公务接待的制度和学习培训、出差出国等方面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制度规定都是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源头治理,不敢触动既得利益集团,没有从体制机制上得到真正改变。今天有人反映吃喝风太盛,就发一个规范公务接待宴请的通知;明天公款旅游积渐成习,于是又出台禁止公款旅游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在处罚的力度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长此以往,文件、规定越发越多,就成了纸上谈兵,无济于事。
(二)消费的不透明造成公私不分
由于公务消费本身的特征就决定了公务消费和非公务消费之间的模糊性,且消费长期不公开、不透明,合理正常的、假公济私的、铺张浪费的和贪污腐败的都往里面装,导致公务消费多半不明不白,是一笔糊涂账。别有用心的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假公济私,公私不分,使得公务消费成为了一个既没有风险又方便的腐败途径。
(三)预算的“缺陷”使得超支有机可乘
长期以来实行的预算体制,使得预算支出的用途与计划或活动的结果没有关系,部分项目的追加资金较多,弹性空间大;加上在资金分配中,往往是“会闹的孩子多吃奶”,致使部分单位和部门领导在工作中不计成本,消费无度。预算外资金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仍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使得领导干部的非正常支出有了列支渠道。 (四)利益的不均衡助长了过度消费
在公务消费行为中,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自然也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利益需求。由于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之间利益分配的极大不均衡,大量补贴游离于工资之外,造成收入的不公平,刺激了追求公务消费最大化来“补偿”的错误心理和行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在公务消费上互相攀比,“别人能吃,我就不能吃?”“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什么。”这种错误思想和攀比心理导致“三公消费”居高不下。
(五)信息不对称造成监督不到位
由于公务消费往往有其合理合法的一面,消费的主体大多又是领导干部和掌握一定权利的公职人员,使得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暴露,容易形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内部监督难落实,社会监督不现实”的局面,出现监督死角,以致当中的腐败行为处于隐形状态,无法得到及时的监督和查纠。
三、遏制“三公消费”的思考
当前,据统计,就现在全国仍然有上亿人处在贫困阶层,他们吃不饱、穿不好、住草棚不说,严重存在有病无钱医、孩子难上学等情况。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党内竟然存在着这样极其不协调的“三公消费”问题,故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也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要加强管理体制的改革,二要不断完善行政体制,三要加大党纪和法律的制约力度,才能收到预定成效。
(一)大力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
公务消费可以通过专门的公务银行卡进行结算。通过公务卡,不仅可以直接查询到每一笔公务消费的明细,有效杜绝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同时,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公务人员提前借款,既方便工作人员用款,也减轻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坚决实行公务消费行为阳光公示
将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下,是最好的“防腐”措施。要公开政府的行政成本,尤其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出国(境)学习考察等支出情况,应以详细的类别列出,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布。单位内部还可以每月在电脑内网上公布明细;如果公务开支社会性的,就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使政府官员公务行为置身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从而达到有效规范公务消费的目的。
(三)增强预算的约束作用
要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具体到项目和人,不准超越,既不以人废也不以人存。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没有预算,一分钱也不能花。预算必须公开、透明,必须接受立法机构和公众的监督,真正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现代预算制度。
(四)积极探索公务消费货币化制度改革
按照政府的运作模式和市场经济规律,探讨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尽可能的将差旅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费用以货币形式出现,并按照公务、职务需要,严格规定消费范围、消费限额。
(五)加大对违禁者的惩戒力度
强化相关公务消费行为规定的执行力,将他们列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明确“三公消费”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挥霍浪费”有关行为的定罪问题,只是作出了不少的禁令和规定。如抚州市于01年10月作出了《关于开展“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抚州市“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果针对“三公消费”方面进行立法,明确公款消费的法律责任,一方面有助于反腐倡廉建设和法治建设,另一方面,有助于对违禁者的打击。同时,会对公款消费主体产生压力,也为民众对“三公消费”进行监督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三公消费;治理;思考
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充分证明了中央早已看到我们党内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比如“三公消费”中的腐败问题。“三公消费”通常意义上是指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境)三种公务消费行为。近些年来,巨额的“三公消费”给国家的财政带来极大负担,它衍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已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着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问题,这属党内的严重腐败现象,必须彻底铲除。
一、严重腐败的“三公消费”现象
“配备公车是身份、公款吃喝是权力、公费出国是享受”。可见能“赢得”公款消费的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我们党内的各级主要领导官员。只要是部门的主要权力人,就有可能成为“三公消费”的对象。“三公消费”的腐败问题突出,充分证明了“单位的钱就是领导一把手的钱”的真实体现。有人说,用自家的钱有夫妻监督,而用单位的钱没有任何人敢监督—花单位的钱比花自家的钱更自如。国家通过多年的“努力”,基本上实现了“所有单位都有钱用的目标”,但扩大了“官兵”待遇差距和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局面。
(一)官僚的公车消费问题突出
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单位的车都是分配给领导,说白了就是领导自家的车。有单位领导说:“领导配车是应当享受的,如有意见你也去当领导呀!”。可见,现在某些党的领导素质到了何等地步,居然“当官享受理所应当”和“你没当官你没用”等邪气占了上风。
一是违规超编超标配车现象严重。据国家财政部统计,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二是巨额公车费用惊人。平均一辆公车仅年总消费可达十几万元之多。比一般职工的年收入高出3-5倍。三是公车私用普遍泛滥。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定格为三个“三分之一”。即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
(二)举国上下的公款吃喝泛滥成灾
CCTV央视公益广告称:我国餐桌上一年的浪费在000亿元人民币,可以解决亿困难人口的吃饭问题。其中公款吃喝浪费占90%以上。说是吃喝,实际远不止这些,吃喝完还要唱歌跳舞、泡脚按摩,之后再吃夜宵、开房间,送行时还要搭上不少土特产。其实,公款吃喝玩乐完全是在“公”字名义下搭建的大到工作交往、小到私事开绿灯的平台,其主要问题表现在:(1)公款吃喝费用极高。比如“一包烟几月粮,一瓶酒几头猪,一顿饭几头牛”已是普遍现象。到大城市招待时,有时一桌饭竟然要消费普通人一至几年的工资,即几万到十几万。()公款吃喝名目多、猫腻多。如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会议餐、工作餐更是“家常便饭”,“应”吃尽吃。“公款吃喝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一些单位把诸如送礼、协调、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见不得阳光的费用都以餐费名义报销。
(三)公费旅游潜规则盛行
公费旅游主要指公费出国。近几年来,明目张胆的利用公费出国(境)旅游已不多见,但是,假借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名义,而无实际内容、无明确任务的出国(境)考察则是举不胜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伪造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进行出国(境)旅游。业内甚至发明了专门的术语,把真的邀请函叫做签证函,假的邀请函叫做报批函,专为应付国内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规定而生。()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学习的名义进行旅游观光。为了报账方便,旅行社可以帮忙做两份行程单,一份完全按照“考察”的形式走,内容无外乎各种学习、交流和参观。但实际上,却会按照另外一份“旅游”的行程单走,内容当然是游山玩水,欣赏异国风光。(3)变相公费出国旅游还给一些官员创造了转移财产,甚至潜逃国外的机会。浙江省温州市原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01年10月初带考察团到法国巴黎考察时,即以探望其在法国的女儿为由离队,拒绝回国;曾任温州市副市长的杨秀珠,在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期间,也借出国考察之名外逃。
二、“三公消费”产生的原因
三公消费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根本在于政府支配的公共权力过大,消费不公开不透明,缺少必要的监督,公共权力私有化等。
(一)相关制度和禁令无法落实
这主要表现在:“上梁不正下梁歪”所致。比如,上级来人,不受理下级的请吃和送礼,下级肯定也不敢大吃大喝。像资溪县大吃野生动物问题,一般都是接待上级来人或项目老板招待本地官员。如果上级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制止这些现象发生,资溪县的野生动物也不会受到破坏。可见,造成“三公消费”盛行的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我们有公车管理的制度,也有公务接待的制度和学习培训、出差出国等方面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制度规定都是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源头治理,不敢触动既得利益集团,没有从体制机制上得到真正改变。今天有人反映吃喝风太盛,就发一个规范公务接待宴请的通知;明天公款旅游积渐成习,于是又出台禁止公款旅游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在处罚的力度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长此以往,文件、规定越发越多,就成了纸上谈兵,无济于事。
(二)消费的不透明造成公私不分
由于公务消费本身的特征就决定了公务消费和非公务消费之间的模糊性,且消费长期不公开、不透明,合理正常的、假公济私的、铺张浪费的和贪污腐败的都往里面装,导致公务消费多半不明不白,是一笔糊涂账。别有用心的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假公济私,公私不分,使得公务消费成为了一个既没有风险又方便的腐败途径。
(三)预算的“缺陷”使得超支有机可乘
长期以来实行的预算体制,使得预算支出的用途与计划或活动的结果没有关系,部分项目的追加资金较多,弹性空间大;加上在资金分配中,往往是“会闹的孩子多吃奶”,致使部分单位和部门领导在工作中不计成本,消费无度。预算外资金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仍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使得领导干部的非正常支出有了列支渠道。 (四)利益的不均衡助长了过度消费
在公务消费行为中,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自然也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利益需求。由于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之间利益分配的极大不均衡,大量补贴游离于工资之外,造成收入的不公平,刺激了追求公务消费最大化来“补偿”的错误心理和行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在公务消费上互相攀比,“别人能吃,我就不能吃?”“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什么。”这种错误思想和攀比心理导致“三公消费”居高不下。
(五)信息不对称造成监督不到位
由于公务消费往往有其合理合法的一面,消费的主体大多又是领导干部和掌握一定权利的公职人员,使得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暴露,容易形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内部监督难落实,社会监督不现实”的局面,出现监督死角,以致当中的腐败行为处于隐形状态,无法得到及时的监督和查纠。
三、遏制“三公消费”的思考
当前,据统计,就现在全国仍然有上亿人处在贫困阶层,他们吃不饱、穿不好、住草棚不说,严重存在有病无钱医、孩子难上学等情况。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党内竟然存在着这样极其不协调的“三公消费”问题,故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也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要加强管理体制的改革,二要不断完善行政体制,三要加大党纪和法律的制约力度,才能收到预定成效。
(一)大力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
公务消费可以通过专门的公务银行卡进行结算。通过公务卡,不仅可以直接查询到每一笔公务消费的明细,有效杜绝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同时,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公务人员提前借款,既方便工作人员用款,也减轻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坚决实行公务消费行为阳光公示
将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下,是最好的“防腐”措施。要公开政府的行政成本,尤其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出国(境)学习考察等支出情况,应以详细的类别列出,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布。单位内部还可以每月在电脑内网上公布明细;如果公务开支社会性的,就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使政府官员公务行为置身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从而达到有效规范公务消费的目的。
(三)增强预算的约束作用
要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具体到项目和人,不准超越,既不以人废也不以人存。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没有预算,一分钱也不能花。预算必须公开、透明,必须接受立法机构和公众的监督,真正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现代预算制度。
(四)积极探索公务消费货币化制度改革
按照政府的运作模式和市场经济规律,探讨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尽可能的将差旅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费用以货币形式出现,并按照公务、职务需要,严格规定消费范围、消费限额。
(五)加大对违禁者的惩戒力度
强化相关公务消费行为规定的执行力,将他们列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明确“三公消费”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挥霍浪费”有关行为的定罪问题,只是作出了不少的禁令和规定。如抚州市于01年10月作出了《关于开展“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抚州市“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果针对“三公消费”方面进行立法,明确公款消费的法律责任,一方面有助于反腐倡廉建设和法治建设,另一方面,有助于对违禁者的打击。同时,会对公款消费主体产生压力,也为民众对“三公消费”进行监督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