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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表面看,“封建”一词自古便有,来源于西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分封制。到近代以前,“封建”一直被作为与“郡县”相对应的词汇使用。近代兴盛起来的“封建”一词,却是对西文“feudalism”的翻译,虽与中国原有的“封建”在语义上有一定联系,但其内涵已扩充,从而引起诸多纷争和讨论。本文拟从国家体制、社会与政治批判三个角度,对“封建”一词进行梳理。
【关键词】“封建”;国家体制;社会与政治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5-0042-02
一、从国家体制角度看“封建”
从国家体制角度看“封建”的学者,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坚持“封建”的古典含义,极力避免将中义“封建”同西义“feudalism”混淆。代表人物是章太炎,他在《藩鎮论》中提道:“自封建之法不行于后世,于是策时事者每以藩镇跋扈为忧,是其言则孤秦陋宋之冢嗣也。” ①其《代议然否》借古评今,认为“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其上置贵族院,非承封建者弗为也” ②。可以看出,章太炎始终坚持“封建”之本义,即从“封邦建爵”“封爵建藩”的角度去使用“封建”一词。他还对严复将“封建”同“feudalism”相对应的译法,明确表示反对,指出:“鼠之未腊者曰璞,玉之未理者曰璞,同璞相丽,犹有不可,况其名未及于璞乎?” ③
与章太炎持相同观点的还有胡适、钱穆、郑振铎、蒋伯潜、张荫麟等人。如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对套用西方模式以解释中国社会的做法提出强烈批评,坚持避免将中义“封建”同西方“feudalism”含义混淆,指出:“以政制言,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中央统一之格局,其下郡、县相递辖,更无世袭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中国以往社会,亦尽可非封建,非工商,而自成一格。何以必削足适履,谓人类历史之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 ④
二是力图使中义与西义融会贯通,对“封建”的本义做出引申并与“feudalism”的含义相契合,从而解释中国和西方在不同时间段中彼此相近的政制制度。持有此种“封建观”的有严复、梁启超等人。
严复是将西文“feudalism”同中文“封建”对译的第一人,但在他早期重要译著《原富》中将“feudalism”翻译为“拂特之制”,其中论述说:“顾分土因而分民,于是乎有拂特之俗……一国之地,分几拂特,分各有主,齐民受理其中而耕其地,则于主人有应尽之职役,而莫大于出甲兵,应调发之一事,用拂特之制,民往往知有主而不知有王。故地大民众者,王力不足以御临之也。” ⑤由此可见,严复注意到了“feudalism”的两个特征:一是君主为封臣提供土地,封臣为君主服役;二是农民依附于领主,耕种其土地。但在稍后翻译的《社会通诠》中,严复将“feudalism”译作“拂特封建制”或“封建制”,从而将西方的“feudalism”同中国的“封建”相对应起来。但在这个过程中,严复也没有抛弃“封建”的本来含义,而是在其本来含义的基础上做出了一定引申,对“封建”的概念外延进行扩展,从而使它与“feudalism”的含义相契合。由此可见,严复所运用的“封建”概念,仍然是从政制的角度出发,在兼和中西义的基础上,来指代中国、欧洲在不同的时间里相近的政制制度。
梁启超在“封建”一词的运用上突破了前人观点,他创造性地将“封建”分为狭义“封建”和广义“封建”,他认为狭义的“封建”在秦朝统一后推行郡县制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而广义的“封建”则体现在论述日本和西方历史时采用了“封建时代”“封建制度”等概念。梁氏将“封建时代”的特点归之为“贵族政治、列国并立、阶级之风”,兼合“封建”古义和西洋义。⑥对于这种兼和了中西义的“封建观”,冯天瑜评价说:“这种封建观较好地实现了概念演化时继承性与变异性的统一,又初步达成中国传统史学概念与西方史学概念的通约与整合。” ⑦
二、从社会形态角度看“封建”
从社会形态角度看“封建”的学者,大多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观为基础,将中国历史上的某一时期判定为“封建社会”。这种意义上的“封建”,已不是一个具体的基于历史上客观存在的政制制度的描述,而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的经济概念。此种“封建观”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成为一种应用最广的“封建观”。
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出发,列宁立足于俄国历史实际,进一步提出更加宽泛的“封建社会”概念,认为凡以农业生产方式和自然经济为统治基础的社会便是“封建社会”。他总结了“封建社会”的几个特征:一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二是以农业为主要的生产方式,三是土地为地主所占有,四是实行农奴制。他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明确判定了中国社会的“封建”性质:“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的、半封建国家的客观条件,在将近5亿人民的生活日程中,只提出了这种压迫和这种剥削的一定的历史独特形式——封建制度。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中国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封建主,以皇帝为整个制度首脑的封建主整体和单个的封建主。” ⑧
可以看出,列宁的“封建观”已经和中国古义的“封建观”有了本质的不同,不再是指代一种具体的政制制度,而是从经济(生产方式)的角度出发,试图涵盖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的社会形态。列宁的观点被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正式以“封建社会”命名秦以来的中国社会历史阶段,并概括其基本特征:一是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二是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三是不但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而且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劳役,去养活一大群的国家官吏和主要为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四是保护这种封建剥削制度的权力机关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⑨毛泽东还深刻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是农民起义。随着中国革命胜利,经过马克思主义“改造”的“封建观”,被越来越多人接受,成为中国人文社科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三、从政治批判角度看“封建”
从政治批判角度出发的“封建观”,也可以被看作“封建污名化”。自五四运动以来,“封建糟粕”“封建遗毒”“封建余孽”“封建迷信”等新词层出不穷,“封建”一词俨然成为一个大箩筐,只要是不好的、腐败的、不利于当前社会发展的东西,统统可以装进来。费正清曾指出:“在中国,‘封建’成了骂人的字眼,可是它缺乏明确的意义。” ⑩这种“污名化”的“封建”,在人民群众的口口相传中不断地丰富,逐渐抛弃其作为名词的本身词义,而成为一个象征落后、腐朽的形容词。
陈独秀是这种“封建观”的最早倡导者之一,他在《敬告青年》一文中谈道:“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持较皙种之所为,以并世之人,而思想差迟,几及千载。” ?他将中国两千年的伦理纲常、学术礼俗一并当成腐朽糟粕,并冠以“封建”二字加以批驳,并且将中国的落后归因于“封建制度”,这显然是从政治批判的角度使用“封建”。陈独秀的这种“泛封建”观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冯天瑜指出:“陈氏(陈独秀)狂飙式的言论播及后世,现在多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旨归为‘反封建’,即秉承陈独秀五四时期‘泛封建’提法。” ?
在近代长期革命过程中,政治批判性的“封建观”为民主革命提供了具体的批判对象,毛泽东提出封建主义与官僚資本主义、帝国主义构成压在近代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对“封建”事物的批判,不仅为领导革命的政党提供“反封建”的革命口号,而且为广大群众对于生活中的丑恶现象提供了一顶具有“普适性”的“帽子”。因此,作为政治批判武器的“封建观”,一方面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得“封建”一词在人们的相传中逐步演变为一种“污名”,形成了一系列的污名化“封建短语”,从而造成人们对“封建”的概念产生混淆。
总的来看,从中国古典本义的“封建”到西义“feudalism”,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阶段论到作为政治批判武器的“封建”,“封建”的概念一直都在不断发展变化。这些变化既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也是对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新事物的反映,而这本身就是语言的本质特征。因此,对于形形色色的“封建观”,没必要纠缠于是对是错,关键是要区分出不同角度的“封建观”,弄清楚“封建”概念在学术、政治和经济等领域内的不同含义,从而避免鸡同鸭讲式的无谓争论。
注释:
①②章炳麟:《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9页,第456页。
③《章太炎全集》第4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6页。
④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1—22页。
⑤亚当·斯密著,严复译:《原富》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35—336页。
⑥⑦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3页,第206页。
⑧《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3-624页。
⑩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264页。
?陈独秀:《敬告青年》,载《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第1卷第1号。
?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页。
【关键词】“封建”;国家体制;社会与政治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5-0042-02
一、从国家体制角度看“封建”
从国家体制角度看“封建”的学者,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坚持“封建”的古典含义,极力避免将中义“封建”同西义“feudalism”混淆。代表人物是章太炎,他在《藩鎮论》中提道:“自封建之法不行于后世,于是策时事者每以藩镇跋扈为忧,是其言则孤秦陋宋之冢嗣也。” ①其《代议然否》借古评今,认为“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其上置贵族院,非承封建者弗为也” ②。可以看出,章太炎始终坚持“封建”之本义,即从“封邦建爵”“封爵建藩”的角度去使用“封建”一词。他还对严复将“封建”同“feudalism”相对应的译法,明确表示反对,指出:“鼠之未腊者曰璞,玉之未理者曰璞,同璞相丽,犹有不可,况其名未及于璞乎?” ③
与章太炎持相同观点的还有胡适、钱穆、郑振铎、蒋伯潜、张荫麟等人。如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对套用西方模式以解释中国社会的做法提出强烈批评,坚持避免将中义“封建”同西方“feudalism”含义混淆,指出:“以政制言,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中央统一之格局,其下郡、县相递辖,更无世袭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中国以往社会,亦尽可非封建,非工商,而自成一格。何以必削足适履,谓人类历史之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 ④
二是力图使中义与西义融会贯通,对“封建”的本义做出引申并与“feudalism”的含义相契合,从而解释中国和西方在不同时间段中彼此相近的政制制度。持有此种“封建观”的有严复、梁启超等人。
严复是将西文“feudalism”同中文“封建”对译的第一人,但在他早期重要译著《原富》中将“feudalism”翻译为“拂特之制”,其中论述说:“顾分土因而分民,于是乎有拂特之俗……一国之地,分几拂特,分各有主,齐民受理其中而耕其地,则于主人有应尽之职役,而莫大于出甲兵,应调发之一事,用拂特之制,民往往知有主而不知有王。故地大民众者,王力不足以御临之也。” ⑤由此可见,严复注意到了“feudalism”的两个特征:一是君主为封臣提供土地,封臣为君主服役;二是农民依附于领主,耕种其土地。但在稍后翻译的《社会通诠》中,严复将“feudalism”译作“拂特封建制”或“封建制”,从而将西方的“feudalism”同中国的“封建”相对应起来。但在这个过程中,严复也没有抛弃“封建”的本来含义,而是在其本来含义的基础上做出了一定引申,对“封建”的概念外延进行扩展,从而使它与“feudalism”的含义相契合。由此可见,严复所运用的“封建”概念,仍然是从政制的角度出发,在兼和中西义的基础上,来指代中国、欧洲在不同的时间里相近的政制制度。
梁启超在“封建”一词的运用上突破了前人观点,他创造性地将“封建”分为狭义“封建”和广义“封建”,他认为狭义的“封建”在秦朝统一后推行郡县制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而广义的“封建”则体现在论述日本和西方历史时采用了“封建时代”“封建制度”等概念。梁氏将“封建时代”的特点归之为“贵族政治、列国并立、阶级之风”,兼合“封建”古义和西洋义。⑥对于这种兼和了中西义的“封建观”,冯天瑜评价说:“这种封建观较好地实现了概念演化时继承性与变异性的统一,又初步达成中国传统史学概念与西方史学概念的通约与整合。” ⑦
二、从社会形态角度看“封建”
从社会形态角度看“封建”的学者,大多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观为基础,将中国历史上的某一时期判定为“封建社会”。这种意义上的“封建”,已不是一个具体的基于历史上客观存在的政制制度的描述,而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的经济概念。此种“封建观”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成为一种应用最广的“封建观”。
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出发,列宁立足于俄国历史实际,进一步提出更加宽泛的“封建社会”概念,认为凡以农业生产方式和自然经济为统治基础的社会便是“封建社会”。他总结了“封建社会”的几个特征:一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二是以农业为主要的生产方式,三是土地为地主所占有,四是实行农奴制。他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明确判定了中国社会的“封建”性质:“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的、半封建国家的客观条件,在将近5亿人民的生活日程中,只提出了这种压迫和这种剥削的一定的历史独特形式——封建制度。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中国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封建主,以皇帝为整个制度首脑的封建主整体和单个的封建主。” ⑧
可以看出,列宁的“封建观”已经和中国古义的“封建观”有了本质的不同,不再是指代一种具体的政制制度,而是从经济(生产方式)的角度出发,试图涵盖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的社会形态。列宁的观点被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正式以“封建社会”命名秦以来的中国社会历史阶段,并概括其基本特征:一是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二是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三是不但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而且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劳役,去养活一大群的国家官吏和主要为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四是保护这种封建剥削制度的权力机关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⑨毛泽东还深刻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是农民起义。随着中国革命胜利,经过马克思主义“改造”的“封建观”,被越来越多人接受,成为中国人文社科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三、从政治批判角度看“封建”
从政治批判角度出发的“封建观”,也可以被看作“封建污名化”。自五四运动以来,“封建糟粕”“封建遗毒”“封建余孽”“封建迷信”等新词层出不穷,“封建”一词俨然成为一个大箩筐,只要是不好的、腐败的、不利于当前社会发展的东西,统统可以装进来。费正清曾指出:“在中国,‘封建’成了骂人的字眼,可是它缺乏明确的意义。” ⑩这种“污名化”的“封建”,在人民群众的口口相传中不断地丰富,逐渐抛弃其作为名词的本身词义,而成为一个象征落后、腐朽的形容词。
陈独秀是这种“封建观”的最早倡导者之一,他在《敬告青年》一文中谈道:“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持较皙种之所为,以并世之人,而思想差迟,几及千载。” ?他将中国两千年的伦理纲常、学术礼俗一并当成腐朽糟粕,并冠以“封建”二字加以批驳,并且将中国的落后归因于“封建制度”,这显然是从政治批判的角度使用“封建”。陈独秀的这种“泛封建”观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冯天瑜指出:“陈氏(陈独秀)狂飙式的言论播及后世,现在多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旨归为‘反封建’,即秉承陈独秀五四时期‘泛封建’提法。” ?
在近代长期革命过程中,政治批判性的“封建观”为民主革命提供了具体的批判对象,毛泽东提出封建主义与官僚資本主义、帝国主义构成压在近代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对“封建”事物的批判,不仅为领导革命的政党提供“反封建”的革命口号,而且为广大群众对于生活中的丑恶现象提供了一顶具有“普适性”的“帽子”。因此,作为政治批判武器的“封建观”,一方面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得“封建”一词在人们的相传中逐步演变为一种“污名”,形成了一系列的污名化“封建短语”,从而造成人们对“封建”的概念产生混淆。
总的来看,从中国古典本义的“封建”到西义“feudalism”,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阶段论到作为政治批判武器的“封建”,“封建”的概念一直都在不断发展变化。这些变化既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也是对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新事物的反映,而这本身就是语言的本质特征。因此,对于形形色色的“封建观”,没必要纠缠于是对是错,关键是要区分出不同角度的“封建观”,弄清楚“封建”概念在学术、政治和经济等领域内的不同含义,从而避免鸡同鸭讲式的无谓争论。
注释:
①②章炳麟:《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9页,第456页。
③《章太炎全集》第4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6页。
④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1—22页。
⑤亚当·斯密著,严复译:《原富》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35—336页。
⑥⑦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3页,第206页。
⑧《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3-624页。
⑩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264页。
?陈独秀:《敬告青年》,载《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第1卷第1号。
?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