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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用冲锋枪装备史回顾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警察装备过多型冲锋枪。建国初期主要装备的是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例如:美制汤姆森系列冲锋枪、M3盖德冲锋枪,使用11.43×23毫米手枪弹;英制司登系列冲锋枪,使用9×19毫米手枪弹。当然还有少量的国产型号,即50式/54式冲锋枪,使用7.62×25毫米手枪弹。口径杂、型号多、后勤保障难,是这一时期中国警用冲锋枪最突出的问题。
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警用武器装备序列中基本淘汰了上述老式冲锋枪,并开始换装56式冲锋枪(实为自动步枪)、79式轻型冲锋枪、82式轻型冲锋枪、85式轻型冲锋枪等新一代型号,有些型号还沿用至今。其中56式冲锋枪由于使用的是步枪弹,威力太大,易造成过度杀伤,并不适合警用;而82式轻型冲锋枪,系波兰WZ-63轻型冲锋枪的仿制品,全长仅有0.592米(枪托打开状态),全重也只有1.6千克(带一个空弹匣),确实相当短小轻便,但该枪结构比较复杂,射击时易出故障,更重要的是该枪所使用的9×18毫米手枪弹,停止作用明显不足,同样不适合警用;至于85式轻型冲锋枪,采用了自由枪机式自动原理和惯性闭锁,开膛待击,射击精度相当一般,保险机构也不是特别可靠,虽然其所使用的7.62×25毫米手枪弹穿透能力较强,但同样是停止作用不足,且存在着过度穿透的危险。
当然这一危险在中国警察目前装备量最大的79式轻型冲锋枪上同样存在。79式轻型冲锋枪,于1979年设计定型、1983年生产定型,并由346厂先后生产了20多万支,其中大部分装备公安武警。该枪采用了冲锋枪中罕见的导气式自动原理和枪机回转闭锁,理论射速高达1 000发/分,而弹匣容弹量只有20发,这既容易导致战斗中弹药消耗过快,又会严重影响连发射击的精度,堪称79式轻型冲锋枪在设计上的一大败笔。
同时受时代所限,该枪基本为全金属结构,射手握持时“夏热冬凉”,加之“拉机柄外形尖锐易划伤手、枪管基本暴露在外连续射击时易烫伤手”等问题,导致该枪在人机工效方面评价很差。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79式轻型冲锋枪在设计时没有预留“接口”,无法安装光学瞄准具、强光手电、小握把等附件。当然,近年来一些企业也先后开发出了各种针对79式轻型冲锋枪的改装套件,有些还正式装备了部分城市的警方,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权且聊胜于无。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79式轻型冲锋枪凭借着装备基数大、短小轻便(枪托折叠时全枪仅长0.47米、带1个实弹匣时全枪仅重2.1千克)、单发射击时精度尚可等优势,牢牢占据着垄断地位。然而,如果和上述劣势相比,这些优势就微不足道了。其实,中国警方长期大量装备79式这一远远落后于时代的轻型冲锋枪,完全是由于一直没有合适的替代者,完全是无奈的选择。
过渡阶段的中国警用冲锋枪
在新一代05式冲锋枪正式装备解放军后,国内部分地区的警方也有装备。该枪采用了无托式结构、可卸式消声器、50发大容量弹匣以及5.8×21毫米小口径手枪弹,主要用来取代85式轻型冲锋枪和85式微声冲锋枪。如果是作为军用武器装备,05式冲锋枪无疑是相当出色的,然而一旦转为警用,小口径枪弹过度穿透的危险仍然会存在,同时50发大容量弹匣与消声器也有点不合时宜。因此,相关厂家在05式冲锋枪的基础上,又推出了CS/LS2型冲锋枪。该枪基本可以看成是05式冲锋枪的9毫米型號,改用9×19毫米手枪弹和30发弹匣,并可灵活安装各种瞄准具,上海等地的警方多年前就已正式列装。
而另一家厂家推出的CS/LS06型冲锋枪,其实是当年参与军用冲锋枪选型失败的副产品,该枪同样使用了9×19毫米手枪弹,但在弹匣设计上,别具一格采用了50发大容量滚筒式弹匣。其实,早在CS/LS06型冲锋枪之前,美国的卡利科冲锋枪、俄罗斯的野牛冲锋枪等,就已经采用了大容量滚筒式弹匣,有的容弹量甚至高达100发。但从使用情况来看,普遍褒贬不一,用户数量相当有限,一则是滚筒式弹匣结构比较复杂、可靠性存疑,二则是对于警用冲锋枪而言,每个弹匣30发左右的容弹量足够满足需要,再多似无必要。当然南宁等地的警方和部分地区的武警部队还是装备了一定数量的CS/ LS06型冲锋枪。
放眼全世界,当今装备量最大、影响力最强的警用冲锋枪无疑是德国HK公司生产的MP5系列。该枪自诞生以来,先后推出了MP5A3、MP5K等改进型号,共有几十个国家的军队和警方批量装备。这其中既有原装进口的型号,也有各国仿制的型号。其中,国内某个厂家就在MP5A3的基础上仿制出了CS/LS3型冲锋枪,无论是外观还是性能,都和原型基本相当。目前已知全国只有重庆警方曾经装备过。此外,国产CS/LS5型冲锋枪也曾多次参加警用装备展,仅从外观上来看,它和MP5也有相似之处,但其并不是MP5的简单复制品。目前该枪还没有正式列装国内警方的公开消息,但从国外客户的反馈情况来看(该枪的民用版本已经出口欧洲部分国家),其性能还是不错的,甚至在部分方面超过了MP5。
至于新疆等地警方装备的巴西产陶鲁斯(又称金牛座)
SMT9冲锋枪,首先应该肯定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既可以让国内的相关厂家有一定的危机感,又可以在实际使用中获取国外枪械设计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此外,面对中国巨大的警用武器市场,不少外国厂家早已跃跃欲试,其中格洛克手枪和陶鲁斯冲锋枪就是成功的先例。然而,中国本身也是枪械生产大国,绝大部分警用武器还是要立足国内解决。
新型警用冲锋枪的性能要求及候选产品的特点
现代警察的武器装备,一般可分为非杀伤性武器装备和杀伤性武器装备,前者的代表作有橡皮子弹、催泪弹、爆震弹、电击枪、麻醉枪等,而后者的代表作就是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霰弹枪和狙击步枪。其中冲锋枪以其火力猛烈、威力适中等特点,获得了各国警方的认可,也成为了继手枪之后,装备量第二大的警用杀伤性武器装备。但和全世界相比,中国现有的警用冲锋枪已经远远落后,甚至可以说,中国警察现装备的冲锋枪中,完全符合警用定位和标准的,少之又少。
不同于军用冲锋枪,警用冲锋枪要符合最低限度使用武力的原则,也就是说要在制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同时,尽最大可能避免过度杀伤或附带杀伤,更不能伤及无辜。这就要求警用冲锋枪首先在枪弹的选用方面,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而传统军用冲锋枪所使用的手枪弹,无论是中口径还是小口径,一般都是钢芯弹,穿透力很强,不少甚至可以在有效射程内击穿标准防弹衣。因而,军用冲锋枪所使用的手枪弹,肯定不适合警用。
此外,军用冲锋枪在设计时肯定要考虑到极端环境下的可靠性,例如高温高湿、低温冰冻、风沙扬尘、浑浊泥水等,这就对枪械结构、枪械材料和枪械原理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而往往这些特殊要求,对警用冲锋枪来说就有点“矫枉过正”,毕竟其通常情况下的使用环境并不会特别恶劣,一味强调环境适应性反而可能会影响别的性能,得不偿失。更重要的是在安全性方面,对警用冲锋枪的要求要远高于军用冲锋枪,不能轻易出现意外走火等事故。
基于上述原则,国内的多家枪械生产厂都推出了相应的新产品,有的甚至已投入警队试用。其中由A厂生产的新型警用冲锋枪,曝光度相对最高。从外观来看,该枪采用了传统的有托结构,弹匣在前、握把在后,伸缩式枪托可自由调节长度,以适应不同的使用者和使用环境。全枪大量使用了工程塑料件,估计全枪重量应在3千克以内,同时采用伸缩式枪托也有利于缩短全枪长度,方便人员携行。为了和国际接轨,该枪在机匣等部位还设置了多条皮卡汀尼导轨,可快速安装白光瞄准具、激光瞄准具、夜视瞄准具、以及强光手电等附件,提高精确射击的能力。
而就枪械原理来说,该枪应该还是最常见的自由枪机式或半自由枪机式,加上枪口、枪管、发射机构、枪托基本在一条直线上,预计其射击精度是相当不错的。最后就是弹药方面,目前已知该枪主要配用国产9×19毫米巴拉贝鲁姆系列手枪弹或同规格的橡皮子弹,每个弹匣最大容弹量为30发,理论射速应该在700发/分左右(战斗射速应在150发/分左右),而有效射程可达200米。至于该枪在单发和连发模式之外是否还具备三发点射模式?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具备的可能性较大。总之,这是一款代表中国枪械制造业最新水平的冲锋枪,并不逊色于同时期国外的产品,也可望获得批量订单。
由B厂研制的新型警用冲锋枪,外观和总体结构类似于捷克的“蝎”式EVO 3A1冲锋枪。而捷克的这款新型冲锋枪研制于2007年,采用自由枪机式原理,发射9×19毫米手枪弹,并具备单发、三发点射、全自动连发等三种发射方式,全重也仅有2.8千克。相信B厂在研制时参考了捷克产品的设计,各种功能上也大体相似。其应该也是发射9×19毫米手槍弹,并采用了30发弹匣供弹,为适应大量附件特别是光电瞄具的安装,还大量采用了皮卡汀尼导轨。同时该枪的折叠式枪托与发射机构、枪管基本上在一条直线上,有利于提高射击精度。应该说该枪的基本设计非常成熟,便于使用也便于携行,但创新程度不高,借鉴国外产品的痕迹比较明显。 而由C轻武器研究所研制的新型警用冲锋枪,已经在国内的多个展览上露面,曝光度相对最高。和A厂一样,C所最早也是一家地方军工企业,总体技术实力主要体现在机枪等方面,冲锋枪并非其所长。这次其研制的产品,看上去类似于M16自动步枪的缩小版,整体结构也非常成熟。特别是其枪托采用了伸缩式结构,可自由调节长短,方便不同身材的射手使用。至于其它方面,其技术新颖程度并没有超过上述两种冲锋枪,特色和优势并不明显。
新型警用冲锋枪还应瞄准国际市场
在“三家争霸”的前提下,到底哪家研制的警用冲锋枪能够最后中标、取得批量订单?目前还无法得出结论。一般说来,新型警用冲锋枪的选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例如整体性能、整体可靠性、弹药性能、制造成本、使用习惯等。这其中性能、可靠、成本等因素往往放在前面。但有时选型结果也并不代表最终的装备情况,落选型号仍有可能获得少量订单或被改为出口型号。同时少量获得武器装备自主采购权的地方或单位,也会根据自己的需求与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的型号。
实际上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上级主管单位确定武器装备采购目录、并由下属单位遵照执行还是有必要的,也是一直以来的惯例。当然各下属单位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也需要一定的武器装备采购自主权。这中间如何权衡?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
纵观中国枪械装备史,虽选型失败但仍有新的发展的枪械型号比比皆是。如W85型12.7毫米高射机枪,虽然在选型竞争中败于85式12.7毫米高射机枪,但仍然作为车载高射机枪批量装备我军,同时还向国外大量出口,总的出口数量远大于85式。再如80式7.62毫米通用机枪,系苏制PK/PKM通用机枪的仿制品,在对比试验中其综合性能远优于国产67式7.62毫米通用机枪,但由于67式通用机枪已经先入为主大量装备,80式通用机枪仅能少量装备我军试用,另寻出口市场。因此可以说,这次新型警用冲锋枪选型试验中的落败型号,既可能作为中标型号的补充少量装备,也可能作为出口型号在国外市场寻求更大的商机。
在以往,中国向很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了大量的军用和警用枪械。其中主要包括手槍、半自动和自动步枪、狙击步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以及各种防爆枪械,但冲锋枪的出口数量相对较少。究其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因为早期的中国产冲锋枪,大部分都是使用7.62×25毫米手枪弹,但这种手枪弹在二战后的使用范围与生产数量逐年缩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配用枪械的需求;二是早期的中国产冲锋枪,无论是设计水平和材料工艺,还是最终的整枪性能,都远远落后于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整体竞争力较弱。
而近年来,中国产新型冲锋枪在国际市场屡有斩获,尤其是CS/LS5型9毫米冲锋枪,在取消全自动发射功能后作为民用枪械出口到欧洲市场,广受用户好评。因此,不仅是这次新型警用冲锋枪选型试验中的落败型号,甚至就连中选型号,都存在着作为出口产品面向国际市场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中国虽然有一百多万公安干警,但其中真正需要装备警用冲锋枪的刑警、特警等警种整体规模并不大。而且中国整体治安情况良好,凶杀、涉枪涉爆等恶性案件的发案率非常低,这就更加会影响新型警用冲锋枪的潜在采购数量。一种新型警用冲锋枪,从设计招标、枪械设计、样枪制造、选型试验到建立生产线批量生产,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将会是非常大的。为此,相关科研院所和生产厂家既要考虑到国内用户、特别是警方的潜在需求,也要考虑到国外市场、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市场的需求预期,做好充分的准备。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警察装备过多型冲锋枪。建国初期主要装备的是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例如:美制汤姆森系列冲锋枪、M3盖德冲锋枪,使用11.43×23毫米手枪弹;英制司登系列冲锋枪,使用9×19毫米手枪弹。当然还有少量的国产型号,即50式/54式冲锋枪,使用7.62×25毫米手枪弹。口径杂、型号多、后勤保障难,是这一时期中国警用冲锋枪最突出的问题。
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警用武器装备序列中基本淘汰了上述老式冲锋枪,并开始换装56式冲锋枪(实为自动步枪)、79式轻型冲锋枪、82式轻型冲锋枪、85式轻型冲锋枪等新一代型号,有些型号还沿用至今。其中56式冲锋枪由于使用的是步枪弹,威力太大,易造成过度杀伤,并不适合警用;而82式轻型冲锋枪,系波兰WZ-63轻型冲锋枪的仿制品,全长仅有0.592米(枪托打开状态),全重也只有1.6千克(带一个空弹匣),确实相当短小轻便,但该枪结构比较复杂,射击时易出故障,更重要的是该枪所使用的9×18毫米手枪弹,停止作用明显不足,同样不适合警用;至于85式轻型冲锋枪,采用了自由枪机式自动原理和惯性闭锁,开膛待击,射击精度相当一般,保险机构也不是特别可靠,虽然其所使用的7.62×25毫米手枪弹穿透能力较强,但同样是停止作用不足,且存在着过度穿透的危险。
当然这一危险在中国警察目前装备量最大的79式轻型冲锋枪上同样存在。79式轻型冲锋枪,于1979年设计定型、1983年生产定型,并由346厂先后生产了20多万支,其中大部分装备公安武警。该枪采用了冲锋枪中罕见的导气式自动原理和枪机回转闭锁,理论射速高达1 000发/分,而弹匣容弹量只有20发,这既容易导致战斗中弹药消耗过快,又会严重影响连发射击的精度,堪称79式轻型冲锋枪在设计上的一大败笔。
同时受时代所限,该枪基本为全金属结构,射手握持时“夏热冬凉”,加之“拉机柄外形尖锐易划伤手、枪管基本暴露在外连续射击时易烫伤手”等问题,导致该枪在人机工效方面评价很差。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79式轻型冲锋枪在设计时没有预留“接口”,无法安装光学瞄准具、强光手电、小握把等附件。当然,近年来一些企业也先后开发出了各种针对79式轻型冲锋枪的改装套件,有些还正式装备了部分城市的警方,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权且聊胜于无。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79式轻型冲锋枪凭借着装备基数大、短小轻便(枪托折叠时全枪仅长0.47米、带1个实弹匣时全枪仅重2.1千克)、单发射击时精度尚可等优势,牢牢占据着垄断地位。然而,如果和上述劣势相比,这些优势就微不足道了。其实,中国警方长期大量装备79式这一远远落后于时代的轻型冲锋枪,完全是由于一直没有合适的替代者,完全是无奈的选择。
过渡阶段的中国警用冲锋枪
在新一代05式冲锋枪正式装备解放军后,国内部分地区的警方也有装备。该枪采用了无托式结构、可卸式消声器、50发大容量弹匣以及5.8×21毫米小口径手枪弹,主要用来取代85式轻型冲锋枪和85式微声冲锋枪。如果是作为军用武器装备,05式冲锋枪无疑是相当出色的,然而一旦转为警用,小口径枪弹过度穿透的危险仍然会存在,同时50发大容量弹匣与消声器也有点不合时宜。因此,相关厂家在05式冲锋枪的基础上,又推出了CS/LS2型冲锋枪。该枪基本可以看成是05式冲锋枪的9毫米型號,改用9×19毫米手枪弹和30发弹匣,并可灵活安装各种瞄准具,上海等地的警方多年前就已正式列装。
而另一家厂家推出的CS/LS06型冲锋枪,其实是当年参与军用冲锋枪选型失败的副产品,该枪同样使用了9×19毫米手枪弹,但在弹匣设计上,别具一格采用了50发大容量滚筒式弹匣。其实,早在CS/LS06型冲锋枪之前,美国的卡利科冲锋枪、俄罗斯的野牛冲锋枪等,就已经采用了大容量滚筒式弹匣,有的容弹量甚至高达100发。但从使用情况来看,普遍褒贬不一,用户数量相当有限,一则是滚筒式弹匣结构比较复杂、可靠性存疑,二则是对于警用冲锋枪而言,每个弹匣30发左右的容弹量足够满足需要,再多似无必要。当然南宁等地的警方和部分地区的武警部队还是装备了一定数量的CS/ LS06型冲锋枪。
放眼全世界,当今装备量最大、影响力最强的警用冲锋枪无疑是德国HK公司生产的MP5系列。该枪自诞生以来,先后推出了MP5A3、MP5K等改进型号,共有几十个国家的军队和警方批量装备。这其中既有原装进口的型号,也有各国仿制的型号。其中,国内某个厂家就在MP5A3的基础上仿制出了CS/LS3型冲锋枪,无论是外观还是性能,都和原型基本相当。目前已知全国只有重庆警方曾经装备过。此外,国产CS/LS5型冲锋枪也曾多次参加警用装备展,仅从外观上来看,它和MP5也有相似之处,但其并不是MP5的简单复制品。目前该枪还没有正式列装国内警方的公开消息,但从国外客户的反馈情况来看(该枪的民用版本已经出口欧洲部分国家),其性能还是不错的,甚至在部分方面超过了MP5。
至于新疆等地警方装备的巴西产陶鲁斯(又称金牛座)
SMT9冲锋枪,首先应该肯定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既可以让国内的相关厂家有一定的危机感,又可以在实际使用中获取国外枪械设计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此外,面对中国巨大的警用武器市场,不少外国厂家早已跃跃欲试,其中格洛克手枪和陶鲁斯冲锋枪就是成功的先例。然而,中国本身也是枪械生产大国,绝大部分警用武器还是要立足国内解决。
新型警用冲锋枪的性能要求及候选产品的特点
现代警察的武器装备,一般可分为非杀伤性武器装备和杀伤性武器装备,前者的代表作有橡皮子弹、催泪弹、爆震弹、电击枪、麻醉枪等,而后者的代表作就是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霰弹枪和狙击步枪。其中冲锋枪以其火力猛烈、威力适中等特点,获得了各国警方的认可,也成为了继手枪之后,装备量第二大的警用杀伤性武器装备。但和全世界相比,中国现有的警用冲锋枪已经远远落后,甚至可以说,中国警察现装备的冲锋枪中,完全符合警用定位和标准的,少之又少。
不同于军用冲锋枪,警用冲锋枪要符合最低限度使用武力的原则,也就是说要在制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同时,尽最大可能避免过度杀伤或附带杀伤,更不能伤及无辜。这就要求警用冲锋枪首先在枪弹的选用方面,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而传统军用冲锋枪所使用的手枪弹,无论是中口径还是小口径,一般都是钢芯弹,穿透力很强,不少甚至可以在有效射程内击穿标准防弹衣。因而,军用冲锋枪所使用的手枪弹,肯定不适合警用。
此外,军用冲锋枪在设计时肯定要考虑到极端环境下的可靠性,例如高温高湿、低温冰冻、风沙扬尘、浑浊泥水等,这就对枪械结构、枪械材料和枪械原理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而往往这些特殊要求,对警用冲锋枪来说就有点“矫枉过正”,毕竟其通常情况下的使用环境并不会特别恶劣,一味强调环境适应性反而可能会影响别的性能,得不偿失。更重要的是在安全性方面,对警用冲锋枪的要求要远高于军用冲锋枪,不能轻易出现意外走火等事故。
基于上述原则,国内的多家枪械生产厂都推出了相应的新产品,有的甚至已投入警队试用。其中由A厂生产的新型警用冲锋枪,曝光度相对最高。从外观来看,该枪采用了传统的有托结构,弹匣在前、握把在后,伸缩式枪托可自由调节长度,以适应不同的使用者和使用环境。全枪大量使用了工程塑料件,估计全枪重量应在3千克以内,同时采用伸缩式枪托也有利于缩短全枪长度,方便人员携行。为了和国际接轨,该枪在机匣等部位还设置了多条皮卡汀尼导轨,可快速安装白光瞄准具、激光瞄准具、夜视瞄准具、以及强光手电等附件,提高精确射击的能力。
而就枪械原理来说,该枪应该还是最常见的自由枪机式或半自由枪机式,加上枪口、枪管、发射机构、枪托基本在一条直线上,预计其射击精度是相当不错的。最后就是弹药方面,目前已知该枪主要配用国产9×19毫米巴拉贝鲁姆系列手枪弹或同规格的橡皮子弹,每个弹匣最大容弹量为30发,理论射速应该在700发/分左右(战斗射速应在150发/分左右),而有效射程可达200米。至于该枪在单发和连发模式之外是否还具备三发点射模式?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具备的可能性较大。总之,这是一款代表中国枪械制造业最新水平的冲锋枪,并不逊色于同时期国外的产品,也可望获得批量订单。
由B厂研制的新型警用冲锋枪,外观和总体结构类似于捷克的“蝎”式EVO 3A1冲锋枪。而捷克的这款新型冲锋枪研制于2007年,采用自由枪机式原理,发射9×19毫米手枪弹,并具备单发、三发点射、全自动连发等三种发射方式,全重也仅有2.8千克。相信B厂在研制时参考了捷克产品的设计,各种功能上也大体相似。其应该也是发射9×19毫米手槍弹,并采用了30发弹匣供弹,为适应大量附件特别是光电瞄具的安装,还大量采用了皮卡汀尼导轨。同时该枪的折叠式枪托与发射机构、枪管基本上在一条直线上,有利于提高射击精度。应该说该枪的基本设计非常成熟,便于使用也便于携行,但创新程度不高,借鉴国外产品的痕迹比较明显。 而由C轻武器研究所研制的新型警用冲锋枪,已经在国内的多个展览上露面,曝光度相对最高。和A厂一样,C所最早也是一家地方军工企业,总体技术实力主要体现在机枪等方面,冲锋枪并非其所长。这次其研制的产品,看上去类似于M16自动步枪的缩小版,整体结构也非常成熟。特别是其枪托采用了伸缩式结构,可自由调节长短,方便不同身材的射手使用。至于其它方面,其技术新颖程度并没有超过上述两种冲锋枪,特色和优势并不明显。
新型警用冲锋枪还应瞄准国际市场
在“三家争霸”的前提下,到底哪家研制的警用冲锋枪能够最后中标、取得批量订单?目前还无法得出结论。一般说来,新型警用冲锋枪的选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例如整体性能、整体可靠性、弹药性能、制造成本、使用习惯等。这其中性能、可靠、成本等因素往往放在前面。但有时选型结果也并不代表最终的装备情况,落选型号仍有可能获得少量订单或被改为出口型号。同时少量获得武器装备自主采购权的地方或单位,也会根据自己的需求与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的型号。
实际上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上级主管单位确定武器装备采购目录、并由下属单位遵照执行还是有必要的,也是一直以来的惯例。当然各下属单位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也需要一定的武器装备采购自主权。这中间如何权衡?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
纵观中国枪械装备史,虽选型失败但仍有新的发展的枪械型号比比皆是。如W85型12.7毫米高射机枪,虽然在选型竞争中败于85式12.7毫米高射机枪,但仍然作为车载高射机枪批量装备我军,同时还向国外大量出口,总的出口数量远大于85式。再如80式7.62毫米通用机枪,系苏制PK/PKM通用机枪的仿制品,在对比试验中其综合性能远优于国产67式7.62毫米通用机枪,但由于67式通用机枪已经先入为主大量装备,80式通用机枪仅能少量装备我军试用,另寻出口市场。因此可以说,这次新型警用冲锋枪选型试验中的落败型号,既可能作为中标型号的补充少量装备,也可能作为出口型号在国外市场寻求更大的商机。
在以往,中国向很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了大量的军用和警用枪械。其中主要包括手槍、半自动和自动步枪、狙击步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以及各种防爆枪械,但冲锋枪的出口数量相对较少。究其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因为早期的中国产冲锋枪,大部分都是使用7.62×25毫米手枪弹,但这种手枪弹在二战后的使用范围与生产数量逐年缩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配用枪械的需求;二是早期的中国产冲锋枪,无论是设计水平和材料工艺,还是最终的整枪性能,都远远落后于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整体竞争力较弱。
而近年来,中国产新型冲锋枪在国际市场屡有斩获,尤其是CS/LS5型9毫米冲锋枪,在取消全自动发射功能后作为民用枪械出口到欧洲市场,广受用户好评。因此,不仅是这次新型警用冲锋枪选型试验中的落败型号,甚至就连中选型号,都存在着作为出口产品面向国际市场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中国虽然有一百多万公安干警,但其中真正需要装备警用冲锋枪的刑警、特警等警种整体规模并不大。而且中国整体治安情况良好,凶杀、涉枪涉爆等恶性案件的发案率非常低,这就更加会影响新型警用冲锋枪的潜在采购数量。一种新型警用冲锋枪,从设计招标、枪械设计、样枪制造、选型试验到建立生产线批量生产,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将会是非常大的。为此,相关科研院所和生产厂家既要考虑到国内用户、特别是警方的潜在需求,也要考虑到国外市场、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市场的需求预期,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