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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银行与传统大银行相比具有注册资本低、纯民营控股、产品针对性强、业务经营手段网络化、单笔贷款额度低的特点。借鉴当前已有民营银行的建立经验,对于参与建设民营银行的重要股东,黑龙江应大力支持和发展拥有第三方支付、消费金融、小贷公司、商业保理等业务的集团和公司。同时,大力储备科技、数据、渠道、客户等资源,发展向实体经济、基础个人客户及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