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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直以来,案件线索少、案件查处难、案件查办能力较弱是制约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科学发展的三大难题。本文试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论证侦查一体化机制对于破解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发展难题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侦查一体化 上下联动 反贪反渎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143-02
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反渎职侵权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好评。但是在基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仍然存在着案件线索少、案件查处难、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等三大难题,影响和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而要破解这些难题,通过自身从事反渎工作的工作实践和理论思考,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建立侦查一体化机制。
侦查一体化机制,就是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为主要办案方式,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侦查机制。其中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即线索资源整合功能;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即侦查力量整合功能;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即人才资源整合功能;以上三个功能,就是侦查一体化机制最重要的三大整合功能。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反贪部门已探索和运行多年,在理论建构、实践检验和经验积累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在反渎工作中,这一机制还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笔者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发现,侦查一体化机制是破解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科学发展三大难题的利器,以笔者所在的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为例,通过试行这一机制,发挥三大整合功能,实现了反渎工作的跨越式发展,2009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4件,初查14件,经初查,成功立案8件,立案数是前三年的总和,比上一年度上升了166.67%,且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达100%,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具体而言,侦查一体化机制具有的线索资源整合、侦查力量整合和人才资源整合等三个功能,能够相对应地解决案件线索少、案件查处难、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等三大难题,具体阐述如下:
第一,侦查一体化机制的线索资源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线索少的发展难题。多年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贪污贿赂犯罪,对渎职侵权这种不进腰包的犯罪的危害还认识不足,举报热情不高,个别机关和干部甚至对这些犯罪要进行刑事追究不理解、不支持,加上基层检察院自身侦查力量分散、摸查和经营线索水平不高等原因,案件线索少、案源不足一直是制约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发展的难题,经常处在“无米下炊”的窘境中。而侦查一体化机制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整合功能,这一功能能够有效破解案件线索少、案源不足的难题。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资源整合功能主要表现在内联、外联、上下联动三个方面:内联就是同一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资源的整合,就是通过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侦结反馈等制度,发现反贪、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等部门办理案件背后隐藏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外联就是基层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线索资源整合,就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与联动,积极发现这些职能部门执法过程中暴露的执法对象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上下联动就是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案件线索资源整合,通过对基层院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统一建档、统一调配,提高线索经营的能力和深度。通过内联、外联、上下联动的资源整合,能够极大地拓宽基层检察院的线索来源,使案源少的难题不再是难题。
第二,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侦查力量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查处难的发展难题。渎职侵权案件不仅发现难,查处更难,这里面既包括证据收集与固定较难的原因,也包括干扰较多、压力较大、渎职侵权责任较难认定、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难度较大等问题,要做到能立就能诉、能诉就能判并不容易。而侦查一体化机制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其具有的侦查力量整合功能能够破解案件查处难的问题。侦查力量整合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采取提办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反映较为强烈、基层院办理难度较大的案件一律上提到上一级检察院办理;二是采取参办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对基层院单独办理力不从心或干扰较大的案件,上一级检察院及时派员直接参与办案,既加强办案指导,又有效排除或减轻办案压力和干扰;三是采取异地办理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对干扰阻力大,不宜由发案地基层院办理的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及时指定异地办理,从而避开干扰阻力,有效突破案件;四是采取督办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通过上一级(下转第146页)(上接第143页)检察院对基层院的督办工作,在给办案单位加压的同时,也为办案的基层院和办案人员增添了抗干扰、排阻力信心和决心;五是建立反贪反渎联动机制,有效减少办案阻力。通过整合反贪和反渎两个侦查力量,形成打击合力,既能够通过办理反贪案件带出反渎案件,或者通过办理反渎案件带出反贪案件,又能够在工作中相互声援,相互支持,打出查办职务犯罪的声威。
第三,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人才资源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的发展难题一直以来,案件查办能力较弱是制约基层院反渎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难题,特别是其直接影响到反渎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罪名多达三十余种,范围涉及公、检、法、工商、税务、海关等诸多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多、领域广,技术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因此对反渎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有很高的要求,而基层院反渎干警因自身知识结构、专业视野和经办案件较少、经验积累不够等原因,案件查办能力一直是一块软肋。而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人才资源整合功能能够破解这一难题,这种人才资源整合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整合院内人才资源。通过打破反贪、反渎等部门界限,建立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侦查各部门可以互通办案信息,协作收集、固定证据,支援突破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方式加强侦查工作力量,能够有效提高侦查效率;其二,整合两级院人才资源。相对于基层院而言,上一级检察院具有更加丰富的人才资源,通过侦查一体化机制,能够为基层院办案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并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同时通过这一机制还能整合多个基层院的人才资源,形成强大的人才团队攻坚克难;其三,通过侦查一体化机制能够多办案、办大案、办精品案的机会,基层院反渎干警可以向一起办案的上级院的领导和同志学习,向兄弟单位的办案同志学习,向本院其他侦查部门的同志学习,在具体的办案工作实践中学习总结经验,确实学到了新知识、新本领、新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基层院反渎团队的整体办案能力。
通过以上的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以侦查一体化机制破解三大发展难题有几点启示:其一,侦查机制一体化代表着反渎工作的发展趋势,能够推动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的科学发展;其二,侦查机制一体化既包括纵向上上级院和基层院反渎部门的办案一体化,也包括横向上与反贪等侦查部门及其他办案部门的办案一体化,但是侦查一体化不是对基层院反渎部门的帮扶措施(支援弱者),而是“一加一大于二”的强强联合,优秀的反贪部门可以通过办理反贪案件带出反渎案件,那么优秀的反渎部门同样可以通过办理反渎案件带出反贪案件,从而促进反贪工作的发展;其三,反渎的侦查机制一体化实践较反贪的为晚,理论建构方面就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应该虚心学习反贪的理论建构、工作机制和成功经验,比如成立侦查指挥中心。
关键词侦查一体化 上下联动 反贪反渎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143-02
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反渎职侵权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好评。但是在基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仍然存在着案件线索少、案件查处难、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等三大难题,影响和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而要破解这些难题,通过自身从事反渎工作的工作实践和理论思考,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建立侦查一体化机制。
侦查一体化机制,就是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为主要办案方式,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侦查机制。其中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即线索资源整合功能;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即侦查力量整合功能;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即人才资源整合功能;以上三个功能,就是侦查一体化机制最重要的三大整合功能。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反贪部门已探索和运行多年,在理论建构、实践检验和经验积累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在反渎工作中,这一机制还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笔者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发现,侦查一体化机制是破解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科学发展三大难题的利器,以笔者所在的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为例,通过试行这一机制,发挥三大整合功能,实现了反渎工作的跨越式发展,2009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4件,初查14件,经初查,成功立案8件,立案数是前三年的总和,比上一年度上升了166.67%,且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达100%,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具体而言,侦查一体化机制具有的线索资源整合、侦查力量整合和人才资源整合等三个功能,能够相对应地解决案件线索少、案件查处难、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等三大难题,具体阐述如下:
第一,侦查一体化机制的线索资源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线索少的发展难题。多年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贪污贿赂犯罪,对渎职侵权这种不进腰包的犯罪的危害还认识不足,举报热情不高,个别机关和干部甚至对这些犯罪要进行刑事追究不理解、不支持,加上基层检察院自身侦查力量分散、摸查和经营线索水平不高等原因,案件线索少、案源不足一直是制约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发展的难题,经常处在“无米下炊”的窘境中。而侦查一体化机制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整合功能,这一功能能够有效破解案件线索少、案源不足的难题。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资源整合功能主要表现在内联、外联、上下联动三个方面:内联就是同一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资源的整合,就是通过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侦结反馈等制度,发现反贪、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等部门办理案件背后隐藏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外联就是基层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线索资源整合,就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与联动,积极发现这些职能部门执法过程中暴露的执法对象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上下联动就是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案件线索资源整合,通过对基层院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统一建档、统一调配,提高线索经营的能力和深度。通过内联、外联、上下联动的资源整合,能够极大地拓宽基层检察院的线索来源,使案源少的难题不再是难题。
第二,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侦查力量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查处难的发展难题。渎职侵权案件不仅发现难,查处更难,这里面既包括证据收集与固定较难的原因,也包括干扰较多、压力较大、渎职侵权责任较难认定、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难度较大等问题,要做到能立就能诉、能诉就能判并不容易。而侦查一体化机制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其具有的侦查力量整合功能能够破解案件查处难的问题。侦查力量整合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采取提办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反映较为强烈、基层院办理难度较大的案件一律上提到上一级检察院办理;二是采取参办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对基层院单独办理力不从心或干扰较大的案件,上一级检察院及时派员直接参与办案,既加强办案指导,又有效排除或减轻办案压力和干扰;三是采取异地办理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对干扰阻力大,不宜由发案地基层院办理的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及时指定异地办理,从而避开干扰阻力,有效突破案件;四是采取督办的方式,有效减少办案阻力。通过上一级(下转第146页)(上接第143页)检察院对基层院的督办工作,在给办案单位加压的同时,也为办案的基层院和办案人员增添了抗干扰、排阻力信心和决心;五是建立反贪反渎联动机制,有效减少办案阻力。通过整合反贪和反渎两个侦查力量,形成打击合力,既能够通过办理反贪案件带出反渎案件,或者通过办理反渎案件带出反贪案件,又能够在工作中相互声援,相互支持,打出查办职务犯罪的声威。
第三,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人才资源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的发展难题一直以来,案件查办能力较弱是制约基层院反渎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难题,特别是其直接影响到反渎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罪名多达三十余种,范围涉及公、检、法、工商、税务、海关等诸多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多、领域广,技术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因此对反渎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有很高的要求,而基层院反渎干警因自身知识结构、专业视野和经办案件较少、经验积累不够等原因,案件查办能力一直是一块软肋。而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人才资源整合功能能够破解这一难题,这种人才资源整合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整合院内人才资源。通过打破反贪、反渎等部门界限,建立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侦查各部门可以互通办案信息,协作收集、固定证据,支援突破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方式加强侦查工作力量,能够有效提高侦查效率;其二,整合两级院人才资源。相对于基层院而言,上一级检察院具有更加丰富的人才资源,通过侦查一体化机制,能够为基层院办案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并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同时通过这一机制还能整合多个基层院的人才资源,形成强大的人才团队攻坚克难;其三,通过侦查一体化机制能够多办案、办大案、办精品案的机会,基层院反渎干警可以向一起办案的上级院的领导和同志学习,向兄弟单位的办案同志学习,向本院其他侦查部门的同志学习,在具体的办案工作实践中学习总结经验,确实学到了新知识、新本领、新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基层院反渎团队的整体办案能力。
通过以上的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以侦查一体化机制破解三大发展难题有几点启示:其一,侦查机制一体化代表着反渎工作的发展趋势,能够推动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的科学发展;其二,侦查机制一体化既包括纵向上上级院和基层院反渎部门的办案一体化,也包括横向上与反贪等侦查部门及其他办案部门的办案一体化,但是侦查一体化不是对基层院反渎部门的帮扶措施(支援弱者),而是“一加一大于二”的强强联合,优秀的反贪部门可以通过办理反贪案件带出反渎案件,那么优秀的反渎部门同样可以通过办理反渎案件带出反贪案件,从而促进反贪工作的发展;其三,反渎的侦查机制一体化实践较反贪的为晚,理论建构方面就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应该虚心学习反贪的理论建构、工作机制和成功经验,比如成立侦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