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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证券市场秩序,证券监管部门承担着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的职责。但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和效果仍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本文基于信息经济学、服务管理以及众包的基本原理,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监管模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提出构建基于众包的监管服务平台,使得这个服务平台达到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热情的目的,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关键词】信息披露 监管 服务管理 众包
一、引言
出于规范证券市场交易的目的,以中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证监会)为代表的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及其他经营信息,并发布在指定的纸媒及网站上。尽管监管部门作出了种种努力,但仍存在缺位、滞后等问题。如何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一直都是一道难题。服务管理和众包概念的兴起将极大地调动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对证券市场信息的关注与讨论,从侧面补充现有的监管手段。
国外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讨论可分为两个角度:一是认为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信息资源,无需监管机构的介入,即非管制论;另一个角度则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有必要进行信息披露监管,即管制论。国内学者基本支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所以其探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进行监管的问题上。关于监管对策也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张做好体制设计工作,从事前预防信息披露不规范事件的发生;另一类则认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做好事后惩戒以此来起到警示作用。国内外的研究针对该问题都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证,但对监管手段的讨论仍然局限于自上而下的方式,较少关注投资者的需求,因此监管效率和质量难以提高,对投资者的作用有限。
二、上市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上市公司监管主要不足在于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存在事实上的错位。虽然不论是一般证券法还是具体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都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证券立法的根本目标和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大量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得以上市,使其股票在证券市场中流通,获得了投资者的投资。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与监管的初衷相背离。
(二)上市公司现行监管模式问题原因分析
1.监管部门服务意识淡薄。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监管部门至今仍以“管制者”自居。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的逐步开放,证券投资者的需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监管者应当吸收“服务”理念,用“服务者”的新身份去管理股票市场秩序。
2.监管体系缺乏沟通机制。正是由于监管部门服务意识的淡薄,使其并未设立有效的交流沟通机制。而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很早便发起了一项名为“吹哨人”的项目用于投资者匿名举报其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项目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运营,并且还设有专门的经理人作为运营官。中国证监会网站中虽然也有一些举报的窗口,但是并没有公开运营负责人,使其可信度大大下降。
3.监管过程缺乏反馈环节。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有一个“上证e互动”的板块,有部分投资者在线上提问等,但是大部分的提问或交流都没有得到来自官方的答复,甚至连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也非常少。缺少反馈使得沟通的效果大打折扣,得不到回应的投资者会渐渐放弃该平台,而监管部门所能获得信息也将大大减少。
(三)构建基于众包的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平台的构想
以众包原理为基础的监管服务平台将改变原本低效的沟通模式。如图1所示,信息需求者被划分为线上和线下两部分,其中线上需求者具备基本网络知识,可以使用网络技术在监管服务平台内部进行沟通;线下信息需求者则不具备基本网络知识,仍需要使用传统信息发布载体。不论是线上需求者还是线下需求者仍能够以纸媒或网站与监管机构和企业发生联系。而该监管服务平台的沟通最大的特色在于其构建的网络社区不仅可以促进信息需求者与外部的沟通,还将带动内部沟通。
图1 基于众包的监管服务平台关系图
之所以会产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主要是信息的拥有量不同所致。如果能够提高“信息弱势群体”的信息拥有量,当双方的信息拥有量达到一致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自然也就消失了。所以,以众包原理为基础的监管服务平台的优势就凸显了出来,因为除了与外部的沟通之外,信息需求者内部也会形成沟通,线上与线下可以互通有无,让信息得到更大面积的传播。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具备了信息发布的实时性,地域限制也逐渐被打破,使得信息的沟通更加便利。
监管服务平台除了组成要件外,还需要一套运作方式或者是制度安排,可以称为其运行机理:证监会网站在醒目位置发布权威信息,实名注册登录的用户可以通过PC端、手机移动终端等浏览信息,并留言交流。同时,为每一名用户设置诚信档案,发布虚假信息的账户将被冻结。同时,设立关于敏感事件、重大事件或法令推行征求意见的投票制度,将群众意见汇总到后台,作为监管機构进行决策的依据。最后,监管机构可对较集中的疑问作出相应答复。
三、结论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信息不对称现象不能完全消除,但是通过建立以众包原理为基础的监管服务平台,可以提升投资者的信息参与度、提高信息供给,配合其他的制度和机制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
参考文献
[1](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信息经济学:基本原理(上)[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267-271.
[2]蔺雷,吴贵生.服务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1-25.
[3](美)杰夫·豪.众包:大众力量缘何推动商业未来[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2-4.
[4]刘勤.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系统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6.
[5]杨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控机制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04.
作者简介:王楠歌(1992-),女,汉族,山东青岛人,硕士研究生在读,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会计学。
【关键词】信息披露 监管 服务管理 众包
一、引言
出于规范证券市场交易的目的,以中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证监会)为代表的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及其他经营信息,并发布在指定的纸媒及网站上。尽管监管部门作出了种种努力,但仍存在缺位、滞后等问题。如何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一直都是一道难题。服务管理和众包概念的兴起将极大地调动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对证券市场信息的关注与讨论,从侧面补充现有的监管手段。
国外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讨论可分为两个角度:一是认为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信息资源,无需监管机构的介入,即非管制论;另一个角度则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有必要进行信息披露监管,即管制论。国内学者基本支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所以其探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进行监管的问题上。关于监管对策也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张做好体制设计工作,从事前预防信息披露不规范事件的发生;另一类则认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做好事后惩戒以此来起到警示作用。国内外的研究针对该问题都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证,但对监管手段的讨论仍然局限于自上而下的方式,较少关注投资者的需求,因此监管效率和质量难以提高,对投资者的作用有限。
二、上市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上市公司监管主要不足在于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存在事实上的错位。虽然不论是一般证券法还是具体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都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证券立法的根本目标和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大量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得以上市,使其股票在证券市场中流通,获得了投资者的投资。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与监管的初衷相背离。
(二)上市公司现行监管模式问题原因分析
1.监管部门服务意识淡薄。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监管部门至今仍以“管制者”自居。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的逐步开放,证券投资者的需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监管者应当吸收“服务”理念,用“服务者”的新身份去管理股票市场秩序。
2.监管体系缺乏沟通机制。正是由于监管部门服务意识的淡薄,使其并未设立有效的交流沟通机制。而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很早便发起了一项名为“吹哨人”的项目用于投资者匿名举报其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项目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运营,并且还设有专门的经理人作为运营官。中国证监会网站中虽然也有一些举报的窗口,但是并没有公开运营负责人,使其可信度大大下降。
3.监管过程缺乏反馈环节。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有一个“上证e互动”的板块,有部分投资者在线上提问等,但是大部分的提问或交流都没有得到来自官方的答复,甚至连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也非常少。缺少反馈使得沟通的效果大打折扣,得不到回应的投资者会渐渐放弃该平台,而监管部门所能获得信息也将大大减少。
(三)构建基于众包的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平台的构想
以众包原理为基础的监管服务平台将改变原本低效的沟通模式。如图1所示,信息需求者被划分为线上和线下两部分,其中线上需求者具备基本网络知识,可以使用网络技术在监管服务平台内部进行沟通;线下信息需求者则不具备基本网络知识,仍需要使用传统信息发布载体。不论是线上需求者还是线下需求者仍能够以纸媒或网站与监管机构和企业发生联系。而该监管服务平台的沟通最大的特色在于其构建的网络社区不仅可以促进信息需求者与外部的沟通,还将带动内部沟通。
图1 基于众包的监管服务平台关系图
之所以会产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主要是信息的拥有量不同所致。如果能够提高“信息弱势群体”的信息拥有量,当双方的信息拥有量达到一致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自然也就消失了。所以,以众包原理为基础的监管服务平台的优势就凸显了出来,因为除了与外部的沟通之外,信息需求者内部也会形成沟通,线上与线下可以互通有无,让信息得到更大面积的传播。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具备了信息发布的实时性,地域限制也逐渐被打破,使得信息的沟通更加便利。
监管服务平台除了组成要件外,还需要一套运作方式或者是制度安排,可以称为其运行机理:证监会网站在醒目位置发布权威信息,实名注册登录的用户可以通过PC端、手机移动终端等浏览信息,并留言交流。同时,为每一名用户设置诚信档案,发布虚假信息的账户将被冻结。同时,设立关于敏感事件、重大事件或法令推行征求意见的投票制度,将群众意见汇总到后台,作为监管機构进行决策的依据。最后,监管机构可对较集中的疑问作出相应答复。
三、结论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信息不对称现象不能完全消除,但是通过建立以众包原理为基础的监管服务平台,可以提升投资者的信息参与度、提高信息供给,配合其他的制度和机制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
参考文献
[1](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信息经济学:基本原理(上)[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267-271.
[2]蔺雷,吴贵生.服务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1-25.
[3](美)杰夫·豪.众包:大众力量缘何推动商业未来[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2-4.
[4]刘勤.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系统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6.
[5]杨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控机制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04.
作者简介:王楠歌(1992-),女,汉族,山东青岛人,硕士研究生在读,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