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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的书法艺术是“写”出来的艺术,它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表现性、动作性。然而我们常常忽视了创作时的动作,动作和下棋或是打仗一样,无处不在的活跃于创作的整个过程。一幅作品的好坏,并不是只根据它所展现或表现的情感,也根据创作时的动作来判定。一幅作品的完成,是在心、手、纸之间的互动之中完成的。
关键词:书法艺术 表现性 动作 线 笔画 整体
一、线的书写动作
什么样的线条是美的?也许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你会摇着头说:“我也不知道。”那么,在书法作品中,哪一类线条是美的呢?英国画家威廉·荷加斯在《美的分析》一书中认为,波浪线总是比锐利角度的线条美。荷加斯在谈到手的运动时,他发现,“用钢笔或铅笔徒手画出来的波浪线,或者说美的线条,有起伏对比,富于变化,非常具有装饰性,令人愉快。”但是现代立体主义的代表毕加索表明“他们喜欢直线和几何形式”。 从这些人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线条的美并不具有普遍性。
中国的汉字是写出来的,而写出来,就要有方向性,是从左到右写还是自上而下写。郑绩指出,“在下笔方式上,从左到右有两种表现手法,即“中锋”和“侧锋”。汪之元说:“写竹竿自上而下,悬腕中锋,如书法作真竖……若自下而上,即是偏锋,乃竹片耳,何可谓法。”所以在汉字书写过程中,每一笔都需按照规定的方向书写。比如我们在写楷书时必须遵守“八法”,其笔顺示例如图:
“永字八法”的提出,使我们对于楷书的书写顺序有了明确的法则可循,我们不能违背这条法则。这也就使得笔划有了明确的方向,如果人们不按照“永字八法”来书写,就没有办法正确地书写文字,更别说写得漂亮了。
实际上,关于书法的笔划方向有更为准确的解释:线条必须有其开始、中间和结束,即书法中的线条是通过从开始,经中间,到结束的方式写成。开始意味着书法家手拿着笔,笔与纸或帛形成一定的书写角度,书写时,欲左先右,欲上先下。笔行至中间,当以完整、流畅的动作移动,选择好位置转折停顿。结束要有顿笔动作。通过开始、中间和结束,一根线条就体现了书法家的姿势和动作。
线条的书写,应根据字体的需要或重或轻,正如郑绩所说:“一笔中有头重而尾轻者,有头轻尾重者,有两头重而中间轻者。其轻处则为行,重处则为驻。应驻应行,体而用之,自能存一不杂。”
书法家喜欢说他们“写”一幅字,而不是说画一幅字或者描一幅字。“写”意味着书写者按照字的笔画顺序一笔一划地书写完成,这遵循的是写的方式而不是写的笔迹。
总结以上言论可以得出,美的线条是徒手写出来的线。
二、汉字笔划之间的关系
在谢赫的“六法”中,第五法是“经营位置”。虽然谢赫的“六法”是说绘画艺术的,但也同样适用于书法艺术。何谓“经营”?“经营”可以理解为给作品中每一个要素找到恰当的位置,使作品里的所有要素看起来比例恰当、对称、均衡。
谢赫的“六法”在书法艺术中具有两种结构:一是以造字形为基础;二是以用笔为基础。这也就强调了书写时笔画顺序的重要性。
汉字中只有“一”和“乙”字是一笔,其余都不止一笔。那么,我们应该先从哪一笔开始写?初学汉字时老师教育我们要按照正确的顺序来书写,例如“人”字,我们必须先写一撇,然后再写一捺,“小”字,必须先写中间的一笔,然后写左边,再写右边。这便是一种书写的规范,老师时常念叨 “字要一笔一画地写,笔顺对了,字就漂亮了。”经过反复的练习,我们掌握了书写汉字的基本功。通过反复练习书写,当我们看到汉字时,提笔便是正确的笔顺次序。
王羲之曾把书写比喻成打仗,“夫笔阵也,笔者刀槊也,墨者鏊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飏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这种比喻其实体现了书法家对书法艺术的一种特殊的理解方式,也表明了汉字用笔次序的重要性。
唐代张怀瑗记录汉代书法家张芝的一个故事:“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脉通于隔行。”
一件书法作品,我们一般会把它看做一个整体,字与字之间是相互统一、一气呵成的,这就表明,线条之间的互相联系是使整幅作品具有整体性的纽带。而线条的互相联系是靠气来贯通的。艺术家按照标准的书写方式,清晰、连贯地把书法家的思想、情感和动作融入到作品之中。
三、书法的表演性与力量性
书法的表演性动作是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情感和激情自然的流露。有些人认为书法家在书写时的动作是一种舞蹈,这并不是舞蹈,而是一种自然形成的连贯性动作。尽管书写时的动作有些夸张,但评价一幅书法作品的好坏,却是依据作品所表现出真实情感和线条的流畅程度。
汉字的书写性动作变得越来越重要,艺术家们不会愿意把书写说成是一种舞蹈。当我们在欣赏书法家的动作的时,书法家的真诚度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在书法作品中应表现出书写者的动作性。这一点是书法家表现性动作的重要因素。
“力”是指线条的力量。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样的线条是有力量的?线条如何才能有力量?
对于优秀的书法作品我们时常用“入木三分”、“力透纸背”这些词语来评价,这些都是对线条力量的称赞。书法家王羲之的老师卫夫人在《笔阵图》里这样写道:“下笔点墨画莈波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种说法在现代也十分推崇,用笔力来评价书法家我们在文献中随处可见,如:“笔力过于子敬。”“征曰:‘褚遂良下笔遒劲,甚得王逸少之体’” 。
所谓“笔力”是气和腕产生的力量。下笔有气势,气到力便到。“腕”的力量是指书法家身体、胳膊、手腕、手和手指的力量传递给笔,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传递使力量作用于纸或帛上。
四、书法的“势”、“韵”和“时间” “势”,分为两种,自然之势和书写过程的势。自然之势即客观世界的势。自然之势证明了书写过程中的势,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沈宗骞说,写字的过程即开与合的过程,“开”即是起笔。当书法家开始起笔时必须要考虑好如何收笔,即“合”。
自然中的势并不是让书法家再现自然之势,而是吸取古法之精华,在掌握了基本技能、书法规则和程式之后,在自然中取势。
把书法中的势和自然界中的势相结合的案例数不胜数,比如我们在赞美某位书法家的书法作品时,会用到“华美自然”“ 行云流水”“矫若惊龙”“千里阵云”“险峻疏朗”等等。毋宁说,这些词的联想都是出自于自然。
书法中除了“气势”,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术语,即“气韵”。
“气”是书法的精神力量,在书写时欲左先右,欲上先下。运笔的方向和力度是书法“韵”的重要元素。沈宗骞指出:“笔将仰必先做俯视,笔将俯必先做仰视,以及欲轻先重,欲重先轻,欲收先放,欲放先收。”这里所说的“收”即是动,“放”即是静。这种观点在郑绩看来:“笔动能静,气放而收;笔静能动,气收而放。此笔与运气,起伏自然,纤毫不苛。能会此意,即为法家;不知此理,便是匠习。”书法中的气韵越来越受到重视,并把它作为一个标准或原理。欣赏一幅书法作品,首先看的是作品中是否有力量,这种力量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节奏。力量即是“气”;节奏即是“韵”。
书法的时间性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于时间,我们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时间是划分过去与现在;另一种则把时间划分成了内在时间和外在时间,由此来区分书法作品。
书法艺术的时间问题不是仅仅指写一幅字所花费的时间,还包括在这之前所酝酿的时间。当真正开始创造一幅书法作品时,书写者所用的所有时间都成为一个审美过程,书写者身体的运动和手的动作的痕迹将会在作品中完整地保存下来,因此,这幅书法作品的时间就被凝固下来了。
书法作品在创作之前,就要求书法家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好,只要提起笔,计时时间便开始了,它身体的运动过程便被完全记录下来,写在纸上的痕迹告诉他不可以停下来,所以,在创作时必须要运笔果断、要有信心,这样才能迅速而流畅地完成一幅作品。
这种从心里到身体再到纸或帛上的一种精神投射,在书法作品中,可以感受到书法家的创作动作,以及蕴含在动作之中的智慧和心理活动。一幅书法作品的完成,并不是先在心里面完成,再付诸于笔,而是在心、手、纸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
参考文献:
[1] [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
[2] [清]郑绩.梦幻居画学简明[M].俞建华编.北京:中华书局,1973
[3] 汪之元.天下有山堂画艺[M].俞建华编.北京:中华书局,1973
[4] 张怀瑗书断[M].洪丕模点校.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
[5] 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M].洪丕模点校.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
[6] 高建平.中国艺术的表现性动作[M].张冰中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2
[7] [英]威廉·荷加斯.美的分析[M].杨成寅译.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8] [英]诺贝特·林顿.现代艺术的故事[M].杨昊成译.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张晓慧,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
关键词:书法艺术 表现性 动作 线 笔画 整体
一、线的书写动作
什么样的线条是美的?也许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你会摇着头说:“我也不知道。”那么,在书法作品中,哪一类线条是美的呢?英国画家威廉·荷加斯在《美的分析》一书中认为,波浪线总是比锐利角度的线条美。荷加斯在谈到手的运动时,他发现,“用钢笔或铅笔徒手画出来的波浪线,或者说美的线条,有起伏对比,富于变化,非常具有装饰性,令人愉快。”但是现代立体主义的代表毕加索表明“他们喜欢直线和几何形式”。 从这些人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线条的美并不具有普遍性。
中国的汉字是写出来的,而写出来,就要有方向性,是从左到右写还是自上而下写。郑绩指出,“在下笔方式上,从左到右有两种表现手法,即“中锋”和“侧锋”。汪之元说:“写竹竿自上而下,悬腕中锋,如书法作真竖……若自下而上,即是偏锋,乃竹片耳,何可谓法。”所以在汉字书写过程中,每一笔都需按照规定的方向书写。比如我们在写楷书时必须遵守“八法”,其笔顺示例如图:
“永字八法”的提出,使我们对于楷书的书写顺序有了明确的法则可循,我们不能违背这条法则。这也就使得笔划有了明确的方向,如果人们不按照“永字八法”来书写,就没有办法正确地书写文字,更别说写得漂亮了。
实际上,关于书法的笔划方向有更为准确的解释:线条必须有其开始、中间和结束,即书法中的线条是通过从开始,经中间,到结束的方式写成。开始意味着书法家手拿着笔,笔与纸或帛形成一定的书写角度,书写时,欲左先右,欲上先下。笔行至中间,当以完整、流畅的动作移动,选择好位置转折停顿。结束要有顿笔动作。通过开始、中间和结束,一根线条就体现了书法家的姿势和动作。
线条的书写,应根据字体的需要或重或轻,正如郑绩所说:“一笔中有头重而尾轻者,有头轻尾重者,有两头重而中间轻者。其轻处则为行,重处则为驻。应驻应行,体而用之,自能存一不杂。”
书法家喜欢说他们“写”一幅字,而不是说画一幅字或者描一幅字。“写”意味着书写者按照字的笔画顺序一笔一划地书写完成,这遵循的是写的方式而不是写的笔迹。
总结以上言论可以得出,美的线条是徒手写出来的线。
二、汉字笔划之间的关系
在谢赫的“六法”中,第五法是“经营位置”。虽然谢赫的“六法”是说绘画艺术的,但也同样适用于书法艺术。何谓“经营”?“经营”可以理解为给作品中每一个要素找到恰当的位置,使作品里的所有要素看起来比例恰当、对称、均衡。
谢赫的“六法”在书法艺术中具有两种结构:一是以造字形为基础;二是以用笔为基础。这也就强调了书写时笔画顺序的重要性。
汉字中只有“一”和“乙”字是一笔,其余都不止一笔。那么,我们应该先从哪一笔开始写?初学汉字时老师教育我们要按照正确的顺序来书写,例如“人”字,我们必须先写一撇,然后再写一捺,“小”字,必须先写中间的一笔,然后写左边,再写右边。这便是一种书写的规范,老师时常念叨 “字要一笔一画地写,笔顺对了,字就漂亮了。”经过反复的练习,我们掌握了书写汉字的基本功。通过反复练习书写,当我们看到汉字时,提笔便是正确的笔顺次序。
王羲之曾把书写比喻成打仗,“夫笔阵也,笔者刀槊也,墨者鏊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飏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这种比喻其实体现了书法家对书法艺术的一种特殊的理解方式,也表明了汉字用笔次序的重要性。
唐代张怀瑗记录汉代书法家张芝的一个故事:“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脉通于隔行。”
一件书法作品,我们一般会把它看做一个整体,字与字之间是相互统一、一气呵成的,这就表明,线条之间的互相联系是使整幅作品具有整体性的纽带。而线条的互相联系是靠气来贯通的。艺术家按照标准的书写方式,清晰、连贯地把书法家的思想、情感和动作融入到作品之中。
三、书法的表演性与力量性
书法的表演性动作是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情感和激情自然的流露。有些人认为书法家在书写时的动作是一种舞蹈,这并不是舞蹈,而是一种自然形成的连贯性动作。尽管书写时的动作有些夸张,但评价一幅书法作品的好坏,却是依据作品所表现出真实情感和线条的流畅程度。
汉字的书写性动作变得越来越重要,艺术家们不会愿意把书写说成是一种舞蹈。当我们在欣赏书法家的动作的时,书法家的真诚度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在书法作品中应表现出书写者的动作性。这一点是书法家表现性动作的重要因素。
“力”是指线条的力量。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样的线条是有力量的?线条如何才能有力量?
对于优秀的书法作品我们时常用“入木三分”、“力透纸背”这些词语来评价,这些都是对线条力量的称赞。书法家王羲之的老师卫夫人在《笔阵图》里这样写道:“下笔点墨画莈波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种说法在现代也十分推崇,用笔力来评价书法家我们在文献中随处可见,如:“笔力过于子敬。”“征曰:‘褚遂良下笔遒劲,甚得王逸少之体’” 。
所谓“笔力”是气和腕产生的力量。下笔有气势,气到力便到。“腕”的力量是指书法家身体、胳膊、手腕、手和手指的力量传递给笔,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传递使力量作用于纸或帛上。
四、书法的“势”、“韵”和“时间” “势”,分为两种,自然之势和书写过程的势。自然之势即客观世界的势。自然之势证明了书写过程中的势,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沈宗骞说,写字的过程即开与合的过程,“开”即是起笔。当书法家开始起笔时必须要考虑好如何收笔,即“合”。
自然中的势并不是让书法家再现自然之势,而是吸取古法之精华,在掌握了基本技能、书法规则和程式之后,在自然中取势。
把书法中的势和自然界中的势相结合的案例数不胜数,比如我们在赞美某位书法家的书法作品时,会用到“华美自然”“ 行云流水”“矫若惊龙”“千里阵云”“险峻疏朗”等等。毋宁说,这些词的联想都是出自于自然。
书法中除了“气势”,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术语,即“气韵”。
“气”是书法的精神力量,在书写时欲左先右,欲上先下。运笔的方向和力度是书法“韵”的重要元素。沈宗骞指出:“笔将仰必先做俯视,笔将俯必先做仰视,以及欲轻先重,欲重先轻,欲收先放,欲放先收。”这里所说的“收”即是动,“放”即是静。这种观点在郑绩看来:“笔动能静,气放而收;笔静能动,气收而放。此笔与运气,起伏自然,纤毫不苛。能会此意,即为法家;不知此理,便是匠习。”书法中的气韵越来越受到重视,并把它作为一个标准或原理。欣赏一幅书法作品,首先看的是作品中是否有力量,这种力量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节奏。力量即是“气”;节奏即是“韵”。
书法的时间性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于时间,我们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时间是划分过去与现在;另一种则把时间划分成了内在时间和外在时间,由此来区分书法作品。
书法艺术的时间问题不是仅仅指写一幅字所花费的时间,还包括在这之前所酝酿的时间。当真正开始创造一幅书法作品时,书写者所用的所有时间都成为一个审美过程,书写者身体的运动和手的动作的痕迹将会在作品中完整地保存下来,因此,这幅书法作品的时间就被凝固下来了。
书法作品在创作之前,就要求书法家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好,只要提起笔,计时时间便开始了,它身体的运动过程便被完全记录下来,写在纸上的痕迹告诉他不可以停下来,所以,在创作时必须要运笔果断、要有信心,这样才能迅速而流畅地完成一幅作品。
这种从心里到身体再到纸或帛上的一种精神投射,在书法作品中,可以感受到书法家的创作动作,以及蕴含在动作之中的智慧和心理活动。一幅书法作品的完成,并不是先在心里面完成,再付诸于笔,而是在心、手、纸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
参考文献:
[1] [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
[2] [清]郑绩.梦幻居画学简明[M].俞建华编.北京:中华书局,1973
[3] 汪之元.天下有山堂画艺[M].俞建华编.北京:中华书局,1973
[4] 张怀瑗书断[M].洪丕模点校.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
[5] 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M].洪丕模点校.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
[6] 高建平.中国艺术的表现性动作[M].张冰中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2
[7] [英]威廉·荷加斯.美的分析[M].杨成寅译.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8] [英]诺贝特·林顿.现代艺术的故事[M].杨昊成译.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张晓慧,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