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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博弈失序,如何消除?
黄少卿
市场经济改革走到今天,中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结构,而且,具有相同利益诉求的个体开始结成利益集团,以各种公开或非公开、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相比于过去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社会成员被简单地划分为“人民”和“敌人”两大群体,政府总是以前者的名义镇压后者,造成全社会表面上的利益高度同一的状况,而今的利益多元化显然是一个不小的社会进步。
然而,利益多元化必然伴随着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利益博弈要想充分体现社会公正与正义,达成最大化维护和照顾到多方利益的和平方案,就必须以一定的规则为前提,而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一方压制另一方的做法。从各个现代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些规则既包括非正式的谈判和协商机制,也包括正式的法律诉讼和政治参与机制。如果缺乏一整套规则,则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很可能陷入失序,而那些掌握更多经济资源和大众传媒,乃至更容易接近政府权力的利益集团则很可能通过损害其他利益群体来最大地攫取私人利益。
从梅新育的文章中,我们似乎在房地产市场领域看到了利益博弈失序的状态。这一失序,典型地体现为已经结成商会组织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与某些政府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的一些部委)的合谋,借助公共政策工具和大众媒体,最大可能地掠夺了作为购房者的社会群体的利益。长此以往,这必然带来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腐败盛行、弱势群体仇恨和报复社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破坏和谐有序的社会局面。事实上,近年来这些问题已经频现,并有养成社会大患的趋势。
何以消此大患?呼吁“存天理、灭人欲”,要求各个利益诉求者“克己复礼”,这恐怕难以见效。在笔者看来,让利益博弈纳入规则基础上,实现有序的治理方是根本之道。当前房地产市场领域的博弈失序,原因大体有三:其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形成了多个协会组织,而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群体却没有任何组织化机制,自然难以形成自我利益维护的集体行动;其二,公共政策的制定仍然停留在部门主导的状态,缺乏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化的利益表达与诉求渠道,从而政策容易沦为个别利益群体的私器;其三,政府部门未能成为独立于全社会各利益群体的“第三方”,它不但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如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而且,由于缺乏制衡与监督机制,政府及官员往往被利益集团所“俘获”,无法承担博弈的公正裁判者角色。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国家在实现宪政与法治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只有搭建起宪政与法治的治理框架,才能使得各个利益集团和谐有序地追求自身利益。(2010年第10期《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组成和能量》)
扫“毒”,从超市开始
陈怡桦
今年年初,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地的农贸市场上陆续传出产自海南的豇豆农药残留超标一事,使得食品安全再度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为此,农业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毒豇豆”事件看似敲响了开春后第一个警钟,霎时间农业主管机关成了众矢之的。
《“毒食品”的互动链条》一文点出了问题的症结,文及,所有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的矛头都指向政府,但根本的问题却在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发展过程中,过分依赖化肥、农药,使整个自然生态及生产模式进人恶性循环。”此文的论点与绿色和平的一贯主张不谋而合。绿色和平更相信,食品安全需要政府、食品生产者、供货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各方努力方可达成目标;其中,“超市”更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超市,作为重要的零售管道,亦作为消费者和供货商、以及农民的中介者,对肩负食品安全和保护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亟需改变的目标。超市,需要改变什么?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大型连锁超市里,琳琅满目的食品满足了一家大小的民生需求的同时,更是身负了消费者全然的信任。然而,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否落实?如何把关?超市责无旁贷,本应透过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控制系统的建立、供货商管理机制及检测机制的设置等,为消费者的食品健康坚守岗位。但又有多少大型连锁超市,履行了这些责任?
(2010年第10期《“毒食品”的互动链条》)
黄少卿
市场经济改革走到今天,中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结构,而且,具有相同利益诉求的个体开始结成利益集团,以各种公开或非公开、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相比于过去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社会成员被简单地划分为“人民”和“敌人”两大群体,政府总是以前者的名义镇压后者,造成全社会表面上的利益高度同一的状况,而今的利益多元化显然是一个不小的社会进步。
然而,利益多元化必然伴随着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利益博弈要想充分体现社会公正与正义,达成最大化维护和照顾到多方利益的和平方案,就必须以一定的规则为前提,而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一方压制另一方的做法。从各个现代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些规则既包括非正式的谈判和协商机制,也包括正式的法律诉讼和政治参与机制。如果缺乏一整套规则,则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很可能陷入失序,而那些掌握更多经济资源和大众传媒,乃至更容易接近政府权力的利益集团则很可能通过损害其他利益群体来最大地攫取私人利益。
从梅新育的文章中,我们似乎在房地产市场领域看到了利益博弈失序的状态。这一失序,典型地体现为已经结成商会组织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与某些政府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的一些部委)的合谋,借助公共政策工具和大众媒体,最大可能地掠夺了作为购房者的社会群体的利益。长此以往,这必然带来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腐败盛行、弱势群体仇恨和报复社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破坏和谐有序的社会局面。事实上,近年来这些问题已经频现,并有养成社会大患的趋势。
何以消此大患?呼吁“存天理、灭人欲”,要求各个利益诉求者“克己复礼”,这恐怕难以见效。在笔者看来,让利益博弈纳入规则基础上,实现有序的治理方是根本之道。当前房地产市场领域的博弈失序,原因大体有三:其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形成了多个协会组织,而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群体却没有任何组织化机制,自然难以形成自我利益维护的集体行动;其二,公共政策的制定仍然停留在部门主导的状态,缺乏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化的利益表达与诉求渠道,从而政策容易沦为个别利益群体的私器;其三,政府部门未能成为独立于全社会各利益群体的“第三方”,它不但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如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而且,由于缺乏制衡与监督机制,政府及官员往往被利益集团所“俘获”,无法承担博弈的公正裁判者角色。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国家在实现宪政与法治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只有搭建起宪政与法治的治理框架,才能使得各个利益集团和谐有序地追求自身利益。(2010年第10期《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组成和能量》)
扫“毒”,从超市开始
陈怡桦
今年年初,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地的农贸市场上陆续传出产自海南的豇豆农药残留超标一事,使得食品安全再度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为此,农业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毒豇豆”事件看似敲响了开春后第一个警钟,霎时间农业主管机关成了众矢之的。
《“毒食品”的互动链条》一文点出了问题的症结,文及,所有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的矛头都指向政府,但根本的问题却在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发展过程中,过分依赖化肥、农药,使整个自然生态及生产模式进人恶性循环。”此文的论点与绿色和平的一贯主张不谋而合。绿色和平更相信,食品安全需要政府、食品生产者、供货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各方努力方可达成目标;其中,“超市”更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超市,作为重要的零售管道,亦作为消费者和供货商、以及农民的中介者,对肩负食品安全和保护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亟需改变的目标。超市,需要改变什么?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大型连锁超市里,琳琅满目的食品满足了一家大小的民生需求的同时,更是身负了消费者全然的信任。然而,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否落实?如何把关?超市责无旁贷,本应透过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控制系统的建立、供货商管理机制及检测机制的设置等,为消费者的食品健康坚守岗位。但又有多少大型连锁超市,履行了这些责任?
(2010年第10期《“毒食品”的互动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