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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必要性与当前存在的问题,最后探讨提高劳动者收入的改进路径。
【关键词】初次分配;政府;集体协商
一、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中国劳动者报酬份额与经济发展水平成反向运动,最主要的原因是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企业单方面来决定,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工资增长机制。我国建立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应在完善和创新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以及工效挂钩(国有企业)等企业工资分配基础上,通过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效结合,逐步扭转企业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趋势,实现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当前政府在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主要问题在于:
1.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没有建立。工会形式的集体协商机制是保障工人能够分享增长成果的重要机制。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照国家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企业职工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是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是谈判双方具有独立性和代表性,强大的谈判力量是决定集体谈判结果的基本因素。从劳动关系的双方来看,单个的职工面对资方,毫无疑问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特别是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处于长期相对过剩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显得更加的明显。。而我国的工会的发展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数量和规模都比较弱小,职能上存在着很大的欠缺。部分已经建立的工会组织受制于经营者,工会领导人变成企业管理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会活动缺乏必要的保障。
2.初次分配秩序混乱,缺乏有效指导。从总体来看,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制度内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依然存在。同时,还存在几个突出问题:如国企职工享有的补贴、津贴、奖金、实物分配等制度外收入过多,难以搞清真实情况,无法有效约束;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务消费大多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不受约束,弹性很大。受行政权力或部门利益保护的行业,通过垄断经营获得高额利润而形成的职工收入远远高于一般行业的职工收入;而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普遍随意性较大,缺少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改进路径
1.合理确定初次分配过程中职工的分配比例,政府在初次分配领域应该对企业、职工的分配比例关系进行合理切割和公平调节。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国民收入分配公平性起主要作用的是初次分配制度,而公平的初次分配主要是通过政府等非市场力量的干预进行。当前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大约在36%,这一数字远低于国际公认的50%~60%的水平。因此,我国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方面的国际经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
2.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和完善职工民主参与收入分配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在建立规范的法律制度框架内,要建立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定劳动合同制度等。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工资改革、工资分配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把集体合同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反应职工的愿望要求,代表好、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的力量和作用,提高劳方在工资协商中的博弈能力。大力培养从事工资协商的专业人才,推动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积极探索基层工会的组织模式,真正实现工会的民主化和群众化。
3.完善最低工资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单位劳动时间内不低于最低工资报酬的一种法律制度。自2004年3月1日《最低工资规定》实施以来,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在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安定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某些企业乱扣滥罚,随意压低工人工资的现象发生。而在收入分配领域中,则可以推动社会整体工资水平,改变我国长期低收入分配状况,并使我国企业工资管理和调整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最低工资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人的工资,而同时又避免国家对企业内部分配的干扰。
参考文献
[1]陈竟.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J].兰州学刊.2008(6)
[2]陈萍.最低工资法、集体协议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J].财经问题研究.2009(8)
[3]刘素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价值、障碍及实现路径[J].工会理论研究.2010(3)
[4]李稻奎,刘琳琳,王红领.经济发展中的劳动份额[D].第十届CCER-NBER“中国与世界经济年会”论文.2008
【关键词】初次分配;政府;集体协商
一、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中国劳动者报酬份额与经济发展水平成反向运动,最主要的原因是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企业单方面来决定,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工资增长机制。我国建立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应在完善和创新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以及工效挂钩(国有企业)等企业工资分配基础上,通过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效结合,逐步扭转企业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趋势,实现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当前政府在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主要问题在于:
1.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没有建立。工会形式的集体协商机制是保障工人能够分享增长成果的重要机制。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照国家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企业职工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是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是谈判双方具有独立性和代表性,强大的谈判力量是决定集体谈判结果的基本因素。从劳动关系的双方来看,单个的职工面对资方,毫无疑问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特别是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处于长期相对过剩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显得更加的明显。。而我国的工会的发展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数量和规模都比较弱小,职能上存在着很大的欠缺。部分已经建立的工会组织受制于经营者,工会领导人变成企业管理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会活动缺乏必要的保障。
2.初次分配秩序混乱,缺乏有效指导。从总体来看,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制度内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依然存在。同时,还存在几个突出问题:如国企职工享有的补贴、津贴、奖金、实物分配等制度外收入过多,难以搞清真实情况,无法有效约束;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务消费大多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不受约束,弹性很大。受行政权力或部门利益保护的行业,通过垄断经营获得高额利润而形成的职工收入远远高于一般行业的职工收入;而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普遍随意性较大,缺少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改进路径
1.合理确定初次分配过程中职工的分配比例,政府在初次分配领域应该对企业、职工的分配比例关系进行合理切割和公平调节。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国民收入分配公平性起主要作用的是初次分配制度,而公平的初次分配主要是通过政府等非市场力量的干预进行。当前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大约在36%,这一数字远低于国际公认的50%~60%的水平。因此,我国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方面的国际经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
2.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和完善职工民主参与收入分配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在建立规范的法律制度框架内,要建立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定劳动合同制度等。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工资改革、工资分配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把集体合同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反应职工的愿望要求,代表好、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的力量和作用,提高劳方在工资协商中的博弈能力。大力培养从事工资协商的专业人才,推动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积极探索基层工会的组织模式,真正实现工会的民主化和群众化。
3.完善最低工资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单位劳动时间内不低于最低工资报酬的一种法律制度。自2004年3月1日《最低工资规定》实施以来,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在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安定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某些企业乱扣滥罚,随意压低工人工资的现象发生。而在收入分配领域中,则可以推动社会整体工资水平,改变我国长期低收入分配状况,并使我国企业工资管理和调整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最低工资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人的工资,而同时又避免国家对企业内部分配的干扰。
参考文献
[1]陈竟.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J].兰州学刊.2008(6)
[2]陈萍.最低工资法、集体协议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J].财经问题研究.2009(8)
[3]刘素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价值、障碍及实现路径[J].工会理论研究.2010(3)
[4]李稻奎,刘琳琳,王红领.经济发展中的劳动份额[D].第十届CCER-NBER“中国与世界经济年会”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