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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任何一种音乐心理活动都离不开听觉的参与。首调作为一种得到广泛应用的音乐听觉类型,怎样从认知的角度理解它的形成,如何在听觉训练中合理应用这一听觉模式,是学习者应学习和掌握的一项有所助益的内容。
一、首调听觉对于感受调式及音乐风格的独特意义
人类的感知觉是感官受外界信息刺激而产生的反应。感知觉能力是人们认识世界、发展智能、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基础。而人们对声音在音乐中的感知有两个要素,一个是能够清晰地感知声音的高度,把它们从连续运动的频率中分离出来,这是从声学角度观察声音;另一个要素是声音的作用及声音之间的关系,这是构成声音情感的要素。只有当声学的要素与情感的要素相融合和统一的时候,才能产生对音乐的感知。这种相互关系的体系对于各种调性作品都具有意义,这就是调式。在这个意义上说,包含了各种声音的不同组合形式及其逻辑进行的调式就不仅是一个音阶,而是不同民族、不同风格音乐的内在组织和逻辑发展的基础。调式音级体系是决定音乐风格的重要基础,调式音级的倾向形成了调式应有的色彩,而调式音级的唱名则是帮助人们记忆预感此因素的重要手段。匈牙利音乐教育家多伯索依·拉茨罗在阐述柯达依的理论时曾说:在音乐中有一个比声音的绝对高度更为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声音”的功能和各个“声音”之间的顺序与相互关系。这种关系的构成形式不同,因此形成了音乐的丰富色彩、不同风格。
首调听觉和首调唱名,是听者将所感受到的一系列音自觉归纳进一定的调式范围之内,通过调式中音的稳定与非稳定的相互比较和选择而确定音高及其相互关系的一种听觉方法,此种听觉方式正与调式音级相统一、与调式运动相适应,它为调式感的确立和对调式中各音级关系的感知提供了直接的联系。
二、首调听觉训练的几点体会
(一)调式感
所谓调式感是指人们在听觉训练中,依据调式内各音级的相互关系感知调式主音,并确立每一音级与调式主音之间的关系,以感受调式内各音级的准确性。在调式感训练的过程当中,应注重训练掌握不同调式的结构特征、色彩差异以及调式中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的关系,从而获得听觉上的调式感。
首先,应当对各种基础调式音阶进行反复的模唱练习,可将C调作为练习的基础,建立大小调式与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高视听感觉,特别应注意“mi”与“fa”“si”与“do”之间的半音结构关系,体会它们之间的倾向性,在此基础上逐步分析各种调式之间音响上的差异与结构上的不同。在建立了一定的音高感基础之后,引入一升一降的视唱练习,可用首调和固定两种唱名法交替使用,以领会两者的异同。再将上述方法在其他各种调式中逐步展开。采用这种既巩固首调唱名在判定调式上的优势,又重视调高感知二者并重的训练手段,是首调听觉训练者的听觉条件所决定的。
其次,在训练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对具有导音性质音的音准要求。导音性质的音是指自然音阶中除导音外具有导音作用的音,这些音往往都用变音记号标记。
再次,要注重“调高感”的训练。所谓“调高感”就是通过内心听觉感知调式主音的音高位置,它与调式感是相统一的。由于任何一个音为主音都可构成不同的调式,同时也形成音高和色彩上的变化,所以应注重熟悉掌握调式主音改变所形成的音高变化特点,以获得听觉上的调高感。
最后,可以欣赏一些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音乐片段,因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的音乐所具有的调式与风格也是各不相同的,这种方法不仅对调式感的培养起到了有益的作用,而且对理解世界不同民族的音乐风格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音准与音程
1.相对音准感
音准,是音高(音律)的准确性。音准感,是人对于音准方面的听觉反应。音准的意义反映在听觉上,又分为绝对音准感和相对音准感。绝对音准感是指能够准确地反映乐音在物理振动频率上的音准感觉。相对音准感指以乐音音高的相对关系作为音准参照制的基本感觉,首调听觉恰恰是依据了相对音准感所反映的音高关系,即一种调式音程关系,这种音程关系不仅具有音列的意义,而且具有调式音级的意义。
2.独立音程感
音程是指两音在高度上的相互关系。在传统大、小调体系中,旋律是以七个基本音级为基础的,而在调内,又是以稳定音级为中心。所以调内音程总具有明确的调性功能。基于这点,在传统的听音训练中,总是用加强调式感来作为引导,音程并不依附于调性环境,而是独立存在的。因此,在训练时应把独立的音程感作为音高系统听觉训练的重要基础。
训练的前提是掌握初步的乐理知识,充分重视理论上的听觉分析作用,注重感性与理性的充分结合,联系基本乐理中的有关音程、和弦、旋律等知识;深入分析不同音程所具有的音响色彩,音程训练是听觉训练的核心,解决了音程听辨问题,其它的一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以听辨单音为例,在给出标准音的情况下,听辨单音即可看作是听辨标准音与单音间的音程,听辨和弦是听辨纵向叠置的和声音程,听辨旋律即可看作是连续听辨旋律音程。在听音程过程中,模唱训练不可缺少,可以在所给标准音的前提下,用固定唱名的方式来进行钢琴中音区白键上的音的模唱练习。然后逐步扩展到低音区和高音区,同时由简到繁渗入变化音。将其单音的固定音高模唱能力逐步稳定之后,再进行和声音程模唱训练,同样在给予标准音的情况下,由浅入深地依次展开纯—大小—增减音程的模唱训练。音程感的训练对于学习者视野的扩大以及学习程度的提高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节奏与旋律
旋律听写(节奏、节拍、调式、调性等)是对学生听觉的分析与综合能力较为全面的考查。
(1)单声部节奏背唱与听记相结合,是建立听记单旋律音乐记忆能力的基础。首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地判断拍号,并将节奏段落准确地背唱与记写出来。单声部节奏听写的训练,可从四二拍、四小节一个节奏短句入手,循序渐进地展开各种不同拍号的单声部节奏的背唱与听记,同时逐步渗入单旋律的听写,尤其重要的是,在正式进行单旋律听记之前,可采用较多背唱与默写一段旋律的办法,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注意节拍、节奏、音高等不同音乐要素在乐谱上的记写方式。因为练耳中听记旋律的训练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将其听到的音乐有机地组织起来并记录下来的能力,因而在练习背唱旋律的同时,还要让学生学会分析旋律的进行特点、乐句的划分以及乐句间的关系和终止音等等。
(2)多声部立体节奏的训练与听记,是练耳进入多声部旋律听记训练必要的技术准备。这种训练旨在使学生切实地感受到多线条音乐的框架结构,在视、听觉两个方面培养学生对音乐总谱的感性认识。其方法仍然是听记或拍打由四二拍、四小节构成的两声部节奏短句,并逐步扩展到其他各种不同的拍号和八小节构成的两个节奏乐句。当学生基本熟悉了组成多线条音乐的节奏框架之后,再由浅入深地进行两声部旋律的听记训练。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单旋律听记或是多声部旋律听记能力的培养,单声部节奏与多声部立体节奏的听记训练都是这种能力培养的基础。忽视了节奏的听记训练,那么听记旋律的训练则无从谈起。只有将旋律听记训练与节奏听记训练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建立起更加稳定的内心听觉,才能使学生逐步达到教学的预期目标。
马克思曾有名言:“欣赏音乐,需要有辨别音律的耳朵,对于不辨音乐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然而怎样培养“音乐的耳朵”,使之很好地参与音乐生活?日本著名音乐教育家铃木又有这样的见解:“音乐的耳朵是可以在听力训练中得到的,而不是天赋或固有的,多练习就多出效果,这是人类的适应性在听觉和听力训练上的发展。”笔者认为,对相当范围和数量的音乐专业学习者来说,首调听觉方式在感受调式体系和音乐风格方面具有其显而易见的优势和作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之进行科学应用和推广,使其优势得到最大发挥,为我们的音乐教育服务。
张宝莉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张宁)
一、首调听觉对于感受调式及音乐风格的独特意义
人类的感知觉是感官受外界信息刺激而产生的反应。感知觉能力是人们认识世界、发展智能、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基础。而人们对声音在音乐中的感知有两个要素,一个是能够清晰地感知声音的高度,把它们从连续运动的频率中分离出来,这是从声学角度观察声音;另一个要素是声音的作用及声音之间的关系,这是构成声音情感的要素。只有当声学的要素与情感的要素相融合和统一的时候,才能产生对音乐的感知。这种相互关系的体系对于各种调性作品都具有意义,这就是调式。在这个意义上说,包含了各种声音的不同组合形式及其逻辑进行的调式就不仅是一个音阶,而是不同民族、不同风格音乐的内在组织和逻辑发展的基础。调式音级体系是决定音乐风格的重要基础,调式音级的倾向形成了调式应有的色彩,而调式音级的唱名则是帮助人们记忆预感此因素的重要手段。匈牙利音乐教育家多伯索依·拉茨罗在阐述柯达依的理论时曾说:在音乐中有一个比声音的绝对高度更为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声音”的功能和各个“声音”之间的顺序与相互关系。这种关系的构成形式不同,因此形成了音乐的丰富色彩、不同风格。
首调听觉和首调唱名,是听者将所感受到的一系列音自觉归纳进一定的调式范围之内,通过调式中音的稳定与非稳定的相互比较和选择而确定音高及其相互关系的一种听觉方法,此种听觉方式正与调式音级相统一、与调式运动相适应,它为调式感的确立和对调式中各音级关系的感知提供了直接的联系。
二、首调听觉训练的几点体会
(一)调式感
所谓调式感是指人们在听觉训练中,依据调式内各音级的相互关系感知调式主音,并确立每一音级与调式主音之间的关系,以感受调式内各音级的准确性。在调式感训练的过程当中,应注重训练掌握不同调式的结构特征、色彩差异以及调式中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的关系,从而获得听觉上的调式感。
首先,应当对各种基础调式音阶进行反复的模唱练习,可将C调作为练习的基础,建立大小调式与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高视听感觉,特别应注意“mi”与“fa”“si”与“do”之间的半音结构关系,体会它们之间的倾向性,在此基础上逐步分析各种调式之间音响上的差异与结构上的不同。在建立了一定的音高感基础之后,引入一升一降的视唱练习,可用首调和固定两种唱名法交替使用,以领会两者的异同。再将上述方法在其他各种调式中逐步展开。采用这种既巩固首调唱名在判定调式上的优势,又重视调高感知二者并重的训练手段,是首调听觉训练者的听觉条件所决定的。
其次,在训练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对具有导音性质音的音准要求。导音性质的音是指自然音阶中除导音外具有导音作用的音,这些音往往都用变音记号标记。
再次,要注重“调高感”的训练。所谓“调高感”就是通过内心听觉感知调式主音的音高位置,它与调式感是相统一的。由于任何一个音为主音都可构成不同的调式,同时也形成音高和色彩上的变化,所以应注重熟悉掌握调式主音改变所形成的音高变化特点,以获得听觉上的调高感。
最后,可以欣赏一些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音乐片段,因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的音乐所具有的调式与风格也是各不相同的,这种方法不仅对调式感的培养起到了有益的作用,而且对理解世界不同民族的音乐风格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音准与音程
1.相对音准感
音准,是音高(音律)的准确性。音准感,是人对于音准方面的听觉反应。音准的意义反映在听觉上,又分为绝对音准感和相对音准感。绝对音准感是指能够准确地反映乐音在物理振动频率上的音准感觉。相对音准感指以乐音音高的相对关系作为音准参照制的基本感觉,首调听觉恰恰是依据了相对音准感所反映的音高关系,即一种调式音程关系,这种音程关系不仅具有音列的意义,而且具有调式音级的意义。
2.独立音程感
音程是指两音在高度上的相互关系。在传统大、小调体系中,旋律是以七个基本音级为基础的,而在调内,又是以稳定音级为中心。所以调内音程总具有明确的调性功能。基于这点,在传统的听音训练中,总是用加强调式感来作为引导,音程并不依附于调性环境,而是独立存在的。因此,在训练时应把独立的音程感作为音高系统听觉训练的重要基础。
训练的前提是掌握初步的乐理知识,充分重视理论上的听觉分析作用,注重感性与理性的充分结合,联系基本乐理中的有关音程、和弦、旋律等知识;深入分析不同音程所具有的音响色彩,音程训练是听觉训练的核心,解决了音程听辨问题,其它的一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以听辨单音为例,在给出标准音的情况下,听辨单音即可看作是听辨标准音与单音间的音程,听辨和弦是听辨纵向叠置的和声音程,听辨旋律即可看作是连续听辨旋律音程。在听音程过程中,模唱训练不可缺少,可以在所给标准音的前提下,用固定唱名的方式来进行钢琴中音区白键上的音的模唱练习。然后逐步扩展到低音区和高音区,同时由简到繁渗入变化音。将其单音的固定音高模唱能力逐步稳定之后,再进行和声音程模唱训练,同样在给予标准音的情况下,由浅入深地依次展开纯—大小—增减音程的模唱训练。音程感的训练对于学习者视野的扩大以及学习程度的提高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节奏与旋律
旋律听写(节奏、节拍、调式、调性等)是对学生听觉的分析与综合能力较为全面的考查。
(1)单声部节奏背唱与听记相结合,是建立听记单旋律音乐记忆能力的基础。首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地判断拍号,并将节奏段落准确地背唱与记写出来。单声部节奏听写的训练,可从四二拍、四小节一个节奏短句入手,循序渐进地展开各种不同拍号的单声部节奏的背唱与听记,同时逐步渗入单旋律的听写,尤其重要的是,在正式进行单旋律听记之前,可采用较多背唱与默写一段旋律的办法,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注意节拍、节奏、音高等不同音乐要素在乐谱上的记写方式。因为练耳中听记旋律的训练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将其听到的音乐有机地组织起来并记录下来的能力,因而在练习背唱旋律的同时,还要让学生学会分析旋律的进行特点、乐句的划分以及乐句间的关系和终止音等等。
(2)多声部立体节奏的训练与听记,是练耳进入多声部旋律听记训练必要的技术准备。这种训练旨在使学生切实地感受到多线条音乐的框架结构,在视、听觉两个方面培养学生对音乐总谱的感性认识。其方法仍然是听记或拍打由四二拍、四小节构成的两声部节奏短句,并逐步扩展到其他各种不同的拍号和八小节构成的两个节奏乐句。当学生基本熟悉了组成多线条音乐的节奏框架之后,再由浅入深地进行两声部旋律的听记训练。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单旋律听记或是多声部旋律听记能力的培养,单声部节奏与多声部立体节奏的听记训练都是这种能力培养的基础。忽视了节奏的听记训练,那么听记旋律的训练则无从谈起。只有将旋律听记训练与节奏听记训练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建立起更加稳定的内心听觉,才能使学生逐步达到教学的预期目标。
马克思曾有名言:“欣赏音乐,需要有辨别音律的耳朵,对于不辨音乐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然而怎样培养“音乐的耳朵”,使之很好地参与音乐生活?日本著名音乐教育家铃木又有这样的见解:“音乐的耳朵是可以在听力训练中得到的,而不是天赋或固有的,多练习就多出效果,这是人类的适应性在听觉和听力训练上的发展。”笔者认为,对相当范围和数量的音乐专业学习者来说,首调听觉方式在感受调式体系和音乐风格方面具有其显而易见的优势和作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之进行科学应用和推广,使其优势得到最大发挥,为我们的音乐教育服务。
张宝莉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