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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自伊斯兰革命后,依靠什叶派宗教理论,独创了一套以精神领袖为核心的政教合一政治体制,波斯语叫“Velayat-e-Faghir”,直译就是“教法专家监护治国”。
这个体制表面上有民主和分权的色彩,议会、总统以及具有选举和弹劾精神领袖权力的专家会议,都由民众投票选出。也就是说,国家的立法、行政机关直接对民众负责,最高领袖间接对民众负责;而且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立法机关则有权监督乃至弹劾总统和内阁成员。
但如果仔细观察这套权力机构,会发现最高领袖通过一个名叫“宪法监护委员会(简称宪监委)”的机构,把所有权力把持在了手里。
宪监委由12名成员组成,其中6名成员为宗教教法专家,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免;另外6名为熟稔当代事务的法学家,由司法委员会主席提名、议会投票确认。考虑到司法委员会主席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最高领袖事实上完全掌握了宪监委的控制权。
宪监委的权力之心
在最高权力层面,由民选的88名高级教士组成的专家会议,表面上具有选举、监督和弹劾最高领袖的权力。但专家会议成员的参选资格却需要宪监委确认,这就使得最高领袖通过宪监委,控制了监督自己的专家会议。
所以,自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以来,专家会议作为一个政治机制没有质疑或监督过领袖的言行,反而个别专家会议成员因为批评领袖而遭到打击报复。1997年专家会议成员库米在海外媒体撰文,批评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治国腐败,被领袖斥为“叛徒”。在下一届专家会议选举中,库米的参选资格被取消。2011年,改革派教士、前专家会议成员卡鲁比坦承,专家会议“成为了一个只会赞扬领袖的形式会议”。
可以说,宪监委使伊朗伊斯兰政权顶层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了以最高领袖为中心的权力闭环。
宪监委使伊朗伊斯兰政权顶层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了以最高领袖为中心的权力闭环。
在具体的政治治理层面,宪监委也把领袖的意志贯彻到各个部门。和专家会议一样,虽然议会和总统是伊朗民众投票选出来的,但议会和总统候选人的参选资格由宪监委确认,民众只能在领袖通过宪监委圈定的人里做选择。
而议会通过的任何法律,必须经过宪监委确认才能有执行效力,这就避免了议员企图通过立法挑战领袖权威和宗教体制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掌握了司法最终解释权,宪监委同时扮演了类似美国宪法法院的角色。
除了政治权力,最高领袖还手握枪杆子—革命卫队与巴斯基民兵。与隶属于政府国防部的军队不同,革命卫队直接对领袖负责,对内肃清政权反对派,对外武力传播伊斯兰革命,不仅武器更加先进,而且成员待遇更好。卫队人员住在专属家属区,享有最好的医疗教育等福利,也因而高度忠诚于体制。除了卫队,一些支持体制的基层狂热民众(约占人口10%)组成了巴斯基民兵。
由此可见,以宪监委为轴心,伊朗建立了一套以精神领袖为核心、在体制各层面贯彻领袖意志的政治机制。那么,是什么样的历史和宗教思想演变,促成了该体制的出现呢?这里就不得不提及什叶派的历史沿革。
什叶派的转变
伊斯兰革命时,伊朗民众持“十二伊玛目”什叶派传统观点,将阿里及其子孙后裔,视作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和世上的统治者。可是据什叶派史料记载,除了阿里的短暂统治外,其他几代伊玛目不是被杀就是被毒害,从来没有走到政治权力的最高点。
尤其是第三任伊玛目侯赛因,将哈里发视为篡夺自己合法政治继承权的人,在伊拉克库法一带的民众推举下举兵起义,不料库法人临阵脱逃,任由侯赛因一家70多口人在卡尔巴拉惨遭屠戮。每年侯赛因遇难忌日,什叶派都会举行悼念仪式,捶胸自残表达当年未支援侯赛因的悔恨,名曰“阿舒拉节”。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后,汲取侯赛因殉难的教训,强调军队忠诚的重要性,才成立了专门服务于领袖的伊斯兰革命卫队。
什叶派信众坚信,世间所有混乱和暴政,都是因为伊玛目被僭主篡夺了合法统治权造成;而在第12个伊玛目马赫迪隐遁后,世间再无能够通过读经和修行参透真主旨意、正确治理世间的政治领导者,所有政府都丧失了合法性;虔敬的教徒应该着重修身、远离政治,拒绝与任何政治領袖合作,等待马赫迪再度现身审判世人。
所以,自从公元9世纪中叶第12个伊玛目“隐遁”后,大多数什叶派教徒过着沉寂的政治生活,偶尔受到逊尼派政权袭扰,会以反抗僭主暴政的姿态进行精神抵抗,却从没想着夺取政权本身。直到公元16世纪,波斯萨菲(Safavid)王朝成立,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萨菲王朝创始人出身于苏菲教团长老,这些教团在蒙古入侵推翻阿巴斯王朝哈里发统治后留下的政治真空中,如雨后春笋般成长,维护一方民众的生存。教团内部有严密组织,由道德和教法品学双优的教长当团首。团首不仅负责日常社会物资的分配管理,而且宣称自己有通天之术、能够参透神意,从而负责教团民事、刑事纠纷的裁断,享有极高威望。
虽然最终萨菲的教团兼并各方,在波斯大地上建立了新的统治,但在与奥斯曼帝国的对抗中惨败,苏菲教长兼国王的神圣光环被打破,政治合法性受到质疑。
为了重新建立合法性,萨菲国王们剑走偏锋,开始扶植境内的少数派什叶派,并从黎巴嫩南部向伊朗迁来数十万正统“十二伊玛目”什叶派教徒和宗教领袖,著书立说为政权贴金。
教士们专门学习西方哲学,用流行的存在主义、反殖民主义等进步名词包装保守的宗教。
于是,安贫乐道远离尘嚣700年的什叶派教徒们,终于走出茅庐踏入宫殿,成为帝王的座上宾,过上了富足的日子。诸如阿米里等什叶派教长明白,为世俗统治者服务违背教义,便“得便宜卖乖”地叹息“宫廷生活夺走了很多贫穷时才有的虔敬”。作为皇帝请来的外来势力,他们在当地没有根基,要想继续留在宫中吃好的穿好的,只能乖乖地给皇帝当笔杆子,伊朗也在萨菲王朝时期变成了什叶派国家。
教士揭竿而起发动革命
到了19世纪恺加王朝时期,什叶派教士们已经羽翼丰满,他们的政治手腕也日趋成熟。当时的国王面对俄国入侵却无兵可征,只能祈求大阿訇发出“圣战”令,結果几天内就募来十万兵丁—虽然最后仗打败了,伊朗丢掉外高加索,国王颜面尽失,但宗教阶层的威信却崭露头角。
教士们鼓吹给清真寺捐钱是善功,从那些精明狡诈却贪念来生的巴扎商人那儿索要“信仰保护税”,然后拿出一部分分给社区民众收买人心,让自己成为社区和政治力量的轴心。
什叶派教士们的宗教理论也随之发生变化。早先将世上合法政治领导人限制于先知穆罕默德和十二伊玛目的理论依据,不能满足宗教阶层的政治需要。于是,什叶派教士们将传统什叶派理论与苏菲派理论结合,打破了第12个伊玛目之后“世间再无合法领导人”的宗教闭环,宣称在马赫迪隐遁期间,教诣高深、品行无瑕的什叶派教法学家,可以参透真主和伊玛目们的旨意,代表马赫迪管理世间事物,担任穆斯林信众乃至全人类的精神领袖。“教法专家监理治国论”由此诞生。
教长虽然早早提出了理论,但在实践上却处处维护皇权,毕竟19世纪恺加王朝国王大多昏庸保守,任由宗教势力摆布,所以教权没必要走到前台跟王权撕破脸皮。而到了20世纪下半叶巴列维二世统治后期,教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遭到王权严厉打压,教士阶层才揭竿而起发动革命。
为什么在革命中,伊朗民众纷纷投靠教士阶层而没有追随世俗民主力量呢?答案是没有空间。一方面王权集权打压民主团体,另一方面教权不给世俗势力喘息空间。什叶派宗教阶层一方面把持着基层教育,让绝大多数读书的人跟没读书的人一样笃信宗教和教士,少量前往西方学习的“漏网之鱼”成不了气候;另一方面与高高在上的宫廷不同,教士们能够通过垄断宗教司法为底层民众评断案件,与基层建立密切联系。此外,什叶派伊斯兰教还鼓吹信众在言行上效仿(Taghlid)教法权威,进一步加深了民众对教士的依附。
所以民众面对王权压迫时,只能投靠教士寻求庇护。而教士们激烈反抗巴列维王朝,就是因为巴列维推行世俗教育和现代司法,动了教士阶层的利益根基。
涂抹西方政治词汇
如今在伊朗政体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宪法监护委员会,也不是凭空而来。20世纪初反国王“立宪革命”时,世俗知识分子面对宗教阶层对民众和社会文化的控制力,不得不做出让步,争取教权阶层支持,用伊斯兰教概念涂抹西方来的政治词汇。这样,立宪分权成了教权高于王权,议会成了长老大会,自由成了“穆斯林社会干预教徒生活的自由”,言论自由成了“穆斯林宣教的自由”,而民族则变成了“穆斯林共同体”。
不过,知识分子们利用教士们缺乏对西方政治的理解,耍了个心眼,设置了一个由现代学者和政治精英组成的委员会,审查议员资格,借此将议会中的教士人数控制在少数,进而将立宪革命中最重要的权力机关—议会的控制权,从教士手中夺了过来。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的伊斯兰革命时期,则轮到被坑过的教士们反坑世俗知识分子了。教士们专门学习西方哲学,用流行的存在主义、反殖民主义等进步名词包装保守的宗教,将大量世俗精英纳入反对巴列维的革命大潮去流血流汗,革命后再通过成立宪法监护委员会控制选举资格,将世俗精英排除到体制之外。
目前,什叶派教士就是在这套翻新的什叶派理论下,利用历史经验教训搞制度创新,形成了以宪监委为中枢的教法专家治国体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旨在以宗教(精神领袖)匡正政治的体制,非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遭到了政治的吞噬。
伊朗体制内层出不穷的腐败丑闻,日益侵蚀精神领袖身为隐遁伊玛目世间代理人“无暇”的身份。越来越多的信众质疑世上是否真有参透真主意念的人,并重新转向了什叶派的传统神学理论:也许在第12个伊玛目现身之前,世间再无合法和合乎公义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