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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构造法是以已知条件的元素为“元件”,用已知的数学关系式为“支架”,在思维中构造出满足条件和结论的数学对象,借助该数学对象解决数学问题的方法。构造法证明不等式形象直观、简捷明快,既能拓宽解题思路,又能锻炼同学们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掌握这种方法的关键是多类比、多联想、细观察,深挖不等式与其他知识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