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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新形势下应该形成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党建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要提升到新层次;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要拓宽新渠道;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开辟新途径。
[关键词] 公有制企业; 党建工作;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F272.9;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7)07-0034-02
时代在发展,企业在前进,党建工作也要实现与时俱进。在新形势下,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应该形成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一、党建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要提升到新层次
(一)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谋划和落实。党建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抓大事,抓根本,集中精力谋划事关企业命运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并且要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去促进战略发展目标的落实。
(二)促进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党组织的活动要打破原来“生产型”和满足于物化劳动的传统观念,参与新的经营活动。比如参与资本和资产的运营、股票上市等新的经营活动,把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企业新的经济运行方式一致起来,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保证企业改革健康发展。党组织要紧密围绕能够体现先进生产关系、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改革,发挥转变思想观念的引导作用,落实改革方案的保证作用,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四)推动企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党组织作为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必须把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帮助大家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观念,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要在企业中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科学、爱护人才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要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带领职工围绕科技进步开展活动,在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和行政一起研究建立激励机制,大力选拔和培养专家型的科技人才,等等。党组织也要注意吸收科技人才入党,改善党的组织结构,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体现在推动科技进步上。
二、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要拓宽新渠道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要求,是一种组织行为。因此,在坚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需要着力解决好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如何同法人治理结构接轨的问题。
(一)改进参与的内容和范围。党组织参与决策要注重抓战略性的大事、抓政治和思想观念上的导向、抓班子的团结统一,体现出导向性、渗透性和影响性。党组织要在这些事关方向、事关大局的重大问题上发挥作用,减少事务性、操作性的参与,这样既有利于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也有利于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协调运转。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过程中,要做到“三先”:在班子谋划、研究事关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前,党委先对班子成员进行思想引导,帮助大家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开阔思路,为正确决策打好思想基础;在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之前,先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分析现状,摸清底数,拿出正确的意见;在党政班子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党委先研究制定保证决策落实的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这样做,能够较好地贯彻党组织的意图,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政班子的团结统一,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改进参与的途径和渠道。重点是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支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责一致起来。党组织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来参与企业重要问题决策:一是要坚持党委负责同志与法人治理结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套班子,多种职能,按照不同的要求履行不同的职责。比如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委主要领导进入董事会。同时,也让那些具备条件的行政领导依照程序进入党委班子。一个领导人员,几种身份,多种职责,分别按照不同的制度规定履行不同职责,实现双向参与,相互融合。实践已经证明,这样做既体现了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又有利于党委发挥作用,有利于党政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另一种途径,就是党政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共同议事。例如,一些不设董事会,只有经理层的国有独资公司通常会采取党政联席会的形式,对重大问题共同研究,集体决策,分头落实。这样做不是互相取代,而是共同议事,以便于统一思想,统一工作步调。
(三)改善党委成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不仅仅是要参与进去,更重要的还是要做到有效参与,所以提高党委负责同志的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的领导人才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有意识地将那些有专业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培养调整到党委领导岗位;另一方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专职党务干部到各类大专院校进行工程类、工商类的培训,以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
三、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开辟新途径
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继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党管干部,不单是一种权力,更重要的是一项政治责任。但是,要在新形势下坚持好这一原则,也必须开辟新渠道、新途径。
(一)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保证董事会、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一致起来。《公司法》对企业重要人事管理权限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大体的权限和程序是,公司的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授权的部门委派,并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经理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其他管理人员。在以上规定中,逐层明确了法人治理结构对有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权、提名权、聘任解聘权。《公司法》规定了由谁选举,由谁委派,由谁聘任、解聘,这里注重的是用人权限与程序。但是这些并没有取代党组织在管干部方面的政治功能。在坚持干部标准,扩大选人视野,加强考察监督和培养教育方面,党组织仍然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所以,企业党组织在干部工作中,要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把“四化”方针与公司制企业对干部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推荐优秀干部与公司制企业的实际需要衔接起来,把加强思想作风上的管理教育与现代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一致起来,党组织的这些工作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用人权是相互衔接、相互关联的。
(二)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坚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党管干部,并不意味着继续沿用过去那种直接任免、直接管理的办法,而是要结合企业新的变化,建立新的选人用人机制,比如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竞聘上岗,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职公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等,并通过群众参与,走群众路线的方式来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党组织要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党组织要着重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所以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管教育管培养管监督,特别是要下更大的工夫来加强对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懂经营、懂国际规则、懂现代经营知识的管理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既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企业加快改革发展培养大批合格人才。
(作者单位:开滦集团公司)
责任编辑沉香
[关键词] 公有制企业; 党建工作;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F272.9;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7)07-0034-02
时代在发展,企业在前进,党建工作也要实现与时俱进。在新形势下,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应该形成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一、党建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要提升到新层次
(一)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谋划和落实。党建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抓大事,抓根本,集中精力谋划事关企业命运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并且要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去促进战略发展目标的落实。
(二)促进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党组织的活动要打破原来“生产型”和满足于物化劳动的传统观念,参与新的经营活动。比如参与资本和资产的运营、股票上市等新的经营活动,把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企业新的经济运行方式一致起来,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保证企业改革健康发展。党组织要紧密围绕能够体现先进生产关系、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改革,发挥转变思想观念的引导作用,落实改革方案的保证作用,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四)推动企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党组织作为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必须把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帮助大家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观念,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要在企业中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科学、爱护人才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要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带领职工围绕科技进步开展活动,在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和行政一起研究建立激励机制,大力选拔和培养专家型的科技人才,等等。党组织也要注意吸收科技人才入党,改善党的组织结构,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体现在推动科技进步上。
二、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要拓宽新渠道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要求,是一种组织行为。因此,在坚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需要着力解决好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如何同法人治理结构接轨的问题。
(一)改进参与的内容和范围。党组织参与决策要注重抓战略性的大事、抓政治和思想观念上的导向、抓班子的团结统一,体现出导向性、渗透性和影响性。党组织要在这些事关方向、事关大局的重大问题上发挥作用,减少事务性、操作性的参与,这样既有利于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也有利于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协调运转。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过程中,要做到“三先”:在班子谋划、研究事关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前,党委先对班子成员进行思想引导,帮助大家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开阔思路,为正确决策打好思想基础;在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之前,先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分析现状,摸清底数,拿出正确的意见;在党政班子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党委先研究制定保证决策落实的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这样做,能够较好地贯彻党组织的意图,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政班子的团结统一,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改进参与的途径和渠道。重点是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支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责一致起来。党组织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来参与企业重要问题决策:一是要坚持党委负责同志与法人治理结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套班子,多种职能,按照不同的要求履行不同的职责。比如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委主要领导进入董事会。同时,也让那些具备条件的行政领导依照程序进入党委班子。一个领导人员,几种身份,多种职责,分别按照不同的制度规定履行不同职责,实现双向参与,相互融合。实践已经证明,这样做既体现了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又有利于党委发挥作用,有利于党政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另一种途径,就是党政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共同议事。例如,一些不设董事会,只有经理层的国有独资公司通常会采取党政联席会的形式,对重大问题共同研究,集体决策,分头落实。这样做不是互相取代,而是共同议事,以便于统一思想,统一工作步调。
(三)改善党委成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不仅仅是要参与进去,更重要的还是要做到有效参与,所以提高党委负责同志的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的领导人才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有意识地将那些有专业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培养调整到党委领导岗位;另一方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专职党务干部到各类大专院校进行工程类、工商类的培训,以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
三、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开辟新途径
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继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党管干部,不单是一种权力,更重要的是一项政治责任。但是,要在新形势下坚持好这一原则,也必须开辟新渠道、新途径。
(一)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保证董事会、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一致起来。《公司法》对企业重要人事管理权限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大体的权限和程序是,公司的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授权的部门委派,并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经理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其他管理人员。在以上规定中,逐层明确了法人治理结构对有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权、提名权、聘任解聘权。《公司法》规定了由谁选举,由谁委派,由谁聘任、解聘,这里注重的是用人权限与程序。但是这些并没有取代党组织在管干部方面的政治功能。在坚持干部标准,扩大选人视野,加强考察监督和培养教育方面,党组织仍然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所以,企业党组织在干部工作中,要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把“四化”方针与公司制企业对干部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推荐优秀干部与公司制企业的实际需要衔接起来,把加强思想作风上的管理教育与现代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一致起来,党组织的这些工作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用人权是相互衔接、相互关联的。
(二)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坚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党管干部,并不意味着继续沿用过去那种直接任免、直接管理的办法,而是要结合企业新的变化,建立新的选人用人机制,比如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竞聘上岗,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职公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等,并通过群众参与,走群众路线的方式来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党组织要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党组织要着重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所以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管教育管培养管监督,特别是要下更大的工夫来加强对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懂经营、懂国际规则、懂现代经营知识的管理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既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企业加快改革发展培养大批合格人才。
(作者单位:开滦集团公司)
责任编辑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