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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视角分析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以及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通过对学生的调查,95%以上的学生认为本课程在将来工作中用处很大。可见,学生对这门课程是普遍重视的,对课程的重要性也没有疑问,但对于大多数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不易理解和掌握。因此采用案例教学法是比较好的。其目的是通过将现实情景引入教学环节,使学生在学习中接触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案例在具体授课过程中的导入,可以有多种形式。一般来讲,主要有以三种方法:
一、 讲授具体知识点前插入
也就是运用案例导入新课,用一个典型的案例引入新课能起到抛砖引玉,引人入胜,激发兴趣的作用。例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可以先举这样一个案例:麦当劳里有专门给小朋友游玩的滑梯,在一家麦当劳里面,几个小朋友在滑梯上张望,结果掉下来摔伤了,家长告到法院。麦当劳对此的抗辩是:其提供的服务没有缺陷;其在滑梯那里有警示牌,敬告小朋友游戏应有家长陪同或在家长的监护之下进行,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学生们就会很想知道麦当劳究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告诉学生学完本章的内容将会知道答案,这样的方法导入新课,有吸引力和牵动力,能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 讲授过程中插入
也就是通过有针对性、典型的案例的讲解达到讲授新的知识点,并突出重点和难点的作用。这一方法是将典型的案例进行适当的剪裁、取舍,然后将其穿插在概念、原理的阐述过程中,这一方法简单、省时、便于调整,也易于引起学生的兴趣,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对重点、难点内容的掌握。例如:在讲《专利法》的过程中笔者就举了这样一个案例:工程师赵某利用工作之余独立完成了一顶新型车床的改进技术,将此技术向专利局申请了发明专利。赵某所在企业提出,赵某进企业时只是一名学徒工,是在本企业工作学习中提高掌握现有水平的技术,所以该专利应属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所有。赵某的专利申请获批准后,该企业未经赵某同意,在生产中使用了该技术。另有赵某的同事刘某提出,赵某在发明过程中,自己曾为赵某翻译了一份外文资料,现应为共同发明人,有权和赵某共享该项发明的专利权。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让学生加深理解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意义,以及何为侵权、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区别等相关法律内容。
三、 讲授后运用案例进行归纳总结
教师在系统完整地讲述教学内容之后,安排一个或几个完整的案例让学生结合所讲的内容加以归纳。这主要是针对教学内容分散、涉及面广,在全部有关知识学习结束后,进行案例分析归拢,把有关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串联起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在讲完《公司法》后出了这样一道练习题:甲、乙、丙、丁4人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股本总额1亿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4人共认购3000万元。其中,甲认购2000万元,投资最多,4人一致同意公司每年按股派息时,多给付甲每股10%的利息。其余股款向社会公开发行。由于时间有限,4人决定,将面值1元的普通股股票以人民币0.85元发行,将面值1元的优先股股票平价发行;一个月后召开创立大会,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达不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不予登记。此时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已花去16万,各发起人互相推诿,都不愿承担。此题涉及公司设立的条件,方式,股票的发行、公司不能成立的债务承担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案例,学生把《公司法》的有关内容贯通起来,对《公司法》有了整体上的理解。
总之,通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形成法律逻辑思维能力。为此,需要教师在教学目标的指导下,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教学内容,探索多元化的实用教学方法,不断总结教学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努力提高教学的效果。
(济南技术学院石化分院)
一、 讲授具体知识点前插入
也就是运用案例导入新课,用一个典型的案例引入新课能起到抛砖引玉,引人入胜,激发兴趣的作用。例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可以先举这样一个案例:麦当劳里有专门给小朋友游玩的滑梯,在一家麦当劳里面,几个小朋友在滑梯上张望,结果掉下来摔伤了,家长告到法院。麦当劳对此的抗辩是:其提供的服务没有缺陷;其在滑梯那里有警示牌,敬告小朋友游戏应有家长陪同或在家长的监护之下进行,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学生们就会很想知道麦当劳究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告诉学生学完本章的内容将会知道答案,这样的方法导入新课,有吸引力和牵动力,能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 讲授过程中插入
也就是通过有针对性、典型的案例的讲解达到讲授新的知识点,并突出重点和难点的作用。这一方法是将典型的案例进行适当的剪裁、取舍,然后将其穿插在概念、原理的阐述过程中,这一方法简单、省时、便于调整,也易于引起学生的兴趣,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对重点、难点内容的掌握。例如:在讲《专利法》的过程中笔者就举了这样一个案例:工程师赵某利用工作之余独立完成了一顶新型车床的改进技术,将此技术向专利局申请了发明专利。赵某所在企业提出,赵某进企业时只是一名学徒工,是在本企业工作学习中提高掌握现有水平的技术,所以该专利应属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所有。赵某的专利申请获批准后,该企业未经赵某同意,在生产中使用了该技术。另有赵某的同事刘某提出,赵某在发明过程中,自己曾为赵某翻译了一份外文资料,现应为共同发明人,有权和赵某共享该项发明的专利权。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让学生加深理解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意义,以及何为侵权、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区别等相关法律内容。
三、 讲授后运用案例进行归纳总结
教师在系统完整地讲述教学内容之后,安排一个或几个完整的案例让学生结合所讲的内容加以归纳。这主要是针对教学内容分散、涉及面广,在全部有关知识学习结束后,进行案例分析归拢,把有关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串联起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在讲完《公司法》后出了这样一道练习题:甲、乙、丙、丁4人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股本总额1亿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4人共认购3000万元。其中,甲认购2000万元,投资最多,4人一致同意公司每年按股派息时,多给付甲每股10%的利息。其余股款向社会公开发行。由于时间有限,4人决定,将面值1元的普通股股票以人民币0.85元发行,将面值1元的优先股股票平价发行;一个月后召开创立大会,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达不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不予登记。此时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已花去16万,各发起人互相推诿,都不愿承担。此题涉及公司设立的条件,方式,股票的发行、公司不能成立的债务承担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案例,学生把《公司法》的有关内容贯通起来,对《公司法》有了整体上的理解。
总之,通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形成法律逻辑思维能力。为此,需要教师在教学目标的指导下,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教学内容,探索多元化的实用教学方法,不断总结教学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努力提高教学的效果。
(济南技术学院石化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