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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的含义及二胡传统作品的
基本属性
传统是什么?根据本人的理解,传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特定社会人群,在其历史文化发展中逐渐形成并传承、沿袭下来,具某种特定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一种文化形态。
二胡是一种民族器乐表演艺术,传沿下来的二胡传统作品是历代二胡人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体现,其文化属性离不开“中华民族母语”这个基本特征。首先,它体现了民族音乐的思维方式,如重视旋律美的线性思维等;第二,它应用的是民族的音乐语言,如调式、曲式、旋法、润腔等;第三,它能够适应民族的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并被大家接受和认可;第四,它表现的是民族的思想感情。
二胡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弓弦乐器。长期以来,二胡传统作品的创作和演奏已显现出独特的艺术规律,就是这些独特规律和上述基本文化属性一起构成了“传统二胡作品”概念界定的主要衡量标准。
二、二胡传统作品与非传统作品的界定
及其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胡传统作品与非传统作品可以有两种界定方法:一是从时间先后的角度进行划分,可称之为传统作品与现代作品;二是从文化属性的角度进行划分,可称之为“母语”的传统作品和“非母语”的非传统作品。
1. 如按时间先后划分,前人以传统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所创作的,并经过一定时间考验被广大听众所认可的二胡作品应算做传统作品;后人在传统基础上以不同程度的创新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所创作的、流行于当代的二胡作品则应该算是现代作品。传统与现代是辩证的对立统一体,传统是现代的前身,现代是传统的延续。传统与现代又蕴含着继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也就无所谓继承;继承是发展的基础,发展又是最好的继承。
传统与现代的划分有很大的相对性,比如有人主张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为近代,有人则主张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为近代。如按前者划分,由于刘天华的二胡作品多为“五四”运动之后创作,所以也算不上传统作品了。本人认为,由于二胡艺术,特别是二胡创作的发展主要是近百年的事,所以,就二胡传统作品而言,传统与现代的划分最好以改革开放为界,可以将改革开放以前的二胡作品称为传统作品,改革开放以后的二胡作品称为现代作品,这样对于二胡的发展过程来说更为切合实际。因为,正是由于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二胡的创作思维模式得到了较大的解放,相继出现了多部(首)协奏曲、狂想曲和以各种现代手法创作的二胡曲,二胡艺术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多元的繁荣时期(具体曲目类型的认定,本人建议由行业学会组织权威专家专门研究论证)。传统与现代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它们自身的不断发展变化上,因为今天的传统就是昨天的现代,今天的现代可能就是明天的传统,传统的内涵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丰富补充或有所淘汰。
2. 如按母语与非母语划分,以中华民族母语(包含汉族等56个民族)创作的乐曲无论历史长短都应属于传统之列,以非母语创作的乐曲则应归于非传统之列。由于音乐语言有很大的相对性,也有相互吸收借鉴的问题,所以母语与非母语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也是辩证的。比如有些外来语,甚至是某些人造音阶之类的音乐语言,如果它们对表现人的思想情感有明显的作用,久而久之就可能成为母语的一个组成部分。刘文金在《长城随想》第二乐章中大量应用了半音阶还有全音阶构成的音乐语言,就已被广大听众所接受,《长城随想》如果将来按照新的分类标准成为了传统二胡曲目,那么这些音乐语言就可能不算外来语了。
3. 二胡传统作品与非传统作品无论按照哪种方法划分,传统类二胡作品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一般而言,二胡传统作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乃至经典性,具体来说,二胡传统作品大致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的作品:
(1)古曲或加工改编的古曲,如《汉宫秋月》《阳关三叠》等;
(2)流传时间较长、地域传播范围较广的民间乐曲或加工改编的民间乐曲,如《中花六板》《江河水》《一枝花》等。
(3)流传时间较长、地域传播范围较广的前人所创作的乐曲,如刘天华、俞鹏、华彦钧、孙文明以及刘文金等人创作的一些作品。
需要说明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产生出一些基本沿袭传统手法创作的二胡作品,这些作品中有一些可以或可能成为新的传统作品,例如刘文金的《长城随想》《秋韵》等。但是,这些作品是否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创新性而不被淘汰,尚待时日考验,故本文称其为“准传统”二胡作品。
二胡的非传统作品,大致包括以下四种:
(1)移植、改编的非母语乐曲,如《吉普赛之歌》《引子与回旋》等;
(2)以外来体裁创作的大中型乐曲,如王建民创作的系列狂想曲、关迺忠创作的系列协奏曲等;
(3)以现代派手法创作的二胡曲,如谭盾的《双阙》《火祭》等;
(4)母语成分较少、创新成分较多的乐曲,如王乙聿的《蓝色星球》、刘学轩的《二胡协奏曲》等。
以上划分只是本人初步见解,恰当与否仅供参考,欢迎同行同仁发表高见。
三、关于弘扬民族音乐优秀传统,
发展二胡演奏艺术的几点建议
1. 深入研究二胡及整个民族器乐传统作品创作、演奏等各方向的独特规律,使之能够像中医药、中国画那样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传统理论体系。如调式调性的转换,曲式结构和句法结构,旋律的发展,弓法和指法体系,润腔及滑音装饰音应用,各种艺术手法的应用等方面的独特艺术规律都有很多文章可作。有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我们前进的方向就会更加明确,步伐就会更加坚定。
2. 深入挖掘整理优秀传统曲目,让传统二胡曲的范围沿一定时空座标向纵、横两个方面做较大幅度的延伸和扩大。从纵向延伸来说,因为二胡的发展历史较短,如果能向古代延伸和更古老的音乐传统接轨,增加二胡的文化含量,同时不断加强用传统手法进行的创作共同促进二胡艺术向前发展。从横向扩展来说,还可以从各种民间音乐中挖掘资源,要把古琴、琵琶、古筝及更多其他民族乐器的传统曲目移植到二胡上来。这样,二胡的传统曲目就不只是刘天华、华彦钧和有限的几首古曲那样屈指可数了。如果我们能够把二胡的传统曲目建设成一座规模可观的音乐宝库,那么二胡艺术发展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和充实。
3. 对待传统二胡作品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第一,不是每首作品都是完美无缺的;第二,也不是每一种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都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的同时,还要对那些创作或演奏中明显与时代不相适应的存在一定局限性的所谓传统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进行必要的反思,该改进的就要改进,该舍弃的就要舍弃。比如我们常说的“传统把位”就有一定局限性,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防碍了最佳指法的选用,所以应该考虑舍弃。
4. 二胡虽然是一件地道的中国的民族拉弦乐器,但它已经开始走向世界,并在很大程度上为世界人民所接受。同时,为了适应二胡发展和世界各民族人民进行文化交流的需要,我们应该在保持民族传统主流地位的原则下,大胆借鉴和吸收域外非母语的音乐元素,移植、改编甚至创作一些非母语作品,我想这对于发展我们的二胡艺术也是非常必要的。
基于以上观点,本人作为宋飞的同行(而非父女和师生的角度)为她提倡并实践多年的“双语教学”和今天组织的这个二胡传统作品教学研讨会点一个大大的赞字并祝会议成功。
宋国生 天津音乐学院民乐系教授
(责任编辑 荣英涛)
基本属性
传统是什么?根据本人的理解,传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特定社会人群,在其历史文化发展中逐渐形成并传承、沿袭下来,具某种特定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一种文化形态。
二胡是一种民族器乐表演艺术,传沿下来的二胡传统作品是历代二胡人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体现,其文化属性离不开“中华民族母语”这个基本特征。首先,它体现了民族音乐的思维方式,如重视旋律美的线性思维等;第二,它应用的是民族的音乐语言,如调式、曲式、旋法、润腔等;第三,它能够适应民族的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并被大家接受和认可;第四,它表现的是民族的思想感情。
二胡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弓弦乐器。长期以来,二胡传统作品的创作和演奏已显现出独特的艺术规律,就是这些独特规律和上述基本文化属性一起构成了“传统二胡作品”概念界定的主要衡量标准。
二、二胡传统作品与非传统作品的界定
及其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胡传统作品与非传统作品可以有两种界定方法:一是从时间先后的角度进行划分,可称之为传统作品与现代作品;二是从文化属性的角度进行划分,可称之为“母语”的传统作品和“非母语”的非传统作品。
1. 如按时间先后划分,前人以传统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所创作的,并经过一定时间考验被广大听众所认可的二胡作品应算做传统作品;后人在传统基础上以不同程度的创新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所创作的、流行于当代的二胡作品则应该算是现代作品。传统与现代是辩证的对立统一体,传统是现代的前身,现代是传统的延续。传统与现代又蕴含着继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也就无所谓继承;继承是发展的基础,发展又是最好的继承。
传统与现代的划分有很大的相对性,比如有人主张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为近代,有人则主张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为近代。如按前者划分,由于刘天华的二胡作品多为“五四”运动之后创作,所以也算不上传统作品了。本人认为,由于二胡艺术,特别是二胡创作的发展主要是近百年的事,所以,就二胡传统作品而言,传统与现代的划分最好以改革开放为界,可以将改革开放以前的二胡作品称为传统作品,改革开放以后的二胡作品称为现代作品,这样对于二胡的发展过程来说更为切合实际。因为,正是由于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二胡的创作思维模式得到了较大的解放,相继出现了多部(首)协奏曲、狂想曲和以各种现代手法创作的二胡曲,二胡艺术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多元的繁荣时期(具体曲目类型的认定,本人建议由行业学会组织权威专家专门研究论证)。传统与现代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它们自身的不断发展变化上,因为今天的传统就是昨天的现代,今天的现代可能就是明天的传统,传统的内涵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丰富补充或有所淘汰。
2. 如按母语与非母语划分,以中华民族母语(包含汉族等56个民族)创作的乐曲无论历史长短都应属于传统之列,以非母语创作的乐曲则应归于非传统之列。由于音乐语言有很大的相对性,也有相互吸收借鉴的问题,所以母语与非母语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也是辩证的。比如有些外来语,甚至是某些人造音阶之类的音乐语言,如果它们对表现人的思想情感有明显的作用,久而久之就可能成为母语的一个组成部分。刘文金在《长城随想》第二乐章中大量应用了半音阶还有全音阶构成的音乐语言,就已被广大听众所接受,《长城随想》如果将来按照新的分类标准成为了传统二胡曲目,那么这些音乐语言就可能不算外来语了。
3. 二胡传统作品与非传统作品无论按照哪种方法划分,传统类二胡作品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一般而言,二胡传统作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乃至经典性,具体来说,二胡传统作品大致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的作品:
(1)古曲或加工改编的古曲,如《汉宫秋月》《阳关三叠》等;
(2)流传时间较长、地域传播范围较广的民间乐曲或加工改编的民间乐曲,如《中花六板》《江河水》《一枝花》等。
(3)流传时间较长、地域传播范围较广的前人所创作的乐曲,如刘天华、俞鹏、华彦钧、孙文明以及刘文金等人创作的一些作品。
需要说明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产生出一些基本沿袭传统手法创作的二胡作品,这些作品中有一些可以或可能成为新的传统作品,例如刘文金的《长城随想》《秋韵》等。但是,这些作品是否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创新性而不被淘汰,尚待时日考验,故本文称其为“准传统”二胡作品。
二胡的非传统作品,大致包括以下四种:
(1)移植、改编的非母语乐曲,如《吉普赛之歌》《引子与回旋》等;
(2)以外来体裁创作的大中型乐曲,如王建民创作的系列狂想曲、关迺忠创作的系列协奏曲等;
(3)以现代派手法创作的二胡曲,如谭盾的《双阙》《火祭》等;
(4)母语成分较少、创新成分较多的乐曲,如王乙聿的《蓝色星球》、刘学轩的《二胡协奏曲》等。
以上划分只是本人初步见解,恰当与否仅供参考,欢迎同行同仁发表高见。
三、关于弘扬民族音乐优秀传统,
发展二胡演奏艺术的几点建议
1. 深入研究二胡及整个民族器乐传统作品创作、演奏等各方向的独特规律,使之能够像中医药、中国画那样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传统理论体系。如调式调性的转换,曲式结构和句法结构,旋律的发展,弓法和指法体系,润腔及滑音装饰音应用,各种艺术手法的应用等方面的独特艺术规律都有很多文章可作。有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我们前进的方向就会更加明确,步伐就会更加坚定。
2. 深入挖掘整理优秀传统曲目,让传统二胡曲的范围沿一定时空座标向纵、横两个方面做较大幅度的延伸和扩大。从纵向延伸来说,因为二胡的发展历史较短,如果能向古代延伸和更古老的音乐传统接轨,增加二胡的文化含量,同时不断加强用传统手法进行的创作共同促进二胡艺术向前发展。从横向扩展来说,还可以从各种民间音乐中挖掘资源,要把古琴、琵琶、古筝及更多其他民族乐器的传统曲目移植到二胡上来。这样,二胡的传统曲目就不只是刘天华、华彦钧和有限的几首古曲那样屈指可数了。如果我们能够把二胡的传统曲目建设成一座规模可观的音乐宝库,那么二胡艺术发展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和充实。
3. 对待传统二胡作品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第一,不是每首作品都是完美无缺的;第二,也不是每一种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都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的同时,还要对那些创作或演奏中明显与时代不相适应的存在一定局限性的所谓传统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进行必要的反思,该改进的就要改进,该舍弃的就要舍弃。比如我们常说的“传统把位”就有一定局限性,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防碍了最佳指法的选用,所以应该考虑舍弃。
4. 二胡虽然是一件地道的中国的民族拉弦乐器,但它已经开始走向世界,并在很大程度上为世界人民所接受。同时,为了适应二胡发展和世界各民族人民进行文化交流的需要,我们应该在保持民族传统主流地位的原则下,大胆借鉴和吸收域外非母语的音乐元素,移植、改编甚至创作一些非母语作品,我想这对于发展我们的二胡艺术也是非常必要的。
基于以上观点,本人作为宋飞的同行(而非父女和师生的角度)为她提倡并实践多年的“双语教学”和今天组织的这个二胡传统作品教学研讨会点一个大大的赞字并祝会议成功。
宋国生 天津音乐学院民乐系教授
(责任编辑 荣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