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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8年为加速期。当时中等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占比曾高达58%;第二阶段1999-2002年是回落期,高中阶段的职教比例下下滑到38%;第三阶段从2003年开始至今是机遇期。不争的事实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后劲乏力。
投入不足是首因
记者从专家处获知,职教遇冷,投入不足是首因。以2004-2008年我国教育投入为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职业教育78.6亿元,而仅在2008年,中央安排教育支出就达1598.54亿元。换句话说,职教这块累计五年的投入不到一年教育总投入的5%。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显示,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生均成本,通常要比普通高中生均成本高153%。然而,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内生均经费标准,普通高中却要高于职业高中,这对本来就被“边缘化”并与普通高中相比缺少吸引力的职业教育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与世界银行提出的标准相比较,我们的投入,又怎么能够用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呢?
经费不足,后续工作则无法跟进。许多职业院校因缺乏资金,无法引进先进设备,导致水电基础设施陈旧老化。据调查,2008年,在我国31个省区市中,没有任何一个省区市的中职生均校舍面积总体达到20平方米,绝大部分地区的“双师型”教师与专任教师比例指标、生均仪器设备值指标远未达到国家标准。在23个省区市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数量尚未达到15台,换句话说,每台计算机面前要挤至少六个学生,才能让需要上机操作的课程进行下去。
由于投入不足,职业学校难以聘请到优秀的“双师型”教师。曾经有一名优秀的应聘者到德阳市中江职业中专应聘机械加工技术专业教师岗位,学校对这名应聘者较为满意,但是对方提出要求是“月薪5000元,学校提供住房”。最终,学校因无法满足其条件,只好放弃。
不仅如此,经费投入的不平衡更拉大了各个地区职业教育水平的差距。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的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对职业中学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有两个省份竟然是负增长,而除了重庆以外,其他地区的增长额度也非常小。
何时成了“二流教育”
科锐国际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人才保留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受访企业流失最严重的前三个职位分别是销售代表、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一线员工频繁流动成为企业面临的最严重的人力资源问题。不少企业表示,很多80后、90后中、高职毕业生因经验不足、缺乏责任心、承受力较弱,很难达到企业招工要求,目前企业所面临的“用工荒”的“荒”字并不体现在普通工种上,供不应求的往往是经验丰富、操作熟练的技术型工种。
一线员工对此却另有看法。东北某大型制造业民营企业的一线技术人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目前对员工的硬件要求越来越高:“现在连中专生都不招了,学历必须是职高以上,嫌干活累薪水少就走人,企业不会求你留下。”大多数受访员工“没有接受过企业任何职业规划方面的辅导,根本不了解晋升途径”。有些员工提出,如果企业开设技能培训和文化素质课程,他们非常愿意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以获得加薪和晋升。
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须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作为专款专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谷常生表示:“很多企业确实拿出了这笔钱,但多用在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的培训、出国学习上,用在普通一线工人身上的经费很少。”这也体现出目前企业缺少对一线员工的在岗培训,甚至对一线员工采取“漠视管理”。
在社会中,这种“漠视”则变身为“歧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纪宝成直接点出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尴尬现状:“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大家谈起来都认为很重要,现实生活中又离不开,但打心眼儿里瞧不上。现在几乎没有市委书记、市长与县委书记、县长的孩子上职业院校,就连呼吁职教重要的人的子女一般都没有上职业院校。”有调查显示,52.7%的人认为“技术类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不高”,67%的人表示不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职业学校学习。2013年,大学录取率达到75%。既然上“大本”那么容易,为什么要读职业院校呢?结果就是“学历教育过重过热,职业教育过轻过散”,接受职业教育的比重仅占同龄人的16%。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低已是不争的事实:职业院校被列入中高考录取第四批次或者第五批次,明显低人一等;一些高职学生无法拿到相应的学历证书,就被推向激烈的就业市场;用人单位根本容不下这些职教毕业生,有些省市的档案管理部门只接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事档案。职业教育在种种歧视下似乎变成了“二流教育”,接受中高职教育者则不明不白地沦落成“知识贱民”。有专家称,观念不转变,重视职教只能是空谈。
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
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推动下,各地纷纷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先后出台了一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某职业院校教师却对本刊记者吐露心声:“政策往往都是看上去很美,但执行起来总会因为各种因素被搁浅或大打折扣。政策光出台而不落地,白白让人空欢喜一场的。”
例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并入或不升格为本科高等学校”的内容,在2004年、2005年、2011年的相关政策文件中都能找到类似的规定,但事实上,在政策颁布后的这些年,一直都有中职学校升格成高职学校,高职学校升格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的情况出现。这些职业学校的升格行为将对那些“安其位、抓内涵、提质量”的职业院校建设工作产生很大影响。
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称“《职业教育法》”)第八条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现实的政策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今年6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受访农民工具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仅占11.3%。仅有13%的农民工参加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法》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然而,至今仍有一些省份尚未完成此项工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提出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但不少地方并没有兑现。在我国,中小学和大学都有生均经费标准,唯独中职学校没有,因此,某些地方财政拨款时长期“忽略”中职学校。《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省份应制定本地区职校生均经费标准。然而20年过去了,迄今为止只有14个省份出台了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余者依然没有下文。
《决定》,最好让现实也温暖
职教不暖,恰恰说明其在教育领域仍有巨大的发展余地。在急需为职业教育“正名”的形势下,国务院于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中简称“《决定》”)亮点颇多。
瞄准目标人才。《决定》对职业教育培养层次进
行了重新界定,细化了我国教育体系:今后的职业教育将包括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几个阶段,还要有与职业教育特点相符合的学位制度,并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
首提企业作用。首次提出企业要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明确“办职业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企业办学不应狭义地理解为出资兴办学校,还应包括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如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学生实习、派遣技术人员讲实训课等。
突破体制机制。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决定》一共28条,由教育部细化成为32项具体任务,分别由20个部门来落实,亮点虽多,但光靠教育部门的一己之力很难解决职业教育的所有问题。比如,税收优惠并不属于教育部的权限,因此需要税务部门参与;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在资源分配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提高职业教育所占经费比重,当然离不开财政部门的支持和重视。不仅如此,职业学校自身也需要改革。这些政策细节都需要社会各方积极配合。
从1986年第一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至今,发展现状却让人有“恨铁不成钢”之憾。“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不缺良政,缺的是落实,落实,落实,再落实!一定要落实!”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在谈及对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的期待时用了六个“落实”。面对职业教育,配套政策落实比重视文件更重要,否则,则只能是“愿景很温暖,现实仍骨感”。
投入不足是首因
记者从专家处获知,职教遇冷,投入不足是首因。以2004-2008年我国教育投入为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职业教育78.6亿元,而仅在2008年,中央安排教育支出就达1598.54亿元。换句话说,职教这块累计五年的投入不到一年教育总投入的5%。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显示,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生均成本,通常要比普通高中生均成本高153%。然而,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内生均经费标准,普通高中却要高于职业高中,这对本来就被“边缘化”并与普通高中相比缺少吸引力的职业教育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与世界银行提出的标准相比较,我们的投入,又怎么能够用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呢?
经费不足,后续工作则无法跟进。许多职业院校因缺乏资金,无法引进先进设备,导致水电基础设施陈旧老化。据调查,2008年,在我国31个省区市中,没有任何一个省区市的中职生均校舍面积总体达到20平方米,绝大部分地区的“双师型”教师与专任教师比例指标、生均仪器设备值指标远未达到国家标准。在23个省区市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数量尚未达到15台,换句话说,每台计算机面前要挤至少六个学生,才能让需要上机操作的课程进行下去。
由于投入不足,职业学校难以聘请到优秀的“双师型”教师。曾经有一名优秀的应聘者到德阳市中江职业中专应聘机械加工技术专业教师岗位,学校对这名应聘者较为满意,但是对方提出要求是“月薪5000元,学校提供住房”。最终,学校因无法满足其条件,只好放弃。
不仅如此,经费投入的不平衡更拉大了各个地区职业教育水平的差距。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的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对职业中学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有两个省份竟然是负增长,而除了重庆以外,其他地区的增长额度也非常小。
何时成了“二流教育”
科锐国际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人才保留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受访企业流失最严重的前三个职位分别是销售代表、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一线员工频繁流动成为企业面临的最严重的人力资源问题。不少企业表示,很多80后、90后中、高职毕业生因经验不足、缺乏责任心、承受力较弱,很难达到企业招工要求,目前企业所面临的“用工荒”的“荒”字并不体现在普通工种上,供不应求的往往是经验丰富、操作熟练的技术型工种。
一线员工对此却另有看法。东北某大型制造业民营企业的一线技术人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目前对员工的硬件要求越来越高:“现在连中专生都不招了,学历必须是职高以上,嫌干活累薪水少就走人,企业不会求你留下。”大多数受访员工“没有接受过企业任何职业规划方面的辅导,根本不了解晋升途径”。有些员工提出,如果企业开设技能培训和文化素质课程,他们非常愿意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以获得加薪和晋升。
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须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作为专款专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谷常生表示:“很多企业确实拿出了这笔钱,但多用在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的培训、出国学习上,用在普通一线工人身上的经费很少。”这也体现出目前企业缺少对一线员工的在岗培训,甚至对一线员工采取“漠视管理”。
在社会中,这种“漠视”则变身为“歧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纪宝成直接点出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尴尬现状:“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大家谈起来都认为很重要,现实生活中又离不开,但打心眼儿里瞧不上。现在几乎没有市委书记、市长与县委书记、县长的孩子上职业院校,就连呼吁职教重要的人的子女一般都没有上职业院校。”有调查显示,52.7%的人认为“技术类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不高”,67%的人表示不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职业学校学习。2013年,大学录取率达到75%。既然上“大本”那么容易,为什么要读职业院校呢?结果就是“学历教育过重过热,职业教育过轻过散”,接受职业教育的比重仅占同龄人的16%。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低已是不争的事实:职业院校被列入中高考录取第四批次或者第五批次,明显低人一等;一些高职学生无法拿到相应的学历证书,就被推向激烈的就业市场;用人单位根本容不下这些职教毕业生,有些省市的档案管理部门只接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事档案。职业教育在种种歧视下似乎变成了“二流教育”,接受中高职教育者则不明不白地沦落成“知识贱民”。有专家称,观念不转变,重视职教只能是空谈。
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
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推动下,各地纷纷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先后出台了一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某职业院校教师却对本刊记者吐露心声:“政策往往都是看上去很美,但执行起来总会因为各种因素被搁浅或大打折扣。政策光出台而不落地,白白让人空欢喜一场的。”
例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并入或不升格为本科高等学校”的内容,在2004年、2005年、2011年的相关政策文件中都能找到类似的规定,但事实上,在政策颁布后的这些年,一直都有中职学校升格成高职学校,高职学校升格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的情况出现。这些职业学校的升格行为将对那些“安其位、抓内涵、提质量”的职业院校建设工作产生很大影响。
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称“《职业教育法》”)第八条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现实的政策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今年6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受访农民工具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仅占11.3%。仅有13%的农民工参加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法》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然而,至今仍有一些省份尚未完成此项工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提出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但不少地方并没有兑现。在我国,中小学和大学都有生均经费标准,唯独中职学校没有,因此,某些地方财政拨款时长期“忽略”中职学校。《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省份应制定本地区职校生均经费标准。然而20年过去了,迄今为止只有14个省份出台了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余者依然没有下文。
《决定》,最好让现实也温暖
职教不暖,恰恰说明其在教育领域仍有巨大的发展余地。在急需为职业教育“正名”的形势下,国务院于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中简称“《决定》”)亮点颇多。
瞄准目标人才。《决定》对职业教育培养层次进
行了重新界定,细化了我国教育体系:今后的职业教育将包括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几个阶段,还要有与职业教育特点相符合的学位制度,并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
首提企业作用。首次提出企业要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明确“办职业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企业办学不应狭义地理解为出资兴办学校,还应包括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如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学生实习、派遣技术人员讲实训课等。
突破体制机制。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决定》一共28条,由教育部细化成为32项具体任务,分别由20个部门来落实,亮点虽多,但光靠教育部门的一己之力很难解决职业教育的所有问题。比如,税收优惠并不属于教育部的权限,因此需要税务部门参与;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在资源分配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提高职业教育所占经费比重,当然离不开财政部门的支持和重视。不仅如此,职业学校自身也需要改革。这些政策细节都需要社会各方积极配合。
从1986年第一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至今,发展现状却让人有“恨铁不成钢”之憾。“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不缺良政,缺的是落实,落实,落实,再落实!一定要落实!”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在谈及对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的期待时用了六个“落实”。面对职业教育,配套政策落实比重视文件更重要,否则,则只能是“愿景很温暖,现实仍骨感”。